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管理 > 制度大全 > 公司制度
栏目

公司统计、核算报表考核制度(十篇)

发布时间:2024-08-15 热度:46

公司统计、核算报表考核制度

第1篇 公司统计、核算报表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厂信息管理,保证各类计划、统计、核算工作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避免过时或失真信息给决策造成误导,特建立本制度。

二、范围

统计、核算报表以~年本厂发布的《财务部上交报表清单》、《调度处上交报表清单》、以及质检、供销部门的报表清单为准,各环节原始票据以~年5月发布的《各环节票据说明及对帐时间安排》为准,还包括各部门临时要求的,有正式书面形式规定要求提供的信息资料。

三、报表要求

1、报表及时,按规定进度完成,以接受签注时间为准。

2、数据真实,不故意满报或虚报数据。

3、项目齐全,不遗漏统计项目。

4、数据符合部门间的进出平衡关系。

5、对分管的物资严格按实物状态和统计要求报表。

6、报表签批、审核手续齐全。

四、考核

1、报表及时性:延迟1天扣罚5元。

2、数据错、漏:一次扣罚5元。

3、故意满报或虚报致使数据不真实:一次扣罚10元。

4、统计员非主观故意隐瞒,造成漏报,次月主动纠正者,按数据错、漏一次扣罚;故意隐瞒,二个会计月度仍未纠正的,直接责任人就地下岗,并承担不低于10%的直接经济损失。

5、报表签批、审核手续不全的,接受部门可拒收,按报表延迟进行考核至收到合格报表为止;接受部门也可签收,但按报表数据错、漏一次考核。

6、考核结果由生产科综合统计和财务科每月6日定时提供,其他对口部门可在6日以前书面形式向综合统计举报报表(票据)质量。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第2篇 公司档案统计制度-6

公司档案统计制度6

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全部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确,更好地掌握和研究档案工作开展的状况、变化规律,从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地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综合档案室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要办理交接手续,列出文件资料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各存一份,以备检查和统计。

第二条对接收的文件材料,应整理归档,编制档案目录,以案卷(件)为单位统计档案现存总数量。

第三条档案保管状况的统计,对遗失损坏的档案要记录数量和原因。

第四条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提供利用的统计,内容包括借阅档案人次、卷(件)数,复印档案的数量,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五条每年统计年度档案的归档情况,内容包括各类档案的归档情况,库房及设备的增置情况,档案人员变更情况,提供档案利用的人次、卷数,编研档案资料的数量等。

第六条每年对归档档案进行综合汇总统计,主要有档案总数量,各类档案的数量,库房及设备的增置情况,档案人员变更情况,提供档案利用的人次、卷数,编研档案资料的数量等。

第七条按上级主管部门(档案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第3篇 建筑二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2、职工是指本项目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

3、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拍照或录相。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经理,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

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安全部门,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6、得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7、死亡以上事故,项目部所有职工的必须正确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

8、事故处理要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9、项目部应在每月5日前,每年1月5日前将上月(年)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年)报表》报送公司安全部门。

10、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金属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记录。

三、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种类、收集、标识

1.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工程部长审核其可行性后,交厂务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销毁,工程部有权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实行。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工程部规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期。

5.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向厂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相关记录的部门负责人借记录查阅,各部门做好查阅记录。

四、各部门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呈报工作,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应准确,干净。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5篇 建筑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建筑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单位。

3、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员情况等。

4、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记,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真相。

(2)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死亡及以上事故按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要求参与调查。

(4)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事故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现场勘察要及时、全面、客观。调查组通过充分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处理。

(7)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事故统计

(1)事故统计上报按上级部门有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2)事故档案主要内容: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物证人证材料、医疗部门的诊断结论、结案申请报告、受处理人员的材料、有关部门的结案批复等。

(3)加强事故档案的管理,事故档案由安全部门保存。

第6篇 房地产公司信息管理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信息管理与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沟通管理、信息管理、数据管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识别改进的机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和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对内、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对数据分析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办是本公司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关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能管辖范围,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数据,并实施管理。

4程序

4.1沟通管理

4.1.1总经办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网络构成了内、外部沟通的系统,通过内外部沟通实现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

4.1.2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内外部沟通活动,实施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处理和利用。

4.1.3内部沟通

a)内部沟通的形式:

纵向沟通:适用于在行政、业务管理中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主要沟通形式有员工大会、经理例会、工作会议、请示汇报、文件、报表;

横向沟通:适用于在业务管理中同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主要沟通形式有内部网络、电活、内部刊物、工作联系;

员工大会--向全体员工通报公司经营活动信息、传达各项政策法规、下达经营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思想意识教育、宣传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经理例会--总经理了解各分管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的阶段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处理落实措施、检查贯彻执行

工作会议--向下属传达公司政令、工作要求。布置阶段工作任务、处理问题、障碍,落实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效果;

请示汇报--超出自已的职责权限范围,需要得到上级指示后才能进行工作的,应向上级请示。下级应当向上级汇报下列事项:上级布置的工作及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在质量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点、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请示汇报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

内部网络--发布共享信息,实现行政、业务管理沟通;

内部刊物--是公司信息交流平台,传布企业文化、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发布行业信息,开辟内部论坛,提供综合信息;

文件沟通--总经办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各部传达有关政策、董事会或公司的工作要求。实现上下信息的传递沟通;

表式文件沟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据其作用不同,可分为业务报表和体系表式二大类,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并规定业务报表及其传递要求,实现业务和体系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4.1.4外部沟通

通过外部沟通,了解和掌握顾客的需求、市场需求和市场动态,并及时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对服务质量控制的要求。

4.2信息

信息是以事实为依据,实施质量管理、进行决策的基础资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构成。

4.2.1信息源的分类

a)内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活动、内部沟通的信息)

b)外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供方、顾客、合作者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b)市场情报和业内动态的信息;

c)相关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资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务供方的资信、能力、业绩)

投资商、业主、社会的信息(需求、期望、社会发展及趋势)

d)顾客对本公司提供的工程产品、营销服务的评价信息(顾客满意、顾客投诉、顾客建议)。

4.2.3内部信息主要包括:

a)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贯彻、实施方面的信息;

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信息(内审、管理评审);

c)工程产品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d)营销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e)开发项目调研、策划方面的信息;

f)工程产品特性、服务特性实现及其开发策划方面的信息;

g)工程产品质量动态、销售动态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

h)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实施方面的信息;

i)员工的信息(员工满意及合理要求);

j)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的信息。

4.3.2信息的识别

a)信息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材料及其他介质形式;

b)对收集的信息,收集部门应进行核证,把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真信息筛选剔除,保证传递信息的真实性。

4.3.3信息的分类

根据信息的特征及其对质量活动的影响程度,信息可分为常规信息和异常信息。

a)异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单位)

突发性事件且构成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的事件;

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构成的责任事故(质量、安全);

顾客投诉或抱怨并已构成严重不合格事件;

体系发生严重不合格。

b)常规信息

经营活动、质量活动中获取的大量的非异常信息。

4.4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4.4.1常规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a)常规信息发生后,应按相关质量活动的规定进行沟通和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作好记录;

b)对于本部门无法处理或必须跨部门衔接的,信息获得部门应以'信息单'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组织协调处置;

c)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由上向下传递的信息: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层层向下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由下往上传递的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向上传递,由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横向传递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质量活动规定的沟通渠道,在相关部门间交流。

4.4.2异常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由信息获取部门编制'信息单':

a)顾客投诉--报营销部受理处置;

> b)工程质量、安全质量事故--报工程部处置,处置部门必须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程部应即时报总工办、总经理;

c)其他信息--由总经办受理处置。异常信息处置部门必须在受理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d)异常信息的全部处置资料必须报总经办备案。

4.5数据分析

数据即量化信息。对量化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应采用数理统计技术,从中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

4.5.1数据的范围

数据主要来自对市场的调研和预测、体系运行过程的监视和分析、工程建设管理营销过程的监测和分析、工程产品和服务结果的监测及分析、顾客反馈的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4.5.2数据的收集

通过信息网络渠道,系统地收集数据,应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使数据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的特征及变化情况,便于及时分析、有效地确定并采取改进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4.5.4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执行《统计技术的应用》的相关要求,对收集的各类数据正确运用数理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寻求数据变化的规律,以便在以下方面提供证实或应用;

a)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识别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

b)销售趋势以及对营销策略的调整;

c)顾客满意程度与公司管理目标的符合性,以及识别顾客的期望并转化为管理和工程技术控制要求,持续提高工程产品质量;

d)质量意识、经营理念与市场规律的符合性,以及企业文件建设;

e)持续改进的有效性的必要性;

f)对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战略上的调控;

g)经营活动的决策。

4.5.4信息、数据管理有效性评价

a)部门应定期向职能管理部门提交各类报表、分析报告。职能管理部门应进行汇总、分析、提炼、积累素材,呈报总经办备案,提供高层领导决策;

b)总经办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定期评估信息管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信息管理工作。

4.6有关信息及数据按《记录控制程序》,由相关部门予以保存。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dh/qp-4.2.4

5.2与顾客有关要求的评审程序dh/qp-7.2

5.3统计技术的应用dh/qc-8.4-01

6相关记录

6.1信息单qr/zb-35

图例:信息工作流程示意图

重要问题

部门或分公司自报

重要问题

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总经办综合信息科科长

总经办主任

总裁助理级部门经理级

董事长

备注:

1、信息管理的原则是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公正性、有效性。

2、信息的流程首先是各部门、分子公司当天将各部门、分子公司所完成的工作情况传递给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3、总经办信息员对信息去伪存真、删减增添,并至少能够作出浅度分析,最后将信息整理汇报给总经办综合信息科。

4、总经办综合信息科将信息进一步处理分析,提炼出关键信息及深度分析,并分成部门经理级阅读信息、总裁助理级阅读信息、董事长阅读给总经办主任。

第7篇 公司统计核算报表考核制度

公司统计、核算报表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厂信息管理,保证各类计划、统计、核算工作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避免过时或失真信息给决策造成误导,特建立本制度。

二、范围

统计、核算报表以**年本厂发布的《财务部上交报表清单》、《调度处上交报表清单》、以及质检、供销部门的报表清单为准,各环节原始票据以**年5月发布的《各环节票据说明及对帐时间安排》为准,还包括各部门临时要求的,有正式书面形式规定要求提供的信息资料。

三、报表要求

1、报表及时,按规定进度完成,以接受签注时间为准。

2、数据真实,不故意满报或虚报数据。

3、项目齐全,不遗漏统计项目。

4、数据符合部门间的进出平衡关系。

5、对分管的物资严格按实物状态和统计要求报表。

6、报表签批、审核手续齐全。

四、考核

1、报表及时性:延迟1天扣罚5元。

2、数据错、漏:一次扣罚5元。

3、故意满报或虚报致使数据不真实:一次扣罚10元。

4、统计员非主观故意隐瞒,造成漏报,次月主动纠正者,按数据错、漏一次扣罚;故意隐瞒,二个会计月度仍未纠正的,直接责任人就地下岗,并承担不低于10%的直接经济损失。

5、报表签批、审核手续不全的,接受部门可拒收,按报表延迟进行考核至收到合格报表为止;接受部门也可签收,但按报表数据错、漏一次考核。

6、考核结果由生产科综合统计和财务科每月6日定时提供,其他对口部门可在6日以前书面形式向综合统计举报报表(票据)质量。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统计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统计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公司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统计主管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公司制度性、规范性的统计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局部的、专业性的统计工作,并设立公司统计负责人和各部门统计人员。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的权责

第一条统计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二条根据国家法律、制度,制定公司统计规章和公司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领导公司的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国家统计法规与公司统计制度的实施;

第三条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并及时按集团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第四条根据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整个公司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公司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

第五条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的统计人员,组织安排统计工作培训;

第六条其他上级领导下达的统计任务。

第七条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第八条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贯彻监督统计制度的实施;

第九条根据制度规定搜集、整理、提供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统计资料,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

第十条实施本单位的统计监督;

第十一条管理本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指导本单位的统计培训;

第十三条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任务。

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职权:

第十五条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我国统计法规和公司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检查统计资料的正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第十七条揭发和检举统计工作中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根据统计资料,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报告,任何个人不得进行阻挠和干涉。

第三章统计业务分工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完成对财务资产、物料消耗等方面的统计。

第二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统计公司的职工人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第四章统计数据资料管理

第一条原始记录管理

第二条原始记录是各项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初始反映,是进行统计核

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各项原始记录必须准确、全面。

第三条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办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制订、改进和贯彻,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四条各种原始记录必须严格管理、不允许随意乱放、乱丢或另作他用。

第五条原始记录必须严格填写或报送,不得随意空格或缺报,原始记录上的各种名称应填写齐全,计算单位要统一,发现差错应从速更正,并注明更正人姓名,以明确责任。

第六条统计台帐管理。

第七条统计台帐是根据统计核算和统计报表的需要,整理、积累统计资料为分析研究的重要手段。

第八条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财务部组织公司的统计台帐工作,审定统计台帐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为确保统计台帐的质量,统计台帐应及时登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表格规范,并由专人登记和保管。

第十条统计报表管理

第十一条凡已规定报送的对外各类法定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统一由

财务部门负责填报或审核后报出,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并经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方可报出。

第十二条统计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的统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在年度终了后,于次年三月底以前做好立卷、装订工作,并由本部门保存一年,一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移交时交接双方需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人。

第十五条统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动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不散、不断、不乱,上级单位统计负责人或本单位统计负责人、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参与监交,否则人事部门不能予以调离。

第十六条统计档案的查阅,须经得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常规的登记手续,重要的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应凭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统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提供复印件。

第十八条统计数字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外上报的各类统计数字或对外公布、宣传报道的有关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提供。

第二十条对同一指标的统计数据,应相互核对、保持一致。为确保统计数字的质量,任何统计数字都要有正确的计算依据,凭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保持一致,决不允许虚报、瞒报或漏报。

第二十一条对已上报的统计数字,发现不实、不准,应于发现当月予以调整,并附以说明。如发现上年统计数字不实或不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各受表单位更正,已更正的统计数字一律以书面形式完成。

第五章奖 惩

第一条公司经核实后,应对有下列表现的统计单位与个人予以奖励:

第二条在改革和完善公司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第三条在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并取得重要成绩;

第四条在改进公司统计培训、进行统计研究、提高统计科学水平等方面,做了重要贡献。

奖励方式可分为:通报嘉奖、物质奖励、记功等。

第五条对有以下行为的公司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视行为后果的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编造或授意、强迫统计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

第七条虚报、瞒报、拒报、以及多次迟报集团规定的统计调查表;

第八条伪造、篡改本单位统计资料;

第九条发布未经批准的统计资料并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条在统计调查中利用职务之便泄漏集团机密或进行欺诈;

第十一条违反统计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统计调查表;

第十二条其他在统计工作中因渎职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

处罚方式可分为:罚款、通报批评、记过、降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统计法规的,由国家机关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9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统计核算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统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统计核算规程,提高统计核算效率,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调度管理部、榆炼站、永炼站、石脑油卸油班、液化气站、聚丙烯站等承担调运任务等部门。

第三章 调度管理部操作细则

第三条 负责统计每天调运量完成情况,若出现未完成情况,须立即实行补救措施。

第四条 负责每月收集各站调运票据,并在次月20日至28日根据票据与各炼厂及承运商进行核实。

第五条 负责统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完成情况,是否达标,如果没有达标,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章 各工作站操作细则

第六条 收集整理有关调运凭证及统计资料。

第七条 严格认真做好各类油品报表的填写工作,并对各类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八条 对报送公司调度管理部的报表,月报封皮必须由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第九条 报表凭据不得随意填写及涂改。

第十条 对1#渣油报表要准确填写单车的单日的调出、调入量,并对其含水百分比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一条 对石脑油的填报,对不合格卸车车辆的卸车地在统计表“备注”栏里加以注明,在各车队月统计表封皮上必须写明该车队不合格总车次数及不合格总调出、调入量。

第十二条 原料液化气填报,对按不合格、民用气卸车车辆要在其统计表“含水化验”延炼栏里填写其调入化验丙烯含量,“备注”一栏填写不合格或民用气,最后要在后面填写登记人员姓名。在装订不合格单车票据时把“原料液化气承运质量告知单”装订到其单车最后一页。

第十三条 设立调运日记,分别将各类油品单日的装车总车次,调出总吨位,单月总车次,总量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四条 每月调运票据都必须在次月2日之前收回

第十五条 每月的统计台帐都必须在次月的五号前整理完毕,公司将派专人取票,如有特出情况,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知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0篇 公司档案统计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全部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确,更好地掌握和研究档案工作开展的状况、变化规律,从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地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综合档案室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要办理交接手续,列出文件资料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各存一份,以备检查和统计。

第二条 对接收的文件材料,应整理归档,编制档案目录,以案卷(件)为单位统计档案现存总数量。

第三条 档案保管状况的统计,对遗失损坏的档案要记录数量和原因。

第四条 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提供利用的统计,内容包括借阅档案人次、卷(件)数,复印档案的数量,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五条 每年统 度档案的归档情况,内容包括各类档案的归档情况,库房及设备的增置情况,档案人员变更情况,提供档案利用的人次、卷数,编研档案资料的数量等。

第六条 每年对归档档案进行综合汇总统计,主要有档案总数量,各类档案的数量,库房及设备的增置情况,档案人员变更情况,提供档案利用的人次、卷数,编研档案资料的数量等。

第七条 按上级主管部门(档案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公司统计、核算报表考核制度(十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