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学学校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小学(学校)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1、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聘任小学高级教师。
2、每学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为一年。
3、外校调进来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职称名额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由考评组讨论决定。
4、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学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担任工作者,不能聘技术职务。
6、教职工要求在校内调换技术岗位工作,职称从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试用,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聘用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和相应的职务挂钩。
第2篇 学校管理小学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公物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8、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9、上课期间禁止学生会客。
如遇公安机关来校约见学生,一般情况下,必须班主任或保卫干部在场,陪同询问。
公安机关要将学生带离学校,必须向校领导汇报,并同通知学生家长,方可将学生带离学校。
10、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3篇 中小学校升降国旗制度-4
中小学校升降国旗制度(4)
一、学校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课间操举行,降旗仪式在每周五下午举行。全体师生必须准时参加,因雨或其它特殊情况则不举行。
二、参加升、降国旗仪式集合要做到快、齐、静,仪式结束后按班级顺序有序退场,不得争抢。
三、国旗升、降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不得乱动。
四、参加者必须唱《国歌》,唱《国歌》要求声音洪亮、吐字清楚。
五、组织升、降旗的旗手、护旗、升降旗人员应做到服装整齐,动作庄重有力,姿态优美。
六、在举行升、降旗仪式时,门卫不得放人进入升、降旗场地。教职工不得携带子女参加仪式。
七、在整个升、降旗仪式过程中不得讲话、嬉笑。
八、不得将球、书包、饭盒、劳动工具等物品带进升降旗场内。
第4篇 东方小学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东方小学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一、确定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范围
学校内凡有以下事项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商量决定:
1、办学方针和发展规划;
2、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3、校内机构增设或撤并;
4、副校长人选推荐、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5、教职工调动、考核、奖惩、福利、聘任方案和职务评审推荐;
6、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具体数额由各校班子集体确定);
7、基本建设项目;
8、大宗物资(包括校服)的采购;
9、新出台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10、组织较大集体活动;
11、招生及其收费政策的确定;
12、学生奖惩: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办法、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评比产生;
1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
二、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试行)
一、参加集体议事的领导范围,应视议事内容决定。一般事项由校级领导集体商议,人员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负责人组成。以上人员如果不足三人,视议事内容可扩大至中层领导。讨论特别事项可在校级领导的基础上扩大至中层领导。
二、集体议事活动由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校时可委托其他领导召集。集体议事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如遇意见严重分歧,应暂缓决定,并把情况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
三、集体议事的议题应由校长征求其他校级领导意见后事先拟定,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动议。议定的事项由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议事的内容都必须及时、准确记录,每学年结束后,《记录本》必须及时归档。
*东方小学支部
第5篇 区a小学校车管理使用制度
区小学校车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 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
第6篇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有损坏
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第7篇 中心小学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某镇中心小学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对学生进行教育,现制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系统
(1)学校教育方面由校长为首,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代表、共青团及少先队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协调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进行指导,主动沟通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信息渠道,交流教育信息。
(2)家庭教育方面,建立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工作并有一定威信的家长组成,其职责是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共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传达学校教育信息,成为学校与家庭联系的纽带。
(3)社会教育方面,建立社区教育组织,由社区或地方行政部门分管宣传教育的领导为首,街道、社会教育团体及社区内学校领导等有关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配合学校教育抓好青年学生的社会教育、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组织有意义的社会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组成的管理系统中,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协调其他两方面的工作。
2.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途径
(1)互相访问
学校同家长就教育孩子问题互相访问、交谈是教育好学生不可缺少的途径。家庭和学校间的互相访问既可交流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学生,也可在此基础上研究教育措施、统一教育口径,达到提高教育效果的目的。具体作法有:
①校级进行的研究性家庭访问。这种访问,面不一定宽,可以重点进行一些个案家访。目的在于针对当前学生情况,同家长研究现代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了解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改进意见,为学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②常规性访问。这是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常规性工作。教师、班主任代表学校就教育孩子问题对家长进行访问。目的在于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③家长访问学校,其目的在于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④家长访问班主任,其目的在于向学校通报学生在家的表现、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征求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建议。
(2)通讯联系
家庭和学校之间通过家校联系卡、电话、e-mail等方式实现双方的联系、互通教育信息的途径。这种途径可以弥补因学生多或学生家庭距校路程较远而带来的不便。互相访问、面商也可由学校将某些问题通知家长,或就某些问题征求家长的意见。通讯联系是中小学与家长联系用得较多的途径。
(3)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学校与家长联系主要的且具有高效率的途径。家长座谈会包括全校性的、年级的和班级的三种类型,其中较多的采取班级的家长座谈会。家长座谈会的类型不同,其内容的侧重点也各异。全校性的家长座谈会一般由学校领导向家长报告学校情况以及学校下步工作打算和希望家长配合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级家长座谈会由分管年级工作的校领导和年级负责教师主持召开,年级内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目的在于通报全年级学生的共同情况,以及学校对学生提出的共同要求,并征求家长对年级工作的意见。这种座谈会多在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召开,班级家长座谈会一般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目的在于向家长通报近期内班内情况及学生表现,分析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同家长共同研究措施。还可以召开部分家长参加的座谈会,目的在于商量特殊学生的教育问题。如特长学生的教育、后进学生的教育等问题。
(4)建立家长委员会
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协调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共同管理、教育好学生的有效途径,它的特点是增强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参与程度,提高了家庭对学校工作的责任感,不仅有利于家庭与学校协调一致地教育好学生,而且有利于争取家长更多方面地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家长的委员会的组成状况关系到它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是校长、热心学校工作、联系和活动能力较强、教育子女有效且有一定威信的家长。家长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召集、定期召开,研究学校、家庭如何配合教育学生的问题。家长委员会的委员们要向家长转达学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指导家庭教育。同时还要反映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如何支持学校教育工作等,以协调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关系。
(5)开办家长学校
开办家长学校目的在于提高家长素质,从而提高其教育子女的水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家长学校的教育内容一般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讲授、教子有方的家长经验交流,探讨子女教育中的共同性问题等。家长学校授课的教师由校长、管理处主任和有经验的教师担任,也可邀请专家学者到校授课或请有教子经验的家长承担。
家长学校的特点是能够从理论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从方法上给家长以指导,从而通过提高家长素质达到提高家庭教育效果的目的,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
3.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的途径
(1)学校的社会宣传、社会服务工作。学校主动地安排、组织社会宣传和服务性工作,这是学校与社会教育做到配合协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学校要向社会各单位、团体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的功能与作用,宣传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配合的重要性以及学校自身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现在进行的主要工作等,以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教育机构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从而与学校教育工作协调配合,支持、帮助学校搞好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要利用自身的优势适当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性活动,宣传党政部门的方针、法规及中心工作和进行科技传播等,强化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学校同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信任感,从而有利于学校与社会教育的协调配合。
(2)加强学校与社会宣传部门的联系,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学校与社区联系途径是广泛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将学校的重大事情及将要开展的活动及时向社区反映,以争取通过宣传媒体向社会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学校、支持学校。二是学校要争取社会宣传的配合支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健康向上的活动,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
(3)建立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学校要把那些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单位作为教育学生的基地。如驻地解放军、工厂、企业、敬老院、名胜纪念地,这些单位是教育学生的好教材、活教材,学校要加强同这些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这些单位的教育作用,要依托这些单位建立起长久的、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
(4)聘请校外辅导员。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在一些重点联系的单位中,并经这些单位的同意聘请校外教育
辅导员。聘请校外辅导员的条件是:他们在所在单位具有较高的声望、有专长、关心教育、热爱青少年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教育能力。
**镇中心小学
第8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9篇 新桃小学校园广播管理制度
新桃中心小学校园广播管理制度
( 一)组织纪律
1.广播站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播音员必须遵守广播纪律,以负责认真的态度主动参与工作,按时到岗、离岗。
2.每周五中午1点到1点半是广播站例行会议,由站长主持。主要为各部门互相协作,分享经验和培训,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老师或站长请假。如无故缺席三次或迟到五次者将作自动退出处理。
3.广播站的重要事务,必须请示学校大队辅导员,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播音员、编辑必须按照所属的播音栏目认真播音,并做好交接工作。
5.广播站内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借与他人,带出广播站或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6.广播站内要保持清洁,注意安全,规范操作,不得大声喧哗。
7.广播站是重要的宣传基地,除了当日编辑、播音员、辅导老师外其他闲杂人员不入内。
8.一切行动听指挥,顾全大局,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节目的内容和时间。如有违反,将做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播音值日本上。
9.各播音小组和各编辑小组应经常保持联系,提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10.站长要经常留意广播播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请提前准备,站长应组织值班编辑、当日播音员到信息技术部练习。
(二)播音员注意事项
1.播音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中午13:55――14:05
2.值班同学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的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知识性、趣味性。对稿件中出现的不当用词、用句,应及时修改并上报老师。同时保证播音站的安静。
3.播音时应合理运用背景音乐,(背景音乐由版块主持人或编辑自备)播出时适当调低背景音乐声,提倡播放一些校园歌曲、民歌、轻音乐等。
4.播音员要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和较强的文章修改能力,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播音员应及时组织并播出相关的专题节目。
5.在互动节目中,注意点歌单中的用词、用句,如有不良内容应不予播出并应及时报告老师。
6.播音员在播音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和播音器材,保持播音记录(如稿件来源于我校学生,请写明作者姓名、班级、文章题目等)教到站长处。
7.积极学习,调整自己的普通话发音,力求每字、每句发音准确。
(三)值日制度规定
1.当日负责编辑必须按要求提前一至两天搜集好资料,广播当日一早将稿件交到站长处,由站长审查修改。中午1点,播音员应到信息技术部做好试播准备。
2.如有急事,需找本站人员代替,并将情况报告站长,不得耽误值日工作。
第10篇 小学校卫队安全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第11篇 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第12篇 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
按照《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三、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四、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
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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