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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学校疾病防控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09 热度:35

晶华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第1篇 晶华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华晶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制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定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训练。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制定预防疾病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应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4、一旦发现师生当中出现异常及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启动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师生健康。

第2篇 晶华学校总务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总务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总务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总务处信息反馈制 度。

第二章 信息反馈流程

学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干事总务处各块负责人学校教职员工

第三条 信息反馈时间:

1、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

4、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任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 各中心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 总务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第五条 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 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六条 信息反馈要求:

1、各块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华晶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工作说明:

1、宿舍管理处:宿管员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物资 损坏的学生宿舍,并及时想总务处汇报,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因瞒报、漏报发生安全 事故的,由宿舍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2、餐饮服务处: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超市销售产品进行检查,防止三无产品和过期 产品在校园里销售,对食堂进货、加工、收买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防止 中毒事件发生。

3、维修服务处:水、电、暖工查清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使用情况,加强巡查发 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上报,对锅炉定时检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物资采购处: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的各种需要物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 常进行。

5、资产管理处心:做好仓库防潮、防霉、防盗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物资领用 做到账账相符,借用物资手续完备,报废、报损物资及时上报,造成物资损失,仓库管 理员负责任;

6、干事处:做好相关文件安全保密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 安全运转。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3篇 晶华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华晶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一、政治学习会

星期五下午三、四节为集中政治学习时间,隔周党团活动。

二、校务会

每周五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学习文件,总结安排。

三、教代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

四、全体教职工会

星期日晚召开,学习重要文件,总结安排工作。

五、教研活动

每周二下午三、四节为教研活动时间。

六、班主任会

每周三下午三、四节召开,总结安排班级工作。

华晶学校校务例会安排

会议名称 参加人员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校长办公会 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行政会 全体行政人员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例会 全体教职工员工 星期日晚上7:00-8:00 电教室 校长

党团活动政治学习 全体党团员 星期五第七节课 党团活动室 党团委书记

年级组会 本年级教师 单周星期四 本年级办公室 年级主任

教研组会 本教研组教师 双周 教研活动室 教研组长

班主任会 全体班主任 每月一次 政务处 政务处主任

第4篇 晶华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华晶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杜绝传染病的流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发现学生有传

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争取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认真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搞清楚因病缺勤学生的去向且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进一步做好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的病情发展。

三、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学生在就医的同时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了解该生当天的饮食、活动场所和接触人群且做好记录。

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捷方式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委科技局报告。报告的情况是:1、在同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三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生(五例以上)患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在半小时内报告;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4、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

五、班主任对于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要做好工作,争取做到在家中治疗休息,如在校期间有任何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连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学生返校时要出示有效医疗机关的有效结果或证明,证实该生健康状况符合条件才准其复学。

六、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情况进行登记,做到详细记录。对不履行者则的班主任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5篇 晶华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制作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 定业务水平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教仪器用于教学及辅助教学,电教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完好情况,并 记入档案。有损坏或丢失的要报有关领导并填表登记。

三、教师每次借用或归还仪器要登记,具体情况依据借用制度办理。

四、所有仪器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观看和传播黄色录像、封建迷信 等与教学无关的东西。

五、电教仪器要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以防止其老化,延长其使用寿命。

六、电教仪器要专橱专放,不得随意乱放,各类线材要随机放置,以防丢失。

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仪器说明书要分类存入档案,以备查阅。(2) 所有仪器必须在认真阅读说明书弄清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使用。(3)贵重仪器要有技术档 案和维修记录。

八、注意安全和节约。电路安装要规范,电线不要裸露,对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 使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器。要按时关闭仪器,注意节约用电。

九、保持电教室及各种仪器的清洁卫生,体现文化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科学环境 。

第6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7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第8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第二校区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校区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缴费后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五、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五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七、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八、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9篇 晶华学校微机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微机室管理制度

微机室是重要工作部门,为充分发挥其效用,确保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和编制程序,按时、保质、足量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 务。

二、严防病毒侵入。一律使用经检查,确认无病毒的磁盘,防止感染病毒。

三、微机操作实行专人专机,不得混用。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微机室。

五、下班时要关闭机器和电源,出门时随手上锁,确保设备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在微机室内吸烟。若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如 出现大的故障,要报主管负责人处理

第10篇 晶华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1篇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12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专业部、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部主任为专业部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专业部、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部主任、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织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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