第1篇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 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 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 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⑶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 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 条、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 自行解密。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 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⑶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 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 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⑶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 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 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500元。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 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2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保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保证销售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置业顾问的保密意识,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的置业顾问、销售主管、销售秘书、销售经理及有关知情人员应遵守该制度。
第三条、应当保密的资料为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利于公司尊严的信息、客户资料及相关档案外泄。
第四条、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营销计划、广告计划、销售收入及费用组合;公司新项目未向社会公开前的地段、面积、具体规划。
第五条、不利于公司尊严的信息为泄露、公司内部情况并被竞争对手利用,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言论,致使公司形象受损和经济利益受损失的言论和书面材料。
第六条、客户资料属客户保密休息、客户家庭地址、联系方式、财务状况、家庭人员及住址和销售部整理和总结客户资料。
第七条、相关档案为只能展示,不能被业主带走的价格表、空白合同、为销售准备的各种证书和不能展示的资料如销售内部楼盘表、楼盘加价系数等。为促销而做宣传品则不包括在其中。
第八条、置业顾问不得将销售内部资料带回家,非销售部人员未经销售主管许可不得查阅销售部计算机内部资料。非销售部人员未经销售部经理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销售大厅交款室。若有事需经销售部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作记录方可查阅和取走有关资料。
第九条、凡有关人员因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及档案、不利于公司尊严的材料,应主动、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影响及后果。
第十条、凡有关人员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及档案、不利于公司尊严的材料,有关知情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有关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影响及后果。
第十一条、凡过失泄露秘密并于事后积极弥补消除影响,给予责任人扣除基本工资的一半并通报批评的处罚,对直接上级给予相同金额的处罚。
第十二条、凡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档案资料、不利于公司尊严材料的言论和书面材料者于事后能够向直接上级汇报有关情况和积极改正错误,给予扣除两个月全部基工资和取消一个月提成并书面通报批评,扣除全部年终奖金。
第十三条、若故意泄露有关秘密者,事后消极对待出现的后果,不能积极主动报告有关情况且态度恶劣,给予开除处分,触犯法律者,公司将依法保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对直接上级或降级使用或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第十四条、凡对有关泄露秘密者主动揭发和积极采取有关措施消除影响者,给予相应奖励。对一般泄露秘密进行揭发,给予基本工资一半以上的奖励并视本人意愿进行书面表扬。对重大泄露秘密者进行揭发并采取积极措施者,给予一倍当月工资奖励并提请总经理额外嘉奖并视本人意愿给予书面表扬。若知情不报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或扣除当月基本工资一半,造成严重后果者扣除当月全部基本工资。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3篇 a公司财务保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财务保密制度实施细则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及本实施细则,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总监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总监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总监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财务人员操作计算机时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夹及子文件夹。文件夹必须存放在c盘以外各盘的根目录下,统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命名,对于特殊文件,操作人员可以加密保护,但必须到财务总监处和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7.对于计算机程序、税控程序、电算化程序、各种申报表程序等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密码及时书面报送公司财务主管领导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备案。
8.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主管领导会同公司高层领导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会同技术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一起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9.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0.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主管领导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五)
一、保密事项
1、涉及公司的重要资料、调研报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招投标资料等;
3、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资料;
4、公司未对外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年报;
5、公司中、远期战略方案;
6、公司物业管理方案;
7、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
8、其它一切应该保密的公司事务。
二、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复印的材料,绝对不复印。
5、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总经理秘书拆封、领导亲启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启。
6、绝密资料不准摘抄、复印、传真、摄录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印部门、人员、时间。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严禁带出公司。
7、机密通信和使用微机的部门,要按照机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遗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遗失机要文件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5篇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公司机密保密制度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及公司机密的保密制度
1、置业顾问仅保管个人所接待的来电、来访和成交客户资料,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2、内业与销售经理掌握整个售楼处的客户来电、来访和成交资料,内业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
3、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有:
客户来电资料、
客户来访资料、
成交客户资料
项目基本资料、
房源及销控情况
项目排号时间及地点、
销售资料、
内业资料
会议记录
总结报告
培训资料
公司上级领导的联系电话
薪金待遇
公司其它保密文件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保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立即解聘,并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第6篇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
第七条 、
第八条 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 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
第7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格式怎样的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
(七) □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
第七条 、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8篇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保密工作制度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1 本公司的保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分公司、公司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 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2 公司的保密工作贯穿于公司的各个工作环节,涉及到各部门。公司的每一名员工 都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工作制度。
3 公司所有资料都应明确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凡属已确定密级的资料应在 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非密级资料可不加注明。
4 公司所有资料包括文件、协议、合同、图纸、证件、报表、信息等均应确定密级。
第9篇 z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z投资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一、各部门资料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二、未经公司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或提供公司的内部资料,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档案和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通过正常手续与行政部联系。
三、对于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帐务资金、人事安排、外来往来……,不准打听、询问、传播。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等,不得互相传、问,也不得向家人摆谈,做到不该打听的不闻不问,偶尔知道了也不扩散。
四、严禁将公司资料私自带离办公室,即使因工作急需,也得事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五、涉及影响公司利益的话,不准向公司以外的人摆谈。
六、涉及新项目开发的信息、内容、工艺、资料,严禁向外透露、转抄、传阅、复印,也不得与项目无关的员工摆谈。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z投资有限公司
20**年*月1日
第10篇 g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11篇 财富公司保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会议保密制度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1.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2.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3.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4.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5.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6.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7.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8.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9.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12篇 公司保密制度-5
公司保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 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 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 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 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 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 自行解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 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 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 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 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 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500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 应知悉者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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