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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2 热度:38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第1篇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包括校产的添置、验收、保管、修缮工作,定期清点,有专门的财产保管室。

二、在总务处负责下实行财产分类管理,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器材由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会财产、党、团、队物资由相应组织负责保管,图书、教学用书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厨房财产由炊事员负责保管,办公桌凳由使用教师保管,花草树木分班管理。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四、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赔偿。

五、校产一般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

时间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职工进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七、宿舍门市使用学校水电要照价收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经校长同意和审批。

九、校内师生(包括家属)不得叫学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师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表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

第2篇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z市中心小学

第3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制度

一、校本培训的现实意义:

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是新一轮基础课程改革的需要,随着新课程的深入推进,新的教育理念与旧的教育观念难免发生碰撞,如何解决这些疑难、困惑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就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校本培训制度,是当前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现实要求与迫切任务,也是深化教学研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要以新课程为导向,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为宗旨,以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是一种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概括、提升、总结经验、探索规律。

二、校本培训的基本要素:

教师个人、教师集体、专业研究人员是校本培训的三个核心要素,他们构成了三位一体关系,教师个人的自我反思、教师集体的同伴互助、专业研究人员的专业引领是开展校本培训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三种基本力量,三足鼎立,缺一不可。

1、自我反思

教师自我反思是教师自己的教学行为及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自我反思有助于改造和提升教师的教学经验,经验+反思=成长,许多研究表明,教师自身的经验和反思是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最重要的来源。

教学反思分为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教学前进行反思,这种反思具有前瞻性,能使教学成为一种自觉的实践,并能有效地提高教师的教学预测和分析能力。

第二阶段:在教学中进行反思,即及时、自动地行动过程中反思,这种反思具有监控性,能使教学高质、高效地进行,并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调控和应变能力。

第三阶段:在教学后进行反思,有批判地在行动结束后进行反思,这种反思具有批判性,能使教学经验理论化,并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总结能力和评价能力。

2、同伴互助

校本培训在强调教师自我反思的同时,开发自己,加强教师之间以及课程实施等教学活动上的专业切磋、协调和合作,共同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同伴互助的实质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之间的交往、互动与合作,其基本形式有:

对话,通过“信息交换”、“经验共享”、“深度会谈”、“专题讨论”等,在有效的讨论中每一个教师都能获得单独学习所学不到的东西;协作,指教师共同承担责任完成任务,强调团队精神,群策群力,发挥每一个教师的作用,发挥每一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使教师在互补共生中成长;帮助,通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的帮助,尽快适应角色和环境的要求。

同伴互助是校本培训的标志和灵魂。为此,要切实营造“民主、开放”的教学氛围,形成教师自由争论的气氛。

3、专业引领

专业研究人员的参与是校本培训不可或缺的因素,是校本培训向纵深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离开了专业研究人员的参加,校本培训常常会自囿于同水*复,迈不开实质性的步伐,从而导致形式化。

专业引领的形式,主要有学术专题报告、理论学习辅导讲座、教学现场指导、教学专业咨询座谈等。“导是为了不导”,专业研究人员的现场指导要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不包办代替。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既要把说够,给人予鼓舞;又要把问题说透,给人予启迪。

只有充分发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各自的作用,并注重相互间的整合,才能提高校本培训的实效。

三、校本培训的基本形式:

●技能型培训:含各类培训、比赛等,如:普通话培训、计算机培训、新课程培训、三笔字比赛、演讲比赛、课件制作比赛、优质课竞赛……

●实践型培训:包括导师带教、教学观摩、教学探讨、教学反思、同伴互助、尝试教学、……

●评价型培训:如何评课(评课的基本要素)、多元化评课、优质课评比、教师教学常规考核、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

●研究型培训:课题研究、行动研究、经验总结、论文交流、专题研究、教学年会、集体备课……

四、校本培训的若干规定:

1.学校领导要带头参与校本培训活动,并把参与校本培训活动的情况与任期工作考评挂钩。

2.成立学校学科培训组(即学科教研组),培训组长要制订好学期培训计划,负责本学科的校本培训活动的开展与实施,并做好活动的记载和总结。

3.成立学校课题组,课题组长要制定好学校课题的研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研究活动,并做好结题总结工作。

4、建立教师培训、学习制度,组织教师参加新课程培训和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教师外出听课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

5.教师要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活动,把参与校本培训活动的情况纳入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并与评职、评优挂钩。

6.每一位教师每个学期都要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情况,提出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或困惑,并通过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来寻求解决的方法,搞好自己的小课题研究。

7.学校培训组每个学期都要根据教师提出的有共性的问题,组织探讨研究活动,举行公开研讨课,通过教师的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解决教学中的几个实际问题。

8.学校课题组要根据学校的立项课题和学校研究的课题开展研究与实验,要组织理论学习、重视过程的展开、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总结,要让教师在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中得到专业成长。

9.学校对开展校本培训活动积极,取得一定成效的培训组、课题组予以表彰奖励;对参与校本培训活动积极,取得一定成效的教师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4篇 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第5篇 细巷中心小学校内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 :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 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中心小学校内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 :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 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细巷中心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相关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场地和器材、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x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课改成败,系于教师。此次新课程实验,不仅仅是验证课程标准和教材,更重要的是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锻造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队伍。因此,整个实验过程不是教师按照专家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的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探索过程,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到底怎么改,没有现成的答案,要靠广大教师在实践中摸索解决。

开展校本课题研究为教师的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此特制定本校本培训课题制度:

1.建立学校、培训组、个人三级课题研究网络。学校要有总课题(市、区级立项课题),培训组要有子课题(校级立项课题),每个教师要有自己的个人研究小课题(校本培训课题)。

2.每个学期教师都要根据自己任教年级学科,在教学实际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提出自己的研究小课题,通过理论学习、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来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学校培训组每个学期都要根据教师提出的有共性的问题,组织探讨研究活动,举行公开研讨课,通过教师的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解决教学中的几个实际问题。

4.学校课题组要根据学校的县级(市级)立项课题和学校研究的课题开展研究与实验,要组织理论学习、重视过程的展开、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总结,要让教师在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中得到专业成长。

5.学校教科室每年批准立项若干校级课题,这些课题是在教师小课题组合的基础上形成,学校教科室从校级立项课题中选择优秀课题向区教科所、市教科所申报立项。

6.根据校本培训课题取得的成效,学校建立相应的表彰、奖励制度。

第9篇 中心小学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某镇中心小学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对学生进行教育,现制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系统

(1)学校教育方面由校长为首,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代表、共青团及少先队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协调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进行指导,主动沟通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信息渠道,交流教育信息。

(2)家庭教育方面,建立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工作并有一定威信的家长组成,其职责是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共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传达学校教育信息,成为学校与家庭联系的纽带。

(3)社会教育方面,建立社区教育组织,由社区或地方行政部门分管宣传教育的领导为首,街道、社会教育团体及社区内学校领导等有关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配合学校教育抓好青年学生的社会教育、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组织有意义的社会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组成的管理系统中,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协调其他两方面的工作。

2.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途径

(1)互相访问

学校同家长就教育孩子问题互相访问、交谈是教育好学生不可缺少的途径。家庭和学校间的互相访问既可交流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学生,也可在此基础上研究教育措施、统一教育口径,达到提高教育效果的目的。具体作法有:

①校级进行的研究性家庭访问。这种访问,面不一定宽,可以重点进行一些个案家访。目的在于针对当前学生情况,同家长研究现代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了解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改进意见,为学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②常规性访问。这是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常规性工作。教师、班主任代表学校就教育孩子问题对家长进行访问。目的在于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③家长访问学校,其目的在于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④家长访问班主任,其目的在于向学校通报学生在家的表现、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征求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建议。

(2)通讯联系

家庭和学校之间通过家校联系卡、电话、e-mail等方式实现双方的联系、互通教育信息的途径。这种途径可以弥补因学生多或学生家庭距校路程较远而带来的不便。互相访问、面商也可由学校将某些问题通知家长,或就某些问题征求家长的意见。通讯联系是中小学与家长联系用得较多的途径。

(3)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学校与家长联系主要的且具有高效率的途径。家长座谈会包括全校性的、年级的和班级的三种类型,其中较多的采取班级的家长座谈会。家长座谈会的类型不同,其内容的侧重点也各异。全校性的家长座谈会一般由学校领导向家长报告学校情况以及学校下步工作打算和希望家长配合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级家长座谈会由分管年级工作的校领导和年级负责教师主持召开,年级内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目的在于通报全年级学生的共同情况,以及学校对学生提出的共同要求,并征求家长对年级工作的意见。这种座谈会多在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召开,班级家长座谈会一般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目的在于向家长通报近期内班内情况及学生表现,分析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同家长共同研究措施。还可以召开部分家长参加的座谈会,目的在于商量特殊学生的教育问题。如特长学生的教育、后进学生的教育等问题。

(4)建立家长委员会

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协调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共同管理、教育好学生的有效途径,它的特点是增强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参与程度,提高了家庭对学校工作的责任感,不仅有利于家庭与学校协调一致地教育好学生,而且有利于争取家长更多方面地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家长的委员会的组成状况关系到它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是校长、热心学校工作、联系和活动能力较强、教育子女有效且有一定威信的家长。家长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召集、定期召开,研究学校、家庭如何配合教育学生的问题。家长委员会的委员们要向家长转达学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指导家庭教育。同时还要反映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如何支持学校教育工作等,以协调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关系。

(5)开办家长学校

开办家长学校目的在于提高家长素质,从而提高其教育子女的水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家长学校的教育内容一般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讲授、教子有方的家长经验交流,探讨子女教育中的共同性问题等。家长学校授课的教师由校长、管理处主任和有经验的教师担任,也可邀请专家学者到校授课或请有教子经验的家长承担。

家长学校的特点是能够从理论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从方法上给家长以指导,从而通过提高家长素质达到提高家庭教育效果的目的,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

3.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的途径

(1)学校的社会宣传、社会服务工作。学校主动地安排、组织社会宣传和服务性工作,这是学校与社会教育做到配合协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学校要向社会各单位、团体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的功能与作用,宣传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配合的重要性以及学校自身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现在进行的主要工作等,以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教育机构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从而与学校教育工作协调配合,支持、帮助学校搞好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要利用自身的优势适当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性活动,宣传党政部门的方针、法规及中心工作和进行科技传播等,强化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学校同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信任感,从而有利于学校与社会教育的协调配合。

(2)加强学校与社会宣传部门的联系,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学校与社区联系途径是广泛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将学校的重大事情及将要开展的活动及时向社区反映,以争取通过宣传媒体向社会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学校、支持学校。二是学校要争取社会宣传的配合支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健康向上的活动,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

(3)建立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学校要把那些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单位作为教育学生的基地。如驻地解放军、工厂、企业、敬老院、名胜纪念地,这些单位是教育学生的好教材、活教材,学校要加强同这些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这些单位的教育作用,要依托这些单位建立起长久的、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

(4)聘请校外辅导员。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在一些重点联系的单位中,并经这些单位的同意聘请校外教育

辅导员。聘请校外辅导员的条件是:他们在所在单位具有较高的声望、有专长、关心教育、热爱青少年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教育能力。

**镇中心小学

第10篇 西团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团西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值班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1、值周人员提前半小时到校;

2、值周人员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值周人员到校后在学校大门口值班,组织早到校学生在门岗读书学习等待到校时间进入教学区,组织学生三人成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处理突发事件;

4、领班人员在值周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代伙生午餐组织工作;

5、值班教师负责指定餐桌学生的就餐管理,每天清点就餐人数,检查缺席学生原因,监督学生文明用餐,教育学生爱惜粮食,防止有学生吃不饱饭;

6、值班教师负责指定代伙学生的午间管理,每天学生午餐后可以组织少先队值日岗的值日生协助点名,上午放学后25分钟到指定教室点名,对学生的午间休息、学习进行监督,严防学生外出,午间管理至下午上课前十分钟结束;

7、在值班过程中,所有值班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齐、姿势端正,禁止在值班期间会客、闲谈、离岗;

8、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周带领相关人员执行一次巡查任务;

9、值周人员每天对值班教师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0、值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的到岗、履职情况,对工作期间乱窜办公室或谈笑喧哗的教师或履职不认真的教师要及时批评,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汇报学校主要领导;

11、值周人员配合后勤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食堂卫生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12、所有值周、领班、值班人员要时刻关注校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若有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寻衅滋事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校长室;

13、大课间活动、放学、紧急疏散演练等集体活动时间段,由班主任组织护送队伍,相关科任教师在指定楼梯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监督看护学生上下楼梯,防止学生拥挤踩踏;

14、值周人员放学后到校门口值班,监督检查班主任护送学生放学情况,监督检查保安安全护卫情况;

15、晚间值班老师负责住宿生的晚间管理,组织住宿生晚餐和晚自习,做好各时段的点名工作,维护好各个时段的学生秩序;

16、值周人员负责晚间住宿生管理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第11篇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二、在校园内,对没有证件又需查询或可疑人员,师生员工或督察人员都有权查询,被查人员须接受查询,如实讲清情况。

三、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栏杆、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严禁用气枪猎物,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偷窃、流氓、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四、未经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五、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门卫验证、会客登记、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危险物品管理、车辆管理等;爱护公私财物。

六、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严禁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宣传布告栏内乱写,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违者要严肃查处。

七、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八、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九、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十、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十一、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及办公场所举办文娱活动。

十二、夜间超过二十三时进出校门者,必须凭证件登记备查。

十三、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十四、巡逻值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大胆处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保卫科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十五、各教学楼及学生公寓楼,应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安全责任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拾物者应将拾到物品及时交保卫处处理。

十七、违反以上各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对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12篇 中心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z市中心小学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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