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信访工作制度物价局
一、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工作。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2篇 z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为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部门
办公室综合科为信访工作部门,具体负责信访日常工作。
二、信访工作职责
1.接待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2.向有关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3.调查有关信访事项,提出处理建议。
4.协助有关机关、单位查处信访案件。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工作人员须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单位、姓名、地址及反映的问题要求和办理情况等,并将登记表格和材料统一编号、归档。
2.送阅批转。信访信件由信访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送秘书长阅批,重要来信必须送市政协主要领导阅批。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工作人员要作好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答复。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审查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凡来电来访向机关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格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相关材料透漏或转送给案件涉及单位和人员。
4.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5.根据*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对少数无理取闹的来访者要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劝其息访。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及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紧急信访事项的,要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
(3)对疑难问题要及时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来信来访处理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一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部门办理的群众来信,应从领导批阅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第3篇 x街道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十项制度
中国共产党xx街道工委xx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十项制度
为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平安文昌建设,构建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文昌实际,确定建立加强全街道信访工作的十项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1、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实现依法有序上访,努力维护文昌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2、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各管理区、村(居)、重点涉访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加大调处力度,努力把本级(或本部门)的问题就地解决好,不准越级上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领导包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对待越级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上访案件。凡发生到街道、区上访的,所在管理区、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20分钟内赶到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拒绝接访。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管理区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到区以上上访的,管理区、信访办、街道分管领导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导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街道领导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领导同志要亲自处理,跟上督办,确保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4、建立初访责任制度。街道信访办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接访程序,落实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导好、督办好各种来信来访,努力在5-7个工作日内一次处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严格控制重复访和越级访。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5、建立信访工作例会制度。街道信访例会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一般由街道党政联席会成员和涉访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督促协调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各管理区、政法各部门应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和存在的问题。全街道每年组织两次信访工作检查考核,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建立信访预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信访信息访预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发现上访苗头,及时上报街道信访办和街道有关领导,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信息。信访信息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7、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凡协商解决不了的,信访、政法、司法、民政、派出所、法庭和涉案部门要实行联合办案。要做好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推行法律介入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导涉访群众到司法机关或者仲裁部门进行申诉,走依法解决的途径。
8、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出现下列情况的管理区、村(居)、涉访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1)管理区:①年内累计到街道群体上访3次(含3次)以上的;②年内累计到区群体上访2次(含2次)以上的;③年内到市级(含市级)以上群体上访1次以上的。
(2)村(居)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上访1次的。
(3)涉访部门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激化矛盾,造成群众到区以上(含区级)群体上访的。
9、建立信访通报制度。坚持每月通报一次信访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10、建立奖罚制度。年内未发生到街道(含街道)以上群体上访的管理区,年终奖励现金3000元;街道办事处信访稳定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第一名,年终奖励信访工作部门现金3000元,奖励协作单位和个人1000-2000元;对发生到区级(含区级)以上群体上访的,每上访一次,对所在管理区、村(居)书记、主任分别处罚500元(从工资中扣除);对全街道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及负责人,取消各类评优树先资格;对不能确保一方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
信访工作事关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部门要切实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满足群众的需要当作信访工作的第一要务,通过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进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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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银行支行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行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行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支行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行领导批阅。
4、支行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支行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支行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行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行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科室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行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支行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支行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行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支行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5篇 j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实验小学、热爱实验小学、建设实验小学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为加强我校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的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二、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学校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学校各部门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
三、信访工作程序
(一)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信访登记表》逐项填写;
2、填写《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校领导本人阅批;
4、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5、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
6、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二)网上信访办理
办公室设专人将相关内容汇总分类,转送有关校领导阅批。办公室根据已批示结果,及时转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相关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将承办意见和结果反馈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三)来访接待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信访登记表》;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其部门接待处理;
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来访问题呈阅表》同《接访记录》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要通知相关领导接待;
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四、信访工作责任与目标
(一)信访工作责任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总支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
2、注重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保密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二)信访工作目标
1、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力争达100%。
2、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不低于80%。
3、努力控制越级信访,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4、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五、信访工作总结
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学校每半年举行一次信访情况分析会,通报信访工作情况;每年年终举行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信访工作。
六、信访工作内务管理
1、信访工作所用的表、单、簿、册规范,办理程序、规定统一。
2、信访材料装订整齐;保管符合保密规定。
3、做好接待师生及学生家长来访的办公室清洁卫生。
4、对来访师生、学生家长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文明礼貌、接待热情。
第6篇 永兴一中信访工作制度
兴永一中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畅通信访渠道,保持学校领导和部门与师生员工及社会的密切联系,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利于构建和谐校园,更好地推动民主办学、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我校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社会人员采用书信(含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应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学校信访途径是辅助性渠道,学校鼓励信访人按照正常程序解决问题,主渠道不畅通时,可以通过信访来督促解决。学校党政领导和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监督。
第四条 信访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年级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办公室设校办公室,主管校办公室的校领导兼任信访办主任。学校信访办公室是代表学校受理教师、学生信访事项的工作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和措施。学校各部门、各年级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本年级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 完善各项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使学校信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转轨道。
第二章 信访人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信访人可以采用书信(含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领导、部门和年级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 信访人对学校下列信访事项,可以依法、依程序向学校领导和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
(一)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教研、人事、后勤、管理等工作的建议、情况反映。
(二)对学校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监督、检举学校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
(四)反映侵害本人合法权益,属于学校解决范畴的事项。
(五)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询问、要求答复和复查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人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的,应当写明通信地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信访人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控告、检举的,应当说明基本事实和被控告人、被检举人的姓名、部门,同时提倡写明本人通信地址、签署真实姓名。
(三)服从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处理意见。
(四)信访人通过走访形式反映信访事项,应当遵守信访秩序,到学校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三章 信访工作职责
第九条 学校信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协调全校信访工作,受理关系学校发展、稳定的信访事项,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工作。
(三)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四)向各部门交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了解掌握信访工作的情况;对交办的信访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督促、催办。
(五)分析研究学校信访情况:通过信访渠道分析校情民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重要情况,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服务。
第十条 各部门信访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教师、学生信访事项和学校信访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秉公办事,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二)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准确提供本部门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信访工作的新举措。
(三)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同时应立即向校信访办和有关领导报告。
第四章 信访程序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先向责任归属部门反映问题;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可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次不得超过5人,并到学校指定的接待场所。
第十二条 信访人走访校领导的程序。走访学校领导,一般安排在校领导接待日(见校领导值日安排表)进行。学生向校领导反映情况,须首先与校信访办预约,然后在校长接待日按预约的时间、地点与校领导面谈;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想走访校领导时,须先来信或来电与学校信访办联系,经登记预约后校领导按预定的时间、地点接待来访者;学校教职工走访校领导时,一般应在校领导接待日进行,特殊情况须经登记预约后,校领导按约定的时间接待。
第五章 信访办理
第十三条 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由学校信访办公室协调,指定办理或牵头办理;重要事项呈送校领导批阅并按校领导批示办理。
(二)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转交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三)涉及几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学校信访办公室指定一个部门牵头,联合办理。
第十四条 信访事项办理程序
(一)学校各部门对接到群众来信(含电子邮件、来电,下同)或校领导交办的信件后,要按照阅信→登记→处理→回复→反馈的步骤认真办理。
1、阅信。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后应及时认真地阅信,要正确理解和掌握来信者的意图、要求及反映情况的全部过程。
2、登记。逐项登记来信者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问题、要求等内容。
3、处理。一般性的群众来信,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及信访工作人员办理;重要来信在学校信访办负责人签批后,呈请校领导批示。根据来信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或及时转办或交办。
4、回复。群众来信处理完毕后都应回复,向群众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告知处理情况,答复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回音。
5、反馈。责任归属部门对群众来信处理完毕后,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校信访办公室,重要的来信问题处理或校领导交办的要报告校领导。
(二)校领导接待日来访事项办理程序
学校领导及校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对校长接待日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并按登记→接待→处理→回复→反馈的程序予以办理。
1、登记。由信访工作人员了解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并将来访者的基本情况予以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来访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2、接待。接待人员在与来访者交谈时,须认真听取陈述,询问情况,了解来访者反映问题的实质,简明扼要地记录来访者陈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解答政策和思想工作。
3、处理。对来访的一般性事项,由接待领导直接批示办理;来访重要的事项,由接待校领导提交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属于询问政策规定的,接待人员应耐心解释,给予明确具体答复;对应该和可能解决的属于相关部门的实际问题,由信访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凡属现行政策不允许或按现行政策无法解决的,应明确地向来访者解释清楚,对要求过高或有无理要求的,要做好思想和说服工作;对于重要、紧急问题,信访办公室要派人直接到有关部门调查,并写出书面报告送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讨论解决。
4、反馈。由信访办公室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和校领导。
第十五条 各部门接到学校信访办公室转去的信访件和处理单后,应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意见在一周内书面反馈给校信访办。校信访办对承办部门办结的信访事项的报告,如果发现事实不清,处理不当或错误的,应当退回重新办理。
第十六条 信访件的回复按照“具体问题个别回复、共性问题集中回复、复杂问题逐步回复”原则,由信访办公室和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一般在两天之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并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对校信访办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在一周之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校信访办公室,由校信访办公室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网络信箱来信,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查看、处理、回复,校长信箱由校办公室办理回复或由校办公室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回复,处理、回复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天,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 信访人和有关部门应当遵守、执行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对处理决定不认同的,可以向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查请求,复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经复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的不再受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发现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学校信访办公室发现相关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其重新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信访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条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或者对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检举,对学校发展或者对改进学校工作以及维护学校、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者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学校可以给予批评教育,也可以建议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危害社会治安和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学校可以报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学校可以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由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信访工作流程
信访事项
信访工作办公室
转送、交办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各部门
信访工作办公室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人,并向信访工作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属于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人
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15日内到信访工作办公室复查
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答复(复查)意见答复*人
第7篇 公司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3
公司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三)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是公司党政机关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掌握职工家属思想动态的窗口。要认真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条,为了加强信访工作,公司各级组织建立健全信访组织机构,党委办公室设专职信访负责人,各三级党委(总支)设兼职信访员。信访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第四条,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原则和方法:
1、要按单位、按部门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公司党委办公室对局党办信访科转来的人民来信、来公司*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接待后,根据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和内容,分别转给或介绍到公司机关有关科室或有关三级单位处理。公司党办除组织和催办党委批示的信访案件外,并负责处理没有归口的某些重大疑难案件。凡属各三级单位到公司*的,原则上由各三级单位负责处理。处理有困难的,可按业务系统,公司党办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2、对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要积极认真地给以解决,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讲清道理;对过高要求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对无理取闹,违法乱纪的,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涉及几个部门,情况又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党委要求或领导批办意见,由主管部门召集联合办理。
4、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准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上级督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要按期上报,到期不报的要主动说明情况。
6、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要做好登记、转递催办,做到不丢失、不遗漏、不积压;对转办、催办、结案等形式的材料、文件要妥善保管,完整无缺,分类立卷,及时归档。
第五条,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1、必须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遵守信访条例,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接待职工群众来访要热情,处理职工群众来信要认真,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积极宣传党的政策,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正确处理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满足职工群众的正当要求。
4、顾大局,识大体,主动与有关单位和部门搞好团结,相互尊重,密切配合。
5、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纪律,对信访中的情况,尤其是对揭发控告人,只能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不得向外扩散。不徇私,不受贿,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第六条,公司党办负责对各三级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协助处理一些复杂的信访案件;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保持信息畅通,为公司党委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反映。
第8篇 z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制度
街道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上交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二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联防队伍积极作用,根据各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社区的安全生产。
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第9篇 z物价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工作。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10篇 信访工作保密制度范本
1、认真学习《保密法》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以及各项保密规定,加强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2、注重保护信访人,防止打击报复。对检举、揭发、控告的信访件,不得将相关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或单位。
3、信访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存档由专人负责,做到不丢失、不泄密。涉密文件不得擅自复印、散发、外传。
4、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及函稿和各乡、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信访案件材料,应及时存档,不得随意复印、丢失。
5、有关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本单位文件、资料、档案等,须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申请,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查阅。
6、造成失泄密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11篇 某某省人民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某省人民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1.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有专人负责接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联系电话,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以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
2. 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科室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上一级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科室协助处理。
3. 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不能马上解决的,要与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事后根据其要求视情将处理结果予以及时答复。
4.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应及时交相关科室进行办理。
5. 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须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书面材料归档备查。
6. 根据工作需要,将来信来访情况汇总后交院档案室归档。
第12篇 实中信访工作制度
海东实中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江苏省信访条例》、《连云港市信访管理办法》规定,为积极做好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置工作,保护和尊重其信访权益,依法建立科学、正常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名单附后)。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三、目标责任
1.处理好“初信初访”,力争“初信初访”办结率达100%。
2.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力争达100%,基本杜绝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3.及时办理和反馈上级机关、领导转交的信访事项,转办率达100%。
4.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谁主管谁负责。教育教职工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规范信访程序,依法信访;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做到全部有理全部解决,部分有理部分解决,无理的做好解释稳控工作;对不听解释,越级*者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先、晋级,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于停岗或解聘;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5.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6.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维护教职工信访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程序
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填写《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
2.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3.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4.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来访接待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海东县实验中学接待来访登记表》。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处室、班主任解决的问题,通知其接待处理。
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同《接访记录》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要通知相关领导接待。
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五、节假日期间信访事项的应急处置
1.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学校节假日按规定做好值班安排,建立值班督查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应履行的职责,设立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号码,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2.确保通讯联络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学校校长及值班人员的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门卫应保持24小时有人,确保随呼随应。
3.建立紧急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内出现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在15分钟以内向校长和县教育局报告,并采取临时紧急防控措施,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和安抚工作。
4.学校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展开积极有效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处置工作。
5.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合理配置应急处置紧急信访事项时的物资、车辆、经费等资源,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海东实中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z(校长办主任)
z(政教处主任)
z(教务处主任)
z(总务处主任)
z(女工干部)
z(工会主席)
z(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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