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监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我监理部将按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并实施监理工作制度:
1.定期学习与交流制度:
1.1 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监理细则和及时传达建设单位
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2.监理日记记录制度
2.1 各专业组必须填写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2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各专业组的日记;
2.3 各专业组在检查安全时,同时要注意文明生产,并将其纳入安全监理日记的内容中。
3.项目安全监理总结制度
3.1 各专业组每月在规定日期向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并由其审阅;
3.2 资料人员根据各组监理月报编写出综合监理月报,经总监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
4.1 安全监理工作每周一次例会(和施工监理例会一并进行),由资料人员负责记录整理、保存;
4.2 其他有关文件、设计及变更设计图纸、会议记录、安全监理联系单和信函,由有关人员处理后交资料组保存。
5.开工前安全审查制度
5.1 营业执照;
5.2 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安全资质证书;
5.4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6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5.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8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5.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10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6.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6.1.1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6.1.2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6.1.3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6.1.4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6.1.5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6.1.6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2 土方工程:
6.2.1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2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3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4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5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6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6.2.7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 脚手架:
6.3.1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6.3.2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6.3.3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3.4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5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4 模板施工:
6.4.1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6.4.2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6.4.3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6.4.5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6.5 高处作业:
6.5.1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5.2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5.3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6 交叉作业:
6.6.1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6.2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6.3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6.7 塔式起重机:
6.7.1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6.7.2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7.3 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7.4 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6.7.5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6.8 临时用电:
6.8.1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6.8.2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6.8.3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6.8.4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6.8.5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接零保护系统;
6.8.6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6.8.7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9 安全文明管理:
6.9.1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7.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7.1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7.2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7.3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7.4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5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7.5.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
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7.5.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7.5.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7.5.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7.5.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7.5.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时;
7.5.7 出现安全事故时。
8.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8.1 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8.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
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2篇 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重点部位的监控,监理部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巡视监理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不发生因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监理主要内容:
1、巡视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等重要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2、旁站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如对大件吊装、脚手架搭设、危石及塌方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监督的控制活动。
二、现场监理人员职责:
对施工项目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或经过培训的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装置)等的安全管理;
5、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检查施工现场的孔洞,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防坠落物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事物中毒、防讯、防强风,冬季防冻、防冰、防滑的灾害,防煤气中毒及其它灾害的安全措施;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9、监督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责令其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
10、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控制过程中,要做到有章可循,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11、施工过程中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施工项目部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三、旁站监理内容:
变电所施工中,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电气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等。
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 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
2.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或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跨越架(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等。
4、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还应对施工项目部、材料站、临时电源布设、跨越架的搭设以及起重机械、设备等设施,在使用前由施工项目部专业部门自检,并有书面验收记录。同时由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填写“安全检查签证记录表”。
5、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将完整的巡视和旁站监理记录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归档。
四:填写说明:
1、监理人员应按“记录表”的具体要求并按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项目内
容认真填写;
2、表格编号应按检查时的顺序依次填写,如:001;
3、内容要简明扼要,书写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一
律用黑色碳色笔填写。
4、检查后的记录应做到监理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双方签名,并确认;
5、检查记录表应由监理人员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第3篇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第4篇 监理工作检查制度范本
1、公司建立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2、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每年两次。
3、检查的工作内容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所要求各项。
4、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质量。
5、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质量。
6、项目监理工作检查完成后,应就每个项目填写监理工作状态检查表,明确列出要求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期限,项目监理部必须如期按质完成。
7、及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需修改、增减部分的资料。
8、总经理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整改记录。
第5篇 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合同项目竣工后,均需进行书面监理总结。
2、监理总结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3、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除工程一般情况外,还应有投资情况、业主情况、施工队伍情况等);
(2)监理情况(监理过程描述:组织机构,监理内容范围,监理时间);
(3)取得的成绩;
(4)存在的问题;
(5)经验和教训。
4、监理总结报告由总工程师审定签章后送业主。
5、监理总结报告应按规定存档。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要点
尽管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000)对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作出任何要求与规定,但是,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条例。对本地区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负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中,监理企业也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如何从监理的角度比较系统、全面地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以及应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监控就必须首先熟悉国家、行业以及本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等依据文件资料,结合专业工作特点,掌握专业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序有效。笔者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条例及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体会,对此进行一个粗浅的总结与探讨。错漏之处,敬请各位同行、专家指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范围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查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审批(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三、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四、配合监督小组工作
1.监督检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办理工程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申请时应向监督站提供的资料有:
①承建、监理、设计、勘测方的资质证书及与建设方签定的合同;
②地质资料;
③建筑物平面图(含总平面图、转换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④余泥渣土排放许可证;
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解和考核办法;
⑦项目经理证和安全员证。
(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人施工单位于开工前15天填表申报《检查表》是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复工前也必须进行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3)接受监督站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和《监督计划及原则上监督小组应在现场组织有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并将《监督计划交付监理。承建单位。
(4)按照经济合同内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监督登记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认真检查各方面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落实,否则,拒绝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
(2)当发现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而强行开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方式提醒有关各方。
(3)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条款,对合同中未明确或未提及的项目,应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明确,以保证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对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应书面向建设单位阐明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二、审批或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开工前或机具使用前审查施工单位。建筑机具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企业及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项条款,必须有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后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2)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生产专篇。
②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有: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高支撑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墙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详图及文字说明。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和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方为有效。
(3)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①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和日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
②交底内容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与施工场所、环境伯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上岗证)
承包商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应附有操作证书复印件。
(5)审查承包商落实定期生产安全检查情况
①承包商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
②对每次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验证。
(6)审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①新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记录人卡。
②变换工种时,要进行从事新工种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人卡。
③在节假日前后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④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记录。
③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7)检查班前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①班前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②班前应对安全生产用品及设施进行检查。
③班组每周应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④班前活动记录应以日记方式备查。
(8)审查有关许可证。准用证
①工程施工前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及《余泥渣土排放证》等。
②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井架加高后应由企业安技部门检查验收。
③塔吊沙用电梯须取得安全检测专门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在顶升及加高后应由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④落地式(及其他形式)的外用脚手架搭设及每阶段加高后,应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⑤施工现场的安全立网。平同必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
⑤临时用电设施须经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方可使用。
①模板工程经由施工企业安技部门办理安全验收手续后方能浇筑硂.
(9)审批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①承包商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
②涉及增加费用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详尽地向建设单位作出解释,并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讨论以取得一致。
(10)严格现场防火管理
①检查“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②承包商应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工程开工前,施工机械或机具完成安装后正式启用前或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报送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应报送的资料包括: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名单。有关许可证、准用证、上岗证等。
(2)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3)需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重点项目或重点部位,事前应对施工单位明确监理要求。建议采用‘挂牌“制,即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同意后,由验收人员及部门签字盖章,悬挂”已验收合格“等字样的牌子。适用于如提升机、升降机加高验收,塔吊、外用电梯提升、加高后的验收,重点部位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验收等。
(4)采用定时或不定时抽检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班前活动记录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作好整改。必要时,可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报建设单位甚至监督站。
(5)对重要施工机械(机具)如提升机、升降机、塔吊、发电机、抽水机等的运行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报送运行及维护记录供审查。对施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应责令施工单位作出妥善维修或更换。
(6)监理工程师应该将有关要求及规定向施工单位进行明确交底,并知会建设单位。有关做法应在监理细则中有详细阐述。审查审批的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以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形式予以体现。
三、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一)检查方式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余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二)检查频率
(1)例行检查: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检查企业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实际灵活确定。
(3)联合检查: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三)检查的依据及内容
(1)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进行。
(2)文明施工检查依据《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
(3)现场防火检查
①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②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③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挂在现场明显地方。
(四)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取得统一意见。
(2)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做好时间安排。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各方,以确保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有效。
(4)对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施工单位,除了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外,应敢于运用监理否决权,客观公正地在有关档案资料中签署记录意见。
四、届合监督小组工作
(一)参与监督检查:监督小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有阶段性检查(联检)、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检三种方式。在检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
(二)督促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后,监督站要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定出等级,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中签署意见。
(四)协助安全事故调查: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在安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应协助的工作包括: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上级及有关方面报告;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或资料;跟踪督促针对事故产生原因所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协助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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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监理公司监理工作目标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工作目标
1、进度目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以保证按期完工。
2、质量目标:按照本项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督和管理。建立起完善的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最终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资目标: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费用。坚持全方位管理、全过程管理、精细化管理,最终目的是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以少投入取得大效益。
4、安全施工目标杜绝工程特别重大、大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5、文明施工目标做到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
第8篇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程师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审核检查基础工程涉及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的保护措施;开挖基坑边坡、四周的防护措施。
2、审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执行。
3、审核检查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工程设计方案(计算书)、安全施工和拆除方案。
4、审核检查高处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5、审核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登记备案、检测、安拆作业,以及安全使用的技术措施。
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设备的使用及漏电保护系统;
7、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8、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检测、正确使用;
9、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主体和装饰两部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及使用;
10、审核检查对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备案;
11、对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各种方式的巡视检查,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12、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危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等进行旁站监理;
1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14、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
15、对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16、将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7、参加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理会议并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18、对建设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第9篇 某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情况核查表》。
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或经核查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能力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表》交监理单位审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查并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在认真审查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部成员进行交底。
4)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发现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及时提出监理意见。
5)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检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6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审查制度
1)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供应,应符合设计图纸规范、验评标准及市建委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
2)工程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择必须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审定。
3)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情况。
4)监理人员应负责检查和审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以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半成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6)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7)监理单位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8)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和质量签认工作。
7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验收合格证以及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8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有异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院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9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按照监理实施细则或质量标准交底对正在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4)坚持质量否决权,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须返工重做,不合格的工程不计工程量。
5)坚决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量验收制度、验评标准。
6)坚持实行单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谁施工的工程谁负责质量。
7)分部分项工程坚持推行样板引路的做法。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等。
8)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其中包括:
a.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情况。
b.制作分项、分部工程优良率控制图。
c.各种试验结果分析。
10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质量验收按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的程序执行。
2)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点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地方建委有关文件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质量评定报送项目监理组。
4)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有关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签证、并签认评定等级。
5)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未经签认的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留置组数及养护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制作试块时,监理人员应进行抽查。
2)施工单位应分别留置标养及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应在试块养护期满后三天之内将试压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3)混凝土及砂浆标准养护试
块强度是验收钢筋砼和砌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在未接到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报告单的情况下,不得签认该施工部位质量等级。
12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3工程质量整改、工程暂停施工以及复工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理日志记录。
2)对较大的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整改后施工单位应上报项目监理组复查、签证。
3)因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在征得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该'指令'需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接到停工指令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写出整改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5)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应同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核查确认停工因素消除后,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指令'。
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与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有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5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施工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在年、月、周处提交年、月、周进度计划。
2)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3)项目监理部协助施工单位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协调现场各部门、各工序的紧密衔接。
16投资监督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涉及工程投资增加的变更、签证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或授权。
3)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7监理月报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按月编写监理月报,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2)《监理月报》按公司'监理月报范本目录'编写。
3)每月26日前,项目监理部提交监理月报初稿,经总监、公司审查后于上报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
18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报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①.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②.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③.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④.工程小结。
⑤.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4)竣工验收时实行一户一验制,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重点检查其使用功能。
19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0工地例会制度
a.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2)第一次工地会议有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会议中介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驻地代表及其权限,施工单位汇报施工准备情况,各方协商确定协调的方式及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
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分发有关各方。
b.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是履行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的例行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工地例会。
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问题。
5)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建立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制度。
c.专题工地会议
1)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2)专题工地会
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
3)专题工地会议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4)整理专题工地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发有关各方。
21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a.实施工程监理的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b.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c.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d.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第10篇 工程项目监理巡视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1、为保证各工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2、总工、技术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3、对现场出现的工程事故及重大技术问题,总监及技术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4、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
(2)劳动纪律及挂牌上岗执行情况;
(3)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4)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拨款等情况;
(5)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5、现场监理负责人应如实地反映工程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尤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请示、汇报;
6、负责巡视工地的人员均须填报监理巡视工作报告表,此报告将作为巡视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
7、监理部应将检查情况加以整理成文,下发各工地以资交流,并作为各工地考核评比依据;
8、项目监理办对巡视情况必须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第11篇 监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监理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 公司工程监理部和总师室负责对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和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监理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和管理水平进行检查。
3、 公司负责安全监理工作检查部门应每季度分别不少于一次组织对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4、 监理机构监理员每天应不少于二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应不少于一次、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应不少于四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每二周要组织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5、 总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题会议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苏州市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8日
第12篇 安全监理检查工作制度
㈠总监办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月度检查,由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所管辖工区的检查,主要内容为检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学习安全法规,各种安全事故经验教训,必须有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制止和改正,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办公室。
㈡总监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由总监办总监带队,对总监办所属各项目工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对总监办所管各安全责任单位所管辖工程范围内各个项目设备车辆维护,驻地消防、治安、用火、用电管理、人员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还要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隐患,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整改。
㈢针对不同情况和季节,不同的施工期,坚持开展各种专项安全检查,如:雨季防洪、防雷、防危险路段滑、塌;夏季防暑降温和火灾;冬季防冻保暖检查等。
㈣对涉及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设备和公共人群聚集场所,除在综合性大检查时检查外,还要定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㈤坚持节假日的安全值班,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半月半月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监理员每天上工地时对安全隐患进行巡视。
各种检查均要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纳入各部的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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