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信访工作制度格式范本
(一)群众来信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记、交办、协调和督办。群众来访由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负责接待。
(二)局机关职能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业务范围,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互相推诿,若需两个或以上科室协调办理的,须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协调。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局办公室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局办公室将综合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三)对重大问题以及政策性较强,科室无把握处理或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问题,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批办。
(四)来信归口处理办法
1、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以及党员受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由局纪检组办理;
2、反映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干部对职务任免、工作调动、工资福利、退休退职以及受各种行政处分不服等问题,由局办公室人事负责人办理;
3、职工受拘留、劳教、治安管理等处分问题,由局办公室办理;
4、劳资纠纷和民事调解工作由局工会办理;
5、有关行政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局办公室办理;
6、其它方面问题,由局办公室牵头,按职责业务范围,分别会同有关科室办理。
7、局办公室和各科室要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虽属合理,但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第2篇 中学信访工作制度
经搬中学信访工作制度
一、对教职工来信来访分别予以登记,摘录、编号;对重要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作记录,重要的来信来访记录均应及时送有关领导审阅、,并注意保密。
二、对来信来访记录应据其内容和缓急情况,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来信处理后,应做好报结等工作,须向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汇报的,应及时进行汇报。
三、除匿名外,应将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本人(一般问题一个月内,重大问题三个月内),如来信来访提到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或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
四、对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3篇 物价局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物价局)
一、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工作。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4篇 s社区信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接访,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大对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力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大接访”活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接待,谁处理”,一包到底,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街道。
三、源头预防,疏防结合。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从根本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都及时予以解决,因政策等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认真做好教育、解释、疏导工作,有效防止问题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
四、实行信访问题追究问责制度。在工作中落实信访工作“四到位',即摸排到位、措施到位、稳控到位、人员到位,以确保全信访稳定。
五、建立动态情况分析预警机制。加大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做到“六个底数清楚':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底数清楚;矛盾纠纷隐患底数清楚;群体性事件苗头底数清楚;涉法涉诉信访苗头底数清楚;重点人员底数清楚。
六、接访中,态度热情,文明接访。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负责地加以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讲清情况,争得理解,并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让群众满意。
七、充分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将解决问题与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八、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分析、仔细梳理非正常*人员、集体*和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线迅速加以化解。
九、要切实做好情报信息工作,争取第一时间获取内幕性、预警性和敏感性信息,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确保本系统、本单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近日,社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社区干部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制度规定,社区干部除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外,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对所联系的企业,既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又要负责协调处理企业信访稳定工作方面的矛盾。具体要求是:
1.社区干部经常深入所分管单位、所联系企业现场办公,指导基层单位抓好信访稳定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2.社区干部对所分管单位、所联系企业信访稳定工作经常进行预警分析,坚持每月对分工范围内基层单位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坚持随时排查、及时报告。
3.社区干部对分工负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必须及时报告社区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人,同时立即组织应急小组靠上工作,并负责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4.领导干部对分工负责范围内的重要信访案件,亲自包案,亲自调度,一抓到底,确保按要求完成查处任务。发生越级集体*时,亲临现场,及时做好化解劝返工作。
5.领导、负责人及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社区干部在信访稳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表扬;对因工作失职失责给信访稳定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职责
机构职责: 八宝社区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信访条例》,接合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特制定信访工作制度如下: 1、 坚持对突发性重大信访事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 2、 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 3、 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 4、 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5、 坚持属地管理; 6、 坚持主管单位是第一负责人; 7、 坚持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性措施的原则; 8、 坚持按照“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的要求,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9、 坚持社区领导批阅每一件人民来信,信件办理落实到经办人员,及时调查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回复区信访办公室或信访人。 10、 建立建全信访工作资料档案,并按办事处信访办公室的要求,对信访信件和回复材料及时归档、编号、建卷,做到每封信件建卷都要有:(1) 转发*信件原件;(2) 分管领导的批示;(3) 办理情况回复原件。建立社区居委会一级的“信访接待室”和“来信来访登记薄”,做到对*人反映的问题要有登记、处理意见及结案情况。
第5篇 x街道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十项制度
中国共产党xx街道工委xx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十项制度
为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平安文昌建设,构建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文昌实际,确定建立加强全街道信访工作的十项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1、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实现依法有序上访,努力维护文昌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2、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各管理区、村(居)、重点涉访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加大调处力度,努力把本级(或本部门)的问题就地解决好,不准越级上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领导包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对待越级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上访案件。凡发生到街道、区上访的,所在管理区、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20分钟内赶到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拒绝接访。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管理区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到区以上上访的,管理区、信访办、街道分管领导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导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街道领导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领导同志要亲自处理,跟上督办,确保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4、建立初访责任制度。街道信访办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接访程序,落实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导好、督办好各种来信来访,努力在5-7个工作日内一次处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严格控制重复访和越级访。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5、建立信访工作例会制度。街道信访例会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一般由街道党政联席会成员和涉访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督促协调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各管理区、政法各部门应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和存在的问题。全街道每年组织两次信访工作检查考核,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建立信访预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信访信息访预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发现上访苗头,及时上报街道信访办和街道有关领导,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信息。信访信息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7、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凡协商解决不了的,信访、政法、司法、民政、派出所、法庭和涉案部门要实行联合办案。要做好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推行法律介入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导涉访群众到司法机关或者仲裁部门进行申诉,走依法解决的途径。
8、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出现下列情况的管理区、村(居)、涉访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1)管理区:①年内累计到街道群体上访3次(含3次)以上的;②年内累计到区群体上访2次(含2次)以上的;③年内到市级(含市级)以上群体上访1次以上的。
(2)村(居)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上访1次的。
(3)涉访部门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激化矛盾,造成群众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上访的。
9、建立信访通报制度。坚持每月通报一次信访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10、建立奖罚制度。年内未发生到街道(含街道)以上群体上访的管理区,年终奖励现金3000元;街道办事处信访稳定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第一名,年终奖励信访工作部门现金3000元,奖励协作单位和个人1000-2000元;对发生到区级(含区级)以上群体上访的,每上访一次,对所在管理区、村(居)书记、主任分别处罚500元(从工资中扣除);对全街道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及负责人,取消各类评优树先资格;对不能确保一方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
信访工作事关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部门要切实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满足群众的需要当作信访工作的第一要务,通过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进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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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k社区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社区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以下信访接待制度:
1、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法律法规,让居民群众知晓法律法规,引导居民群众按正常渠道逐级*。
2、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耐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和要求,做好来信来访记录。
3、接待来访群众时要有礼貌、讲文明,做好过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人,及时解决,不偏不拖,对群众负责。
4、确立超前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梳理,做好工作,防止出现越级集体*。
5、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为群众排难解忧,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7篇 p粮食局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粮食局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一、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局信访工作由人事监察科扎口管理,各科、室分工协作,共同办理。所有来信由人事监察科登记编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局领导批交相应科、室办理。
三、处理来信要及时。批办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办理的来信一般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到30天。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局领导和交办单位说明情况。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案。处理完毕后,及时将来信交人事监察科统一保存,并做好结案登记。
四、对于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接待来访要热情、耐心,答复问题要细致、准确、诚恳。
五、拓宽信息渠道,扩大信息网络。认真抓好信息的筛选、分析、传递等各环节,综合分析来信来访的问题和情况,对涉及面广的政策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了解民情,预测民意。
六、提高办理效率,减少重复信访。全年结案率要在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0%以内。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年终要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第8篇 信访相关工作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家局、省政府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为更好地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听取群众对评审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接待、登记、编号、转办、督办等事宜由办公室负责。
二、评审中心主任或分管主任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态度好、作风正。工作人员应熟悉评审中心业务,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秉公办事、工作积极等基本素质。
四、对每一件来信来访,经办人员均应做到不积压、不错转、不丢失、不泄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本部门确实无法独立办理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会商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拖办。对依法应当由上级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及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五、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领导批示件等重要信访件,要随到随办,办后要及时作出书面汇报。
六、对匿名举报的案件(线索),确需调查或查处的,应先在办公室做好登记,并与所辖地有关部门、单位衔接后,方可前往,以防多头查处。
七、对少数无理纠缠的人员,要摸清其思想,对症下药,讲明政策法规的规定,说明情况,说服教育;对个别无理取闹,不听劝阻,扰乱评审中心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必要时可移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八、对地址不详,反映情况失实的无法处理的以及需要驳回的来信,可存查一年,一年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可登记销毁。
九、对结案结论不服,又提出申诉的,经审核,属无理要求的可予驳回;正当、合理的,可酌情再研究处理。
十、检举、揭发、控告及不能下传的信访件,应按《保密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公开信访人姓名,不得将信访件转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下传的信件,可隐名摘要转办,以防止打击报复。
十一、信访材料应按档案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年终立卷归档备查。
十二、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9篇 街道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十项制度
*街道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十项制度
为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平安文昌建设,构建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文昌实际,确定建立加强全街道信访工作的十项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1、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实现依法有序*,努力维护文昌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2、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各管理区、村(居)、重点涉访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加大调处力度,努力把本级(或本部门)的问题就地解决好,不准越级*,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领导包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对待越级*和突发性群体*案件。凡发生到街道、区*的,所在管理区、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20分钟内赶到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拒绝接访。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管理区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到区以上*的,管理区、信访办、街道分管领导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导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街道领导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领导同志要亲自处理,跟上督办,确保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4、建立初访责任制度。街道信访办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接访程序,落实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导好、督办好各种来信来访,努力在5-7个工作日内一次处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严格控制重复访和越级访。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5、建立信访工作例会制度。街道信访例会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 一般由街道党政联席会成员和涉访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督促协调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各管理区、政法各部门应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和存在的问题。全街道每年组织两次信访工作检查考核,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建立信访预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信访信息访预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发现*苗头,及时上报街道信访办和街道有关领导,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信息。信访信息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7、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凡协商解决不了的,信访、政法、司法、民政、派出所、法庭和涉案部门要实行联合办案。要做好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推行法律介入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导涉访群众到司法机关或者仲裁部门进行申诉,走依法解决的途径。
8、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出现下列情况的管理区、村(居)、涉访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1)管理区:①年内累计到街道群体*3次(含3次)以上的;②年内累计到区群体*2次(含2次)以上的;③年内到市级(含市级)以上群体*1次以上的。
(2)村(居)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1次的。
(3)涉访部门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激化矛盾,造成群众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的。
9、建立信访通报制度。坚持每月通报一次信访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10、建立奖罚制度。年内未发生到街道(含街道)以上群体*的管理区,年终奖励现金3000元;街道办事处信访稳定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第一名,年终奖励信访工作部门现金3000元,奖励协作单位和个人1000-2000元;对发生到区级(含区级)以上群体*的,每*一次,对所在管理区、村(居)书记、主任分别处罚500元(从工资中扣除);对全街道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及负责人,取消各类评优树先资格;对不能确保一方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
信访工作事关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部门要切实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满足群众的需要当作信访工作的第一要务,通过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进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10篇 水产畜牧兽医局信访工作制度-贵港市
一、信访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办公室有专职(或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其它科室指定一名同志兼管信访工作。
二、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责、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我局处理的,有关科室要抓紧处理,不属我局办理的,要及对转到有关单位,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解决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如出现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时,要求复查的,有关领导或科室自复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信访人。
五、对上级部门或领导批示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领导或有关科室要认真查办,在规定的时间(一般在60日内)结案并上报结果,逾期完不成的,要说明原因。
五、信访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事。对可以向来信来访者转告处理结果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他们。
六、做好信访汇报工作。局办公室年底向市信访部门书面汇报全年信访情况。
第11篇 银行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行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行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支行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行领导批阅。
4、支行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支行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支行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行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行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科室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行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支行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支行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行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
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支行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12篇 街道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制度
为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平安文昌建设,构建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文昌实际,确定建立加强全街道信访工作的十项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1、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实现依法有序*,努力维护文昌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2、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各管理区、村(居)、重点涉访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加大调处力度,努力把本级(或本部门)的问题就地解决好,不准越级*,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领导包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对待越级*和突发性群体*案件。凡发生到街道、区*的,所在管理区、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20分钟内赶到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拒绝接访。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管理区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到区以上*的,管理区、信访办、街道分管领导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导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街道领导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领导同志要亲自处理,跟上督办,确保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4、建立初访责任制度。街道信访办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接访程序,落实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导好、督办好各种来信来访,努力在5-7个工作日内一次处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严格控制重复访和越级访。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5、建立信访工作例会制度。街道信访例会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 一般由街道党政联席会成员和涉访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督促协调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各管理区、政法各部门应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和存在的问题。全街道每年组织两次信访工作检查考核,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建立信访预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信访信息访预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发现*苗头,及时上报街道信访办和街道有关领导,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信息。信访信息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7、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凡协商解决不了的,信访、政法、司法、民政、派出所、法庭和涉案部门要实行联合办案。要做好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推行法律介入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导涉访群众到司法机关或者仲裁部门进行申诉,走依法解决的途径。
8、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出现下列情况的管理区、村(居)、涉访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1)管理区:①年内累计到街道群体*3次(含3次)以上的;②年内累计到区群体*2次(含2次)以上的;③年内到市级(含市级)以上群体*1次以上的。
(2)村(居)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1次的。
(3)涉访部门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激化矛盾,造成群众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的。
9、建立信访通报制度。坚持每月通报一次信访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10、建立奖罚制度。年内未发生到街道(含街道)以上群体*的管理区,年终奖励现金3000元;街道办事处信访稳定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第一名,年终奖励信访工作部门现金3000元,奖励协作单位和个人1000-2000元;对发生到区级(含区级)以上群体*的,每*一次,对所在管理区、村(居)书记、主任分别处罚500元(从工资中扣除);对全街道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及负责人,取消各类评优树先资格;对不能确保一方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
信访工作事关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部门要切实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满足群众的需要当作信访工作的第一要务,通过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进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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