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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热度:45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1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责任区的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员分别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学校必须安排该责任区域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区域一切职责。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管理员、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对各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并根据行政处分给予扣发奖金、降级聘用、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任。

1、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沓懒散。

2、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况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

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人员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

9、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师生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2篇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3篇 某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第4篇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第一中学

第5篇 x学校安全防盗制度责任制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

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

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微机、饮

水机、灯,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

,不擅自离岗。

第6篇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一、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第7篇 x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8篇 学校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二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四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五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3)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 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 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 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

4、 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 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 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2023年9月1日

第9篇 a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在学校的行政安全工作方面,有很多项的工作都要做详细的制度规定,如教职工健康查体制度、学生安全防盗制度等,以下是某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资料,可供参考。

(一)**实验中学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班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德育处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能力,确保校内外安全。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活动开展有记录。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卫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②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义的活动,班主任、值班领导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4、加强对学生的监管,注意消防、饮食、交通、活动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通道畅通;食品卫生。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

5、体育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规范体育行为,杜绝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发生。

6、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负责处室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万无一失。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凡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9、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学习,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10、学校教职工要自觉进行安全学习,提高安全防患意识。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确保安全。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闭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责任人。

11、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上级部门。

12、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3、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况及时报警。

1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5、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无故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给与严肃处理。

(二)***实验中学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3、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4、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5、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三)***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处室、班级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使人人有责任。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制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危险品管理、值班等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期限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

5、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旅游、郊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勤工俭学、实习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育局。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急社会安危、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应利用电话或传真等立即向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二日内书面上报教育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卓有成效的处室和班级,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酿成恶性伤亡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严肃处理。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室和班级及教师个人,一律取消当年任何评先进的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凡因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实验中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2、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3、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4、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5、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五)***实验中学安全信息管理和上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1、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3、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值班领导和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家长,安全管理办公室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3、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教育局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4、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育局。

5、所有事故安全管理办公室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6、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7、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即使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8、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9、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所有领导的座机号、手机号,及安全管理办公室电话等,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随时都能传输。

10、掌握火警(119)、匪警(110)电话号码,同时要知道上级主管部门电话:2982606,以便出现情况,每个人都可在最短时间内报警、报告。

(六)***实验中学危房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学校各办公室、班级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危房、残墙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实验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衣着统一、整洁,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热情文明对待学校每一位师生,(除特殊天气外)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迎送师生。

3、学生正常上学期间中途离校,须验明其班主任签字及德育处盖章假条后方可放行。

4、主动询问并热情文明接待来访者,举止得体。

5、严格履行来访者登记手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引导车辆在规定的区域摆放整齐。

6、外来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园时,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7、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

8、及时清扫并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口的清洁卫生,禁止在校门口摆摊叫卖或堆放杂物,影响校容。

9、维持校门周围秩序。

10、按照学校要求或通知及时开校门、楼道门,保证工作所需;师生放学离校后,要到处巡视,锁好各口大门(除节假日外,正门关门时间不得早于22:00),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11、保卫学校公共财物,如发现破坏公物者,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

12、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必须有学校通知批准,方可放行。

13、制止校内骑车。

14、负责接收邮递员送来的报刊、信件。

15、认真按时交接班,并作好值班记录。

16、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17、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八)门岗管理补充规定

为切实加强门岗安全保卫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补充规定:

1、门岗人员高度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责任心。

2、认真详实的做好出入人员、出入车辆登记工作,尤其是节假日。

3、认真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4、所有来人联系均事先电话联系相关部门或教师,得到许可后方可准许进入,联系未果者,不得允许进入。并与来人做好解释工作。

5、认真做好学生物品登记、保管、分发工作。发放要及时,不得丢失。

6、严格学生出入证检查制度,加强学生进出管理。

7、礼貌对待所有来人,积极帮助联系,联系未果者做好解释工作,态度要诚恳。

8、认真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做好教学楼门窗、电灯的关闭工作。

9、积极主动的做好负责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值班室门窗明亮,干净整洁。

10、爱护学校财务,做好钥匙的保管工作,及时关开相关门锁。

11、树立及时汇报意识,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回报相关领导,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九)***实验中学校门出入管理规定

1、进入校门要下车。禁止在校园内骑坐自行车。各种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速度必须按标志要求控制在时速5公里以内。

3、学生中途离校需凭学校印制的《请假条》出入校门,《请假条》上须由班主任签字。

4、上课迟到的同学,由门卫及时填写《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记录》。

5、外来人员须获准方能进校,并且要按规定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和《出入证》。

6、陌生人、收废旧人员等一律禁止入校。

7、学生大型活动需对外开放按学校要求实施。

(十)***实验中学领导值班制度

1、学校领导实行值班制度是加强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学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

2、值班领导负责学校当天执勤教师的考勤、督促、检查、反馈及安全保卫等偶发事件的处理。

3、值班领导要求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需安排他人代替,不得空岗。

4、值班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做好值日情况记载,做到一天一次反馈,按月进行汇总,作为教职工考核和结构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5、学校办公室对学校领导值班情况进行一月一小结,每期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奖惩学校领导履行职责的依据之一。

(十一)***实验中学值班制度

1、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2、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3、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4、校外值班一律安排男教职工,教学区、楼梯口、自行车区、餐厅值班一般安排女教师。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般不作安排。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并做好相应记录。

6、如遇工作冲突,请值勤人员先找好替岗人员后报组长批准,不得出现空岗;

7、必须在指定岗位值勤,疏导学生,维护秩序;若因值班教师不在岗而出现意外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实验中学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校长办公室统一调度,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4)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5)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6)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2.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一般指该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3.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4.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总务部门主管联络,学校总务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5.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6、其他

(1)校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意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2)告知家长不让学生,合租乘坐无手续和无营运证的车辆。

(十三)***实验中学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将社会实践、实习活动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在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学校领导重视此项工作。

2、根据学生心理、心理特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以服务社会、服务社区为主的劳动。

3、严禁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能力,有碍学生健康成长和超过规定课时的劳动。

4、严禁以社会实践、实习活动为由创收,严禁以社会实践活动为名向学生乱摊派。

5、做好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出行和活动中的准备工作,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6、充分保证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中的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应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十四)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总务处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3、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4、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乘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5、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6、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7、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对管理不当着,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五)***实验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邀请交警部门来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每学期开展一至两次全校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管理

上学、放学高峰时间,门卫必须在校门口指挥车辆的停放,疏导交通,保证学生出入安全。

值日领导、老师要准时、定点出岗,认真履行值日教师职责。

因特殊原因没有准时放学的班级、学生,责任教师、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放学护送工作。

严禁带领学生到校外进行交通道路活动及训练。

3、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

校车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严禁超载、超速,车辆必须符合有关部门检验合格,驾驶员要有相关的驾驶资格证。

严禁一切家长的车辆在上学期间驶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协调管理方可驶入。

一般情况下外来车辆(包括教师家属驾驶的车辆)不能进入学校,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进入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停泊。

在上学、放学高峰时间,原则上不准车辆出入,特殊情况需有专人疏导。

所有机动车进出学校时必须规定路线慢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行驶,不能穿越学校,严禁一切车辆驶入学生活动区域。

学校划出专用停车位置,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泊。专用停车位置在进、出停车高峰期严禁学生进入活动。

校园内严禁练车。

师生骑单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通过。学生在校园内严禁骑单车,要推车步行。

4、学校建立校园安全事故紧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及时合理处理,把伤亡减至最低。

(十六)***实验中学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讲座。

4、充分利用板报、宣传窗、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6、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7、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8、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9、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10、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11、早报告。校医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发现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爱滋病病人、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2小时内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6小时内上报,并按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十七)***实验中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八)***实验中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校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十九)***实验中学*、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意外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实验中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一)***实验中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二十二)***实验中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艺体馆、餐厅、体育活动场所、教室、会议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处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二十三)***实验中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十四)***实验中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疾病防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十五)***实验中学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进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得开过期药品,如发现过期药品,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5、开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诉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现象,及时报告总务处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专人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并做好记录。

11、医务人员及时做好食堂饭菜的留样工作,并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十六)***实验中学校园电视台安全管理规定

1、校园电视台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十七)***实验中学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1、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2、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3、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收发管理员及执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二十八)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经常排查各种安全设施,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教师学校内、外值勤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询问;严禁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

6、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领导和保卫人员值班。

7、对任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秩序的外来人员,除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学校财产;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总务处签发出门证并登记,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9、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能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后不得随意鸣放高音喇叭,要按指定的位置排放。

10、学校总务处、库房、会计室等重要部门都装上保险,安全门。食堂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注意防火,注意安全用电。

11、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敢于抵制和制止各种破坏行为,确保学校安全。遇到紧急情况要挺身而出,在紧急施救的同时立即向学校报告。

(二十九)门卫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衣着统一、整洁,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热情文明对待学校每一位师生,(除特殊天气外)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迎送师生。

3、学生正常上学期间中途离校,须验明其班主任签字及德育处盖章假条后方可放行。

4、主动询问并热情文明接待来访者,举止得体。

5、严格履行来访者登记手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引导车辆在规定的区域摆放整齐。

6、外来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园时,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7、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

8、及时清扫并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口的清洁卫生,禁止在校门口摆摊叫卖或堆放杂物,影响校容。

9、维持校门周围秩序。

10、按照学校要求或通知及时开校门、楼道门,保证工作所需;师生放学离校后,要到处巡视,锁好各口大门(除节假日外,正门关门时间不得早于22:00),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11、保卫学校公共财物,如发现破坏公物者,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

12、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必须有学校通知批准,方可放行。

13、制止校内骑车。

14、负责接收邮递员送来的报刊、信件。

15、认真按时交接班,并作好值班记录。

16、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17、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十)学校保安考核细则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门卫岗位职责,特制定保安岗位考核细则如下:

一、文明值勤方面

1、着装统一,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规范配戴警械,站姿、坐姿端正大方。违规扣1分/次。

2、工作时间不读书、看报,不吸烟、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扣1分/次。

3、作风正派,热情文明对待师生、家长、来宾,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出现不礼貌行为或上学、放学不按要求站岗扣1分/次,无正当理由与人吵架、打架扣5分/次。

4、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前的卫生区的整洁。不打扫或不洁净扣1分/次。

二、学生出入方面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门卫要认真审查请假条真伪,做好出校登记并保存请假条。违规扣2分/次。

2、节假日学生到校要穿校服,不穿校服或无本校教师带领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学校兴趣小组的学生凭本人《学生出入证》进出校门)。违规扣2分/次。

三、车辆出入方面

1、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需校级领导批准,放行时要告知:机动车校内不能鸣笛、减速慢行,非机动车下车推行,同时引导车辆按指定车位停放。违规扣2分/次。

2、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违规扣1分/次。

3、课间、*、课外活动等室外活动学生密集时,门卫不得允许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门。违规扣2分/次。

四、外来人员出入方面

1、严格履行来访登记、联系手续(由保安联系被访教师)。未联系上、未经领导或老师同意、没办理登记手续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学校。违者扣2分/次。

2、学校的临时施工人员凭学校《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无证或无引领者不允许进入校园。违规扣2分/次。

3、严禁放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违规扣5分/次。

4、对运物品出校门的车辆要进行仔细检查,凡学校公物须持有学校有关证明,并进行登记,方能放行。违反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制度的扣5分/次。

五、其他方面

1、校门内外公共财物,花草树木,发现破坏没有制止或根本不知道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2-5分/次。

2、接收邮件、报刊、信件出现丢失,除赔偿外扣2分/次。

3、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保安人员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出现不服从学校安排现象扣5分/次。

5、发现火警、匪警等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或报警的扣10分/次。

6、师生放学离校后,全面巡视,锁好各口大门,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扣分并追究责任。

六、责任追究制度

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本细则所扣分数按5元/分和保安个人每月的工资挂钩,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全体师生作为考核人对保安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三十一)***实验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排查部位及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张立芝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责任人:乔会文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黄萌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马勇

(5)实验器材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各科实验员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门卫保安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责任人:总务处、各科室人员。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德育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7、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8、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三十二)教职工健康查体制度

为保证每位教师的身体健康,保证每位教职员工有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九条“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的规定,特制订教职工体检制度,使广大教职工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1、每年组织教职工体检一次,建立并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2、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3、体检内容不仅包括常规的血压、肝功能、心电图、胸部透视等,还包括b超(肝、胆、脾、肾、前列腺/子宫)、血糖、血脂、尿糖、尿酸等,确保对每一位教职工身体重要器官进行全方位检查。

4、女职工除进行和男教职工相同的体检项目外,还要检查妇科检查。

5、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要及时处理或做好转诊工作,同时通知家属。

6、对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监督其定期复查,宣传正确的防治知识。

(三十三)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含不属于自己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向政保处报告,如遇到重大紧急隐患可直接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

2、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或校长一旦接到安全隐患报告,要立即进行核实。一经核实,要及时安排布置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如果属重大紧急险情,除紧急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外,还应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小时)向教育局报告。

3、凡学校发生重大突出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班主任、分管领导、校长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救护,并在第一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向教育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4、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值班人员能够处理的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当天的带班领导或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妥善处理。

5、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不对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程度、应急措施,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等。报告事故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7、对知情不报或遇事不及时赶到现场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十四)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卫生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学校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1小时内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中心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员和德育少先队处要经常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消毒通风。,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

每天早上课前10分钟及中午上课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发现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4、校领导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6、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9、坚持定期消毒制度,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及公共区域的消毒。

10、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三十五)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根据市、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总务处每学期要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教学处、实验技术处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7、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控超负荷运转,严控乱拉、乱扯供电线路。

8、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要随时检查校园治安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德育处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9、学校总务处、教学处、体育组要每周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如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10、学校教学处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生实验安全与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11、对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十六)***实验中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10篇 小学校内教工宿舍楼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内教工宿舍楼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

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

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

,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

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

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第11篇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1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一)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第12篇 y学校安全巡逻制度

为了贯彻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加强小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小学保安队伍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园门卫由专业保安人员负责,确保校园安全文明。

一、小学保安队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巡逻值勤装备上岗巡逻。

二、 根据治安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范。

三、负责对进出校门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阻止推销员、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阻止在校园门口50米以内设摊。

四、巡逻时要注意观察可疑情况,发现重大涉嫌情况,在积极做好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扭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

五、巡逻时发现有故意损坏各类治安防范、消防和其他小学设施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六、在巡逻中不准擅自离岗办事,值勤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 巡逻时要举止端庄,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严禁酒后驾驶。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十、对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好处置各类安全防范工作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违反规定或造成安全防范隐患后果的要给予惩处,后果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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