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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25

医院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第1篇 医院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医院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对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第2篇 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第3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验收调试发放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验收调试、发放制度

1、医疗设备的采购应根据计划进行,计划外购置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2、采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购置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应会同有关科室的专家论证,评估,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实行招标采购。

4、个别设备经过努力,暂时确实无法按计划购置到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向申购科室说明原因。

5、采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特殊原因需改变时,应征得申购科室和分管领导的同意。申购科室要改变计划时应先通知设备科。

6、签订医疗设备合同,应尽量保证内容完备。采购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及回扣。

7、医疗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查验。验收调试由设备科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参加。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调试完毕,验收工作还应申报商检、海关人员共同参加。

8、验收调试中发现问题,由设备科负责与厂商联系处理;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由设备科联系厂商解决。

9、验收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表,明确验收中有无问题。验收完毕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万元以上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

10、凡购机赠送的医疗设备,都必须按购机标准验收,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11、医疗设备办理入库手续后,仓库应及时通知申购科室办理出库领用手续,领用手续原则上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办理。

12、科室领用设备后,设备科应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科室操作人员,并督促制定操作规程,按规操作,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4篇 平南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第5篇 南平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十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院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工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刻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志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刻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6篇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5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五)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7.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7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调剂报废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调剂、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条件之一者,可降级使用:

仪器设备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严得影响使用安全,又不能维修改造者。

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准确度,主要部位损坏,无法修复者。

(二)调剂、报废办法:

凡符合调剂、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调剂、报废申请,并真报《e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资产处置申请表》。由采供中心专业技术员提出处理意见,经采供中心调剂,报废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送院领导审批后处理。

凡万元以上调剂,报废的医疗设备,需报省卫生厅审批后处理。

凡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的调剂与报废,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凡调剂、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帐面调整,十万元以上通知院档案室备案。

对严格控制可供家用的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

(三)采供中心医疗设备调剂、报废领导小组成员。

第8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人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维修人员按专科分工和设备科布置的任务开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

(二)对使用科室提出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1.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仪器设备修复后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2.对急救仪器设备的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仪器设备现场,进行维修处理,以保证临床第一线的急需。

(三)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四)协助使用科室制订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指导使用科室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各维修人员按岗位职责要求每周或每月一次定期下科室巡回检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降低仪器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仪器设备,要主动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应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做好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及时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十)送外维修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登记,修回后应及时注销。

(十一)做好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维修记录及个人工作量记录。

(十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检测

1.计量仪器、设备、器具的计量检测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2.急诊抢救仪器(如除颤监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机等)应逐步建立定期检测的计划及实施细则。

3.对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参数偏差,应及时解决或校正,使仪器设备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第9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1、全院所有医疗设备的所有权统归医院,各科室只有使用权,同时负责日常清洁、保养、管理的责任。

2、为加强科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各科室必须设立兼职或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科室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仪器保管、日常保养、使用指导、安全检查、设备账卡、定期核对、信息反馈及报废等工作。

3、各科室对拥有的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4、各科室对本科室仪器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设备科有关人员,确保人机安全。

5、凡单价在贰佰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6、凡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固定总账,做到一物一账一卡。

7、各科室指派专人管理仪器设备,定期清点。根据仪器不同性能制定操作规程。设备科可随时根据操作规程检查使用情况。

8、高、精、稀仪器必须有专人操作使用,定时检查,未经技术训练人员不得使用。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失职而造成仪器损坏者,按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9、设备科每年与各科室对账一次,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每年与财务对账一次,保证账值相符。

第10篇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2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不许扩散和转让、淘汰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装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第11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第12篇 南平医院急救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1.调度台对通讯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不得任意拆卸。

2.如有人为损坏、被窃、丢失情况应立即报告,并承担经济责任。

3.使用通讯设备进行调度工作时,应使用普通话服务,语言简练精确,不宜时间过长,更不得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定期做好急救通讯设备维护、保养、更新工作,使通讯设备随时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保证急救通讯设备的畅通,顺利完成急救任务。

5.严禁将调度室通讯设备外借。

6.定时(每隔15分钟)测试通讯系统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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