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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1 热度:27

实验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1篇 实验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第2篇 实验学校实验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实验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器材及药品用专室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各类实验器材、药品要分类放置,归还后要放回原位,以便查找,登记。

3、各实验教师在实验前领取实验器材、药品,并由实验管理人员对器材、药品进行登记,以便归还时核对。

4、单项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将器材、药品归还器材保管室。归还时各仪器要保持完整、清洁。

5、实验器材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安全,对各种器材和药品的损耗要登记注册,并及时将配置清单报总务处采购。

6、未尽事宜由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解释。

第3篇 学校实验室制度三

学校实验室制度(4)

实验学校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委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三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的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并检查是否完好。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以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实验学校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按时关锁。贵重仪器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有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闭状态,以确保安全。

二、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机,或沙箱、水缸,以防事故发生。

三、仪器室、实验室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实验学校理化生仪器借还制度

一、本校除理化生教研组以外的其他部门(包括校办厂)因工作需要借用,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二、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兄弟学校或其它单位需要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

四、所借仪器必须如期归还。

五、如有遗失或损耗一律按《赔偿制度》处理。

实验学校物理实验室使用规则

一、学生必须做好实验前的充分准备,并经老师准许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二、学生实验分组进行,每组两人,各人座次不得随意变动。

三、保持实验室中安静、整洁,不得随意走动、高声谈笑,废物废液必须放到指定的地方。

四、实验前先填写实验登记表,清点仪器,如果发现仪器缺少或已经损坏,即向老师报告。

五、实验桌上所有仪器材料,必须经老师准许才能使用。

六、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实验要求及老师的指令进行实验,电学仪器未经老师检查线路,不准接通电源。

七、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每件仪器。不按正确操作方法操作,损坏仪器照价赔偿。

八、实验结束后,按规定整理好仪器,经老师验收后,才能离开实验。

实验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册及课本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学生必须在熟悉内容和准备工作就绪后开始做实验。

二、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教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三、在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应及时请老师协助解决。

四、必须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实验结束后,学生必须认真清理实验器材,经实验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五、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教师,妥善处理。

实验学校药剂使用规则

一、不要用手接触药剂的味道,在嗅气体的时,只能用手扇动,使少量气体飘近鼻孔。

二、药品的用量,应严格遵守教师的指示及实验教程中所规定的量取之。如果药品取出过量时,绝不能再放回原瓶中,以免弄脏瓶内药品或导致瓶内药品失效。

三、要用清洁的角匙来取用固体药品,以保持药品的纯净,取用药品后立即盖好瓶盖,并注意不要盖错。

四、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药剂时要特别小心,万一酸碱溅到皮肤、衣服特别是眼睛上时,要立即用水冲冼,并报告老师及时处理。

实验学校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引起的仪器损坏,免于赔偿。但必须向领导汇报,可作报损报废处理。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偶尔损坏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现象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做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加价赔偿。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帐。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损、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1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县(市、区)教委(教育局)计财部门和装备站审批、处理。

第4篇 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第5篇 实验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第6篇 某实验小学校园网安全制度

实验小学校园网安全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科室、部门管理人负责对各科室、部门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7.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8.校园网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的网络安全教育。

9.违返本条例规定,有一列行为之一者,校园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并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和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传播下列信息的:

a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次序。

d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毁谤他人。

e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7篇 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制度-5

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制度(5)

1、科学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等。

2、实验室应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3、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4、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5、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6、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7、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第8篇 泰州实验中学校车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车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建立相关台帐。

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车辆使用如遇冲突的,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即处理紧急、重要事务的用车申请优先。

4.市区内教研活动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市内派车由校办主任审批,市外派车须经校长批准。派车优先考虑校领导因公外出。

5.严格控制私人借车,如教职工急需借用校车,须经校长室同意,根据里程缴纳汽油费并自行负担过路过桥等费用。

6.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经校长室审批,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私自外借,否则将追究派车人责任。凡私自出车引起的一切社会后果,与学校无关,概由驾驶人员负责。

7.驾驶人员要在办公室坐班,服从安排,凭出车单和主管领导安排出车,必须按派车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路线绕道办私事。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出车或先用后报,不得私自让他人驾驶。

8.驾驶员维修车辆、购买汽车配件及其他用品,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批准手续,所购物品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入册。如无故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9.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行车规则办事,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开车、安全行驶。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身整洁,运行正常,保证行车安全,自己能搞好一般性修理,尽量节省经费开支。

10.车辆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第9篇 实验学校视频监控安装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管理使用,确保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管理使用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者,负责对全校监控系统实行宏观管理,对各安防设施的人员在岗、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学校监控系统日常维护的工作责任制,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及完好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工作;严格按操作培训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的设置,非授权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三、建立安防设施功能使用的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并连入校园视频监控平台。安防监控管理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3814115,然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建立学校安防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安防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学校分管领导的同意。

五、建立值班监看制度,做好每日的安防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定期做好安防数据备份工作。对出现的可疑问题或关键数据,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擅自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图像信息的原始数据记录。

六、学校应确保校园安防设施正常运行,在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经费预算等方面给予相应保障。在进行校园改造、装修、基础建设工作时,要保证监控系统的安全有效。

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第10篇 实验学校应急管理制度

为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应急管理制度。

一、应急值班领导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学校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坚守岗位,贯彻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守值班时间,到岗后要及时做好签到、交接、了解学校情况,掌握相关信息等工作。

三、要按时巡视校园,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务,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汇报或处置,结束时要做好值班的情况反馈。

四、应急值班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的通信畅通无阻;

五、应急值班人员遵循首发处理为主,当事件发生或预见到可能发生时,按程序、按规定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严格遵守《楚雄市西舍路镇中心小学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要求,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反应及时,采取主动,加强合作,措施果断,把事故减少至最低。

6、应急办公室电话:3814115

第11篇 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第12篇 实验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区文教体局批准,并由区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疾控中心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文教体局、卫生局、疾控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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