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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4-25 热度:10

医院管理-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

第1篇 医院管理-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

中药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中药制剂室负责本院中药制剂及合剂的制配工作,制剂范围以本院临床协定处方为主,并配合本院医疗、科研、科学需要而配,制新的制剂,自制制剂只限本院自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制剂室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许可证。

(三)所配制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配制制剂及合剂时应认真填写制剂单,称量必须准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投料,配制含医学专用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制剂,应两人核对,称时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制剂单上签字。

(六)应执行制剂半成品检验制度,制剂及合剂半成品及检验合格后,方可分装。分装时应严格核对。

(七)要加强制剂与合剂的标签管理。制剂标签内容包括:制剂名称、规格、处方组成、适应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注册编号、内服、外用、眼用、鼻用、制剂单位等。

(八)中药制剂室应根据岗位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技术操作规程,并健全岗位责任制、确保制剂质量。

(九)要搞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剂配制单及检验报告书应保存三年以上。对发生的制剂质量事件,应有详细的档案材料备查。

(十)制剂室应加强经济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十一)制剂工作人员应衣帽整洁,室内物品陈列有序,经常保持室内卫生。

(十二)在制剂、合剂配制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制剂室。

(十三)制剂室所用的衡器具,必须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十四)制剂室要有防护措施,注意安全生产。

第2篇 附二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医院门、急诊处方的调配工作。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负责审查处方、配方、核对、发药、药品管理、消耗统计、盘点等工作。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

5.处方中如有缺药或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将变色、潮解、霉烂、变质、过期的药品发给病人。

7.坚持做到发药核对。经查无误,调配和核对者均应在处方上共同签字或签章后方能发出。如一人值班时必须做到自我核对并签名。

8.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书写正确、清晰;对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必须向病人交待清楚,但不得随意向病人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9.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未损坏,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须经处方医师签字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退药。

10.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按拆零药品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做好登记、留档。

11.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不得延误。发药高峰时,要及时组织力量,缩短病人取药时间。对老弱病残要优先照顾。

12.药品必须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要经常注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药品应制表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13.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专职人员要每天认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14.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定期统计,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5.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6.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7.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第3篇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一)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住院总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商量。

(三)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四)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五)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六)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各科主任及门诊部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九)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二)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部要有计划地做好门诊病员的预约诊疗工作。

第4篇 a医院120调度中心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医院120调度中心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1.调度室负责调度信息技术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建档等工作。

2.调度室应设立专人进行统计工作,准确地掌握、记录、统计急救中心及各急救站每天的出诊次数、病种分类、病员分布以及费用情况。

3.当班人员应统计出当天24小时内出车次数、接回人数、住院人数、病种分类及病员去向情况。

4.统计日报时间规定为上午九时之前,必须将汇总、统计情况进行登记,并将结果向调度室负责人汇报。

5.规定每月初五日前,必须将上月统计资料(包括接听呼救信息次数、出诊工作量、抢救危重病人人数、收住各院各科住院人数、留观人数、费用、外县出诊及病员分布地区等),汇总制表,上报中心办公室。

6.急救中心领导或有关科室需要的各种调度工作数据资料应及时予以提供。

7.严守统计工作保密制度,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外泄。

8.各种数据报表准确无误,绝不允许弄虚作假。

第5篇 市民医院注射室护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注射室护理工作制度

1、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过敏的药物,必须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生。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正确抽取药液,器械溶液每周调换2次,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皮试一人一针。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紫外线消毒2次,每月空气培养1次。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浸在1:1000康威达消毒溶液中,后再送供应室。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后按要求放置及回收。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9、一次性医疗用品应按《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规定做好领用、处置、回收工作。

第6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务会工作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务会工作制度

1、会议主持:处长主持处务会。

2、会议时间:每半个月的周二上午8:00召开。

3、会议地点:教育处办公室。

4、会议内容:检查全处各位同志上两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下两周工作;传达院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

5、会议人员:全处同志及轮转培训、实习人员。

6、会议程序:

(1)全处各位同志将上两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做总结汇报;

(2)全处各位同志总结在完成分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初步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合“教育处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全处各位同志分别计划并汇报后两周分工工作。

(4)副处长传达院周会精神和相关工作事宜;

(5)处长分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置教育处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进行会议总结。

7、会议记录:z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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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医院治疗室工作制度3

医院治疗室工作制度(三)

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四、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五、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六、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的各种导管需高压消毒。

七、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初步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八、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重新灭菌。

九、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十、清洁用具应专用。

十一、该制度与上级文件有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8篇 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急诊和首诊负责制。

二、抢救及时、果断、准确,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对危重病人不宜搬运,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入病房,对立即需要手术的病人,应及时请外科会诊决定,及时送手术室手术。

三、医院成立领导抢救班子,凡抢救班子成员及各科二线值班医生应随叫随到,不得拖延,以免影响抢救。

四、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交接班。实习医师、护士、进修医师、护士不能单独值班。

五、转送急诊病人到病房应按转送制度办理。由急诊科派人护送,并向病房医师交待抢救经过及应注意事项,并将急诊记录移交病房。

六、建立急救常规,并按常规进行基本功训练。急诊室的处方、检验单及各种申请单应有'急'字。对急诊病人应详细询问病史,细致体检,严密观察,及时做好记录。

七、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及院领导立即组织抢救。凡涉及法律、斗殴、他杀、自杀、纠纷等病人,在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要保存好实物或标本,并报告保卫科或公安部门。

八、备齐各类抢救药品、器材,定位、定量放置,应急状态良好。室内保持整洁,定期消毒,细菌监测。

第9篇 第一x医院党务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党务工作制度

1、医院党委会原则上每二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情可临时通知召开。

2、党委会由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并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如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3、根据会议议题及内容,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邀请有关党员同志列席参加会议。

4、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成员向党委会负责其分管的工作。

5、党委会决议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需表决事项,实行党委成员一人一票的制度。表决方式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6、党委决议表决需经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党委会决议。讨论中如发生严重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多数人意见执行外,一般情况下应暂缓作出决定或决议,待进一步酝酿后下次会议中再进行复议或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双方不同意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7、每次召开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提前一至两天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到会成员。

8、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提案的审查,征求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意见后,提交党委讨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所讨论、决定事项,处理党委会提案或决议,检查督促党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9、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提案,因特殊原因,可由党委办公室采用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党委成员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10篇 市民医院精神科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精神科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管理

1、不能将病人的病态言行作为谈笑资料。病历应保密,要尊重和爱护病人。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平等相待,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不能办到的事应耐心说服解释,既要体贴关心,又要掌握原则。

3、必须熟悉病人的姓名、面貌特征、病情、家庭住址、风俗习惯、护理要求等。

4、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机智,处理要果断,确保病人安全。

5、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避免不良剌激。不得在病人面前议论病情及预后等。

6、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不得接受病家馈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不得向病人或家属泄露医院内部情况包括工作人员家庭住址等。

8、对病人极端负责任,发生差错或事故应及时报告医生和护士长共同处理或抢救。

二、病区管理

1、由病员代表组成休养员组织,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病员学习和生活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意见,做好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2、病区大门及各室应随手锁门,钥匙要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病区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意外。

4、病人入病区,除携带日常用品外,其它危险和贵重物品禁止带入。病人衣物、食品等交总务护士保管,双方签名。

5、做好饮食护理,密切观察病人饮食情况。

6、病人活动应按活动日程和作息时间进行,除特殊治疗或有躯体疾病需要卧床外,应鼓励病人参加工娱疗活动。

7、探视病人按'探视制度'执行,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须经经管医生同意,可在指定地点会客。

三、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新病人中有严重自杀、外逸、冲动毁物行为的及保护约束病人应作重点交接班。

2、病人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并有工作人员陪伴。

3、认真做好巡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三防(防自杀、外逸和冲动毁物)病人重点巡视。

4、加强病人洗澡、理发、刮胡须、修剪指(趾)甲等的安全管理。

5、定期做好病室环境及设施的安全检查。若有损坏,应及时申请修理。

6、病人吸烟应在指定地点,防止乱扔烟蒂引起火灾。

7、进出治疗室、盥洗室、浴室、配餐室、更衣室、储藏室应随时锁门,并加强巡视。钥匙、剪刀、消毒与剧毒药品、注射器、体温计、氧气筒、约束带均应有固定数目,定点放置,每班详细交接班,一旦发现数目不符,应立即追查。

8、安全大检查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范围:衣服口袋、床铺、褥垫、床头柜和病人活动场所等。

9、对前来探视者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不得把危险品、限制物等直接交给病人。

四、保护约束病人管理

1、按医嘱实施保护约束,保护前工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病人的恐惧。

2、对被约束病人,应定时喂给开水和足够营养,及时处理大小便,保持床褥清洁干燥。

3、被保护约束的病人应加强巡视,防止其他病人袭击、伤害及或解脱,避免发生意外。

4、保护带松紧适度,经常检查有无肢体发绀、红肿情况,有无自行解脱现象。

5、注意体位,肢体处于功能位置,加强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病人及约束带应在床旁交接班,内容主要为约束松紧度,肢体血循状态、约束带数目,床褥是否干燥清洁等,并作好登记。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考虑保护约束病人:

⑴极度兴奋躁动,用药及短时间内难以控制其躁动者。

⑵谵妄状态者。

⑶癫痫伴有意识障碍者,约束时注竟肢体抽动留有余地。

⑷治疗的需要,如胰岛素治疗,输液或其他治疗不合作者。

⑸其他特殊情况需暂时约束者。

五、发药服药管理

1、取药、发药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发药前要准备好温开水。

3、熟记病人床号、姓名、面貌特征,按次序发药,如有疑问,及时核对无误后发给。

4、发药时认真检查患者口腔、舌下和颊部,证实药已咽下方可离去,避免藏药、吐药。

5、发药盘应放于适当位置,严防病人抢药或弄翻药盘。

6、对拒服者,加强说服解释工作,对躁动不合作病人,必要时按医嘱给予鼻饲服药。

7、服药后应注意观察病人的用药反应。

8、服药完毕清点用物,防止遗失在病室,发药杯实行一人一杯制,用后消毒。

六、病人请假出院管理

1、病人按医嘱办理请假出院手续后,由病人管理单位或家属负责接送并签字。

2、要求病人管理单位或家属妥善保管药物,按医嘱定时服用。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有异常,随时送回医院。

3、请假出院病人应更换自己衣服,并由工作人员清点衣物。

4、病人返院时,办理返院手续,并做好安全检查,保管员清点所带衣物,并登记。

5、病人必须由家属护送返院,并向病区医生或值班人员介绍病人在家情况,同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病人请假出院须知如下:

⑴凡请假出院病人,务请家属遵守医嘱,按时护送返院。如有特殊情况要续假者,需经医生同意后,办理续假手续。

⑵带回家的各类药品,由家属妥善保管,按医嘱送服到口。

⑶病人请假外出期间,保留床位,只停餐。

⑷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生活适应状况及情绪言行表现,注意安全检查。

⑸护送病人返院时,家属应详细介绍病人在家时一切表现,必要时用书面说明。

⑹严禁病人携带钱、贵重物品及刀剪、火柴、绳索等限制物件入病房。

⑺病人请假出院期间不合作,或有发病征兆,应提前护送回院。

七、探视管理

1、为维护病房秩序及儿童的身心健康,原则上谢绝将儿童带入病房。

2、探望者需了解病人病情,可以向医护人员询问,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翻阅病历和有关医疗文件,不可随意将病情告知病人。

3、探望病人时必须遵守院规,不准在病房内吸烟、高声喧哗,不串病室,要爱护公物。禁止将危险物品如刀、剪、镜子、玻璃、火柴、钱等物品交给病人。带给病人的食品、生活用品等须交给病区保管员保管,如带回物品须经保管员查看登记。

4、探望者不得为其他病人代寄信、代打电话或代购物品等。

5、探望者要鼓励病人安心住院,积极配合治疗,共同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争取早日恢复。

6探视时病区应有专人负责,亲切热情,耐心解答探视者的询问,有关医疗及愈后等问题可通知医师给予介绍。

7、检查探视者所带的物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交保管员予以登记保管。

8、随时了解探视动态,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暂停会见。

9、督促家属执行病房安全制度,不得擅自将物品交给病人。

10、探视应在规定地点,如需带病人离开病房,需经医生同意,但不得离开医院。

11、禁止探视人员将各种凶器、锐利品、酒类以及易燃危险物品携入病房。

八、病人开放管理

1、开放等级与要求:

(1)一级开放对象:新入院病人观察3天后不需特护者;一级病人主要精神病状控制者和生活需协助料理者;二级病人主要精神症状部分控制,病人有自控能力者。要求在规定区域内由工作人员组织带领病人到工疗室、花园活动。

(2)二级开放对象:二级病人主要精神症状基本控制者;主要精神症状大部分控制,病情稳定,自知力部分恢复者。要求在规定时间由病员组长带领,到病房外自由活动;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院外参加集体活动;在监护人员陪同下可请假出院。

(3)三级开放对象: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等待回归社会者。要求在规定时间,可单独到病房外自由活动;可遵医嘱周末回家。

2、根据病人病情和康复情况,确定开放等级,三级开放需先由病人家属提出申请。

3、按医嘱执行分级开放管理,并在合适的地方注明开放者姓名和开放级别,交待注意事项,并定期召集开放病人会议。

4、每日开放外出及回病室时,一定要点清人数,按时返回病房,一旦发现外逸应立即追寻并及时报告。

5、开放病员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离院,不得为病友购物。

6、设立病人开放组组长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组长应向医护人员反映。

7、开放期间,病人病情变化或有违反规定行为,医护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8、教育病人爱护院内花草、树木及公共财物。

九、病人室外活动管理

1、安排精神科病人室外活动,原则上每周2次,每次1至2小时,在保证病人安全的前提下,不限制病区组织病人到室外活动。

2、统一组织的室外活动,每次由男、女各一个病区的部分康复病人组成,每次人数控制40人左右,可以开展打羽毛球、下象棋、打牌等活动,具体由病区安排。

3、病区、综合服务组和保卫科均要选派管理人员,值勤室值班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住院精神病人参加室外活动时,负责病人室外活动的管理人员与责任班护士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仔细清点人数,以防病人走失。

5、严防病人走失。病人中途要离开,工作人员应予陪护。

6、病人室外活动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到位,如有特殊变动应及早告知护理部调整。

十、陪护管理

1、护理人员要向陪护人员介绍病室有关制度及应注意事项,并督促其执行。

2、交待陪护人应注意病人情况,如有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

3、陪护人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邀请外院医生诊治和服用其他药物。

4、陪护人要遵守医院及病区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带病人外出时,须经医生同意,病人的安全由陪护人负责。陪护人须暂时离开时(如去食堂进餐等),应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

5、要求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病室,不得携带贵重或危险物品进入病室,不得高声谈笑或议论病人病情,不得随意睡在病人床上,不得逗弄病人取乐,不得为其他病人代发书信或购物等。

十一、非封闭式病区病人外出管理

1、病人原则上不能离开病房。

2、病人外出,应向护士请假,报告离院时间、去向、返回时间等。

3、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返院,护士需与其家属联系,并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4、告知病人外出时有事及时与责任护士及经管医生联系。

十二、精神科住院病人零用金管理

1、病人零用金由住院处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收管。

2、保管员应视每一病人经济情况,做好病人每周所需物品的统计工作,病人住院期间需购买食品或日用品时,造表后到医院指定的商店记帐代购。

3、代购物品经病人签字验收后交病人使用。病人因病不能签字的,可由非经办的工作人员签字。

4、病人出院时,病区应向病人及家属提供食品、日用品开支清单并签字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十三、病人物品保管

1、保管员必须认真负责保管好病人住院期间的一切物品,防止损坏和遗失。

2、病人入院时,保管员须逐项检查、登记生活用品和衣物,并注明病人的姓名,由护送人签名,严防违禁物品带入病区,对病人遗留物品,定期清理,并设法归还原主。

3、保管的物品应详细登记,病人家属和接收人签名。不接受病人贵重物品的保管。

4、病人出院时,物品应由家属当面点清并签名。

第11篇 区人民医院制剂室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在制剂室内不准吸烟,工作时不准会客。酒后不得进入调配室。

二、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制剂室。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进配液间、分装间、普通药品调配室。

三、非本室分装工作人员不准在沐浴间洗澡。

四、配料必须两人复核,做好工作记录并签全名。

五、灭菌制剂、普通制剂的调配、分装严格按其操作制度进行。

六、灭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灭菌室岗位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

七、检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其工作制度。

八、制剂用原料、标签的领取、保管和使用及制剂药品的留样、保管和发放应严格按其相关规章制度进行。

九、制剂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十、制剂室的一切仪器设备应严格执行其使用、保养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12篇 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 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 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料。

4.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 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 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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