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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6

学院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1篇 学院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卫处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2.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凡进入人员必须换穿拖鞋,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星期二早班者进行大扫除,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录像查看审批表》,必须经保卫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6.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超过一个小时后,交班者可联系监控室负责人,出现责任由原接班者承担。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9.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立即通知保安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可视情况给予奖励(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一次奖励50元)。

10.监督老师如发现值班员脱岗,脱岗一次罚款30元,每学期脱岗超过5次者劝其退岗,如发现有其他违反以上制度的行为可提出警告,警告两次者或无改进者按脱岗一次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学院学校水计量管理制度

学院(校)水计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划用水的科学管理,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现就院内水计量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1、要确保水计量管理的准确性,保证一级水表、二级水表的正常运转,发现水表故障要及时报修,二级表要在24小时内修复。

2、要确保水计量管理的严肃性,非专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水表。

3、要坚持水计量管理的规范化操作,每月指定抄表日期不得随意更改,同时也保证用水月度的科学性。

4、院内二级表抄报是考核各部门用水情况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必须按学院下达的分级计划用水。超计划用水应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3篇 学院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学院(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对于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原则:每月部门自查、季度保卫处巡查、半年全校联查,坚持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工作原则。

二、安全隐患整改的范围

1、部门重点部位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2、各种消防器材不能保持正常投入使用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建筑物内存在影响安全、不符合标准设施的;

5、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差,不能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

6、体育、实验教学未按照正确教学程序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安全隐患,安全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责任人通报,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以待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保卫部门。

四、 奖惩

(一)、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贡献大小,由单位或学校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消除隐患的要求或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单位、部门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 学校学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学校(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 本着节约的原则,维修人员使用维修材料前要做出详细的使用计划,上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 维修材料由仓库统一保管,专职采购,统一购进,不允许维修人员自主采购材料。

三、 各部门领用维修材料应在出库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用途等事项,以备复查所用。所拆换下来的材料必须及时收回。

四、 仓库保管专职负责仓库材料的入库存放,出库领用及安全防盗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参与仓库保管业务。

五、 每月的月底,仓库保管员要认真盘点核对一遍物资储备情况,并对领用情况做出科学分析,上报主任并制定下月计划。

六、维修工具所属权归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中心与使用人签定工具配备使用协议。

七、维修人员有妥善管理工具的义务,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应交付维修费,如果工具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八、工具劳损,需正常维修更换的,应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维修人员不得在不提供旧工具的同时,领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调动,维修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把所配发工具全部交回水电暖管理办公室。

十、公用维修工具应随用随借,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交还。

第5篇 学院学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

学院(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 》和《水电暖维修中心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水电暖维修中心对全院的水、电、暖实行规范化管理、按学院确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的计量收费。

一、运行管理

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负责物业公司合同范围外的水、电、暖运行管理,住宅区、教学楼内由相应的物业公司负责维护。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水、电、暖保质、保量、安全准时地送达用户。各物业中心水电工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提出的意见要认真作好记录,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和汇报工作。

二、收费管理职责

1.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设专职水、电、暖计量收费小组。小组负责计量、抄报、收取用户的水、电、暖费用。每个小组成员负责抄报教职工家庭的水表,对于学校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商品房、基建工地等单位的水、电、暖计量收费须两人以上参加。小组成员在抄报过程中要认真听取用户意见并做出合理的解释。要把发现的跑、漏、坏表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对于在水、电、暖抄报中不履行职责、有舞弊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实体中心及二级表的抄表计量工作在每月底进行。学苑小区住户的水表每学期抄录结算一次。暖气费要在供暖开始前收取。抄表员在抄报过程中要向用户送达收费通知单,标明表底数、用量等,并要求用户在存根中签字认可。

3.在职教职工家庭的水费用由计划财务处从工资中扣出;各实体单位的水、电费在经费划拨中扣除;对于退休教职工、遗属、非本单位职工等用户,要求直接到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缴费;商品房、施工工地、移动电信等单位的水电暖暖费用由水电暖维修中心负责收取,然后交计划财务处。对于外单位临时用水、电的情况,要根据估算用量收缴押金,定期查抄水电表,参照有关标准采用按实结算的办法。

4.用户计量表损坏的,由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更换,更换时材料费、人工费由用户承担,在计量期间的费用按平均用量计收。

三、收费范围

1.学院经济独立核算实体单位、沿街商品房、教职工家庭、移动电信机房。

2.学院内建筑安装工程,外单位临时用水、用电等。

四、收费标准

参照市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1.电费

基建、办公照明 0.80元/度

居民照明 0.547元/度

动力电 0.80元/度

公寓、餐厅用电0.547元/度

2.水费

公寓、餐厅用水: 2.75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

自来水 2.75元/立方米

自备水1.55元/立方米

3.暖气费

参照**市价格执行,新入暖气管网的收取开户费30元/平方米,暖气费23元/

第6篇 职业学院学校保安员值班制度

职业学院(学校)保安员值班制度

一、保安员值班实行24 小时四班三运转制度,做好门前和辖区内保安工作;

二、门前值班与辖区内巡逻值班实行岗位轮换交接制,各岗位保安人员应互相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驻点的保安工作;

三、门前值班必须严格驻点出入人员和车辆的执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维护大门进出秩序和门前内外的清洁卫生;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四、保安员、驻点巡逻保安,负责检查辖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检查辖区流动人员的行踪;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辖区内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发现可疑情形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执行巡逻登记手续,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并做好其他工作;

五、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照上班上岗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汇报本班次工作情况,向上级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保安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本部门领导的安排,非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不得擅离职守。

第7篇 学校学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学校(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一、地下室配电房是学院的变配电中心。为保证变电及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供电,必须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除电气负责人、院务值班人员和总公司负责人以外,非配电房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对参观、检查、联系工作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当值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压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许触及任何电气设施。如遇有突发事件,须服从当值电工指挥,迅速撤离配电房。

三、不准在配电房进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进值班室或配电房。

四、配电房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正常情况下不许断人,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锁门。

五、配电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做好'四防一通'。

第8篇 学校学院仓库安全制度

学校(院)仓库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的发生,保证储存物资的安全。

二、要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熟记安全保卫任务,熟悉防护职责,重点区域和通讯联络方式。

三、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入库,发现火警,立即报告,严守岗位,加强戒备,维护秩序。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等'四防'工作。

五、定期检查库内电线、电气设备,防止短路或超负荷运转。

六、定期检查消防灭火设施的合理放置及完好情况,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况。

七、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对不同物资要按性质不同分开存放,要按灭火方式不同分开存放,防止火警事故的发生。

第9篇 学院学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学院(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一、非医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房。

二、药房凭医生处方发药,按医嘱在药袋或药品标签上写明病人姓名、药品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严格查对核实,防止差错与事故的发生。

三、药房不得擅改处方,如需更改须经原处方医生签名后方可配药。

四、每张处方配发后,药剂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药品需分类存放,内服药和外服药要严格分开。贵重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锁柜保管,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管好计划生育药具。

六、药品保管应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以保证药品质量。

七、各类处方按不同的保存期保存,以备查。

八、根据医务室条件计划采购药品,配备一般的常用药和常用急救药品。

九、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工作,完善药房、药库台账,及时做好药品消耗统计,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

十、定期检查库存药品,及时向医生反映药品失效时间,药品发出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防止药品积压和过期失效事故的发生。过期、变质、失效药品不得发出使用,及时做好过期、变质、失效药品的报耗工作。

十一、非医疗用液体或药品概不准进入药房;除四害毒饵药不准进入药房。

十二、药房亦不准存放医务人员或他人的物品。

第10篇 学院学校后勤服务承诺制制度

学院(校)后勤服务承诺制制度

处办公室:

1、来宾接待,热情礼貌,用语规范,服务周到。

2、信访处理,及时准确,一般三天内给予答复,重大事件亦不过周。

3、协调督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现违规现象,严肃查办。

4、加强与校方各部门的联系,为学校多办实事。

医疗卫生管理科:

1、讲究职业道德,遵守医疗规则,确保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

2、微笑服务,礼貌用语,文明举止,廉洁行医。

3、保证无假冒伪劣药品,不发过期、变质药品。

膳食管理科: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按规定领取《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2、全心全意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着装整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3、坚持诚信为本,质优价廉,明码标价,不短斤缺两。

4、为就餐者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餐桌整齐,清洁卫生,并提供安全可靠的餐具,方便师生就餐。

5、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师生投诉的问题,及时了解处理和答复。

6、倡导和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拾到失主物品主动上缴,如数归还。

7、开设民族及病号饭窗口,按时按要求提供菜饭。

8、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尽力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尤其是贫困学生的需求。

物业管理科:

维修部:

1、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细致,维修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任何钱物。

2、落实责任,保证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免费再修理。

3、接受报修,及时安排,按约定工期限期完成任务。

4、维修人员态度恶劣或工程逾期而未及时联系的,则予以处罚。

保洁部:

1、区域包干,责任到人,认真落实考核标准。

2、加强巡回检查,保证校园不留死角。校园主要干道和绿坪的杂物滞留时间不超过二小时。

3、公共厕所每天清扫两次,每周酸洗一次,保证厕所无污垢。

绿化部:

1、尽心尽责养护花木植物,不断提高校园绿化质量和品味。

2、定期修整校园花木植物,保持良好的长势和优美的景观。

3、机械修剪保养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避免噪音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

4、在搞好绿化的基础上,积极开发花卉品种,做到有增无减,让优美的校园更亮丽。

设备保安部:

1、保证24小时受理全院师生的日常报修登记。

2、及时处理好师生的紧急需要及突发性事件。

3、对于校内突发事件,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

4、处理所受理的事务,做到小事不隔天,大事不隔周,力求迅速高效。

5、遇事主动热情,办事不推诿,想方设法办好实事。

综合服务科:

采供部:

1、严把物品采购质量关,价格性能比最优。

2、遵守采购纪律,严格审批程序,按时完成任务。

3、把好物品验收关,保证物资正常供给。

教育超市:

1、热情礼貌,耐心服务,不怠慢顾客。

2、严把商品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商品进场出售。

3、保持店堂环境优美,商品陈列整洁美观。

第11篇 学校学院消防泵保养检修制度

学校(院)消防泵保养、检修制度

一、确保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排污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二、值班水电工要在当班期间对消防设备认真仔细检查1-2次,注意重点检查自控是否失灵、压力表指示是否准确,保证万无一失。

三、每月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值班电工实施对消防泵启动一次,时间5-10分钟,保证消防泵能正常运转。

四、每学期对消防泵进行一次保养、加油、做卫生。

五、每隔二至三年对消防泵进行一次大保养(或大修),时间一般放在暑假进行。

六、消防泵大修时需用材料费或人工费,应由物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水泵修复后,由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2篇 学院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院(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和我院《后勤服务管理规范》,为使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及附属建筑设施保持完好地使用状态,创造优美文明的育人环境,确保基建维修优质安全管理规范,特制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如下:

一、后勤基建处基建科和物管科必须每月对全院建筑的防水渗漏、房瓦倒垅、天棚檐沟、内外墙壁、天花地面、道路场地、下水道化粪池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二、基建维修工程按修缮的程度和投资多少分为小修、维修、大修三类。小修(3000元以内)一般由使用部门报修或物业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后,由物管科上报后勤基建处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维修(3000-20000元)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维修计划进行的常规性、周期性维修(含养护),由基建科立项,报学院领导核准后由基建科组织实施,按维修审批单或施工协议验收审核进行结算。大修(20000元以上)是指损坏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及根据学校使用要求的调整而必须进行的改造项目。大修工程由后勤基建处申请立项,也可由学校直接下达维修任务,由国资办按规定程序招标后组织施工。后勤基建处和审计处必须对大修工程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管,并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三、小修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按协议约定或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大修按计划或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维修必须分类建立施工台帐,大修必须在房产建筑档案资料中作真实记载。

四、所有基建维修必须严把质量关,小修与维修由后勤处物管科、基建科安排专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后勤基建处组织进行抽查。大修工程的质量控制参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执行,所有基建维修施工单位(人)必须对质保期限作明确承诺并缴纳保证金。

五、基建维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逐项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在施工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六、基建维修的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对招标、预算、合同、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廉政工作责任,防止基建腐败现象和滋长不正之风。

七、基建维修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不明、不符的单位(人)不得承担相应的基建维修工程。

八、基建维修要坚持按国家定额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决算、审核。3000元以内工程十五天内完成审核,3000元-20000元工程一个月内完成审核,20000元以上二个月内完成审核。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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