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工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范本
一、新职工到公司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新职工上岗必须有老职工带领,不得单独作业。
三、公司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与岗位有关的培训,必须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费用由公司承担。如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由参加培训者自费再学,直至取得合格证为止。
四、公司至少每年举行二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五、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经理和液化石油气站站长主持。
六、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职工年度业绩考评。
第2篇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四).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之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五).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训练。
(六).每年组织全体职工最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七).机电班、经警队等重点防火责任部门,每年抽调30%的人员接受上级的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工作的应变能力。
(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管理处的安全监察和领导部门,应经常深入到各部门中,对职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第3篇 职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
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
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4篇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5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 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 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 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 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站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站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站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站,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站、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民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承包队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区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民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30元。
第6篇 职工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主管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组织制定该项目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及防护措施,组织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项目副经理和施工队长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得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各班组长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预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3)预防坍塌事故。
(4)预防中署,中毒事故。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奖罚制度。
(二)、主要措施
1、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专职安全员应在施工前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牌,并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塔吊、脚手架等搭设完毕,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4、各种机械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
5、现场电路按三相五线制架设,配电盘、箱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也应装漏电保护器。配备足够用的干粉灭火器。
6、高空作业挂好安全网,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楼面'四口'及时防护。
7、指定专人整理安全内业资料。
8、现场照明及室内照明统一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接。
9、现场照明灯具要合理布置,避免出现照射死角。
第7篇 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制度
一、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应着眼于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觉悟,提高理解管理制度、法规、规定的能力。
二、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每周二、五组织全员职工学习安全方针政策,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觉悟,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三、立足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抓主要矛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人人平等,尊重职工,相信职工。采用启发式的教育方法,耐心说服、平等讨论、诚恳交流、及时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互相理解。
五、发挥激励作用,尊重职工的利益、需要、情感,尊重每个职工个人才能、个性以及接受真理的过程,做到以理服人。
六、要选拔一批拥护改革、勤于探索、热爱工作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职工骨干的作用,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七、要加强职工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八、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民主管理职能,在党的领导下,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深入到职工中去,体察职工的思想情绪,做职工的贴心人。
九、以建设企业文化为契机,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激励职工的责任感、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企业理念、企业精神,提高职工价值观,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十、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力求工作上有独创性、超前性和开放性,使思想政治工作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需要。
第8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安全管理,特制定“九禁止一注意”如下:
一、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引起火灾的负完全责任,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三、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戴手套,违者罚款200元。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镜进入车间,特殊工种必须戴防尘口罩,违犯一项罚款20元。
五、严禁衣冠不整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穿凉鞋、拖鞋,不准在车间内不系上衣钮扣,女职工不准把长发披散在安全帽外。违犯一项罚款20元。
六、严禁在车间内串岗、打闹、打架斗殴,串岗打闹者违者罚款50元,打架斗殴者违者罚款200元。
七、严禁不经车间主任许可随意操作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八、严禁在车间内私拉乱扯,违者罚款50元。
九、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违者罚款20元。
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纪律,确保路上安全。
第9篇 通防区职工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干部职工的安全业务水平,落实好各级岗位责任制,增强现场操作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四为我区职工安全学习活动日,上午8:30--10:00,下午3:30--5:00夜班、中班上午学习,早班下午学习。由区长、书记或副区长负责主持召集
2、安全学习的内容为: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性规定等;并对本单位一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3、通防区副区长认真执行年初制定全年职工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对区各工种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4、学习必须制定专用点名簿,学习内容,安排专人记录即:做到“三齐全”。每次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要做好笔记,记录规范。
5、各队长要认真组织本队人员参加学习,班队长以上的干部不参加学习或迟到早退者加倍罚款。
第10篇 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是生产岗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生产岗位培训中应将安全培训摆在首位。
为将安全培训搞的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并与|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挂钩。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
本制度适应用于新上岗、转岗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新入厂的徒工。各生产专业改变工种人员。
第二章培训要求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生产人员入局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详细了解并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条款条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其它内容的培训。
新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应教培中心牵头组织,安监科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共同抓好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必须做到三级培训。即公司集中培训,工区(县局、所),班组分散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工区(局、所)不得少于天,班组不得少于一个月。
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工区(局、所)班组培训不得少于两个月。
对学徒工、外单位调入非电气生产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要适应延长。
一般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二级培训,二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三级培训。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应根据新岗位工作性质,制订切实有效地计划,由本单位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转岗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由总工程师审核。教培中心,安监科共同进行。
人员转正、正级、定岗、转岗依据安全培训考核成绩,由教培中心、人劳科、组干科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区(县局、所)培训同负责组织工区的培训、考核工作;班组培训员负责班组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制订培训计划。
凡末按公司新上岗、转岗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的单位,如发生事故,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转岗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并提前报人劳科,填写《转岗人员通知单》。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集中培训内容为:
有关法律、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基建施工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省局及公司两票管理补充规定。
供电企业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电业职业道德教育。
触电急救。
第十九条 新上岗人员,工区县(局、所)班组培训内容为:
各专业的安全工作规程。
本专业、本单位的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触电急救。
相关专业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
转岗人员应根据人劳科《转岗人员通知单》中所列专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参照第十八条条款进行。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科统一颁发安全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 考试不合格人员,继续补习三个月,并对新工推迟三个转正定级时间。直到补考合格为止止。否则按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转岗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转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执行初级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在分配工作时,为其提供一次择优岗位的机会。给予提前转正定级的优惠。
第11篇 区队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搞好区(队)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此,必须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教育;安全作业技能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一、区(队)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在本矿井内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本区(队)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本区(队)的生产特点和基本;
2、本区(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
3、本区(队)的生产系统、机械设备状况、危险区域,以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
4、本区(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以及预防灾害和事故的措施。区(队)安全教育结束后,由区(队)安全或安监部门对他们进行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班组进行现场岗位安全教育。
二、班组岗位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本矿井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有:
1、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
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即对全体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的全员性安全教育。要使区(队)职工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还必须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其方式方法很多,一般有:
1、班前会安全讲话;
2、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3、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学习会;
4、施工或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和注意事项交底;
5、复工前再教育;
6、组织专题安全技术知识讲座。
此外,还可以利用板报、墙报、事故现场会、放映录相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职工脱产轮流培训教育
这是按规定和要求,安排职工脱产到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接受知识更新和系统的安全技术教育。区(队)除自身带头接受培训外,还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区(队)职工去学习。
五、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对特殊工程的职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上岗操作,如放炮员、绞车司机等。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可采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的办法进行,其特点是面广、实际、及时,也可采取脱产到培训中心培训,其特点是学习集中,能系统地学习,人数有限。
六、开展安全竞赛和进行安全奖惩
在区(队)内开展安全竞赛,如安全知识问答,创无事故竞赛、操作技术表演,安全工程质量达标等,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惩,是促使职工实现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知识,提高技能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
搞好安全生产教育的关键是:一是区(队)长重视并认真抓;二是依靠群众人人管;三是安全教育必须用制度给以保证。
第12篇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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