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一、加油站员工除积极参加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外,还应该进行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对新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
三、对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在进站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有:本站特点、入站须知、注意事项、事故教训、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四、加油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小于1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文件;规程和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开展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五、对特殊工种(如电工、计量等)除由国家行政部门培训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外,加油站还应经常对其组织教育。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抢救等。
六、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前,应写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并经专兼合格后,再回岗位。
第2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加油站施工作业的安全,在加油站安全施工规定基础上,重申和补充一下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1、在施工现场动火之前必须到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管理一组办理动火作业证。
2、在加油站内动火之前应由主管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用测爆仪检测油气浓度,在动火点半径18米的范围内均应做油气浓度检测。
3、在加油站区内划出动火作业区,动火作业区应选在油罐区、加油机、排气管不低于18.5-25米处。
4、管道预制应在动火作业区内,在现场焊接应设定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的要求:
1)油罐区内固定动火点不应多于2处。
2)加油区内固定动火点应干管与支管连接处为1处,主干管现场动火点为2-3处(有凝液罐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内增加2处固定动火点)。
5、所有在加油站内动火作业的必须用防火板围住动火点(挡火板可用围挡板),挡火板底部两侧需用细沙或细土埋实阻止油气和电焊火花通过。
6、施工动火部位措施:
1)加油区动火之前应把加油家拆除移到安全位置,并用盲板将油管线盲死。
2)油罐区动火之前应将油罐人孔盖搬走以后用临时盖(可采用大芯板上粘贴耐油胶板)将油罐人孔封死,同时在油罐人孔法兰水线处涂抹黄油密封。
3)外移到动火区动火点部件,动火前要对其进行清洗,合格后方可动火。
4)透气管部位动火之前把人孔井内法兰一端用盲板封死,拆除透气帽后把透气管内用清水注满,柴油透气管也应断开注水,预防有关产生火花,用钢锯把汽油透气管锯掉,锯时用水冷却或在锯条上涂抹机油,焊接时应把焊机地线和焊接部位距离尽量缩短;为保证通气管与油罐彻底断开,应该用电阻摇表测试通气管接地电阻,通过数据分析加以确认。
7、施工动火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完好灭火器材,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用电,必须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票。动火结束后,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
9、进一步明确,施工加油站站长是该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行使监督职能,发现违章,有权下达停止动火和临时用电的指令。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
第3篇 某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十、夜间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设夜间安全值班员。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员不得将与经营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炉火、电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安全员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主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计入加油站日志。
第4篇 中小型加油站应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1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1.1.1结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1.1.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
1.1.3加油站的报警、灭火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其它辅助消防设施
1.1.4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职责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站内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并登记在案。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部门汇报。
二、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1.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2.1.2.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2.1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实施。
2.2.2.2巡查时间、频次:每班巡查不少于2次(午夜必须巡查一次)。
2.3.1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4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第5篇 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
1、总则
一、为了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及防范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互相协作,先参与后汇报或边参与边汇报,分级分部门负责,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危害目标,全方位安全管理。
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单位全面安全检查,由站长亲自负责,每月至少一次。
二、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三、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1)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加油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经理副总责,具体的安全教育由站长负责。
二、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二、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四、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五、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六、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5、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事故发生后,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四、重伤事故由公司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一、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二、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三、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四、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五、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六、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7、动火管理制度
一、在加油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二、站内动火,应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并须有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三、进行电、气焊作业,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严禁在油罐、油管和加油机等带油设备上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五、作业完毕应认真填写作业记录。
8、用电管理制度
一、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二、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三、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四、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五、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六、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9、卸油操作规程
一、送油罐车进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二、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一致,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材,将罐车静置15分钟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油。
三、卸油时,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四、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罐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五、卸油完毕后,卸油员应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导静电线。
六、引导油罐车离站。
七、雷雨时,禁止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10、设备管理制度
一、开展设备平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的检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始终处在完好状态;
二、建立设备档案,完整地保管设备的说明书、质量检验单、合格证,以及主管部门定期检测或校验报告、平时安全检查记录、维护保养及修理记录等。
三、定期开展设备的计量自校和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自测,并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测或校验,合格才能使用;
四、保持设备的清洁,定期刷新外表。
11、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二、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
三、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四、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五、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六、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七、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八、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九、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12、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二、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三、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四、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并作好相应记录
1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站长为重大危险源责任人,负责全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三、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六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七、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九、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十、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十一、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试验、打压试验。
十二、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14、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一、当加油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位置等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主动将油箱盖打开。
二、询问加油牌号、加油数量,将加油机泵码回零,请顾客确认后,方可持枪加油。
三、加油过程不准将油枪交给顾客操作或将油枪固定放在油箱口自动加油,防止冒、溢油品。
四、禁止向塑料等非金属容器内直接加油。
五、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应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加油。
六、高温电闪或雷击频繁时暂停加油作业。
七、发生洒、冒油品,应擦拭干净,方可继续加油。
八、加油完毕,应帮助顾客盖好油箱盖,请顾客确认加油数字,收取现金或油票,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15、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6、人工计量安全操作规程
一、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2、卸油后,待稳油15分钟后方可计量。
3、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当量油尺砣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6、手感尺砣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7、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8、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计入测量记录表中。
二、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
2、油面平稳后再行计量。
3、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三、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1、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以一层薄的试水膏。
3、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4、尺砣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s后提尺。
5、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6、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7、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四、油品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五、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弯月面上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4、测量油样的温度。
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17、接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18、油罐清洗管理规定
⑴ 加油站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 严禁人员进入罐内清除油污。
⑶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使用不防爆的油泵抽罐内底油、油污;用普通风扇向罐内吹风;用普通手电对油罐照明等。
⑷ 对从油罐内清出的油污,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19、车辆进出站管理规定
⑴ 车辆驶入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⑵ 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将车辆油箱盖打开,进行加油。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⑶ 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加油区后方可发动;
⑷ 严禁在加油站内修理车辆;
⑸ 无关车辆不得在站内停留或绕行加油站。
第6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7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
2.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 站内所设烧水、做饭、取暖用炉灶要设在安全部位,炉灰用水浸凉,倒在指定地点,确保安全。
4. 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爆型。
5. 站内不准乱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的有关规定进行。站内配电箱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要保持清洁干净。
6. 各室生活用电设备等,做到人走停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开关应有本岗位使用人员管理,其它人员不得动用。
第8篇 中小型加油站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1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1.1.1结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1.1.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
1.1.3加油站的报警、灭火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其它辅助消防设施
1.1.4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职责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站内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并登记在案。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部门汇报。
二、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1.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2.1.2.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2.1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实施。
2.2.2.2巡查时间、频次:每班巡查不少于2次(午夜必须巡查一次)。
2.3.1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4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3.7.1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油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3.7.2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3.7.3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7.4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7.5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3.7.6油站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3.8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3.8.1加油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8.2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3.8.3.3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3.8.3.4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3.8.3.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0.1加油、加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4.1加油操作规程
4.1.1加油员引导车辆在加油岛停靠、熄火,要求无关人员离开车辆,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油枪,不得折扭强拉油枪软管,油管不得被车轮碾压,油枪牢固插入油箱口内,做到油品不冒、不漏。
4.1.2工作时应着防止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穿钉子鞋。
4.1.3加油设备发生故障或产生不安全因素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处置。
4.1.4油枪复位,指挥加油车辆离开加油岛。
4.1.5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力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五.消防档案
5.0.1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5.0.2消防档案应当使用钢笔或毛笔,档案填写应详实、准确、清晰、工整,并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不得任意漏填、划抹、涂改,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9篇 加油站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每月检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二、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单位,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报请公司审批。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专职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专职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6)对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的置换和分析检验,由设备技术人员和化验人员共同负责进行。
(7)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8)清冼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实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的可靠性和分析实验的准确性,并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录存档。
(9)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②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③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④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7)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8)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9)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0)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和气体(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3)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单位、部门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七、设备的交接
(1)对检维修后的设备,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设备交接验收由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参加。设备验收必须按预定的检维修标准进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交接。
(3)做好验收记录,一式二份,存档。
第10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 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 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 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1) 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 考核内容
a.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b. 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c.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 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f.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 消防管理制度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 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 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 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 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 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五、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 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 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六、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 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 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 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 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 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 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灭火组织指挥系统
(1) 指挥系统分布图
(2) 消防分工:(见最后一页附件“消防义务小组”):
① 重点部位分工:
油罐区:
加油区:全体当班加油员
财务室:
② 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999
3、 各重点部位事故预测及扑救方法:
(1) 加油区
起火原因:
加油机静电接地不良,加油枪与油机之间静电导线折断或接触不良;在加油场地穿脱化纤服装;违章用塑料桶加油而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钉的皮鞋在场地走动或在场地铁器撞碰产生火花,违章在场地吸烟、用火,车辆起动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扑救方法:
停止作业。立即用就近灭火器对着火处喷射,或逐个点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对地面着火点进行覆盖。并报119火警。
在扑救时要注意疏散车辆,切断电源。
(2) 卸油区
起火原因:
卸油时未接静电导线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引燃油气,卸油时跑油遇活;卸油时起动或修理车辆。
扑救方法:
立即关闭卸油阀,将车辆驶(拖)离现场,就地拿起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喷射,也可用石棉被将卸油口封闭。如在油车注油口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将罐口封闭,使其窒息而自灭。如火势猛烈无法控制,不能关闭卸油阀,灌车又不能驶(拖)离现场,可用沙土将流出来的油品围堵起业,控制燃烧范围。并向119报警台报警。
(3) 油灌区:
起火原因:
雷击,卸油时未接静电装置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卸油区发生火警及外来火源引燃油罐区油蒸汽所致。
扑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员及灭火器,在指挥员统一指挥下,向着火点猛烈喷射。如在通气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覆盖,使期窒息。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几点:①扑救时要站在上风(或侧风)位置进行扑救。②冷却邻罐。③如火势猛烈,无法扑救,要想尽办法尽量控制火势,等待消防队来一起扑救。
(4) 配电房
起火原因:
违章使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动作,电压过高,电流大,线路短路等引起导线起火,避雷装置失效或不良,遭雷击而引起火警。
扑救方法:
用灭火器进行喷射或点射,扑救时要注意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
(5) 注意事项
① 指挥员在发生火警时,要冷静、果断。
② 灭火人员的动作要做到:快、稳、准服从指挥。
③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要迅速利用站内的灭火器材,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同时其他人员在站长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扑救、报警、疏散车辆、转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 动火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 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a.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b.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c.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d.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e.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f.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g.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九、 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 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 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 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 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十、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 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 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 油罐区严禁烟火。
4、 培植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 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 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 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 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 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 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 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 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十二、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 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 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 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 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 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设备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 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 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 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 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 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 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十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2、 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3、 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4、 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见第三章第二条、第三条及有关的财务制度。
十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 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 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 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第11篇 加油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 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 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 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 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 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补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4)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 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三、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加油站安全员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 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3) 每日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4) 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接工作。
(5) 熟悉本岗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2、 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1) 在站(班)长的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2) 加油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 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做好当班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 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大风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4、 加油站记帐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 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帐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5、 加油站开票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标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3) 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日报。
(4) 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
(5)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6、 油罐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程,服从指挥与分配,热爱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驶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3) 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切实做到“三先、五慢、七不超”。
三先: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
五慢:通过繁华街道慢;过窄桥、隧道慢;转弯、下坡慢;过窄路、交叉路口慢;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慢。
七不超:过桥梁、涵洞不超;前车不让不超;前车正在超越其他车辆时不超;对面来车不超;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不超;转弯不超。
(4) 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油料装卸、运输操作要领,装卸油料时不远离车辆。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超员和同时装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 切实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回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8) 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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