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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普通制剂室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4-22 热度:48

医院管理-普通制剂室工作制度

第1篇 医院管理-普通制剂室工作制度

普通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本室负责本院普通制剂的配制工作。制剂范围为市场不供应或不能满足供应,以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制剂。自制制剂只限本院自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本室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制剂许可证,并按“山东省医字制剂品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逐品种进行注册,取得制剂注册编号后,方可进行配制。

(三)本室必须严格执行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处方及工艺规程,并经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制剂所用的原料、溶媒、辅料,均应符合药典标准,化学药品严禁药用。包装材料应无毒,不影响药品质量,保证药品质量。

(五)配制前填写制剂单,配制人、复核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称量要准确,操作要认真。半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分装、发放。

(六)本室不得直接收配处方,特殊情况应与本室联系,经科主任同意,方能配制。

(七)制剂使用医学专用药品、精神药品或毒药时,应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制剂人员工作时必须衣帽整齐,戴口罩。制剂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并每年1~2次体格检查,如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可能污染制剂的疾病时,不得从事直接的制剂工作,直至调离岗位。

(九)要加强清场的管理,防止不同品种混杂。要加强制剂标签的管理,用多少取多少,如有多余应认真销毁。

(十)要做好制剂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剂单、送验单及检验报告单等应保存二年,以备查询。

(十一)本室所用的衡器,应按“计量法”规定,定期检验,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十二)本室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注意安全生产。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第2篇 某医院护理部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实行二级管理,对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

二、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有关事宜。

三、护理部实行目标管理,有年计划、季安排,月、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四、制定护理工作服务理念,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化医院管理的各项护理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质量标准。

五、根据医院的应急预案制定护理应急预案。

六、有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

七、护理部每月应汇总护理工作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组织实施护理程序,为患者提供安全的护理技术操作与人性化服务。

九、护理部定期深入科室督查,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十、护理质量管理实行三级质量控制。

十一、定期组织召开各种会议,检查、布置工作。

十二、护理教学:护理部专人负责教学工作,制定年教学计划及安排,制定考核标准。定期组织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及岗前培训,业务考核,年终有总结。

十三、护理科研:有护理科研组织,有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有奖励方案。

第3篇 新华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1、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稳定局势和深化改革发挥助手作用。

2、积极开展增强团组织观念教育、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纪教育和艰苦奋斗、立志成才的思想教育,增强自身责任感和自豪感。

3、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召开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医院党委汇报。

4、三年召开一次团代表大会,总结团的工作,改选共青团委员会。

5、团委委员思想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每二~三个月召开一次。

6、发扬艰苦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抓典型,培养重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个团委委员深入一个支部,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帮助支部骨干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7、根据青年特点,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经常组织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文娱体育活动等,丰富团的文化娱乐生活。

8、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9、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

第4篇 建立医院应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关于建立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1、医院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公布部分应急报告电话(见附1),以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2、医院所属各科室、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始终保持在岗值班,不得漏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

3、当出现了相关应急事件,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下列应急信息,职能部门汇总情况后向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应急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应急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件影响、事件发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应急事件的情况。

4、发生一般事件,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事件,事发科室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报告表见附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2小时内,由医务科、感染管理科、保卫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6、报告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

8、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重、特大应急事件报告制度

1、若遇重、特大应急事件,各科室发现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同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在科主任、护士长的带领下组织人员对科室所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应急事件发生后,各相关职能科室要立即(5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报告,如有必要,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4、当发生下列应急事件时,无论应急事件性质是否明确,情况是否完整,应上报应急信息,确保应急信息在最短时间报送:

(1)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

(2)造成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

5、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发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突发事件,事发科室、应急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

6、应急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科室要随时跟踪、了解事件处置和进展的情况,对并每隔0.5小时(事件平稳时隔2小时)将事件现场情况、各有关部门的处置进展情况(事件的重要进展、重要变化)及发展趋势等有关信息及时上报。

三、信息发布制度

应急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医院相关危机公关预案,按照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和授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介或相关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发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基本信息、医院应对措施等。通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应急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认可医院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四、监督检查

1、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处置制度。

2、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办

第5篇 某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市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对医院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财务 院长 出纳。对于未经审核的凭证不予支付。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结算)。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管理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构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财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日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结算等资料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对本院的物价有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院收费进行监督管理。

第6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为规范医院行政行为,保证医院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要关心医院全面工作,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对于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其他副院长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院长商量决定。

2、 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医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3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 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 部属医院行政工作;

⑶ 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4) 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5) 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6) 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7) 其他重要事项。

4、 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5、 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6、 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7、 院领导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向院长或主持人请假,对在会议上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对讨论中不宜公开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8、 医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在前一天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以及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9、 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10、 特殊情况下,院长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第7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晚婚晚育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5、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6、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经夫妻双方申请,可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和优待;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10】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三、生育第二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优生和节育措施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五、对调入人员的规定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六、对请长假人员的规定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七、对单位出租房、店面人员的规定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八、对辞职职工的规定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第8篇 c市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观察室必须病房化,留观病人要有病历、治疗计划、医嘱、医护查房、病程记录、交接班制度等,观察病人留观时间≤48小时。

二、留观病人由急诊科或各临床科医生决定,医生必须填写留观卡,并有门诊病历或必要的检查资料。

三、留观病人要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记录。根据病情的轻重决定观察的时间。

四、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每天早上组织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五、留观病人的各种检验、特殊检查要及时完成,提供确诊依据。

六、留观病人所需之药物等,由医师开医嘱和处方,由病人或家属办理交费取药(或由护理人员代办),将药留交值班护土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建立服药卡和治疗卡,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七、转出或转入科室由急诊科医师决定,否则责任由病人自负,留观者应交代注意事项,转入病房应将留观治疗记录一并转入。

第9篇 医院制度监督执行委员会工作职责2

医院制度监督执行委员会工作职责(二)

一、制度监督执行委员会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院各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清理、完善和创新工作。

三、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公开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1、对药品采购过程的监督:安徽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我院自购药品和特殊药品的采购程序;药品价格的执行情况等。

2、对医疗设备、高值耗材等招标采购过程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3、对工程建设招标及建筑、装饰材料采购过程的监督。

4、对后勤物资、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采购管理的监督:申购手续是否完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价格的合理性等。

5、对人员录用的监督:招录计划与录用条件的设置;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考程序及考核的公正性等。

6、对财务管理的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大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执行情况等。

7、对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处方评价情况;临床合理用药的监控与评价情况;违反合理用药的通报与处罚情况等。

五、按照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各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受理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

第10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1.急、危、重患者病情突变,必须分秒必争,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抢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

2.抢救工作做到迅速、及时、有序,参加者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由指挥者决定是否启用“应急预案”。

3.医师不能及时赶到抢救现场,接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职责允许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如吸氧、吸痰、开辟静脉通道等,医师赶到,立即密切配合抢救。

4.抢救中准确及时实施各项治疗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因抢救需要执行医师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核对无误,方可执行。特殊药物应酌情保留安瓿,事后提醒医师补开医嘱。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操作流程和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方法,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6.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记录抢救时间、用药及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等,字迹清楚,项目完整。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边交接做到病情、治疗、护理措施、记录等交代清楚。

8.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告知患者病情及抢救治疗等工作,取得患者家属理解、支持及配合。

9.抢救完毕及时清洁、整理抢救现场,各类物品分类清洁、消毒,各类抢救仪器及时清洁保养,各类药品及时补充,抢救物品做到五定:定位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清点(数量、质量并签名)、定人管保、定期消毒,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10.危重患者如需转院、转科治疗,应严格执行危重患者转交接制度。

第11篇 k市医院医务科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教学、保健工作,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二、根据院领导的部署,拟定业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按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医疗安全防范、处理措施,定期检查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四、坚持医疗行政查房制度,解决科室存在的主要问题,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全院医疗工作动态,协调科室工作,组织重大抢救和全院会议,审查办理转诊转院工作。

五、坚持每月一次医疗质量检查,把好病历质量关,针对平时督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参与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及'三基'培训。

七、负责组织实施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技术指导工作。

八、接待有关医疗方面的来信来访,做好医疗纠纷的调查、院内鉴定及善后工作。

第12篇 人民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制定计划、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认真贯彻执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

三、组织举办院内学术讲座,请外地专家、学者及本院专家进行学术交流,传递信息,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四、根据医院业务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经领导批准,负责安排进修、短期培训事宜。

五、负责接收安排下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实习、见习及教学管理,协调各科室的带教工作。

六、组织院内科研成果的立项、审批申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促进医院的学术进步。

七、参与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考核。安排临床教学和进修学习,不断提高带教质量。

八、协调档案室,搞好科技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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