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1、 每月由站长召集各班组长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专题研究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 由安全员汇报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班组长汇报当月情况。最后站长做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务。
3、 各班组长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1-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
4、 每季度要如开2次以上的防火、消防安全专题会,进行专题研究,抓现场、抓重点部位、抓违章,排查重大隐患的整治措施会。
5、 单位在完成上级或本级组织的综合治理工作后,要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做到奖罚分时。
第2篇 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加油加气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二、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三、 对以下情况应当进行处罚:
1、 安全组织
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而未开展活动的
职责不明确的
2、 安全培训
未按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的
新上岗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的
未对进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员工不会使用站内消防器材的
3、 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
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4、 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
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5、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 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下列情况应进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能坚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成绩显著的。
积极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的。
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其他应该奖励的行为。
第3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加油站施工作业的安全,在加油站安全施工规定基础上,重申和补充一下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1、在施工现场动火之前必须到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管理一组办理动火作业证。
2、在加油站内动火之前应由主管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用测爆仪检测油气浓度,在动火点半径18米的范围内均应做油气浓度检测。
3、在加油站区内划出动火作业区,动火作业区应选在油罐区、加油机、排气管不低于18.5-25米处。
4、管道预制应在动火作业区内,在现场焊接应设定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的要求:
1)油罐区内固定动火点不应多于2处。
2)加油区内固定动火点应干管与支管连接处为1处,主干管现场动火点为2-3处(有凝液罐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内增加2处固定动火点)。
5、所有在加油站内动火作业的必须用防火板围住动火点(挡火板可用围挡板),挡火板底部两侧需用细沙或细土埋实阻止油气和电焊火花通过。
6、施工动火部位措施:
1)加油区动火之前应把加油家拆除移到安全位置,并用盲板将油管线盲死。
2)油罐区动火之前应将油罐人孔盖搬走以后用临时盖(可采用大芯板上粘贴耐油胶板)将油罐人孔封死,同时在油罐人孔法兰水线处涂抹黄油密封。
3)外移到动火区动火点部件,动火前要对其进行清洗,合格后方可动火。
4)透气管部位动火之前把人孔井内法兰一端用盲板封死,拆除透气帽后把透气管内用清水注满,柴油透气管也应断开注水,预防有关产生火花,用钢锯把汽油透气管锯掉,锯时用水冷却或在锯条上涂抹机油,焊接时应把焊机地线和焊接部位距离尽量缩短;为保证通气管与油罐彻底断开,应该用电阻摇表测试通气管接地电阻,通过数据分析加以确认。
7、施工动火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完好灭火器材,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用电,必须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票。动火结束后,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
9、进一步明确,施工加油站站长是该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行使监督职能,发现违章,有权下达停止动火和临时用电的指令。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
第4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
一般规定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2)本加油站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计量、质量管理的相关内容。
(3)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制度外,尚应符合中油集团乃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日检查
(1)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负责日检查,并填写交接班、值班记录。
(2)场地及道路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由安全员或站长负责,检查的内容是:
a是否清洁整齐,无垃圾污物。
b工具、设备、器材堆放是否整齐,无阻碍或拌人危险。
c排水隔油井中有无油花。
d灭火器是否正常摆放,数量是否短少。
e照明灯具有无损坏。
(3)罐区及管线。检查由计量员或库管人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罐操作井中的附件是否密闭、正常。
b管线检查井有无油味。
c接地线路有无损坏。
(4)加油机。检查由加油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吸油管有无不正常的空气吸入现象。
b加油机连接管处有无渗漏。
c加油机视油器、胶管、加油枪部件有无渗漏油。
(5)、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纪律。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或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各作业人员有无违章违纪现象。
b进站车辆有无违反安全须知的现象。
(6)商品管理。检查由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计量、收款、付油、记帐员是否进行每日(每班)的核对,有无出现差错。
b各作业场所停业后,是否关闭门窗。
(7)日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应向站长汇报,并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清楚。
周检查
(1)检查人员。由站长组织班(组)长、安全员或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2)主要检查内容。周检查在日检查的基础上,对各部位的情况进行较细致的检查。同时应增加对各作业岗位操作记录的检查。其主要内容,除包括日检查的全部内容外,还有:
a隔油井是否能起到隔油作用;
b隔油井的内壁有无裂缝或损伤;
c各建筑物的门窗是否完好,门琐及窗子能否关严;
d各建筑物的屋顶是否漏雨,墙壁等有无明显裂纹;
e卸下加油机盖,检查内部各部件有无渗油;
f检查油罐操作井中的量油孔附件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
g卸油管上的阀门,在作业时是否关闭;
h卸油口的快速接头有无损伤;
i抽查几具灭火器,看其外观锈蚀的是否严重,其重量减轻有无超过去时1/10;
j电器及线路有无明显损坏等;
k检查各岗位的作业(或值班)记录,看是否进行了“日检查”。
(3)周检查结果的处理
a检查结果应向主管科室进行汇报。并研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
b对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检查结果应存入加油站安全(放火)档案。
第5篇 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第6篇 加油站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经营储存区域内动用明火实行报批制度,动火一次报批一次。
2、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3、动用明火时,各工作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单位总经理获分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动用明火申请表》详尽见附表
4、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经营、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单位内设立固定动火区,除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或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油品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混合气体)不会扩散到该区;
5)动火区应设立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由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划定动火区域(包括临时性动火),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员等。动火手续不齐者不准动火,动火申请表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动火。
7、动火作业前,应和责任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具体位置,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8、凡能迁移到固定动火区域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禁火区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9、动火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可靠隔离,以防止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对动火地区应采取与其他区域用临时隔离墙隔开等措施加以隔离,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好使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现场需有人监护;在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11、动火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12、动火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动火、用火作业相关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归档。
第7篇 加油站加油区储油罐区安全监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检查防雷接地导线和防静电接地导线是否完好、有否破损,每日上班工作前,检查静电报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检查汽车用阻火器数量是否足够,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检查输油管路是否有渗漏现象。
四、每日巡检油罐区人孔、操作井、通气管及阻火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加油区,严禁在加油区吸烟、打手机。
六、如遇到雷雨恶劣天气,应立即暂停油罐区卸油。并检查储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暂停营业,待处理险情后,确保安全时,才重新营业。
七、在秋冬干燥季节,每日要定时在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喷洒自来水,及时导走各种因素产生的静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事故。
八、每班检查加油站员工是否按要求穿着工作服。
九、每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记录表应长期保存。
第8篇 加油站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员每日交接班时,双方交接加油机走码数,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同时清点当日油品销售款,确认无误后与核算员进行交接,发现的异常情况上报加油站站长处理。
2、在交接班时,班组长应按“油罐区—卸油区—加油区—配电”的检查路线及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3、计量员交接班时,双方测量储油罐存油量,并做好记录,检查油罐及管线有无渗漏,发现非正常损耗或溢漏,上报加油站站长。
4、加油站站长每日检查一次《加油站交接班记录》,具体内容包括:交接班记录书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加油机泵码数是否准确,并签字。
第9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安全教育制度是指加油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的要求、范围、内容、形势及考核等制定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安全教育,不仅能提高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还能使加油站员工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一、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遵纪和守法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对象: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大中专实习生。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加油站新员工在上岗前进行的区域分公司级教育、加油站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区域分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必须进行一次闭卷笔试,并进行存档待查;班组教育可以进行口试。
三、特殊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1、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资历和作业情况要详细记录,填写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四、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加油站全体员工。
1、每月加油站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的形式,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上级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专项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应急预案以及本规范的内容等。
2、加油站安全教育内容要详细记录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对象进站施工人员。
1、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安全合同》,未签订安全合同不准进站施工。
2、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组织对进站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作业。
3、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在“安全教育记录”。
第10篇 加油站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常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
(2)公司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从业人员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业人员人员的技术技能。
(3)公司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员工安全培训实行三级安全培训,即公司一级培训,加油站三级培训,加油站班组三级培训。
新员工一级培训,由加油站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课时不少于8个小时。一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油站内特殊危险部位;
(3)讲解石油产品的危险特性,根据特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剖析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
(4)讲解加油站各种预案,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现场模拟演练。
新员工一级安全培训完毕后,应对培训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岗位。培训考试资料档案资料要有记录并存档。
新员工二级安全培训由副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小时,时间应在新员工上岗前安排。
二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介绍本加油站周围环境及站内一般情况、特殊危险部位和防范措施,加油站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2)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3)加油机、机构设备以及一般电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4)加油站各种应急事故处理和有关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情况介绍及对其进行分工;
(6)加油站治安和自我保护以及随季节变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级培训完毕后,负责人负责对培训内容进行记录,新员工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由加油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要有3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并熟悉掌握加油站一般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培训不得少于8个小时,并负责至少一个月的帮带,直到其能够熟练掌握加油站基本操作技能为止。
三级安全培训可采用讲解的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但应有以下内容:
(1)本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基本常识,三懂三会的内涵;
(2)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的作用以及使用;
(4)现场安全管理的注意事故以及本岗位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5)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
三级安全培训负责人对培训内容和培训情况应有完整的记录,加油站负责安全的管理员应随时(每周至少一次)跟踪三级培训情况,并培训情况记录在《安全管理记录本》中,直到新员工不需要帮带为止。
1.4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油站、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施工队对加油站进行新建、改造、维修、安装、隐患治理等时,施工队应与加油站签订安全协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加油站站长或现场管理员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同时要求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进行签名确认。
2 日常安全教育
公司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加油站每月由班组长组织油站全体员工至少开展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并将具体教育内容详细记录,同时参与人员应签名确认。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或文件)精神,安排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学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报刊;
(3)发动员工查隐患,提合理化意见;
(4)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前及季节变化时安全注意事项;
(6)分析安全形势,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7)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8)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9)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10)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11)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12)其它安全活动。
3 培训教育管理
(1)公司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2)公司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6)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7)公司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第11篇 水上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
防火守则
1. 必须在规定场所内吸烟, 烟头、火柴杆随手熄灭并放入注水容器内,严禁卧床吸烟。
2. 严禁在船上燃烧物品。
3. 出入随手关门, 离开房间随手关灯; 装、卸油和清除油气过程中, 舷窗必须关闭严密, 航行中不准锁门睡觉。
4. 严禁携带家属或亲友留船住宿。
5. 严禁擅自接拆电气线路、擅自拉线装灯及乱接收音机天线;严禁用纸张或布遮盖电灯及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6. 不准穿带钉掌的鞋靴上船。
7. 用过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 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得放在闷热处所, 防止自燃。
8.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
9.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港口油区规定和厨房炉灶安全管理规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发现违章行为, 有权及时制止。
(二)
生活用电制度
1.厨房电热(制冷)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的要求,持证使用。
2.厨房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3.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电热器具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蒸饭箱必须放足底水,电炒锅、电饭煲不得干烧,电茶壶、电茶水桶必须保持正常水位。
4.使用电热(制冷)设备时,厨房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除电冰箱正常使用外)。值班人员应检查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5.厨房无人时,必须切断所有电热设备的电源。
6.电热(制冷)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7.责任人应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插头插座,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电热(制冷)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三)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内容
1.1 火灾隐患的整治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1.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1.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6 重点工种员工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9 消防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10 防火巡查情况。
1.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1.12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 检查要求
2.1 加油站每月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进行消防安全自查, 发现不符合项, 应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
安全检查须知
1. 安全自查
1.1 站长应结合设备维护组织船员检查船舶状态,确保船舶始终处于良好的适航、适装和适供状态。应特别注意船体和甲板上易腐蚀的结构及设备, 包括输油管系、舱口围壁、舱盖和检查孔、船壳和舷墙、透气管 以及载重线标志等。
1.3 按照应急行动训练和演习计划定期组织船员训练和演习, 检查和提高船员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和其他有关安全、防止污染等设备和器材的操作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1.4 在航行、停泊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站长应督查船员遵守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并及时纠正。
1.5 站长是安全检查的负责人,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组织自查。 在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船舶安全检查适用标准
2.1 jt/t440-2001《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五)
消防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施工现场及明火作业结束后, 现场是否及时清理;
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1.3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且在规定位置, 周围有无杂物;
1.4 消防泵是否处于适用状态;
1.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员工在岗情况;
1.6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是否安全。
1.7 各种电热(制冷)设备、电气装置、照明等是否超负荷使用, 线路是否老化, 人离开时是否按规定及时切断电源;
1.8 油舱盖是否关闭, 防火网是否完好; 接油盘内余油是否及时清理, 油棉纱等可燃物是否存放在指定容量器内。
1.9 会议室、休息室、办公室等场所是否置放了注水容器, 是否有卧床吸烟情况;
1.10 其他情况。
2. 每日防火巡查要求
2.1 安全监督员负责每日巡查。站长为防火责任人。
2.2 防火巡查员工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并及时扑救。
2.3 每日防火巡查不得少于3次, 尤其要增加夜间防火巡查的频率;
2.4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员工及其防火责任人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六)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1.3 有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火警报告、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对象:
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1.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1.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员工;
2.1.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员工。
2.2 接受正常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2.1 新聘员工;
2.2.2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
2.2.3 在岗员工。
3.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部门或机构
3.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
3.2 新聘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3.3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以及在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各加油站组织进行。
4.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及要求
4.1 加油站应利用黑板报、横幅|工班会等宣传工具以及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和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2 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前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经常会同各岸基地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研讨, 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4.3 利用安全活动日组织船员学习消防法规、规定及有关消防安全知识, 进行事故案例分析, 定期进行消防救生及其他应急应变演习, 不断提高员工的应急应变技能。
4.4 做好相关的教育和培训记录。
(七)
安全活动日制度
1.安全活动日是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按期总结和检查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安全制度。
2.安全活动日活动, 由站长主持, 当班全体船员参加,分工班每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
3.活动内容:
(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制定并贯彻实施方案。
(2) 检查总结一个月以来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情况。
(3) 开展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四查”活动, 对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4) 根据生产任务、港航情况和自然环境的变化, 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措施。
(5) 组织船员学习国家、主管机关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则、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对各类事故的预防能力。
4.活动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簿》内。
(八)
船舶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适用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器材
即灭火器、水带、水枪、黄沙箱、太平斧、耐火救生绳等用于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便携式灭火器材的总称。
2. 消防器材的配置
2.1 船舶消防器材按照船级社检验规范配置;
3. 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检查要求
3.1 灭火器
3.1.1 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13.50l, 且≥9.00l,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至少与13.50l液体灭火器相当,且其灭火性能至少与9l液体灭火器等效,所有灭火器应为船舶检验机构及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型式和设计;
3.1.2 液体灭火器应置于4~45○c,气体灭火器应置于-10~+45○c环境中,寒冷季节应采用防冻措施, 不得受到烈日曝晒或接近热源;
3.1.3 灭火器放置位置须明显、固定可靠、清洁不潮湿、无杂物、易取, 推车式灭火器与主要保护处之间的通道应畅通; 用于任何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 其中应有一具放置在该处所入口外附近处;
3.1.4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走机构应灵活可靠;
3.1.5 co2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灭火药剂重量减少超过额定重量5%,应检修后按规定量重新充装, 每隔5年应进行水压试验;
3.1.6 卤代烷1211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 并检验压力表的准确度; 灭火药剂失重超过额定重量10%时, 应送回收部门作报废处理 (该灭火剂已规定不准使用, 应逐步更换等效的灭火器);
3.1.7 外观
●可见零部件完整, 无损坏, 无锈蚀, 装配正确;
●铅封完整, 安全帽泄气孔畅通, 瓶壁无裂纹、渗漏、变形, 压力表指示在有效值内;
●喷筒和喷射管道不堵塞、无龟裂、无腐蚀和损坏; 刚性连接式喷筒应能绕其轴线回转, 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
3.2 消防水带箱
3.2.1 固定牢固, 外表清洁不锈蚀; 箱门开闭方便, 开启后有制动装置; 箱内无杂物、积水; 箱内配置水带、水枪;
3.2.2 箱内水带干燥清洁, 无破损, 长度一般≤25m, 且≥15m; 水带接口与水带联接应垫保护物, 并用铁丝或铜丝五圈二道或喉箍扎紧 (受工作压力不脱落) , 卡簧不脱落,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3.2.3 箱内应配带有开关装置的两用型(水雾/水柱)水枪, 应保持清洁, 无腐蚀,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水流转换开关活络。
3.3 其他消防器材
3.4.1 黄沙箱(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箱盖应标明“黄沙箱”, 箱内应置放铲子或畚箕一只;
黄沙箱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黄沙有结块或缺少现象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3.4.2 消防水桶(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并置满清水; 如出现渗漏现象, 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4.3 太平斧(斧柄漆红色、斧头漆黑色)应置于固定易取且干燥的位置, 避免高温及接触腐蚀性物品; 要经常检查斧头及斧柄是否有裂纹, 连接处是否松动, 如出现上述现象, 应及时予以更换; 每次用完后, 要用油布擦拭干净, 保持清洁。
3.5 所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都应与《消防平面布置图》相符, 有清晰的标示; 灭火器、消防水带箱应挂有检查养护记录卡, 其养护责任人应与《消防救生应急应变部署表》相对应。
3.6 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四定”规定(定点、定人、定责任、定期检查), 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3.7 每进行一次消防器材检查和维护, 都必须在《防火档案》中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危险作业时,对有关的人员进行安全方面教育,明确工作要求、任务。
(2)危险作业必须2人或多人进行,并有专门安全监护人员,负责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
(3)在危险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要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工具设备,服装护具的准备,作业前的检查:自检,领导检查和安全技术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
(4)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的,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方可作业。
(5)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保护用品。
(6)严禁高处向下抛物。
(7)修机械设备或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源并挂上“检修中,禁止合闸”的工作警示牌。
(8)危险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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