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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4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1篇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14]16号)中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 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等,根据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落实工作。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2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监督其合理使用。

5.3 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以下生产事项

5.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5.3.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3.3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5.3.4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体检;

5.3.5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3.6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5.3.7 安全标志和标识;

5.3.8 其他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5.4 安全生产费用操作流程

5.4.1 每年年初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牵头与技术、生产、设备、行政、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初步使用计划,交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批准后由财务对其资金进行提取和发放,收回发票等相关使用证明依据。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报予总经理审核、批准。

5.5 安全生产费用检查

5.5.1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工作;

5.5.2 财务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台账,具体列支每项费用的支出和使用的负责人,并在台账后附加收回相应的发票收据,每季度由财务部门自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对;

5.5.3 每年年终财务整理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在公司年度会议中报予总经理审核。

第2篇 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火灾对环境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

三.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有效管理,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工作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3.3. 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关心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甚至损坏消防器材。

四.工作程序

4.1、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标准,严格履行本公司所规定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

4.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消防责任人,明确专兼职消防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保养维护或更新。

4.3、火源管理、仓库管理等工作,遵守本公司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4.4、电源管理(包括电器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管理等)遵守本公司关于用电管理的规定。

4.5、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时,应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生产车间和职能部门每月组织自查,各岗位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4.6、消防安全教育除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外,同时强调::

4.6.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4.6.2每月初各车间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员工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包括消防安全方面内容的教育,并有记录。

4.6.3半年一次召开义务消防队员会议,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并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

4.6.4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内部刊物宣传安全法规,报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消防案例教育。

4.6.5积极开展“119”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领会《消防法》,学懂消防知识,在各重点消防部位发生意外火灾时能妥善处置。

4.7、消防器材管理:

4.7.1消防器材定位管理,专人负责。

4.7.2每月开启消防栓一次检查水压是否正常,全公司内灭火器检查压力表一次,并作记录。

4.7.3除应急抢险扑救外,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4.7.4灭火器必须放在便于取用的固定地点,严防曝晒、雨淋或腐蚀。不得随意拆卸各种灭火器,确保灭火器材完好。

4.7.5消防设备必须置放在醒目位置,不设遮盖或在上面挂搭其他物品。消防栓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并确保道路畅通。

4.7.6发现受潮、失效的消防器材,需更换、增加消防设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统一配置。

4.8、事故应急处理:发现火警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以最快速度拨打“119”电话,同时立即报告领导,组织人员马上扑救。发生火灾报警后,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4.9、消防工作奖惩

4.9.1、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司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4.9.2、有下列行为者处以2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1)在本公司禁烟区内吸烟者;

2)违反用电规定者;

3)违反火源管理规定者;

4)损毁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者;

5)存在火险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拒绝执行者;

6)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

第3篇 工贸企业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与管理,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切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

三、编制依据及术语

3.1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相关内容编制。

3.2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专业术语。

四、职责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采购及储备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详细规定

5.1采购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物资管理部门按需统一进行采购,所有物资和装备采购回 来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5.2储备

(1)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他。

1)防护用品类:个体防护用品等;

2)生命救助类: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类:急救药品等;

4)临时食宿类: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讯广播类:移动电话、对讲机、有线广播器材、扩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类:喷雾器、消毒剂、杀菌药品、除污剂、除污工具等;

7)动力燃料类:防爆防水电缆、配电箱(开关)、电线杆、工业氧气瓶、柴 油、汽油、干电池、蓄电池等。

8)器材工具类:绞盘、滚杠、千斤顶、手锤、钢钎、电钻、电锯、油锯、 液压剪、灭火器具等。

(2)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定额由各专项预案所在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 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重要应急储备,优化现有应急抢险类、公共卫生类储备物资和装备。

(3)安全管理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综合实物储备资源,各部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指定人员和地点,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和装备储备资整合实物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技术储备。

5.3管理和维护

5.3.1管理

(1)应急物资和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物资和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各部门要根据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要根据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使用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

(2)各部门对现有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物资和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物资和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 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 在案。

1)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物资和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 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2)安全管理部门经常对应急物资和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 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物资和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4)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 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不得随意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3.2保管和保养

(1)物资和装备的保管要依据类别、性质等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 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物资和装 备分区、分类堆码,按规格型号系列化摆放,货架上的物资摆放遵循“上摆轻下 摆重”的原则,顶上摆放的不常用,库内副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持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1)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物资 要装箱,加锁保管。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

(2)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 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3)纸制油毡要竖放,直径1.5挪以上运输带不准叠放,1.80长的油轴要悬挂存放。

(4)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轴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纸包装存放, 电气物资库要有除虫灭鼠措施。

(5)库存物资要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盘盈和盘亏,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批,保管员不得以盈 补亏来将盘盈和损坏物资自行处理。代保管物资应和在帐物资同等对待。

(6〕物资储存地点要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 草、无积水。

5.3.3维护管理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 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定期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 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 和适当保护状态。

〔2〕报警仪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 象;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消火栓 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消火 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 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 否正常;

5)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护器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刮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5.4物资和装备调用

(1)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用,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自主调动应急物资和装备;经安全管理部门授权,方可统筹调配应急物资和装备。

(2)情况紧急时,部门一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调用,经安全管理部门领导 批准同意后,从储存多的部门直接调用。

(3)应急物资和装备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通畅。

第4篇 工贸企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认识和了解与本公司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等活动。

三、机构与职责

3.1各部门负责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并建立部门法律法规清单台帐,归口于办公室归档。

3.2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并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办公室负责建立、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台帐和文本库,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信息的归档保存、借阅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 获取途径和时间

4.1.1由安全管理部门定期通过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各级政府及服务机构等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管理部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以便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 识别和评审

4.2.1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财务部门、生技部门、办公室门等共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识别依据:

① 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

② 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

③ 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制造、管理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评审确认,对确认结果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4.2.3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3更新

4.3.1 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 安全管理部门须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通过下发或组织教育方式及时传递到部门员工中间。

4.4.2 关联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或通过部门会议、班组会议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

4.4.3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类似执行情况的检查、符合性评价、整改过程,须保存相应的记录。

4.4.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符合本单位的的法律法规清单,重点查看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包括即将实施的,也要提前列出);公示法规目录和文档查询途径及方法,以便检索、查阅;更新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目录清单(台账)和文本库(含电子版)。

法律法规清单内容:

企业法律法规目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宪法;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例);

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政府规章;

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共同遵守的惯例,还有客户或供应方的要求,甚至要满足周边社会性需要等。

4.4.5办公室对废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种技术资料及时进行处理,列出清单。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停止使用,防止误用。

4.5 贯彻执行

4.5.1 安全管理部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5.2 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5.3 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4 公司通过绩效评定、内部审查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第5篇 工贸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三、应急救援成员职责:

3.1总指挥

3.1.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

3.1.2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1.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1.4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3.1.5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3.1.6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1.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2应急救援组长职责

3.2.1应急救援组长:

3.2.1.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2.1.2指导抢险,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2.1.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3.2.1.4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2.1.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2.1.6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3.2.2应急救援副组长

3.2.2.1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3.2.2.2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3.2.2.3负责组织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3协调联络组

3.3.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3.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3.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3.3.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

3.3.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善后事宜;

3.3.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3.4后勤保障组

3.4.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3.5抢险救灾组:救援队

3.5.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

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3.5.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

3.5.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5.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5.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四、主要内容

4.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由生产部经理担任,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由办公室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车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第6篇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 机构与职责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3.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3.4.班组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 、工作程序

4..1惩罚

4.1.1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按严重程度扣除安全绩效得分2-10分。

4.1.2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5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元;

4.1.3同一班组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2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50元;

4.1.4发生一次两人以上轻伤事故的,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3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100元;

4.1.5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轻伤事故的,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

4.1.6发生生产性重伤一人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8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4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扣罚事故班组安全员200元;扣罚分管领导800元。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第7篇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2 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设备的使用

4.1.1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执行。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2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4.2.1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b.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c.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2.2 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4.2.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3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4.3.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4.3.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4.4 设备的检修

4.4.1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1)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2)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2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1)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2)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3)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4)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第8篇 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三、 机构与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3.2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4.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4.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4.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4.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域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4.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4.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4.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第9篇 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职责

安全设施“三同时”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四、管理内容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2)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安全设备设施的变更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7)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2、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关各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第10篇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3.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3.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3.2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责

3.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2.5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3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3.3.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3.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3.3.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3.3.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四、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4.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1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5.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5.3.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5.3.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5.3.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5.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3.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5.3.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5.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5.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5.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1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6.2新职工进企业,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6.3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6.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

6.5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

6.6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

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2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八、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九、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及时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1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

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11篇 工贸企业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

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

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 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 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

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3培训形式

4.3.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4.3.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4.3.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3.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4.3.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4.3.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4.3.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4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4.5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第12篇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3.2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4.2 设备安装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派专人开始调试工作。

4.2.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4.2.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4.2.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2.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4.2.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4.2.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4.3设备验收

4.3.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3.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3.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4.3.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3.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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