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2篇 企业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公司(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为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确保职工和我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安全生产有关部门的各种培训。
二、对重点岗位、重点生产环节的职工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技能知识培训,并加以考核。
三、全体职工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治安知识培训,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
四、把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职工奖励,凭先进的依据,从而调动职工的参与意识。
五、对在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中,不达标的科室岗位人员,要及时整顿,调整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直到达成岗位要求。
第3篇 教职工治安安全规定制度
为了把创建安全学校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教职工中,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的目标,特制定以下治安安全规定。
一、把创安工作要求贯彻于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既抓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教学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三位一体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贪污盗窃,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
三、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制度,不擅离职守,不在上班期间聊天或从事娱乐活动,不在限制外人进出的场所会客,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机密事宜。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确保单位的内部安全。
1、下班前应关好办公室、档案室、专用室等工作活动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抽屉应上锁;
2、总务处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应及时收放入保险柜,保险柜隔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到银行、营业所提送现金途中不得转往其他地方办理公私事;
3、机密、绝密文件、档案、卷宗资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让无关的人员阅看,签阅、处理后应即时放入指定的安全保管地点;
4、单位或个人价值较大的物资要有安全可靠的放置地点,人员不在场时应关好门窗,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机动车辆应全部装上防盗报警器;
5、教职工外出时应关好个人宿舍门窗。
6、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管理规定,不得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使用;
7、遵守外来人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在本单位留宿外人;
8、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不强行超车、超重运载。
五、认真履行值日教师职责,搞好治安安全保护工作。
1、准时交接班,未经批准不得代班、替班,不得缺勤,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
2、门卫对进出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应询问来意,必要时应登记来去时间,交接班应交代当班的重要情况及待处理的问题;
3、下班后应对办公室、资料档案室、重要物品存放部位、专用室门窗是否安全关闭的情况进行检查;夜间应对办公室、重要物品存放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防护;
4、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立即报告并保护好发案现场,并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准确提供线索。
六、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热情主动为学生、家长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2年1月
第4篇 建筑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①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②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④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保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5篇 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是生产岗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生产岗位培训中应将安全培训摆在首位。
为将安全培训搞的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并与|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挂钩。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
本制度适应用于新上岗、转岗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新入厂的徒工。各生产专业改变工种人员。
第二章培训要求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生产人员入局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详细了解并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条款条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其它内容的培训。
新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应教培中心牵头组织,安监科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共同抓好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必须做到三级培训。即公司集中培训,工区(县局、所),班组分散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工区(局、所)不得少于天,班组不得少于一个月。
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工区(局、所)班组培训不得少于两个月。
对学徒工、外单位调入非电气生产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要适应延长。
一般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二级培训,二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三级培训。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应根据新岗位工作性质,制订切实有效地计划,由本单位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转岗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由总工程师审核。教培中心,安监科共同进行。
人员转正、正级、定岗、转岗依据安全培训考核成绩,由教培中心、人劳科、组干科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区(县局、所)培训同负责组织工区的培训、考核工作;班组培训员负责班组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制订培训计划。
凡末按公司新上岗、转岗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的单位,如发生事故,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转岗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并提前报人劳科,填写《转岗人员通知单》。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集中培训内容为:
有关法律、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基建施工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省局及公司两票管理补充规定。
供电企业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电业职业道德教育。
触电急救。
第十九条 新上岗人员,工区县(局、所)班组培训内容为:
各专业的安全工作规程。
本专业、本单位的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触电急救。
相关专业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
转岗人员应根据人劳科《转岗人员通知单》中所列专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参照第十八条条款进行。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科统一颁发安全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 考试不合格人员,继续补习三个月,并对新工推迟三个转正定级时间。直到补考合格为止止。否则按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转岗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转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执行初级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在分配工作时,为其提供一次择优岗位的机会。给予提前转正定级的优惠。
第6篇 职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
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
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7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 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 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 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 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站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站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站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站,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站、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民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承包队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区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民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30元。
第8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9篇 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监督企业行政贯彻执行。
2、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有权制止“三违 ”行为;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3、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忽视安全并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4、有权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状况长期不好、工程质量低劣和事故多的班组有权进行质询。
5、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社会力量,协助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做好“三违”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和安全知识的帮教工作。
6、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第10篇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四).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之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五).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训练。
(六).每年组织全体职工最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七).机电班、经警队等重点防火责任部门,每年抽调30%的人员接受上级的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工作的应变能力。
(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管理处的安全监察和领导部门,应经常深入到各部门中,对职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第11篇 机电职工安全培训制度
1、机电工区要编制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脱产培训,定期组织技术比武。
2、机电工区每月组织培训天数不得少于10天,参加培训人数不得少于15人,每月必须组织不少于4小时采掘队长机电一般常识的培训工作。
3、机电工区每月要组织一次井下各队组的队长、机电队长和未参加专业培训的2名机电职工进行专业知识、机电管理常识考试并考核通报。
4、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每周一题的机电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并于员工工资挂钩进行经济考核。
5、 每半年由机电工区组织一次机电职工机电技术比武和由队长参加的机电智力竞赛活动,并进行考试,考核结果和单位经济责任制挂钩。
6、机电工区要建立机电职工培训档案、每次培训要记入培训档案考试成绩要反馈回各单位,各单位要按分数进行考核本人。
第12篇 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制度
一、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应着眼于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觉悟,提高理解管理制度、法规、规定的能力。
二、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每周二、五组织全员职工学习安全方针政策,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觉悟,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三、立足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抓主要矛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人人平等,尊重职工,相信职工。采用启发式的教育方法,耐心说服、平等讨论、诚恳交流、及时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互相理解。
五、发挥激励作用,尊重职工的利益、需要、情感,尊重每个职工个人才能、个性以及接受真理的过程,做到以理服人。
六、要选拔一批拥护改革、勤于探索、热爱工作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职工骨干的作用,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七、要加强职工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八、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民主管理职能,在党的领导下,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深入到职工中去,体察职工的思想情绪,做职工的贴心人。
九、以建设企业文化为契机,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激励职工的责任感、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企业理念、企业精神,提高职工价值观,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十、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力求工作上有独创性、超前性和开放性,使思想政治工作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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