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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矿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6

l矿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第1篇 l矿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1、木垛要支设在实底上。不准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与顶接实。材料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木垛支设要符合三个面(三个面成平面)一条线(各层接触点必须在一条线上)的要求,其迎山角要与支柱相同。

3、木垛四角必须用楔子加紧,接顶处不准加楔子。木垛应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规定的人行道。

4、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侧要打齐。

5、木垛同层不得垫重墩重楔。回木垛时,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旧木垛,不准先回后支。

6、上、下两巷超前支护方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7、上、下出口的超前档处要不少于4根长钢梁或双楔梁。

8、打密集、对柱、斜撑柱及丛柱时,其数量、规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9、打密集时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绳空隙。

10、戗柱要卡在放顶线一排或放顶线第二排的顶梁牙口上;无顶梁时,支在另一排的柱顶上。如戗柱柱顶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紧。

第2篇 s矿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签发人要将填好的工作票的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做详细交代。

二、电气工作票(一式两份),应在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人送到值班现场。

三、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在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在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工作。

五、开工后,工作负责人不允许任何一方随意更改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取得对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

七、如需扩大工作任务或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结束旧工作票,填写新工作票,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八、工作间断时,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九、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十、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送电。

第3篇 煤矿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推进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为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科学的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生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和指挥煤炭生产,全面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度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严格履行调度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调度和各生产企业、矿井。

第二章 调度工作的基本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指示指令,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在公司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的领导下,开展生产调度指挥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调度体系和调度信息网络,推进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

3、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4、负责调度、收集、统计、汇总企业生产信息;

5、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工作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6、负责本企业冬、夏季'三防'等季节性和重点工作调度,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7、负责公司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工作,建立故障记录台帐,监督各矿做好系统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煤矿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指挥生产;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修、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遇有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启动相应预案。

3、负责矿井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各生产环节,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及时督促检查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涉及影响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4、深入生产现场,熟悉生产情况,了解生产变化趋势,掌握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编制生产日报、月报、旬报,进行生产情况分析;

6、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帮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7、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跟踪调度上级指令和工作安排的贯彻执行情况;

8、加强调度业务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调度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章      调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调度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熟悉矿井生产布局、煤层赋存和接续情况、年度计划、月度作业计划以及经营计划。

2、熟悉矿井大型设备的性能、能力、完好状况;熟悉井下生产所需原材料、电力等主要生产要素的情况。

3、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4、了解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压风、通信、选运等生产系统状况,能够熟练的指挥生产。

5、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第九条、公司(矿)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矿)调度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矿)生产调度例会和其它调度专题会议。

3、掌握公司(矿)安全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抓生产的薄弱环节,督促调度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各类台帐和记录。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督促调度值班人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及时传达和汇报,并做好记录。

5、负责下达公司(矿)生产作业计划,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6、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督促各矿井按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和探头标校工作,保证安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公司(矿)调度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调度业务水平。

2、负责公司(矿)当班生产调度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严禁违章指挥。

3、 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发生各类事故时,按事故汇报程序和时间及时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负责传达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安排,做好详细记录。

4、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负责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及时汇报,做好详细记录。

5、填写公司(矿)生产调度台帐、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内容齐全。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当班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应作详细的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对下一班进行详细交底,具体做到“五交清”:交清当班生产动态;交清安全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交清领导批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情况;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交清下一班生产情况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7、坚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精通业务,扎实工作,对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果断处理,难以解决的要请示领导,不得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8、 对来电或通知必须及时、准确接转,并做好记录,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9、 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计算机终端实时监测工作,掌握安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超限报警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公司(矿)生产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1、 全面掌握公司(矿)年、季、月、旬的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2、 掌握实现公司(矿)生产计划的组织安排及主要措施。

3、 熟悉上级领导对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要求。

4、 掌握公司、矿、区队生产动态,积累有关生产方面的资料,提出生产波动的分析报告。

5、 收集各矿每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编写公司(矿)调度月报说明、综合分析和专题汇报材料。

6、 根据公司(矿)调度室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和综合资料。

7、负责统计公司(矿)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按时填报<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矿)相关领导及部门,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8、 负责上级指示、文件、传真收发、登记、处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公司(矿)各类调度台帐、记录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矿井调度室计算机管理及通信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调度总机、调度分机、工业电视、瓦斯监测监控、胶带集控系统、传真机、计算机和核子秤的维护保养工作,达到设备完好,保证随时开机运转正常。

2、 编制计算程序或调度信息管理软件,选择最佳方案,计算时确保准确无误。

3、 准确把计算机程序输入计算机,并编写好上机说明书和其他准备工作。

4、 负责调度室机房的维修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整洁,严格遵守机房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    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制度:

1、 集团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公司领导和副处级以上的人员组成。

2、 矿井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矿长(副矿长)和几名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3、 各级调度室负责安排领导调度值班时间,单位领导为当日值班组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组长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安排顶班人员。其他成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组长请假。

4、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到调度室或值班地点签到,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于值班期间,发生的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要向下一个值班组组长交待清楚。

5、 值班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全方位正常运行,组织完成当日的各项生产任务。

7、 当发生人身事故、生产矿井和地面生产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必须按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抢救或事故的排险工作。

8、 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有权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处理突发事件。

9、各单位要对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安排,按公司规定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10、各级调度室要保证通讯畅通,当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要提前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第十二条、公司(矿)调度室必须建立完善符合生产实际的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调度台帐有:安全生产综合记录台帐;井下出勤台帐;生产任务完成台帐;瓦斯检查汇报台帐;交接班台帐;重点工程进度台帐;回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台帐;人身事故台帐;非伤亡事故台帐等。记录有:上级通知、通报、调度指令、指示记录;领导交办事项记录;调度会议记录;生产协调会议记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处理记录;瓦斯监控设备运行更换记录;领导干部跟值班及下井和交接班记录;领导干部检查问题和查“三违”记录等。

各种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必须内容具体,详细清楚,字体工整,有始有终,保证原始性、准确性,并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和丢失。

第十三条、各级调度要认真执行汇报制度。生产矿井调度每班要做到井下各施工地点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每班汇报情况记录不少于3次,还要将本班井下安全、生产任务、重点工程进度、跟班作业人员及矿值班人员等情况在接班后2小时内汇报公司调度;

生产矿井调度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生产产量、掘进进尺、井下出勤人数、黄土灌浆量、瓦斯抽放量等数据;运销公司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各矿煤炭运销量及运销情况。

第十四条、矿调度室每月26日向公司调度汇报上月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非伤亡事故影响,下个月的重点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事故汇报: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伤亡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火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7)采煤工作面冒顶。

(8)掘进工作面冒顶。

(9)巷道冒顶。

2、煤矿伤亡事故抢险时公司(矿)调度室的主要职责:

矿井调度室的主要职责: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报告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和有关部门,请矿领导来调度室指挥抢救。在矿长到来之前,负责帮助值班领导直接指挥抢救。到成立指挥部之后,按指挥部指示做好抢救工作,并负责做好全部记录。

集团公司调度室职责:在接到汇报后,立即报知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负责人负责抢救灾的组织领导。调度人员负责收集情况、下达通知,并做好救灾过程的全部记录,定时向上级汇报。

3、汇报程序:

(1)各单位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事故,应立即向本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填写事故记录台帐,按事故汇报时限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2)公司调度室立即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3)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安排,组织协调事故抢救有关工作。

(4)起草事故处理工作意见和调度通报,经单位领导签批后,下发有关单位。

(5)及时传达、转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特大事故抢救工作的意见和调度通报。

(6)在抢救事故期间,每次调度的情况都要做好记录。

(7)非伤亡事故报告由各单位调度室报告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报告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抢救。

4、事故汇报的时限

(1)公司所属各单位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2)其它非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矿井水灾、火灾、瓦斯、co超标、冒顶事故等)要在三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5.事故汇报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确切地点(工作面、巷道、机械、设备名称);

(4)事故类型(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执行);

(5)事故现场总人数和伤亡总人数(死亡、失踪、轻伤、重伤等);

(6)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7)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的有关情况。

6.事故汇报的方式:使用电话口头汇报、书面材料传真汇报、当面递交书面材料汇报。

7.事故跟踪。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8、公司调度室接到矿调度室或二级单位事故汇报电话后,必须问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受伤人数、工作现场及设备损毁情况)、影响范围(采煤、掘进、开拓、运输)、现状和趋势(灾区目前情况)。

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按事故大小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及部室负责人,每次汇报必须记录清楚,对领导指示认真记录,及时传达到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并记录清楚受话人。

9、矿(公司)调度室要随时和事故单位或医院联系及时询问受伤人员的诊断结果,并将了解的情况立即按以上相对应的程序进行第二次汇报,并做好记录。

10、矿(公司)调度室要及时询问事故单位人员救援进展情况和灾情的处理进展情况、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督促事故单位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或救援指挥部的决策。

11、矿(公司)调度员进入灾区抢险救援时,随时询问进入灾区的人数、侦查路线和侦查到的现场情况,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12、矿(公司)调度室随时与事故现场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听取意见和指示,并及时传达,督促落实。保证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生产矿井调度接报,有人在交班后2小时后仍未出井考勤,要立即通知所属区队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寻找。

第十七条、调度室对各类信息必须坚持“严、细、准、快”的作风,对领导或基层提出的处理办法和意见,对生产过程中反馈的各种信息,认真分析,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调度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信息:

1、 矿井产量构成与按巷道类别完成的掘进进尺以及重点工程进度。

2、 生产、准备、搬家工作面个数;跟班干部姓名、带班人数、地点;每日煤炭销售量、出矿量等。

3、 各类事故的汇总次数、影响时间及误产情况。

4、每班工人出勤情况,各采掘地点小班采掘工人应出勤和实出勤人数,重点维修地点及井下机房硐室出勤人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要和发放的自救器相符,否则,要查清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地面生产单位要掌握各生产车间,机房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出勤情况。

第十八条、各生产矿(公司)调度室对采煤队开始回采时间到收尾时间,在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十九条、公司(矿)调度生产统计必须以严细、求实的态度及时准确的提出统计资料,做为对相关单位考核和编制月作业计划的依据,并监督检查作业计划执行情况。矿调度室统计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及时报送相关矿领导、部门和公司调度室,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公司调度室统计全公司当天生产数据,按时填报<公司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第二十条、调度室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人数,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班、日调度记录(包括调度日志、调度记录、逐日生产完成情况登记表),要保存5年以上;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保存2年以上;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2年以上;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帐和专题报告,保存5年以上;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为永久保存资料;使用计算机存储的台帐和信息必须定期做备份,防止丢失。

第二十一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瓦斯监测和工业电视系统的基本常识及操作原理,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和工业电视24小时开机和正常运转。实时监控各监测点的数据变化情况,做好各监测点的数据常规和异常记录。超限时监控系统报警,数据应有红色显示,发现数据异常变化,及时寻找原因,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度有关人员必须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故障处理的应变能力。计算机加强防病毒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来软盘、光盘、移动存贮器在调度室计算机上使用。

第二十三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对瓦斯监控和工业电视系统出现的异常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维修人员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矿)生产调度会必须按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每周星期二、星期五由主管副经理主持,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总结近期工作,落实基层提出的要求,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各矿每天由值班矿长主持,各单位、区队汇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要求,进行统一平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

各矿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通报分析本月安全生产状况,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

集团公司每月月底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例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总结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生产任务超欠原因,平衡下个生产期的计划,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和重点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矿)调度室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冬季“三防”(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和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调度人员、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部室负责人名单及电话号码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调度室,并相互通报有关调度业务联系工作情况,调度工作应由通知单上所列人员进行,其他人联系无效,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改。

第4篇 安天矿业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事故为煤矿多发事故,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改善顶板管理状况、防止顶板事故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科技兴矿、加速煤炭生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顶板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总则

1、每采、掘工作面在投产前,必须编制符合工作面实际情况、各种支护参数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内必须有顶板管理说明书、爆破说明书

顶板管理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煤层的围岩柱状和煤岩产状、性质;

(2)顶板管理方法及选择依据;

(3)支护形式(包括初次放顶、老顶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时的特种支护)、支柱、支架选型、支护参数的选择及选择依据;

(4)控顶距离、面积和支护的密度设计;

(5)坚硬和复合顶板条件下防止大面积冒顶的安全措施;

(6)破碎顶板和采用分层开采的人工假顶铺设或再生顶板的形成法(注浆注水);第一分层顶板冒落情况记录;

(7)特殊情况的应变安全措施;

(8)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的设置;

(9)顶板动态监测。

2、作业规程编制前,生产技术部地测防治水科要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编制后,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向在本采掘区范围内工作的所有人贯彻学习,达到人人皆知,履行签字手续并进行考试,不及格者必须补考。补充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在班前会贯彻,并履行签字手续,杜绝无规程、措施作业。

3、每个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作出必要的补充和针对性的修改措施,补充的内容贯彻前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4、工程质量验收和检查人员,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严格按省煤炭工业局颁布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程有关要求检查验收。各队在经济分配和奖励制度上要把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引起重视,共同搞好工程质量。

5、在矿安全办公会议、安全大检查和区队的安全活动中,都要把顶板管理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6、入矿的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有关文件的要求按期进行教育和培训,达到新岗位要求才能上岗操作,加强对合同工、协议工的管理,避免冒名顶替、私自安插现象,无论是什么性质的采掘人员必须按正式工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三大规程教育、五大灾害教育,达到应知应会。

7、进行矿压观测工作,搞好对11021工作面顶板来压规律监测,进行分级分类工作。坚持开展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建立分析处理制度。

8、为加强顶板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

9、上井检修的单体支柱,必须进行试压,由机电科负责填写检修卡片,签发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支柱一律不准下井。

10、对下井使用的锚杆、锚索,应进行拉力实验,拉力必须达到措施要求,锚固药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对失效的锚固药卷,井下严禁使用。

11、生产技术部负责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台帐,并负责建立顶板事故档案。

12、生产技术部加强工作面设计技术管理工作,工作面设计要科学、合理,上、下巷尽量避开应力集中区;局部改造的联络巷设计,要求保证最小间距和避开应力集中区。

13、执行本细则的同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顶板管理的文件规定,本细则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抵触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规定执行。

(二)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4、回采工作面在回收煤柱,边角煤以及过断层、褶曲带、顶板破碎带、淋水带和老巷时都要制定特殊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向施工单位干部、职工贯彻后执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许采用无支护高落式采煤法。

15、结合一线生产情况不断修改、完善作业规程,并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作出必要的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经贯彻后执行。

16、打眼工、放炮员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打眼放炮工作,不断提高打眼放炮质量,工作面支架时要按规程要求留有适当的炮道,防止放炮崩倒棚子。

17、放炮后及时挂梁或移梁背顶,控制暴露顶板,尽量缩短空顶时间,任何情况下都不准空顶作业。

18、工作面支护方式、支护密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上、下安全出口的支护和上、下巷超前支护以及工作面运输机头、机尾和其它特殊支护都要符合规程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19、要认真掌握顶板周期来压规律,以便采取特种支架加固工作面,老塘冒落矸石的高度普遍不少于1.5倍采高,否则必须采取放炮措施,强制放顶。

20、工作面消灭钢木混合支护,使用单体柱配铰接梁或∏型钢梁,工作面消灭单挑梁、坏柱、歪扭棚和不迎山棚。

21、保证泵站液压系统完好,泵站压力符合工作面支柱的要求。工作面支柱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损坏或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22、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工作进行前,不要过早磕掉中间柱,推过后及时补齐中间柱和加强柱。

23、放顶工作坚持由里向外、由下向上、先难后易的顺序,并在放顶区内留好宽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使用单体柱和铰接顶梁或∏型钢梁的工作面分段人工回柱时,两段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15米,每头最少有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看顶。放顶后如有大于2×5m2顶板悬空不落,必须采取加强支护和强行放落措施

24、采煤和放顶不得平行作业,如必须平行作业时要制定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5、工作面初次放大顶和结束放大顶,由生产矿长、安全副总、检查科长、生产技术部长、回采队长及技术员)组成放顶工作小组调研并制定措施,由生产矿长组织实施。

26、分层回采的上分层工作面必须铺网和注浆(或注水)促使再生顶板形成,并保证质量,否则不准生产。

27、回采工作面要搞好正规循环作业,加快回采速度,使工作面进度赶在顶板来压下沉之前。

(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28、严格按照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打眼、装药放炮。

29、拉炮前必须加固窝头支架,打齐防倒棚装置,放炮后,人员进入工作面必须首先敲帮问顶,用长杆站在安全地点处理活矸,架临时支护或超前支护护顶,然后才能进行其它工作。如顶板特别破碎可采用掏窝插板或撞楔法打锚杆等超前支护。

30、支架架设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松软破碎岩层或煤层中的巷道顶帮背严背实。支架距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如顶板破碎支架要紧跟窝面。

31、掘进巷道如与其它巷道平面交叉,则需在接近老巷道时加固前方老巷道,并放小炮,打超前探孔,采用超前支架法通过。

32、大断面施工的十字口、交叉点、丁字口、大的硐室要制定专项施工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认真贯彻执行。

33、巷道掘进过程中,如遇断层淋水带和褶曲时,生产技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设计,施工单位补充新的施工措施。

34、砌碹巷道超前掘进长度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扩帮时,必须打好双抬棚,扩一帮砌一帮,不得两帮同时作业。扩帮、放顶、立胎要有专人(有经验的老工人)看顶负责安全,不论片石、料石或混凝土砌碹巷道,均不得过早拆模,至少保有一星期养护期,以防因碹胎没凝固承压能力低而垮胎、冒顶。

35、锚喷巷道必须光爆。临时支护、锚固和喷浆以及复喷之间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如地质条件变化要及时提出新的措施。

36、各掘进头必须备有处理冒顶的材料,在料场码放整齐。

37、超前支护设计要求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在施工中严格落实使用。

38、表土施工,明槽挖土时,一定要留设安全边坡,井巷掘砌采用小段施工法。

39、积极推广沿空留巷或沿空送巷的无煤柱开采法,使巷道处于减压区域之内。

40、巷道掘进(11023工作面)原则上不准破顶,保持顶板稳定性。

(四)巷道维护顶板管理制度

41、明确责任,保证及时修护。

(1)各采掘区队所在巷道自行维修。

(2)有严重裂缝、变形的砌碹、锚喷大巷由矿临时派人修护。

(3)轨道、皮带巷、回风巷及长时无人去的老巷由通风区老巷检查工定期检查,发现片、冒、支架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安排队伍施工。

(4)其它巷道由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生产技术部安排修护。

42、替换损坏的支架和扩帮、挑顶时,一次进行长度要根据顶板状况掌握在1~2棚范围内,以免大面积空顶造成冒顶。凡替换损坏支架前应对替换的支架前后各10米进行加固,并留好安全退路,以免发生冒顶事故。

43、替换支架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的密度和材料应在措施中说明。

44、倾斜巷道更换支架,工作人员不得站在需更换支架的下方,以免掉落支架或矸石砸伤。挑顶、扩帮要从上向下逐步进行。

45、各区、队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旬检和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要包括井巷失修一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要消灭严重影响运输、通风、行人安全的三类巷道,巷道失修率必须降到7‰以下。

(五)锚索、锚网支护顶板管理制度

47、锚索锚网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并履行审批学习、签字手续。

48、锚索锚网及其配件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作业规程规定,锚固剂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过期或失效的锚固剂不得下井使用。

49、锚索和锚网的钻孔的方向、安装深度、间排距、预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0、锚索施工必须在有可靠支护的情况下进行,严格按措施进行作业,锚网铺网按措施铺设、搭接、联丝。

生产技术部编印

二0一二年二月

第5篇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 系统和环境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系统和环境变化

(一)、施工地点变化

1、由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队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二)、地质条件变化

1、掘进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系统和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

第6篇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突出安全会议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实现安全会议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安全办公会议

1、会议时间:每月末

2、主持人:行政矿长

3、会议地点:矿办二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

5、会议内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的政策、规定等文件,全面总结安全工作地经验和教训。具体落实主要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分析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要采取的措施。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办公例会

1、会议时间:每月5日、15日

2、主持人:安全副矿长

3、会议地点:矿办二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安全副总、安监科长及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5、会议内容:听取各单位和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部署近期安全工作。

三、矿井“一通三防”会议

1、会议时间:每月3日、13日、23日召开一次

2、主持人:总工程师

3、会议地点:矿办二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主责

5、会议内容: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政策、规定、办法等安全文件。听取有关单位一通三防工作汇报。落实“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全面安排下阶段“一通三防”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会议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

2、主持人:党委副书记

3、会议地点:培训科会议室

4、参加人员:副总以上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单位书记、五级培训员

5、会议内容: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文件。听取教育培训部门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分析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认真客观地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议,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

六、安全生产评估会议及瓦斯防治会议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

2、主持人:行政矿长

3、会议地点:矿办二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主责。

5、会议内容:主要评估矿井重大安全隐患及排查治理情况、三大

工程推进情况,下步重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已发生的事故分析,如何吸取教训;瓦斯防治会议要全面总结瓦斯防治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当前瓦斯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落实瓦斯防治资金、人员、措施。

七、质量标准化检查定级会议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

2、主持人:安全副矿长

3、会议地点:山上会议室

4、参加人员:副总以上专业领导、各单位段级以上干部参加。

5、会议内容:通报全矿质量标准化检查定级情况,全面总结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

八、安全例会

1、会议时间:每旬召开一次

2、主持人:安全区(科)长

3、会议地点:各单位会议室

4、参加人员:矿专业领导、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各段队班组长以上干部。

5、会议内容:通报本单位罚款交现金情况,找足深层次的隐患,领导带头每人至少一个,查摆本单体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一周内本单位在安全质量工作上的成绩和不足,安排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九、会议要求

1、会议必须定期召开;

2、会议必须专会专开,不得掺杂其他与安全无关的内容;

3、会议必须追求会议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严禁走过场;

4、会议要分别设专门的会议记录簿;

5、安全例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各单位要采取轮流召开的形式,每天下午一个单位召开一个安全办公例会,时间可窜不可占。各单位召开安全办公例会要提前向矿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负责通知矿主要领导届时参加。电话:2778503 2778279。由安监科负责检查,每少一次或应付、质量不高,区党政在矿上作检查。各单位安全办公例会时间顺序表如下:周一:一采区、周二:三采区、周三:安装队、周四:机电科、运输科、周五:通风区、周六:抽排科、周日:开拓区。

第7篇 某煤矿保卫工作制度

一、保卫人员要经常对本矿职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调解处理煤矿内部治安纠纷,维护矿区生产、生活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对矿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矿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矿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管理矿内务工、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八、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矿区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8篇 煤矿事故分析处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有效防止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2、当班发生事故后,首先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干及班组长查证事故现象、事故性质、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区别属什么样的事故。

3、按照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下班后,及时在队组管理机构的组织下,由队长负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建立事故分析台账。

5、通过分析,分清责任,做出具体处理意见,通报全队,并制定防范措施。

6、对于事故的分析,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认真落实,不拖延或谎报和隐瞒真相,一经查出严加重处,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7、事故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度

一、监督检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按照“三大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三、参加制订并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五、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现场安全隐患、调查重大不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监督检查技术措施经常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工程的完成情况。

七、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八、组织事故调查、统计和分析追查责任,找出教训、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指导群众安全检查月活动,和工会密切配合并参与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

十、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兑现、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投产验收。

十一、监督检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

十二、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有造成事故危险时,有权令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十三、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严重违章和事故肇事者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意见,有权给予对安全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十四、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故面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第10篇 h矿煤矿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推进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为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科学的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生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和指挥煤炭生产,全面均�地完成生产任务。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度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严格履行调度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调度和各生产企业、矿井。

第二章 调度工作的基本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指示指令,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在公司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的领导下,开展生产调度指挥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调度体系和调度信息网络,推进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

3、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4、负责调度、收集、统计、汇总企业生产信息;

5、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工作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6、负责本企业冬、夏季'三防'等季节性和重点工作调度,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7、负责公司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工作,建立故障记录台帐,监督各矿做好系统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煤矿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指挥生产;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修、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遇有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启动相应预案。

3、负责矿井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各生产环节,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及时督促检查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涉及影响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4、深入生产现场,熟悉生产情况,了解生产变化趋势,掌握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编制生产日报、月报、旬报,进行生产情况分析;

6、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帮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7、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跟踪调度上级指令和工作安排的贯彻执行情况;

8、加强调度业务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调度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章 调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调度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熟悉矿井生产布局、煤层赋存和接续情况、年度计划、月度作业计划以及经营计划。

2、熟悉矿井大型设备的性能、能力、完好状况;熟悉井下生产所需原材料、电力等主要生产要素的情况。

3、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4、了解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压风、通信、选运等生产系统状况,能够熟练的指挥生产。

5、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第九条、公司(矿)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矿)调度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矿)生产调度例会和其它调度专题会议。

3、掌握公司(矿)安全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抓生产的薄弱环节,督促调度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各类台帐和记录。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督促调度值班人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及时传达和汇报,并做好记录。

5、负责下达公司(矿)生产作业计划,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6、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督促各矿井按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和探头标校工作,保证安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公司(矿)调度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调度业务水平。

2、负责公司(矿)当班生产调度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严禁违章指挥。

3、 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发生各类事故时,按事故汇报程序和时间及时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负责传达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安排,做好详细记录。

4、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负责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及时汇报,做好详细记录。

5、填写公司(矿)生产调度台帐、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内容齐全。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当班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应作详细的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对下一班进行详细交底,具体做到“五交清”:交清当班生产动态;交清安全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交清领导批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情况;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交清下一班生产情况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7、坚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精通业务,扎实工作,对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果断处理,难以解决的要请示领导,不得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8、 对来电或通知必须及时、准确接转,并做好记录,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9、 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计算机终端实时监测工作,掌握安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超限报警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公司(矿)生产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掌握公司(矿)年、季、月、旬的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2、掌握实现公司(矿)生产计划的组织安排及主要措施。

3、熟悉上级领导对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要求。

4、掌握公司、矿、区队生产动态,积累有关生产方面的资料,提出生产波动的分析报告。

5、收集各矿每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编写公司(矿)调度月报说明、综合分析和专题汇报材料。

6、根据公司(矿)调度室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和综合资料。

7、负责统计公司(矿)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按时填报<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矿)相关领导及部门,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8、 负责上级指示、文件、传真收发、登记、处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公司(矿)各类调度台帐、记录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矿井调度室计算机管理及通信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调度总机、调度分机、工业电视、瓦斯监测监控、胶带集控系统、传真机、计算机和核子秤的维护保养工作,达到设备完好,保证随时开机运转正常。

2、编制计算程序或调度信息管理软件,选择最佳方案,计算时确保准确无误。

3、准确把计算机程序输入计算机,并编写好上机说明书和其他准备工作。

4、负责调度室机房的维修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整洁,严格遵守机房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 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制度:

1、 集团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公司领导和副处级以上的人员组成。

2、 矿井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矿长(副矿长)和几名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3、 各级调度室负责安排领导调度值班时间,单位领导为当日值班组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组长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安排顶班人员。其他成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组长请假。

4、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到调度室或值班地点签到,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于值班期间,发生的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要向下一个值班组组长交待清楚。

5、 值班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全方位正常运行,组织完成当日的各项生产任务。

7、 当发生人身事故、生产矿井和地面生产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必须按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抢救或事故的排险工作。

8、 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有权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处理突发事件。

9、各单位要对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安排,按公司规定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10、各级调度室要保证通讯畅通,当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要提前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第十二条、公司(矿)调度室必须建立完善符合生产实际的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调度台帐有:安全生产综合记录台帐;井下出勤台帐;生产任务完成台帐;瓦斯检查汇报台帐;交接班台帐;重点工程进度台帐;回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台帐;人身事故台帐;非伤亡事故台帐等。记录有:上级通知、通报、调度指令、指示记录;领导交办事项记录;调度会议记录;生产协调会议记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处理记录;瓦斯监控设备运行更换记录;领导干部跟值班及下井和交接班记录;领导干部检查问题和查“三违”记录等。

各种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必须内容具体,详细清楚,字体工整,有始有终,保证原始性、准确性,并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和丢失。

第十三条、各级调度要认真执行汇报制度。生产矿井调度每班要做到井下各施工地点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每班汇报情况记录不少于3次,还要将本班井下安全、生产任务、重点工程进度、跟班作业人员及矿值班人员等情况在接班后2小时内汇报公司调度;

生产矿井调度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生产产量、掘进进尺、井下出勤人数、黄土灌浆量、瓦斯抽放量等数据;运销公司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各矿煤炭运销量及运销情况。

第十四条、矿调度室每月26日向公司调度汇报上月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非伤亡事故影响,下个月的重点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事故汇报: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伤亡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火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7)采煤工作面冒顶。

(8)掘进工作面冒顶。

(9)巷道冒顶。

2、煤矿伤亡事故抢险时公司(矿)调度室的主要职责:

矿井调度室的主要职责: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报告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和有关部门,请矿领导来调度室指挥抢救。在矿长到来之前,负责帮助值班领导直接指挥抢救。到成立指挥部之后,按指挥部指示做好抢救工作,并负责做好全部记录。

集团公司调度室职责:在接到汇报后,立即报知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负责人负责抢救灾的组织领导。调度人员负责收集情况、下达通知,并做好救灾过程的全部记录,定时向上级汇报。

3、汇报程序:

(1)各单位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事故,应立即向本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填写事故记录台帐,按事故汇报时限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2)公司调度室立即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3)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安排,组织协调事故抢救有关工作。

(4)起草事故处理工作意见和调度通报,经单位领导签批后,下发有关单位。

(5)及时传达、转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特大事故抢救工作的意见和调度通报。

(6)在抢救事故期间,每次调度的情况都要做好记录。

(7)非伤亡事故报告由各单位调度室报告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报告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抢救。

4、事故汇报的时限

(1)公司所属各单位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2)其它非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矿井水灾、火灾、瓦斯、co超标、冒顶事故等)要在三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5.事故汇报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确切地点(工作面、巷道、机械、设备名称);

(4)事故类型(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执行);

(5)事故现场总人数和伤亡总人数(死亡、失踪、轻伤、重伤等);

(6)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7)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的有关情况。

6.事故汇报的方式:使用电话口头汇报、书面材料传真汇报、当面递交书面材料汇报。

7.事故跟踪。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8、公司调度室接到矿调度室或二级单位事故汇报电话后,必须问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受伤人数、工作现场及设备损毁情况)、影响范围(采煤、掘进、开拓、运输)、现状和趋势(灾区目前情况)。

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按事故大小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及部室负责人,每次汇报必须记录清楚,对领导指示认真记录,及时传达到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并记录清楚受话人。

9、矿(公司)调度室要随时和事故单位或医院联系及时询问受伤人员的诊断结果,并将了解的情况立即按以上相对应的程序进行第二次汇报,并做好记录。

10、矿(公司)调度室要及时询问事故单位人员救援进展情况和灾情的处理进展情况、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督促事故单位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或救援指挥部的决策。

11、矿(公司)调度员进入灾区抢险救援时,随时询问进入灾区的人数、侦查路线和侦查到的现场情况,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12、矿(公司)调度室随时与事故现场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听取意见和指示,并及时传达,督促落实。保证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生产矿井调度接报,有人在交班后2小时后仍未出井考勤,要立即通知所属区队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寻找。

第十七条、调度室对各类信息必须坚持“严、细、准、快”的作风,对领导或基层提出的处理办法和意见,对生产过程中反馈的各种信息,认真分析,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调度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信息:

1、矿井产量构成与按巷道类别完成的掘进进尺以及重点工程进度。

2、生产、准备、搬家工作面个数;跟班干部姓名、带班人数、地点;每日煤炭销售量、出矿量等。

3、各类事故的汇总次数、影响时间及误产情况。

4、每班工人出勤情况,各采掘地点小班采掘工人应出勤和实出勤人数,重点维修地点及井下机房硐室出勤人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要和发放的自救器相符,否则,要查清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地面生产单位要掌握各生产车间,机房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出勤情况。

第十八条、各生产矿(公司)调度室对采煤队开始回采时间到收尾时间,在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十九条、公司(矿)调度生产统计必须以严细、求实的态度及时准确的提出统计资料,做为对相关单位考核和编制月作业计划的依据,并监督检查作业计划执行情况。矿调度室统计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及时报送相关矿领导、部门和公司调度室,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公司调度室统计全公司当天生产数据,按时填报<公司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第二十条、调度室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人数,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班、日调度记录(包括调度日志、调度记录、逐日生产完成情况登记表),要保存5年以上;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保存2年以上;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2年以上;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帐和专题报告,保存5年以上;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为永久保存资料;使用计算机存储的台帐和信息必须定期做备份,防止丢失。

第二十一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瓦斯监测和工业电视系统的基本常识及操作原理,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和工业电视24小时开机和正常运转。实时监控各监测点的数据变化情况,做好各监测点的数据常规和异常记录。超限时监控系统报警,数据应有红色显示,发现数据异常变化,及时寻找原因,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度有关人员必须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故障处理的应变能力。计算机加强防病毒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来软盘、光盘、移动存贮器在调度室计算机上使用。

第二十三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对瓦斯监控和工业电视系统出现的异常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维修人员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矿)生产调度会必须按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每周星期二、星期五由主管副经理主持,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总结近期工作,落实基层提出的要求,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各矿每天由值班矿长主持,各单位、区队汇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要求,进行统一平�,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

各矿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通报分析本月安全生产状况,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

集团公司每月月底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例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总结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生产任务超欠原因,平�下个生产期的计划,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和重点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矿)调度室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冬季“三防”(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和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调度人员、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部室负责人名单及电话号码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调度室,并相互通报有关调度业务联系工作情况,调度工作应由通知单上所列人员进行,其他人联系无效,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改。

第11篇 煤矿后勤工作制度

一个煤矿,在后勤方面的管理有食堂管理,职工用餐管理,宿舍管理等方面,综合方面的后勤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呢以下是煤矿后勤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食堂管理办法:

1、炊事人员必须早6点,午10点,晚16点到岗。

2、每次下班后必须将下顿所需的主、副食准备到位。

3、厨房卫生必须随时打扫、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4、前厅卫生就餐期间,餐具随用随收,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5、炊事人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用语。

6、炊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不准留长发、长指甲,工作前要洗净手,再切菜、切面。

7、生、熟食品,面、菜食品必须分类,不得混堆、混装。

8、剩菜、有问题的饭菜,必须处理,不准再用。

9、食堂要定期消毒,餐具要入柜消毒。

10、厨房所有人员按自己的区域负责清扫。

11、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技艺,端正服务态度,保证完成任务。

12、随时听从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食堂核算办法:

1、食堂所用灶具、餐具由公司统一购买,费用进入办公费。

2、食堂所用水、电、暖、煤气、房屋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食堂成本。

3、食堂员工工资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入食堂成本。

4、食堂收入:伙食补助、职工饭费、客饭收入、份饭收入、煤气补助。

5、食堂支出:米面油、肉类、酒、饮料、蔬菜、调料、餐巾纸、桌布、洗涤剂等物品采购费用;煤气费用。

6、食堂收入支出要求基本保持平衡,盈余部分留存下月,周转使用,定期根据上月盈亏情况调整下月伙食费用。

(三)职工就餐管理办法

为了方便职工就餐,本着厉行节约,有利于日常管理的原则,现对职工就餐管理做如下规定:

1、就餐人员范围:运销公司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与公司业务往来的办事人员。

2、就餐标准为每人每天9元,4元由公司补贴,个人承担5元。

3、个人饭费收取标准为:早1元/次,午2元/次,晚2元/次;公司没有补助人员按早2元/次,午3元/次,晚3元/次收取费用。

4、所有就餐人员外出或其他原因取消就餐,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否则按就餐计价扣款。

5、就餐人员外出归来需恢复就餐的,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以便灶房增加饭菜。

6、职工就餐记录自行签认,食堂核对,漏记加倍补记。职工对就餐记录可以随时检查核实,发现不实即时与食堂沟通,就餐费用一月一结。

7、开饭时间:早7:30午12:00晚18:00。

(四)公司院管理制度

1、所有在公司院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大院内的集体利益。

2、院大门钥匙由调度室保管,各种车辆出入大院必须经调度室同意,由调度室值班员开锁大门。

3、院大门不论白天黑夜都要上锁,白天只开小门,晚上22:00锁小门。

4、不得乱扔垃圾,倾倒脏水。

5、原则上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院,更不准外单位车辆在大院内过夜。

6、不得随意凉挂衣物和其他物品,以免影响院容。

7、公共场所照明灯天亮后全部关掉。

(五)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无损。

2、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3、定期做好消毒工作,卧具要定期更换、清洗。

4、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

5、住宿职工在晚十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6、在特殊情况同意下,非公司人员留宿过夜,必须由公司经理或书记批准。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12篇 某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评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方面:

根据2023年10月所作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结果:瓦斯相对涌出量为3.7m3/t,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989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2.24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598m3/min。确定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我矿煤矿从建矿到生产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瓦斯超限和气体熏人事故,也未发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根据近几年矿井各采掘工作面采掘期间的气体测定数据及矿井瓦斯等级签定结果,201采区综采工作面危险等级均确定为安全级。

针对以上危险分析,特提出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并加强对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管理,传感器的安装位置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始终处于灵敏可靠之状态。

(2) 瓦斯检查人员应按规程检查瓦斯,杜绝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所使用的甲烷检测仪应定期校验,确保甲烷检测仪灵敏可靠。

(3)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证回采工作面的风量。

(4)瓦斯抽放系统要坚持24小时运行,保证工作面瓦斯浓度能稀释到规定值以下。

二、粉尘防治方面

粉尘主要产生及存在地点是:采煤工作面割煤、各运输路线的转载点及破碎点、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等煤尘易积聚的地方。

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煤尘爆炸事故。目前井下防尘管路系统设计,现场隔爆及喷雾设施的安装、分布、使用较合理,爆破使用水泡泥,严格落实矿井巷道冲洗制度,对综采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工作面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矿井能够控制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危害的可能,煤尘爆炸事故危险等级较安全级。

基于上述危险性分析结论,在+***-+***水平西翼综采工作面开采前,首先应考虑综合防尘措施,将上下两巷的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位,在开采过程中定期对上下两巷、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综采工作面生产环节产尘量,使煤尘浓度降到爆炸界限以下;其次是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各类电气设备失爆,以免电气火花引爆煤尘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第三是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煤尘堆积,第四是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内外喷雾和架后自动喷雾系统必须完好无损,正常使用。第五是加强放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必须洒水降尘,消除放炮火花,强化防灭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杜绝引爆火源,就可能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矿井火灾

内因火灾存在地点:煤层属易自燃煤层,上部采空区,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及煤巷高冒区、有巷道浮煤等处有煤层自燃危险性。

外因火灾存在地点: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火灾、主要是井下电焊作业、运输、电气设备使用环境差及带病运转引起的火灾。

到目前为止矿井没有发生过火灾事故。矿井火灾与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常常是互为因果关系的,是煤矿恶性重大事故的危险源之一,是重点防范的危险源,矿井几年以来通过完善井下防灭火系统(氮气防灭火、束管监控等)及现场措施,完善运输、电气设备使用环境及各种保护装置,基本做到能够控制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求, 因此采煤工作面火灾危险等级可确定为一般级。

安全防范措施:

1、完善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并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工作面和皮带机头等处都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以备火灾时使用。

2、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

3、加强油脂管理,井下设备使用的液压油、齿轮油必须存放在油脂库。油桶必须上架、挂牌,其周围无可燃物,存放地点至少配备2台8kg的干粉灭火器。

4、加强运输设备的维护,保证托辊齐全、完好及皮带下无浮煤。

5、正确安装和使用井下电器设备,禁止过负荷运转。

6、必须对井下可能产生明火或引起火灾的地点进行检查,确保机电设备无失爆现象和非正常的机械摩擦(皮带跑偏、托辊损坏等),杜绝违章电气焊、使用电炉、灯泡取暖等产生明火的现象,杜绝违章放炮(放明炮、糊炮、使用动力电缆放炮、炮泥不足等)现象。

7、井下电缆按规定盘放,防止引起电缆火灾。

8、定期检查维修矿井通风系统及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备,并按要求进行反风演习,保证需要时灵活可靠。

9、易发热的电器设备,运行时必须有降温措施,杜绝设备高温运行。

10、及时清理设备、电缆上的浮煤和积尘,防止设备运行高温导致自燃发火。

四、矿井顶板事故

矿井综采工作面采用一次采全高回收,而且回采中坚持强制放顶的措施实现随采随冒的目的,掘进工作面沿顶板掘进,属于坚硬顶板,掘进巷道支护形式比较可靠,回采和掘进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局部片帮现象。采煤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架支护,工作面上下两端头采用单体支护。

到目前为止从没有发生过冒顶事故,但是顶板问题是对***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危害之一,目前采煤工作面采取初次放顶措施处理顶板隐患的效果很好,已实现随采随冒,如果回采过程中顶板不能随采随冒,采取人工强制放顶的办法处理采空顶板的隐患,两个端头超前打孔预爆切顶办法处理顶板,所以控制顶板危害的措施比较可靠。

针对以上危险分析,特提出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上下端头超前支护工作和防止工作面空顶作业。

2. 加强矿压工作的研究,摸清本矿顶板来压规律,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顶板事故的发生。

3. 加强技术管理,在制定施工措施时,必须结合现场实际,使措施切实能起到指导生产、保证安全的作用。

4. 加强职工入矿管理和培训工作,用高素质的队伍保证安全生产。

5. 严格支护材料的选择和入矿检验,并把好现场施工质量关,不得让不合格的支护材料进入生产现场,使安全生产埋下事故隐患。

6.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隐患,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五、矿井水灾

水患危险源分为地面水患和井下水患:

(1)井下水患主要在回采过程随着开采范围的不断增大,顶板冒落区域也随之增大,上部火烧区和老采空区的积水经过顶板裂隙带向下渗透不断充填采空区对采煤工作形成水害威胁。

(2) 主要是顶板砂岩裂隙水和构造裂隙水对采掘工作形成水害威胁。

(3)地面采矿范围内的地面自然冲沟由于开采活动,造成部分冲沟出现裂隙发生透水事故。

(4)地面各井口是重点防范水患的主要地点,该地区夏季雨水量多,一旦出现洪涝灾害,可能发生各井口倒灌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透水事故,矿井水源地质勘探资料,上部火烧区和回采范围北部邻近局部区有少量积水,矿井采掘过程中回采区域采空区和巷道出现的淋水地段已采取相关探水的措施预防水害,综采工作面+***水平西翼运输巷已安排专职探放水工进行探放水,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较大淋水,所以西翼综采工作面水灾危害相对较为安全。

安全防范措施:

1、 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必须坚持有疑必停。

2、 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井下和地面排水排水沟保持畅通,及时进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 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渗入井下。

5、 要做好职工的教育培训,井下职工均要熟悉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发现透水危害及时汇报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6、 要建立必要的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把防洪、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7、定期清理井下排水沟、储水仓,保障水沟畅通,水仓达到应有容量。

8、 加强排水设备检修维护,保持完好。

9、防止雨季地表水涌入矿井。在地面修筑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渗入井下。它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对于以降雨和地表水为主要涌水来源的矿井尤为重要。它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在每年雨季前,都要建立专门的防洪(汛)机构,组织检查。

六、矿井供电

供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供电环境差,安全保护设施失效,二是人员误操作造成。

综采工作面供电及用电布置合理、完善了各种保护及坚持准确使用,制定定期专业知识及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应的措施;目前矿井基本具备控制发生供电事故的能力,矿井目前供电条件及人员配置基本达到较安全的要求。

安全防范措施

(1)选用经过安全认证的设备、线缆、控制电器,按要求正确安装使用,出现损坏及时更新。

(2)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操作、检修用电设备、线路。

(3)按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劳保护具,并监督正确穿戴。

(4)严禁带电检修,违章停送电。

(5)不得拆除电器安全防护设施,随意移动安全警示牌。

(6)定期由专业人员测试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等装置的完好性。

(7)及时发现并纠正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现象和麻痹大意心态,发现并处理从业人员的情绪异常。

七、矿井运输

运输事故危害主要包括设备运输环境差造成设备损坏、设备挤伤所接触人员、设备因摩擦等因素成为高温体引起火灾事故及运输提升飞车4类,其中以设备挤(或撞击)伤人事故最为严重。运输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运输环境差,安全设施不全或失效。二是运输设备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危险部位不能与人员隔离。三是日常检修、维护不细,故障未及时发现。四是现场多人作业时,协调指挥不力。五是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六是司机误操作或信号不清。

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管理,坚持运输设备检修制度,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主管领导检查监督机制要完善。

2、定期检修运输设备,维护保养要加强,部件有严重缺陷的车辆严禁参与作业。

3、加强对信号工、绞车工、电瓶车司机等工种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力度,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作业。

目前矿井正在技术改造期间运输设备大部分已更新,新设备符合煤矿本质安全型,各项保护齐全、使用基本正常,井上下运输巷道、路线、设备按矿井安全生产要求已重新设计、改造和调整,设备出现故障的可能性较小,主要在人为造成的事故危险较大,我们经过操作技能培训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手段的措施来弥补了这方面的缺陷,但是运输提升环节复杂和人员素质低的原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八、民爆物品爆炸

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伤人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现场不能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要求打眼或使用炸药和雷管,二是放炮警戒设置不当或躲炮距离和时间不符合要求。三是不能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四是爆破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规定方法和程序处理拒爆。五是使用变质、过期或不符合现场要求的炸药和雷管。

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放炮时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放炮警戒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作业循环时间进入爆破地点,确认炮烟散尽且检查无片帮、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作业。

3、加强工作面火工品的管理,火工品必须入箱上锁,严禁炸药和雷管混存。

4、爆破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瓦斯浓度及爆破器进行检查。

5、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尽量避免操作失误现象的发生。

结论:

以上几项分析结果得知***煤矿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发生危害可能性较突出的是顶板危害、水灾危害、提升运输和民爆物品爆炸危害四方面,矿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现场管理方面,其他危害发生可能性比较小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能够控制发生危害的可能性。

《l矿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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