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工培训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全面提高职工的素质,达到提高我厂产品质量的目的苦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内密
2.1职工进厂后必须进行系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2积工培训后,要达到一级工的水平。
2.3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4遵守课堂纪律,不看与课本无关的书籍,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吸烟,不影响别人学习。在车间实习时,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5尊敬教师和师傅,虚心学习、研究技术,按时完成作业或实习任务,
2.6服从领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2篇 中学教职工业务竞赛、培训学习费用报销制度
经搬中学教职工业务竞赛、培训学习费用报销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教职工参加业务竞赛、培训学习等费用的报销统一规定如下:
1. 凡经学校讨论通知外出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专题会议、校际交流的教职工,在根据要求完成各项内容或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经学校同意可按有关规定报销住宿费、往返车旅费及会务费。
2.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比赛(优秀课评比、基本功大赛、说课评比、微课堂竞赛、班会课评比、选题大赛等)的可报销项目如下:
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比赛获一等奖的教职工可按有关规定报销参赛费。
②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比赛获一、二等奖的教职工可按有关规定报销参赛费、车旅费、住宿费。
③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比赛教职工可按有关规定报销参赛费、往返车旅费、住宿费。根据实际需要,学校可派一人随行前往负责协助参赛辅助工作,该人员的车旅费、住宿费可按相关规定报销。
3. 学校组织公开课、示范课、校际交流课及邀请专家评课、讲座、专题报告等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等活动发生的有关合理费用。
4.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邀请外出讲学、讲座,经学校同意按有关规定报销车旅、住宿费。
5. 报销时,对应人员应出具上级通知文件、活动方案、邀请函、正式发票等有关原始材料,并由对应的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签字核实。
6. 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的相关费用返校后不可报销;其他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符合报销条件的项目根据文件要求办理。
7. 各项活动的获奖情况同时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的范围。
8. 特殊情况由校长室讨论后确定。
第3篇 职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职工培训管理内容
第一条:职工培训管理目的
为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更好地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进而提升各层次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增强职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发扬本单位的企业精神,经部门研究决定在部门岗位全员实行月度考试测评,特制定《**煤矿建设管理处选煤部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选煤部管理人员、技术员及安全人员实施培训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培训管理的总体目标
1、加强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
2、加强部门班组长、队长及安全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3、加强部门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条:培训制度适用范围
凡本部门所有职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实行。
第二节培训原则与要求
第一条: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
根据部门生产经营和生产岗位变化的需要以及职工多样化培训的需求,分阶段、分岗位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以理论学习和生产实际检验的培训形式增强职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条:资源利用与多渠道发展的原则。
充分利用部门培训教室、集团公司网络学校在线学习、**煤矿局域网络等培训资源,立足部门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努力搞好部门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三条:坚持三落实原则。
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要求技术人员、班组长、队长参加技能管理培训累计时间每月不少于3学时;一般职工操作技能培训每月累计时间不少于6学时。
第四条:坚持技能培训与严格考核并重的原则。
部门培训人员在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岗位人员培训内容的同时,还要认真负责的对学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试卷编印、考试评卷)包括培训后工作绩效考核统计,必须保证被培训人员的学习效果。严格执行部门关于培训的考核制度,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节 培训形式与方法
第一条:培训形式上,结合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采取技能演练、技术比武、鉴定考试等灵活多样形式;
第二条:在培训方法上,要把专家授课、技术人员讲解、现场操作等方法相互结合。选择最佳的方法和形式,组织开展培训。
第三条:部门管理培训形式包括:部门内部培训、网络培训和职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第四条:根据选煤部实行倒班制度的现状,培训时间确定为:8点班下班后进行班组培训,培训时间16:00至16:40。
第五条:岗位基础培训
1、技能培训:由部门技术人员负责,每班每月最少6课时(每课时40分钟),讲课人须认真备课,有详细的教案,考核要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做到学以致用。
2、安全培训: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学习领会;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的发生如何应对,进行安全事故演习,同时做好演习记录。
3、规程培训:由部门安全员、班组长或队长负责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的培训及相关考试,每年设定固定时间进行考试。要求部门生产一线全体职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主任正式批假手续,并经部门组织补考(考试试卷分为a/b卷,以备补考或意外)。
4、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由部门报经劳动人事科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条:岗位技能培训
1、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2、根据部门具体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部门工作安排的需求,按专业分工和岗位职能的不同对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的内容包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等。
3、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人员要提前制订好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新职工入厂培训
1、入职培训由部门安全员在职工入职当日组织实施,其中岗位技能和工作规范等培训内容由职工部门技术人员和各车间队长负责实施。
2、加强对新招聘职工进行强化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质量意识培训。入职前的每项培训不得低于8个学时;通过实行师傅带徒弟,对新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送回劳资或进行再次入厂培训,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考核优秀者给于一定的表彰奖励。
3、实际操作训练主要由优秀老职工按照公司职工“传、帮、带”责任制度,到部门跟班定向操作训练,通过运用和实践,巩固提高专业技能。
第八条:转岗职工培训
针对职工转岗前、后岗位培训内容不同,原岗位与现岗位具体操作规程以及侧重点不同,要继续对转岗人员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企业形象等方面的培训、每项不得低于8个学时。
第九条:网络培训
充分集团公司网络学校在线学习、**煤矿局域网络等网络培训资源,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所采取的远程教育、网络视频工作会议、网络共享课件学习等培训。
第十条: 职工自我培训
1 、部门鼓励职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部门领导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
2 、职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周六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领导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部门安排。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培训
1、由部门主任、书记或请分管矿领导定期进行专题技术讲座,以部门培训中心为平台,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及质量管理知识等专项培训,培养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其他先进矿山企业学习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加强与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高河、常村、漳村等兄弟单位的技术交流,为部门技术人员提供学习与发展的平台。
3、注重选煤部除选矿技术员外,电气自动化、机械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借助部门的检修机会锻炼技术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
第四节 培训管理计划及流程
为更好地开展部门的培训管理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既定的培训管理目标,拟成立“选煤部培训管理培训领导小组”。
第一条: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政委:
成员:
第二条:培训领导小组权责
1、负责制定、修改部门培训管理制度;
2、收集整理部门急需的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组织培训;
3、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部门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5、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6、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7、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第三条:年度培训计划
1、 培训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份收集整理部门各岗位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公司下一年度发展计划、指标分解任务、考核指标等,拟订部门培训计划(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计划、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外部培训计划、网络培训计划等)。
2、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目的、时间、地点、内容、讲授者、参加对象、费用预算等。
3、 经部门培训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以后报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条:培训组织实施
1. 部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培训。
2. 每月10日前,安全员和技术员应将上月部门实施培训的各项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表、培训教材、培训效果评估等)上报部门。各分管安全和技术培训的人员,其培训计划完成率将列入个人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
3. 部门根据培训领导小组培训实施的情况反馈,不定期在部门例会上公布部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分管安全和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评价。
4. 参加培训视为正常出勤,无故缺席培训、迟到、早退的,按照职工考勤管理标准扣发奖金。
5. 培训必须执行培训效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必要时反馈给部门领导、培训对象和相关人员。
6. 部门也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变化或实际生产情况的需要,在年度培训计划之外灵活组织临时培训。
7. 各项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等由部门培训领导小组统一建档管理。
第五节培训考核及评估办法
为了提高部门职工自觉接受培训的积极性,体现公正公平原则,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培训考核办法
1、部门职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职工的义务。职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部门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2、部门安排的各类培训,接受培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队长同意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3、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培训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岗位培训考勤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4、培训采取签到制度,每位学员必须保证最少6学时/月,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学习者,应和下一个班一起补充学习,月末最终考核时,每少一个学时扣奖金50元。缺勤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每次100元。
5、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接受培训职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6、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第二条:培训评估办法
1、培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2、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部门人事档案。
3、培训评估包括理论考试和现场实际操作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第三条:培训教材与器材的管理
1、 每次培训要有完整而系统的教材。
2、 建立健全教材的档案资料、备查并妥善保存。
3、 每次培训的考核题与成绩统计资料都要存档保存。
4、 建立健全考核的档案资料。
第十二章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选煤部组织编写制定,经部门领导集体讨论核准后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选煤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4篇 干警职工岗前培训制度
1、凡新招、调入的工作人员(干警或职工)都必须经过三个月的岗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或《上岗证》方能上岗。
2、在培训期间,首先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及采煤、掘进、通风、巷修、机电、电气等相关技术知识。
3、由安培中心聘请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授课。
4、培训的课程和时间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培训后,通过考试、考核合格获相关证件后方可分配具体工作岗位。
6、凡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或《上岗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第5篇 供电所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供电所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供电所的教育培训管理,培养和锻炼一支强有力、高素质的技术队伍,不断增加班组的综合实力,确保我所培训计划的完成的落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我所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我所的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培养和造就一只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推动学习型班组工作的开展。其中职工培训的重点是:业务技能培训和基础知识。
二、培训员是所内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和执行各级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方针和规定,并负责制定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2、制定所内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组织协同所内的各种竞赛和比武。
4、负责参加上级竞赛、比武人员的赛前培训工作。
5、负责管理支公司的各种培训。
三、应建立的培训台帐:
1、班组教育培训计划;
2、月度培训情况登记;
3、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台帐;
4、周培训台帐:包括学习日记录、技术问答(每周一次)、理论讲解等(学习、讲课及专题分析);
5、各类考试成绩登记台帐;
6、教育培训活动纪事。
四、岗位培训:
1、应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完毕所支公司安培股备案,并填定《岗位培训技术档案》;
2、邀请各专业人员对我所人员进行培训。
五、积极开展各类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
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应进行最少2次的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习的积极性,选拔竞赛能手。
六、培训管理
1、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有步骤地开展班组现场培训工作;
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岗位技能调考、抽考和各种竞赛活动,凡抽到人员不得以任何再由无故不参加,凡成绩优秀者,按照所内考核办法进行奖励,不及格者,按照所内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3、充分利用早课时间,按照“每日一题”自选课题进行讲解和作好笔记,以了解全面的专业知识;
4、凡涉及到培训的各类报表及临时布置的培训任务,应在每月底及时报至安培股;
5、对支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要按时完成,并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的时间进行培训;
6、职工无故不参加所涉及上级举报的各种培训,将依照旷工进行考核;
7、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从事技术工作的职工,必须参加技术等级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在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后,优先兑聘上岗。
第6篇 安通科职工业余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和巩固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更新知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定期由安通科按计划对各工种进行培训。
二、及时培训新补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测风员、火工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
三、对新仪器、新设备在使用前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四、在培训期间要做好记录(包括参加人员、考试成绩等),并备案待查。考试合格者,办理合格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继续培训,补考合格后才能上岗;补考再不合格者,开除安全科。
五、及时掌握每一职工的工作情况,发现技术不过关者要组织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第7篇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四).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之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五).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训练。
(六).每年组织全体职工最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七).机电班、经警队等重点防火责任部门,每年抽调30%的人员接受上级的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工作的应变能力。
(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管理处的安全监察和领导部门,应经常深入到各部门中,对职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第8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9篇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的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煤矿矿长。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煤矿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等负责人。
3、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具有任职资格。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所有单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须进行安全资格再培训。
6、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再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由各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二、《公司关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办证
1、培训
各单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复训计划组织培训、复训。各生产矿井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补特种作业人员,可由各煤矿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培训。
2、考核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律坚持教考分离原则。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机考和笔试: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采煤机司机、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员等六大工种实行机考,六大工种以外的“其他”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绞车操作工、综掘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信号把钩作业工、主要通风机作业工、防突作业工、监测监控作业工、瓦斯抽放作业工、井下变电作业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压风机操作工、电气防爆检查作业工、矿灯充电作业工、耙岩机操作工、测风测尘作业工、电机车操作工等十六个工种实行笔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机考。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办证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报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到省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办回证件后及时通知送培单位取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产区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区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帐,设置专栏上墙,进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5)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工资部门调整或调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职教部门允许,并办理培训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罚
(1)各生产矿井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2)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上级或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对违规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者或违章接受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4)对未经职教部门允许随意调整或调动特种作业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三、《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审批手续》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明确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是集团公司对外、对内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和管理部门。
2、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提前或延迟的培训,坚持“每办必审”的原则,必须在改变计划10日前以邮件或书面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属集团公司培训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集团公司权限范围外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须赴集团公司以外培训的,由单位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外出培训,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4、有关领导及部门应严格把关,认真区分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与日常学习、会议的区别。凡各单位日常的会议学习,每周的安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审批范围。
四、《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坚持逐级考核、教考分离的原则。即:按管理权限,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命题、颁证,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受其委托后负责监考、评卷、办证;各生产单位煤矿其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复训)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命题、监考、办证,不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2、各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做到“每培必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学习质量。
3、煤矿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
(1)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产单位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时,除按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按不低于培训考核总分的30%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3)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分工种制定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4)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参加理论考试,对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双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上岗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5)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达到复审期限的人员,在组织复训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五、《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形式的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学习的比重不低于30%,并纳入“每期一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班除正常课程安排外,均需设立本期的一个针对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或提升职工实际动手动脑能力的“主题”。主要内容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决议,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执行落实的情况及建议;单位管理中值得推广借鉴的做法或应该吸取的教训;针对某一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
(2)基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本单位对企业各项制度、规定、措施执行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打算;执行力情况的培养和锻炼;单位具体工作的创新做法;单位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主观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
(3)班组长参加的培训:本班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何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职工服气的班组长;职工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等等。
(4)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本专业、本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某一项常见或重要的专业技术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等等。
(5)一般从业人员参加的培训: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或方法;针对某一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办法等等。
(6)新工人参加的培训:自身在煤矿从业想要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经济、地位、修养等)及步骤打算;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的建议。
3、“主题”内容作为每一期培训的考核内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总分的30%。“主题”的考核可以是实践操作、理论探讨、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必须是实际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对工作有具体实际意义。各单位职教部门在每期培训前要广泛地、有针对性的地征求“主题”,做好考核准备。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主题”活动成果的运用工作,促使活动取得最大效果。
4、授课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业余时间进行,必须保证授课学时。
六、《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
1、必须建立以下各项纪律及奖惩措施
(1)考勤纪律;
(2)卫生纪律;
(3)课堂纪律;
(4)考试纪律;
(5)设施设备使用纪律;
(6)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
(7)其它应该规范完善的纪律。
2、教师纪律要求
(1)各单位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及所在部门必须服从各单位授课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误授课。
(2)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授课教案或课件。授课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严禁照本宣科;必须每课必备,严禁马虎应付。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保证学员掌握要求的内容。
3、班主任纪律要求
班主任必须保证办班质量。作到办班人数、课时、教师、管理、考核、档案到位。
七、《公司职工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单位职教部门负责管理。
3、公安部门办理的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证件,由单位保卫部门管理。
4、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资格证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教)统一管理,各单位职教部门留存复印件。
八、《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便于了解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进一步促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一)对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内容要求
1、建立在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职工本人自然情况;
(2)职工接受培训情况登记;
(3)职工工种更换情况记录;
(4)职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训;
(5)学习内容;
(6)各种成绩;
(7)证件编号。
2、办班资料档案,一班一档,主要内容有:
(1)办班通知;
(2)办班审批表;
(3)规定学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课程表;
(5)教案;
(6)学员考勤表;
(7)学习成绩册;
(8)考试试卷;
(9)培训班反馈表;
(10)监考记录。
3、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办班台帐。
(二)管理办法
1、各二级单位办班档案和职工个人接受培训档案均由各二级单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团公司部门办班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承办单位分别负责保存管理,但必须将二级单位来接受培训人员的成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便于及时记录入档,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1、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至该职工退休。
2、单位办班资料档案,一般保存五年(备查)。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起执行。
第10篇 运输队职工培训管理制度
运输队培训管理制度
为响应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保证运输队所有职工能够在日常生产中确保安全,进而保证“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矿无死亡”的安全目标,我队成立了以书记周绍军同志为组长的安全教育小组。
组长:周绍军
副组长:党文学、王维东
成员:吴佳宾、王少军、张克伏、张鲲、胡学贵、吴灵生以及所有班组长。
安全活动是涉及到我们每一个职工的自身利益,掌握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形势也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本着这个原则,经过安全教育小组所有成员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周四学习会的相关规定
1、“周四”学习活动,运输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
2、家住磁窑堡上中班的皮带岗位工及当天休息人员可以不参加。
3、学习活动时间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活动主要以学习集团公司、矿有关文件以及“三大规程”、本质安全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学习为主,各类安全活动为辅的形势开展。
4、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者,必须找队领导请假,并要求写请假条,领导签字后方可。
5、活动时间:(星期四政治、安全学习)早9:00,下午4:30,必须按时参加。
6、迟到一次,点名批评,罚款2元,无故不学习者,通报亮相并罚款5元,文明职工考核扣5分。长期不学习者扣除当月奖金。
7、学习活动中,会场要肃静,不准喧哗,如有不遵守劳动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在学习规程、安全知识时,要求每个人必须带笔记本,认真听写。
9、本规定,自2023年3月12日起执行,希望全队职工认真学习遵守。
10、活动内容:
(1)传达矿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通报上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三违”及处理情况。
(3)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炭法。
(4)安排下周的安全工作,指出工作目标及重点。
(5)传达矿有关文件精神。
二、关于班前会每日一题的相关规定
1、每名员工必须在开班前会前准备好笔和记录本,缺少其中一项罚款10元。
2、员工在班前会学习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准说话、打闹,违反者罚款50元。
3、员工必须记录下班前会所教授的安全知识,保证班后进行复习。少记一天者罚款10元。
4、每名员工必须在班下温习班前会所学知识,第二天班前会将不定人进行班前会提问。回答不上来者罚款5元。
三、关于现场安全教育活动的相关规定
1、党文学、周绍军、王维东、吴佳宾等跟班领导跟班时必须对3名以上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问,少提问一次,罚款10元。
2、周绍军书记负有监督的责任,发现未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明显的职工要跟踪培训。
3、所有教育小组成员均负有现场监督、培训职责,队领导有权对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成员进行处罚。
四、关于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1、我队所有员工必须参加每月一考及矿上组织的考试,每月一考时间基本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
2、对于在正常考试时间内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考试的员工,将在统计、核实后进行补考。
3、对于在下月5日之前未参加考试人员,进行100元处罚,并在队内通报批评一次。
4、对于正常参加考试人员,如有考试不及格者,给予补考一次的机会,如仍不及格,给予罚款100元。
5、对于在考试中,无故缺考人数最多的班组,给予该组工长100元处罚,班组长罚款50元。
6、对于在考试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100元的奖励。
7、对于长期不参加考试的员工,将报队委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队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我队职工的劳动技能熟练程度,在今后我队将不定期的进行班组评优活动。对优秀班组进行奖励,对落后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第11篇 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制度2
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制度(二)
一、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一专多能。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第12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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