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晶华学校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有序地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位教职工及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问题。
2、每位教职工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学校负责人报告。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
3、学校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政务处、教务处或总务处。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5、学校对教师反映的隐患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如属实要对该教师进行表扬或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与加分。对学生反映的情况核实后给予该班量化加分并予通报表扬。
第2篇 晶华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五上午三、四节课召开学校行政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2、根据学校行政会的研究部署,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每周一下午第7、8节课召开全体教职工例会,部署有关安全工作。
4、周一班会课,各班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学生学习、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班学生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5、每月的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宿管处、门卫、食堂、小卖部负责人、水电工等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部门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每学期举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安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关工委领导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7、根据学校阶段性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8、每学期各年级分别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第4篇 晶华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校是我家、宿舍是我家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创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特制订以下细则: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各项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生活教师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每人量化扣10分。
2、学生不得在楼道打声喧哗、熄灯后在不准说话、大闹、吃零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3分。
3、严禁从寝室窗户向下扔垃圾、泼脏水等,发现后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4、严禁使用一切电器,熄灯后不准点蜡烛,严禁把易燃易爆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5、住宿生不得损坏公寓内公共财物,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吸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1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不能乱串楼层、宿舍,如有发现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8、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包括其父母)带入公寓楼留宿,如有违反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手机除扣除相应量化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10、住宿生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公寓楼不准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公寓楼内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不服从教师、干事、生活教师管教,并与教师发生顶撞两次以上的。
2、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屡教不改者。
3、私拿别人物品或钱财的。
4、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5、在宿舍赌博的。
6、夜不归宿、私自溜出宿舍外面的。
第5篇 晶华学校总务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总务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总务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总务处信息反馈制 度。
第二章 信息反馈流程
学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干事总务处各块负责人学校教职员工
第三条 信息反馈时间:
1、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
4、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任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 各中心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 总务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第五条 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 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六条 信息反馈要求:
1、各块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华晶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工作说明:
1、宿舍管理处:宿管员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物资 损坏的学生宿舍,并及时想总务处汇报,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因瞒报、漏报发生安全 事故的,由宿舍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2、餐饮服务处: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超市销售产品进行检查,防止三无产品和过期 产品在校园里销售,对食堂进货、加工、收买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防止 中毒事件发生。
3、维修服务处:水、电、暖工查清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使用情况,加强巡查发 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上报,对锅炉定时检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物资采购处: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的各种需要物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 常进行。
5、资产管理处心:做好仓库防潮、防霉、防盗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物资领用 做到账账相符,借用物资手续完备,报废、报损物资及时上报,造成物资损失,仓库管 理员负责任;
6、干事处:做好相关文件安全保密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 安全运转。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6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7篇 晶华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华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刘小光。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疾控中心(电话:7325657)和教育科技局(电话:7321428)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务必于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即最快捷方式)报告。
2、疫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于6小时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8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第9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专业部、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部主任为专业部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专业部、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部主任、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织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第10篇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11篇 晶华学校教代会制度
华晶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
二、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三、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的作用,做好大会提案征集。
四、严格履行各种程序。凡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都要认真贯彻,狠抓落实,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五、做好教代会资料的建档工作,对每届教代会的资料,做到及时整理,及时建档。
第12篇 晶华学校立卷归档制度
华晶学校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学校工作活动具有查证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下发及局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需要执行和具有查证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文件材料要在次年三月底完成归档立卷不得漏订,务于六月底前交学校档案室(会计档案由会计保存上一个年度的)。
三、归档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以年度――问题归档(教学等文件以学年――问题归档),以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分好永久、长期、短期、临时档,以便更好的保管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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