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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34

学院学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第1篇 学院学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学院(校)医务室药房、药库制度

一、非医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房。

二、药房凭医生处方发药,按医嘱在药袋或药品标签上写明病人姓名、药品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严格查对核实,防止差错与事故的发生。

三、药房不得擅改处方,如需更改须经原处方医生签名后方可配药。

四、每张处方配发后,药剂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药品需分类存放,内服药和外服药要严格分开。贵重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锁柜保管,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管好计划生育药具。

六、药品保管应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以保证药品质量。

七、各类处方按不同的保存期保存,以备查。

八、根据医务室条件计划采购药品,配备一般的常用药和常用急救药品。

九、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工作,完善药房、药库台账,及时做好药品消耗统计,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

十、定期检查库存药品,及时向医生反映药品失效时间,药品发出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防止药品积压和过期失效事故的发生。过期、变质、失效药品不得发出使用,及时做好过期、变质、失效药品的报耗工作。

十一、非医疗用液体或药品概不准进入药房;除四害毒饵药不准进入药房。

十二、药房亦不准存放医务人员或他人的物品。

第2篇 学校学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学校(院)地下室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一、地下室配电房是学院的变配电中心。为保证变电及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供电,必须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除电气负责人、院务值班人员和总公司负责人以外,非配电房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对参观、检查、联系工作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当值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压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许触及任何电气设施。如遇有突发事件,须服从当值电工指挥,迅速撤离配电房。

三、不准在配电房进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进值班室或配电房。

四、配电房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正常情况下不许断人,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锁门。

五、配电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做好'四防一通'。

第3篇 学院学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

学院(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及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管理,落实物资使用管理责任制,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管理应落实管理责任人。各部门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人的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固定教室所配置设施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配置给各宿舍个人使用的设施由各使用人负责,公用设施由该宿舍室长负责管理(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流动教室所配置的设施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公共设施由后勤基建处具体负责。

二、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当事人未查实或无法查实,由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发现设施正常损坏由使用责任人或管理责任人及时报有关部门修理。未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后由使用及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发现管理或使用设施(如家具)等丢失或人为损坏,若主动及时报失或报损,按设施原价并折旧后折价赔偿。不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发现后,按原价并加收50%~100%管理费进行赔偿。后勤设施赔偿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核价,一般易损物资赔偿标准如下:

序号 物品 单位 赔偿参数价(元) 使用年限及说明

四、学院设备的赔偿由后勤基建处出具赔偿通知,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缴款,赔偿后,后勤基建处应及时补缺或安排维修。人为损坏的设施直接报后勤部门进行的维修,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后勤基建处直接收取维修费用,并交学院财务处入帐。

五、学校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人)报后勤基建处进行维修,后勤基建处服务范围外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批准立项后实施。

六、当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对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责任产生分歧,由后勤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七、各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班主任必须教育师生爱护公物,对造成学校设施丢失和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故意损坏校产、校具和公共设施或无故不履行赔偿责任者,报学院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鼓励师生对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人适当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举报重大损坏事件的有功人员,报请学校另行嘉奖。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4篇 学校学院教育超市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院)教育超市安全保卫制度

一、为保证超市顺利运作,每个员工必须恪尽职守、各负其职,自觉树立高度警惕的防患未然的安全意识。

二、清场后,必须检查各类电源开关是否按规定正常的关闭和接通。

三、员工下班前,必须检查现金和贵重财物是否放好或交由专人保管。

四、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检查各类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是否留有火种或发现漏水。

五、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险情应及时汇报并酌情处理。

六、每个员工必须懂得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设备。

七、定期进行安全保卫检查,发现错误应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公司。每次检查完毕,填写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

八、努力做好物品防窃、防火等工作,并管理和保管好所负责范围内的物品。

第5篇 学院学校医务室门诊制度

学院(校)医务室门诊制度

一、病员应持病历,依次挂号就诊,急诊病人随到随诊,按学校规定初、复诊每次收挂号费5角。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热情接待病员,仔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诊断准确,治疗及时,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三、病历、处方书写合格,认真填写门诊工作日志。

四、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提出会诊或转院诊治。对重病人要认真登记,主动关心,出诊随访,并及时通知班主任。

五、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病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对参保患者,按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六、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发现法定传染病人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采取隔离、消毒等相应措施。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定,正确出具病假证明。

第6篇 学校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总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中心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要害部位严禁闲人进入,其电器、设备、照明等均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测、校验,禁止设备病态工作。

五、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制度,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严禁擅自存放、领用,以确保安全。

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八、严格监控保密制度,监控人员在屏幕上看到的情况不得擅自外传,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重地,有关人员需观看(或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7篇 学校学院生活水泵保养检修制度

学校(院)生活水泵保养、检修制度

一、确保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二、开水泵的同志要每天注意水泵运转是否正常、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声、水泵是否漏水、地面是否有积水,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有一些故障一时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生活水泵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保养,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每一年进行一次大修。

四、保持水泵房整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五、认真做好每天运转情况记录,重大问题应逐级上报。

六、如水泵大修需使用材料费或人工费,应由物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水泵大修完毕,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投入正常使用。

第8篇 学院学校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学院(校)电梯的运行管理制度

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就是保障电梯良好运行所实施的管理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管理、电梯机房的管理和电梯档案的管理等。

一、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巡视监控管理制度。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并监督机房值班人员执行。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巡视内容。机房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电梯运行有无振动,开关门是否顺畅;底坑限速器是否正常。

(3)巡视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处理。当巡视中发现不良状态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如果问题严重则应及时报告电梯主管,协同主管进行解决。整修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二、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乘梯人员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②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主管部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电梯的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当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才可投入使用。

(3)电梯困人时的处置。因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运时,乘梯人员不要着急惊慌,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待电梯管理员到来时实施救援。救人后,管理员查明困人原因,及时解除故障。

三、电梯机房的管理。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①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②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④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①正常时,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清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查看《电梯设备巡视记录》、工具等,确认无误后在运行巡视记录上签名。

②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电梯管理员寻求解决。

③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时,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四、电梯的档案管理。为了解电梯的整体状况,维修管理中心以高层楼宇为单位建立电梯档案。电梯的档案包括:电梯的原理图、安装图、《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电梯设备维修记录》等项内容。档案中的《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由电梯管理员每月初整理成册,交中心电梯管理员保管。

第9篇 学校学院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学校(院)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第10篇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全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

三、对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个小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四、凡未参加各种学习教育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补训,同时对未参加培训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制度处理。

第11篇 学院学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

学院(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 》和《水电暖维修中心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水电暖维修中心对全院的水、电、暖实行规范化管理、按学院确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的计量收费。

一、运行管理

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负责物业公司合同范围外的水、电、暖运行管理,住宅区、教学楼内由相应的物业公司负责维护。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水、电、暖保质、保量、安全准时地送达用户。各物业中心水电工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提出的意见要认真作好记录,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和汇报工作。

二、收费管理职责

1.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设专职水、电、暖计量收费小组。小组负责计量、抄报、收取用户的水、电、暖费用。每个小组成员负责抄报教职工家庭的水表,对于学校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商品房、基建工地等单位的水、电、暖计量收费须两人以上参加。小组成员在抄报过程中要认真听取用户意见并做出合理的解释。要把发现的跑、漏、坏表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对于在水、电、暖抄报中不履行职责、有舞弊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实体中心及二级表的抄表计量工作在每月底进行。学苑小区住户的水表每学期抄录结算一次。暖气费要在供暖开始前收取。抄表员在抄报过程中要向用户送达收费通知单,标明表底数、用量等,并要求用户在存根中签字认可。

3.在职教职工家庭的水费用由计划财务处从工资中扣出;各实体单位的水、电费在经费划拨中扣除;对于退休教职工、遗属、非本单位职工等用户,要求直接到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缴费;商品房、施工工地、移动电信等单位的水电暖暖费用由水电暖维修中心负责收取,然后交计划财务处。对于外单位临时用水、电的情况,要根据估算用量收缴押金,定期查抄水电表,参照有关标准采用按实结算的办法。

4.用户计量表损坏的,由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更换,更换时材料费、人工费由用户承担,在计量期间的费用按平均用量计收。

三、收费范围

1.学院经济独立核算实体单位、沿街商品房、教职工家庭、移动电信机房。

2.学院内建筑安装工程,外单位临时用水、用电等。

四、收费标准

参照市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1.电费

基建、办公照明 0.80元/度

居民照明 0.547元/度

动力电 0.80元/度

公寓、餐厅用电0.547元/度

2.水费

公寓、餐厅用水: 2.75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

自来水 2.75元/立方米

自备水1.55元/立方米

3.暖气费

参照**市价格执行,新入暖气管网的收取开户费30元/平方米,暖气费23元/

第12篇 学校学院中央空调养护巡查制度

学校(院)中央空调养护巡查制度

一、保安人员每班至少对中央空调巡查一次,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如设备故障本部门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二、保安人员、当班电工要认真学习维护空调的技术,通过培训要了解中央空调性能,掌握排除一般故障的技能。

三、每学期由保安人员对中央空调进行一次保养,清除表面灰尘,对网桌进行清洗、加油,以延长空调使用寿命。

四、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协同专业人员实施中央空调的检修。

五、监控值班人员每晚10点将大楼内空调全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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