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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2-04 热度:85

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第1篇 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事,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部门对向设计、施工、采掘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3、每个掘进工作面,要根据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工作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技术部门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14、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

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充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处理。

17、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事故,对责任人进行300—5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18、对于大型巷道的贯通测量,贯通精度符合要求的给予相关人员500—800元奖励。

第2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3篇 掘进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网员管理负责制,工作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康家滩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

2、要求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管理网络。

3、质量联合检查制度:质量联合检查包括旬检与月检,月检时要求生产单位提交巷道必须是成品,监理人员上尺、上线量取并据实评定等级,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巷道不予验收,补检的巷道降一级评定。

4、对于锚杆或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打注时,在布置上要求挂布点,或用激光指面控制;喷浆必须挂线控制,确保表面平整度;现浇砼为保证接茬平整、面层光滑,在支模浇注前必须验模,内层铺塑料纸。

5、质量等级评定严格执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质量每月评定一次,评定等级由生产办考证定级。

6、对于需作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隐蔽程序,否则除承担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外,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7、所需要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检验合格证并由项目监理人员认可方可使用,砼配料要求有配合比例。

8、每月验收前,生产技术科要提供相应的自检资料,作为质量验收的每一手资料。

9、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发生事故,生产单位要马上向生产技术科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生产技术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程程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1、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奖惩:日常监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出现事故的大小,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上的罚款需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13、对外来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规定的同时,原则上执行上述规定。

第4篇 某矿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制度

(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保证支护质量、实现安全高效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采煤专业“管理制度”对采煤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小组,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制定工作面支护质量达标规定和检查内容。

(三)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必须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煤壁直、溜子直、支架直;底板平;上下出口畅通)。

(四)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检查,质量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质量检查内容,对工作面支护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当班发现问题当班解决;若现场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五)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有检查人员和现场带班队长签字确认并存档。

(六)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不合格或检查人员伪造检查记录的,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5篇 地测技术资料质量责任人工作制度

一、地质测量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按照各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以源头上保证技术资料的准确和可靠性。

二、地质测量内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组长及分管科长严格把关,每完成一项工作必须有本人及审核和科长的签字。

三、测量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二人对算,完毕后进行对比,如若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予以更正。

四、各专业原始记录均不得涂改,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以便于使用和查找原因。

五、各种以帐、报表必须及时填报,由审核及科长签字后存档或报出。

六、绘图员必须按实例数据绘制图,完工后由审核把关,科长签字后方可使用。

七、在“三书”编制过程中,必须系统收信有关资料,确保“三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罚则:1、对于任意涂改技术资料者,一经查处,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由矿追查处理。2、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技术事故者给予行政降级处分。3、科领导不履行其职责,导致发生重大技术事故者由矿追查处理。

第6篇 d矿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有关审批的技术资料和鉴定资料齐全,按有关验收制度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2、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2.1 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2 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2.3 支护设计要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并经顶控制专家进行系统科学计算,对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

2.4 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及地质构造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3、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

3.1抽查支护的支撑力。

3.2有现场支护质量监测记录表(监测指标预报表、支架工作状态图、支架支撑力曲线图)。

3.3动态监测必须坚持“监控、图表、阅示、贯彻”四环节。

4、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情况的班评估工作,要求做到班评估,领导阅示,贯彻落实,台帐管理。评估内容有:区队领导跟班指挥生产、支柱初控力达到标准要求、“三大规模”执行及“三违”情况、液压系统运转及漏液情况、隐患处理及交接情况,主机运转情况、顶底板移近量。

5、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预报一次,并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汇报。

6、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7、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8、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无浮石。

9、工作面支护

9.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当装有初撑力保证阀时,可以不装温测压力表,但必须留压力表插口,以便检测初撑力、保证阀是否正常工作。

9.2支架要排居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100mm。

9.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度。

9.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10、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0.1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好端头支架。

10.2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单排柱,换棚子时可用“十字”顶梁。

10.3上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米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10.4 超前支柱初撑力≥50kn。

11、回柱放顶

11.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11.2 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大小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加强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11.3 发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柱有力,挡板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足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11.4无空载支柱(支架)。

12、煤壁机道与顶底板垂直

12.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12.2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是最大值≤340mm,前梁接顶严密。

12.3单一长壁工作面机道不准留顶煤。

13、煤炭回收

13.1回收率达到要求。

13.2不丢顶底煤。

13.3浮煤净。

第7篇 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

牡丹江市爱民区统计局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

数据采集和数据汇总上报制度

为强化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业统计基层数据采集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纳入名录库管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数据采集。

第二条统一对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进行数据采集,要求基层企业独立、自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和代报,严格执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种工业统计报表。

第三条基层企业根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工业“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采集平台,按规定时间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报相关数据,每一个报表企业需要填报多种表式,进行集中采集。

第四条要及时对没有报表的企业进行催报,并做好催报记录,对不配合报表及屡次迟报的企业要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予以理顺,在数据采集时排除人为干扰,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平台数据,要做到随报随审,对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确保基层数据上报质量。

第五条基层企业作为统计数据采集对象,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帐内相关指标数据必须合乎逻辑。

1、原始记录包括:产品(商品)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的记录;商品购进(成本、运费)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商品购进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

2、统计台帐包括:生产、销售总值统计台帐;产品产量或销售类值台帐;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工业增加值统计台帐;原材料、库存材料台帐;财务收支统计台帐等。企业应创造条件建立电子统计台帐。

第六条企业报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网络知识和操作技术,能熟悉使用电脑设备登陆工业“企业一套表”系统,平台数据在国家局审定通过后,自行打印纸介质报表,由报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备案。

第七条基层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统计电脑使用规章制度,安装防火墙,维护电脑设备和定期杀毒,保证报表期间电脑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上报工业统计数据的安全。

第八条工业企业联网直报要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第九条在数据上报前,一般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进行上报。重要报表、重要数据报由局长审核后上报。

第十条对上报的各期工业统计数据,在未经国家局审核认定前,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使用,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单家的数据不得对外提供。

基层业务人员培训制度

为及时传达和布置国家、省、市工业统计报表及其相关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表人员掌握和了解报表任务和各项工作标准,提升基层工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区统计局工业专业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表人员保证每年至少一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包括年报会)。

第二条培训前需将辖区内应报表企业的详细名称、企业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报表人等项目进行重新整理,可采用发文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报表企业,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和记载。

第三条充分做好培训资料和培训内容的准备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对报表表式、报表制度、填报说明、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要分类准备,明确培训主题,突出培训重点,保证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应知应会。

第四条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培训遗漏企业要进行再布置、再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企业及个人,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做以相关处理,保证对基层业务人员及报表企业的培训到位。

第五条做好参训人员的签到和登记,对企业名称、联系方式、报表人员等信息有变更的,要及时做好单位名录信息的调整和整理。

第六条对基层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评估、数据处理、软件操作和数据分析等主要环节。明确工业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报表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如有其他方面培训,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数据审核评估制度

为有效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层企业各期上报表种要齐全,指标填报要齐全,不应有缺项、漏项;本月同期数应等于上年上报的当月数,本月累计同期数应等于上年上报的当月累计数;各表间关系应合理、计量单位要准确、数据增减幅度不无故大起大落。

第二条数据质量审核

1、机器审核。各地应按照报表程序中的审核关系和查询模板,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审核公式,完成对填报单位数据的审核工作。

2、人工审核。通过程序的“数据查询”功能,将辖区内各填报单位的质量控制重点指标过录输出,通过数据排序以及计算增(减)速、平均值、相对数等方法,结合经验判断,进行极大(小)值、平均值、相对数的比较审核。极值、平均值、相对值异常的,须向下逐级或直接检查至企业,进行查询修改或说明。

①奇异值排查。根据工业专业特点,结合重点指标,对奇异值进行排查。

②重点单位核查。对重点填报单位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对这些填报单位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3.查询核实。对计算机和人工审核时列出的错误清单,应立即要求填报单位重新核实。

4.修改订正。调查对象数据经核实如确属调查对象填报错误的,将问题数据最终退回调查对象,由调查对象核实后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

5.数据验收。在报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报无误的基层统计数据进行数据验收。

第三条基层企业能源消费量与产值、产量的变动趋势应当一致,即产值、产量增加则能源消费量也增加,反之,产值、产量减少则能源消费量也减少。应保持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与产值总量、用电总量变动趋势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工业综合数据主要指标应符合“数据协调”。即收入、利润等财务主要指标与工业增加值、价格、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变动趋势和程度大体一致。

1、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与工业增加值增速。主营业务收入与工业增加值月度间变动趋势基本相同。即,当工业增加值增速加快时,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也相应加快;当工业增加值增速放缓时,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也相应放缓。且两者间变动的差异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产成品存货的变动相协调。

2、利润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速月度间的变化趋势,应与主营业务收入月度间增速变化大体一致。即,当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加快时,利润增长也相应加快,或亏损增长放缓;当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时,利润总额增速也相应放缓,或亏损增长加快。利润总额增速受同期基数影响较大,但利润总额两年平均增速不应与主营业务收入两年平均增速差异较大。利润总额增速可与当地增速趋势进行比对。

3、利润、收入与其他部门数据。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增速应与国税部门工业企业所得税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第8篇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考核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

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

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

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

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

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

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

第9篇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验收员负责本队所施工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评定工作。

2、坚持每班下井,对当班完成的工程进尺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实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

3、验收评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技术要求及时处理(可用扣进尺或暂不记进尺的办法,待处理完后,达到质量要求,方可记进尺,处理时间不能拖过第二个班子),对处理问题不及时的班组可对班组或个人处以20-100元的罚款。

5、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及时公布进尺质量情况,完善保存好验收资料。

6、与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一道,坚持填好班评估表,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7、对各班在安全、质量、文明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按质量要求做出处理。

8、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班前会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处理。

9、对各班在生产中未按煤质要求处理的班组,发现后,处罚当班50元。

二、实施细则:

一、超前支护10分:

1、检查内容及方法:

安全口往外20m,前10m内双抬棚,打3柱,往外10m打单抬棚,打2柱,用工钢梁单体柱,必须打成直线;巷高1.8m,管线电缆必须挂整齐,不准有淤泥积水不准有空邦漏顶。

2、处罚办法:

超前支护少1米扣1分;每少一柱扣1分;抬棚扭斜每个扣1分;管线电缆落地每米扣1分;淤泥积水每米扣1分;空邦漏顶每处扣3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每分罚2元)。

二、安全出口及行人通道10分

1、检查方法:

安全出口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巷高1.8m;棚距0.5米;柱要栽直;行人通道必须畅通总高1.6m,宽度不小于0.7m;不准有断拆柱。

2、处罚办法:

柱不按要求栽,每根扣1分;巷高少0.1米,每米扣1分;棚距误差0.05m,超过要求误差,每棚扣1分;行人通道低0.1m,扣2分;窄0.1m扣2分;没有扣5分(每分罚2元)。

三、采面支架40分

1、检查方法:

采面支架要成直线,误差±100mm;设备部分要完整无缺;管压系统无漏液现象,支柱不失效;缸体推拉无偏离正方向;相邻支架侧互板不超过2/3,无咬架现象;后尾梁距溜子槽沿高度不少于500mm;溜子要平直稳固;采区溜子头与顺槽溜子不准超前错后,以链轮牙与顺槽溜子槽里沿齐为准,误差不准超过0.05m。

2、处罚办法:

移架无中线扣5分;中线每20m为一组,每组检查3架,有一架不合格扣2分;设备缺部件,每件扣1分,漏液每处扣1分;支柱失效偏离正方向扣1分;咬架一处扣2分;侧护板超一架扣1分;尾梁至槽沿少于0.5m每处扣1分;溜子不平直,每节槽扣1分;采区溜子头超前错后扣5分(每分罚2元)。

四、巷道卫生20分

1、检查方法:

巷道内必须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现象;机械设备无浮尘覆盖现象;电缆管线悬挂整齐,没淤泥积水、黑水横流现象。

2、处罚办法:

巷内脏乱差一处扣2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机械设备浮尘覆盖扣2分;电缆管线不整齐一处扣1分;淤泥积水、黑水横流,每米扣1分(每分罚2元)。

五、防尘洒水10分

1、检查方法:

回风巷内要有三道水雾喷洒装置,并保持完好,割煤机及转载点要有洒水装置,洒水装置完好;无煤堆积和粉尘飞扬。

2、处罚办法:

回风巷内少一道水雾喷洒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割煤机及转载点少一处洒水装置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每分罚2元)。

六、通风10分

1、检查方法:

通风设施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要维护好,无瓦斯积存超限。

2、处罚办法:

不符合规定扣10分(每分罚2元)

第10篇 州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一)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

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

(二)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

由2―3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进行护理质量检查。

(三)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

由2―3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全面进行检查评价。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小组,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阶段考核内容。

第11篇 检验科各专业组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1、组织实施各项检验工作,并按时完成。

2、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经确认的检验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试剂、标准物质和耗材的采购申请。

4、进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完成相关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和归档前管理。

6、配合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提供本部门有关的报告资料,并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8、进行项目的试运行。

9、负责本专业设备的购置申请的提出、使用、日常维护、定期维护。

10、负责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受控状态和在有效期内使用。

11、提出试剂、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2、按要求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及时存档。

13、参加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比对、工作质量内部审核活动。

14、负责对本组的设施、环境条件进行控制。

15、负责编制检验报告。

16、负责采样工作的实施。

第12篇 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科科长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和医务护理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请示、总结和汇报。

2.及时对全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负责修订全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方案、措施等,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教育和培训。

5.组织修订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规范和标准。

6.负责临床、医技科室日常医疗文书表单的编写和修订。

7.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临床、医技等科室的医疗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奖评,并对监督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8.及时发现全院各部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或指导其进行整改,以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9.负责组织编辑和发放《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通讯》工作。

10.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

《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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