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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4-03 热度:84

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

第1篇 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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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

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2篇 d小学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小学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讨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支委会;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组织党员参观重点工作,重点乡镇企业红旗村组织,以及进行爱国主义和光荣革命传统教育。

2、委员会制度

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制定基层组织工作计划,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检查开展“创争优先”,创规范化党支部和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3、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4、党课制度

每年不少于两次党课。党课要结合形式任务,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理想、信念、宗旨、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式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是汇报思想、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提高 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支部 (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党支部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中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进行评议,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在评议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理违纪党员。

四、党内监督制度

按照市上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确定培养对象提出培养措施,落实培养责任。党员(总支)支部每年要制定培养计划,每半年对培养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将考察的情况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到期按时讨论能否转正,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年初,根据党委(总支)下达的目标任务支部制订好党建目标;坚持做到季度自查、半年初查。年终总结考核制度,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七、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针对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努力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鲜经验。

第3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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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4篇 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工作制度

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要求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法令、法规,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文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新党员,按党章党规教育党员,鉴定考核党员,奖惩党员。

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工作的评议和意见,尊重群众合理化建议,关心、改善教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教育党员群众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干部、职工的奖惩及纪检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教育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入党。

7、支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8、支持、关心与指导工会、共青团及妇代会的各项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肯定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的手续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四、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认真抓好播放收看工作,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党支部要按照党员电化教育'三簿一册'的要求做好登记。

2、在播放过程中,严禁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录像片,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做到讲文明、讲卫生,集中精力收看,严禁中途无故退场,杜绝带小孩或从事其它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播放党员电教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召集党员集中起来组织播放,可以分期分批组织播放,也可以在校园网上公开播放。总之,以提高实效为原则。

4、播放后,必须组织讨论,消化吸收,讨论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既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也可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讨论,要以深化教育效果,提高党员素质为目的。讨论时要根据电教片内容,结合党员自身的思想实际和工作状况谈感受,组织者要做好讨论记录。

5、讨论后,播放员要将讨论意见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认真做好记录与资料积累,要有专人保管电教材料及设备。

五、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特殊党员。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主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的缺点及错误,加强党员的马列主义、*思想教育。

3、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主要目的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有关情况,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加强团结。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内容要提前3-5天通知与会党员、干部。

4、坚持领导干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委员既要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全体党员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

5、党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调动单位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上要转出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到单位临时过组织生活,返回时由所到单位在临时关系证明信上签字盖章,回单位过组织生活。

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应认为是自行脱党。

六、党费收缴制度

1、共产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不得提前或拖交,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总支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交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3、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天开始交纳党费,原是共青团员的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只交团费,不交党费,预备期满转正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4、党员应亲自向党总支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费不能让别人代交。

5、党费要求专人管理,建立专帐,定期收缴,定期检查,定期张榜公布,总支每月向上级党委上交一次,党委一季度向市委组织部

上交一次,做到按时按标准,不拖欠,任何人不得借支和挪用党费。

七、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要做到定期召开,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2、党内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就是在党内开展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幼儿园、个人的实际,不回避矛盾,不夸大矛盾。

4、党员之间要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解决矛盾。

5、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注意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记录、会后汇报落实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积极作用。

6、党组织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增加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坚持,总结提高。

7、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8、每年组织教职工对党员的廉洁自律、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八、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

(3)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九、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幼儿园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第5篇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总)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总)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总)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总)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支村两委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有效改善和加强以村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党(总)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总)支部受乡镇党委的领导;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总)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工作、规范议事。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进行议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加强党(总)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总)支部的领导水平,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党(总)支部领导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和保障机制。

2、保障村民自治原则,保障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落实,重点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

3、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办事落到实处。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议事。

三、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内容和范围为:

1、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引导村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落实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政策;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

4、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

5、村出纳、调解、治保、计生联络员、护林员、电管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等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

6、村集体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

7、宅基地的安排与报批、土地征用和使用权调整、林政管理规定、土地、山林承包转让租赁方案;

8、享受村误工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

9、村建学校、道路、农电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

10、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初稿审定;

11、以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12、支村两委认为应当由议事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主要方式为支村两委议事会议。支村两委议事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支村两委议事会议,一般由村党(总)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支村两委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不是支村两委成员的党员、村民代表、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人员可列席会议,也可邀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进行议事,要做好记录。

六、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基本程序为:

1、确定议题。凡涉及本规则第三条内容的事项,村党(总)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村民委员会事先报告的事项确定议题。

2、会议准备。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议题,先进行沟通商议。其中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宜及人事性村务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由党(总)支部召集全体党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行政性村务由村民委员召集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

3、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村党(总)支部或村民委员会的初步方案形成后,由村党(总)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召开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再由支村两委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执行决议。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一般事项,经支村两委议事会议形成决议后,即可付诸实施;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方可组织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必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

七、根据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的情况,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暂不组织实施,暂缓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可报请乡镇党委政府帮助协调,提出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支村两委议事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八、对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议事,严格按照下列规定实行监督,以保障支村两委议事走上规范化:

1、实行村级事务联章联签制度。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决定的事项或向上级呈送的请示报告都必须经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才能付诸实施;村级财务开支,都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各自治村村民代表一般按照每五户至十户推选一名,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名,原则上每村村民代表总数以不超过60人为宜。普遍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保证村民代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3、实行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终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支村两委主要领导进行公开述职,党(总)支部书记、成员除在党内评议外,还须在村民代表中评议;村民委员会主任、成员在村民代表中评议。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述职评议时,乡镇党委、政府要指派专人参加并予以监督。

4、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要保障村民对村里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凡由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村民普遍关心的重大村务及处理结果情况,如村级财务、计划生育、宅基地安排与报批、用材林指标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城镇、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项目承包、误工补贴等情况,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按规定时间、规定形式、规定程序如实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九、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有力地给予批评纠正。问题比较严重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进的,予以谈知诫勉、责令限期改正;问题严重、诫勉无效、限期不改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党内选举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总)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有关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候选人名单要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不能作为候选人,使之具有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基础。

3、实行差额选举,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坚决杜绝变相等额选举,克服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

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廉政勤政情况以及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另选他人的权利。

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务公开制度

一、推行党务公开要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栏应设立在中心地带或醒目地方,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

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1、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进行公示;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4、村后备干部情况: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分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第6篇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建设,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政府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江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历史、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事宜;研究支部换届选举问题;研究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

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及有关知识;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及补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部分委员;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展新党员;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等。

第五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活动。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具体组织由综合科负责。

第六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及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第七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个“文明科室”予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八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第九条要坚持在各科室开展读书活动,推荐优秀书目,发放读书笔记本,要求每人都要写读书心得,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

第十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率先垂范的表率,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7篇 党支部学习制度工作准则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领导决策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 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心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

年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在党务工作会和政治学习上公布《计划》。党员理论学习形成双月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双月份组织一次(双月末组织),一年组织五至六次。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内容

学习、传达党中心及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研究本局重点工作,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把握教育发展大事及本局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

四、参加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每双月每位党员至少集中学习2小时。

(二)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

(三)自学。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由组织委员组织党员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象。

(五)每月由党支部书记或学习委员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文件)。

六、考勤制度

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七、通报学习结果

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党员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与辐射。

八、要求

党员学习由局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我所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熟悉的自觉性。深刻熟悉其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学习型研究所氛围。全体党员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三)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从而推动我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

(四)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党员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努力构建创新文化的精神层面建设。

第8篇 某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4、发动党员

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5、发动工会等群众组织

发动工会等群众组织都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体系。

第9篇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

(五)党员的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六、制定计划、定期总结制度

每学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每学年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年度末进行党支部工作总结。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植科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意识、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

一 、管理办法

在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和措施

(一)、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①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②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

③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④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⑤只有考评分在6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二)、学生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其考评分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被评为优秀的,加0.5分/次/人。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低年级的学生党员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前15名以外的,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高年级党员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在课程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中处处起到党员的表率作用。

3、学生党员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在省、市级以上加2分/篇。

(三)、党员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加0.5―1.0分/人/次;

3、党员发展过程中整理材料不积极或态度不端正的扣0.5分/人/次。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

3、在正式场合自觉佩戴党徽,包括党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党员值班期间,对于不自觉者扣考评分0.2分/人/次。

4、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如开会旷到等,党支部予以通报并扣考评分1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人/次。三次事假均记一次旷到。

5、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党员自身卫生合格而其所在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该寝室党员0.3分/人/次。

6、党员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五)、工作完成情况

1、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

2、认真如实地记载党员工作手册,定期上交,检查优秀者加1分/人,不合格者扣1分/人。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分,考核监督部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学生党员,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每学年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考评结果,根据考评成绩评选优秀。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学生党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四月二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考核制度

组织发展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与方法

1.考核工作由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由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予以配合。

2.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

3、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地履行思想汇报制度。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一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0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0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二、三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5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5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

3、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省、市以上加2分/篇。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在学校或院里担任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3分,其中主席团常委加4分;担任副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2分;担任干事且表现良好者加1分/人;担任委员且表现良好者加0.5分/人。

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且表现良好。获院级奖励者加1分/人/次,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人/次,获省、市级奖励者加3―5分/人/次。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行为规范

1、 遵守校纪校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

2、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影响,行为要文明。要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

3、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五分,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将作为把握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关于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为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使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

每个学生党员每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其中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二小时。

二、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学习的主要内容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重要的理论研究文章、国际国内时事政策报道;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指定的学习材料。

三、政治理论的学习形式

就坚持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个人自学、宣讲文件、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四、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学生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学院党总支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党员布置,学期末进行检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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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总结。

五、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

1、学习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普通学生党员,要着重结合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学习;主要学生干部,要结合分管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组织领导

对学习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完善计划,严格要求。

3、请假制度

因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才能缺席,但此后必须安排等量时间补课,必要时缺席者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凡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者,除事后进行补课外,由党支部提出批评,个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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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

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

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

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

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按照街道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与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领导作用。

三、党员电教播放工作人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克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电教手段,发挥党员电教优势,促进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谨务实,开拓创新,自学奉献,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各项电教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要求,正确使用好电教设备;搞好电教设备的维护,做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湿、防热、的工作,做好电教片和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存放工作。

五、刻苦钻研党的建设和党员电教化教育业务,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电教骨干。

六、在播放收看活动中,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意见和建设,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四、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

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

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

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

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五、党支部加强对社区居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是在社区建设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具有领导作用,为使社区党支部对居委会领导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相互遵照执行。

一、区委、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对本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或者提出决策意见;

二、保证上级党委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在本社区范围内得以实施,保证本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始终遵循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三、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通过考察、推荐、任免干部来促进本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

四、领导、管理所属党委(党支部)和各类群众组织,使其在本社区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或骨干作用;

五、领导、支持、保证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的职权;

六、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活动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此影响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

六、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一、按照党章和有关的规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年。任期满后,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1、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2、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是:由组织提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或由支部大会直接提名,报党委原则同意,分别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选举。

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委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四、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的效)。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候选人得票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重新选举产生。

五、支部委员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进行党组织活动。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

三、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五、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要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六、坚持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

要做好每次会议的准备、考勤和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八、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二、党支部议事要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三、社区党支部议事范围为: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工作措施。

(二)研究社区党的建设,包括社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研究决定党小组的建立、撤销、党员发展等问题。

(三)研究决定社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工作规划及重要措施。

(四)研究社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居委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一次性3000元以上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

(五)研究决定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班子建设,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处分违纪党员等事项。

(六)研究和讨论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审定社区干部奖金分配原则、福利待遇等社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八)对党支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其它需要党支部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五、支部会议议题由书记、支部委员和有关人员提出,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重要问题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形成初步方案,报支部会议研究。

六、议事时,与会支部成员要围绕议题明确阐明自己的意见,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对任何不同意见不能阻挠和压制。

七、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

八、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以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形成决议或决定。在遇重大问题发生分歧时,且双方人数相近,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下次会议再议。也可将意见分歧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九、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记录须有专人保管,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

十、会议决定的事项,党支部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接受党支部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决议。

十一、会议议题的研究过程不得向外泄漏;未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不得对外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的,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对泄密者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十二、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支部汇报。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践“****”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坚持改革开放,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评议时还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而确定评议内容。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1、摸底调查、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学习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形势政策和时事等为主的有关内容,激发党员的学习意识,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的标准,结合评议的内容要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自已在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要形成内容具体的书面材料。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不敷衍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中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总支)对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形成妥善的意见,提交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处理。同时,党支部(总支)还要对党员积极做好有关的思想工作。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纪检小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本地区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社区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十一、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民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支持既要制订出3——5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以要确定每个年度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抓落实。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由本人正式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委大会)讨论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备案。

2、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政治学习等有关活动;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4)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交任务,并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他们的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结果填写进《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后,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街道党工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员教育的有关文件。没有经过政审和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五、对预备党员,党组织及其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抓紧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定期找他们谈话,肯定其成绩,及时指出其缺点。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标准,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对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共9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

十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区别情况、分类进行。

一、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时间超过6个月的,且有固定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外出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当地所在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外来流动党员持证参加本社区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三、当外出需回归原党组织时,应有在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说明和缴纳党费的记载。

四、确因交通闭塞或因人员少不能过组织生活的情况下,外出党员应当每季度向原党组织汇报情况,着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况汇报。党费应每季度向原党组织交清(邮寄)。

五、房屋拆迁中出现的动迁居民党员的教育管理,应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去向。对于不再返还的居民党员应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居住地据街道党组织。

六、对年老病重、确实不能正常参加党的集中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审核,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不再参加集中组织活动,由社区党支部指派专人定期联系和入户走访。

七、社区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党员电教播放工作,逐步实现“一支一点”(一个支部有一个党员电教播放点),抓好党员电教规范化工作。

八、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党员的特色作用。

九、增强社区共建联建意识,积极探索发挥本社区在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因地制宜组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适当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十三、党支部联系党员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应将所管辖的党员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登记造册,形成统一管理。

二、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全体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支部要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走访,对思想有问题、生活有困难的党员,要加强联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十四、社区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

一、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社情民意,社区党支部委员要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党员3至5名。

二、联系对象:在职职工党员,下岗、离岗、待岗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外出(来)务工党员或流动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其他党员。

三、联系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党员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定期到被联系党员家中走访,了解关心被联系党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为被联系党员办1至2件实事。

3、向被联系党员通报社区重大事件,并就社区重大事务、支部建设等经常征求被联系党员的意见。

4、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被联系党员对社情民意的掌握情况,及时沟通信息,传递群众声音。

四、具体承担联系任务的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十五、党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内生活,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党支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

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作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视为自动脱离党处理。

三、党员请假经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同意。组织生活内容,党小组长应及时向请假人传达。

四、假满后,若不能及时到岗的,必须履行续假手续,未履行者按缺勤处理。

五、年末党支部应通报全体党员学习考勤情况。

十六、党费收缴制度

一、共产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性的一种体现。

二、共产党员应按照中组部组通字[1998]2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

三、各支部每月收齐党费后,按时交到街道党政办公室。

四、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离党处理。

十七、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汇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二、党支部定期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定期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

三、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不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以便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四、党员定期每季度向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如遇重大事宜,及时向组织汇报。

五、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解决,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

十八、党员电教播放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素质和加强基本党组织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党员电教工作方针。

二、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片库”的要求,搞好社区服务中心电教站、社区播放点的建设。

三、围绕党员电教和党组织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电教化,制定播放收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

四、每年要确保90%以上的党员接受教育,党员全年看片不少于二十部。

五、收看党员电教片后,要围绕电教片的主要内容开展讨论,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手册》,定期向上级提供党员电教工作信息。

十九、电教播放网点播放收看制度

一、党员电教片要由电教员负责播放。

二、制定好年度播放计划,合理安排播放内容。

三、每月组织党员收看一次电教片,党员受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

四、搞好播放场次、人次、收视率的统计,按要求上报。

五、在播放前,播放员要介绍电教片内容。播放后要结合题材组织座谈讨论,并做好播放收看记录。

六、及时向上级反映电教片的要求情况、播放情况和收视效果。

七、播放员要严格遵守电教工作人员守则,严禁播放不健康的音像节目。

二十、党员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专人保管。实行定岗、定人责任制,如人员变动要履行好交接手续。

二、党员电化教育设备原则上,只用于党员电化教育,非经充许,不准外用或挪作它用。

三、按设备使用程序操作。运行时要做到人不离机,精心操作,发现问题,立即停机,严禁设备带病工作。作业完毕关掉一切电源。

四、按周期和程序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五、每半年接受上级党组织主管部门对播放网点和设备管理情况的检查,对作用发挥不好、管理工作不善的予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

二十一、社区党建工作协调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社区党组织牵头,由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构。

第二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的宗旨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搞好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建美好家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协调会设主任1 人,副主任3人,成员若干。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从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推荐产生。

第四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的任务是:

(一)通报、评议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制定协调会的计划,讨论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

(三)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协调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工作,协助搞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

(四)根据辖区实际,每年开展1——2次有影响的共驻共建活动。

(五)组织协调会成员交流共驻共建工作经验。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权利有:

(一) 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协调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对协调会的领导机构,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 参与协调会的重大问题决策,对协调会的工作提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义务有:

(一) 遵守协调会章程,执行协调会的决定;

(二) 在协调会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参与辖区共驻共建活动;

(三) 完成协调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协调会每年召开2-3次全体成员会议,由主任召集,主要研究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度,安排布署相关工作。

第八条 定期组织成员开展党建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影响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一)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住户”、“社区福星”等活动,共建美好社区。

(二)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

(三)组织社区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开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小广告”、治安巡逻和为群众送温暖、解忧愁等义务服务活动。

(四)发挥社区单位资源优势,建立社区党建活动基地,组织开展社区文艺演出、健身锻炼等活动,丰富社区党员活动内涵。

(五)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到社区了解民情、了解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工作,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

第九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街道党(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11篇 市安监局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紧紧围绕业务工作中心和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工作。对本支部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举措,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对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奖惩等重要问题,必须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

支部的重要工作作出安排。支部委员会会议可采取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形式。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向党员布置工作,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4、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治的教育。

所有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对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党员干部,应在返回时向党支部作出口头或书面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情况。

四、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多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对长期不愿做党的工作,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起党员作用,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认真处置。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交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要以诚相见,坦率发表看法,虚心听取意见,维护和增强党内的原则和团结,促进支部建设。会议前要注意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同时督促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参加。

六、目标管理及党支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年初要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市级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年终,党支部负责人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党员对支部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评议意见。

七、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市级机关工委报告支部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八、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党支部定期组织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每月的第一个周五下午为全局学习日,第三个周五下午为党小组(科室)活动日。

第12篇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2、党员应当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支部、总支部反映。

3、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4、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去学生寝室,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5、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6、党员通过到具体寝室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7、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8、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本,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9、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10、建立联系群众督查制度,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11、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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