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晶华学校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1、重大活动必须事先向学校申请,并写出书面材料。对活动时间、地点、活动的组织过程作出详细安排、说明。
2、活动前要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或房事故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核准后才能进行。
3、举行大型活动,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活动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在活动中的注意事项。
4、对集体外出的重大活动,需乘交通工具的,组织者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
5、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参与者的安全负责,对由于组织不利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第2篇 晶华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华晶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制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定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训练。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制定预防疾病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应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4、一旦发现师生当中出现异常及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启动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师生健康。
第3篇 晶华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华晶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一、危险药品的保管
1、所有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均应单独保存于地下室或简易地库中。检查或取用时,切勿碰撞。各种氧化剂严禁与有机物及其它可燃物放在一起。
2、药品室和准备室内,不能存放大量的危险药品。少量或分装的易燃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金属钾、钠必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容器中的煤油如果挥发要及时补充;一旦发生燃烧现象,应用沙子或石棉布扑灭。
4、黄磷(白磷)应存放在盛水瓶中,并将瓶子放在金属桶或密封的塑料袋中。
5、汞如散落在地下,应立即用硫粉、锌粉或三氯化铁溶液清除。
6、液溴必须密封后在金属罐内,外用塑料袋封闭。
二、危险药品的使用
1、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或使用易爆药品时,要减少药品用量,或使用低浓度的溶液,要做好个人防护。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它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如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
3、切割白磷应在水中进行。
4、使用有毒药品后,仪器和工作台应认真清洗干净。手、脸及可能沾毒的部分应多次用水洗净。工作服、手套等应及时更换洗净。
5、易挥发危险药品的取用,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用有机溶剂洗手或擦衣服上的油污等。
6、用过的危险药品及其溶剂,不得倒入下水道或水池中,应设法回收或进行化学处理。
7、使用危险药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药品支领单,除教学用外,其它用途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登记出库。
第4篇 晶华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华晶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为规范教工出勤考核和请假程序,保证、提高学校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勤管理机构
学校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工的出勤进行登记、公布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办公室负责考查学校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学校教务处负责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查岗登记并及时将查岗缺勤情况交办公室登记和公布。
第二条 考勤管理人员与职责
1.学校第一副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考勤管理,对办公室、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审批2-7天(含2天和7天)的假期。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3.学校教务主任负责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体教工进行签到、签退,对教学岗位人员进行查岗登记,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学岗位人员1(含一天)以内的假期。
4.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考查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及时登记、公布全体教工的出勤情况;为教工办理属办公室办理的请假手续;并根据审批的假条及时通知请假人员所属的处室或年级组。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缺勤处理办法
1.教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
2.校会、升旗仪式、教工会议、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上课、辅导、专业训练无故不到、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视为旷工。教工旷工一天,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20元,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自动退职。
3.教学岗位人员旷课,按10元/节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
4.教工因公缺会应请假,否则视为缺会。教工因私、因病缺会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15元。
5.请假类别及处理办法
设扣除工资为Y元,请假天数为*天。
1)事假:Y=5**病假:Y=3**
2)丧假:Y=(*-7)*5产假:Y=(*-90)*5
6.迟到、缺席
1)教研活动、专业训练、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迟到每次扣1元。中途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节)计算,每次扣2元,迟到达20分钟以上者算旷课1节,旷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上课迟到,中途无故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堂计算)每次扣4元,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课2节,即旷课1天。
3)自习辅导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开,每次扣1元,缺席按学校所付津贴加倍扣回。
4)例会:迟到、早退、1次扣2元,病假1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15元。(若请假,则重复计算)
7.长期病事假(达10天,周六、周日不计)
1)教学人员:10天-15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保留出勤时间内的工作量工资。
2)教辅人员:每10天扣发全部校内工资。
3)30天以上扣发各种福利。
4)工资扣除:
教工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9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70%计发;工作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80计发;工作满25年的,按90%计发,省劳模可增加10%(所扣金额按月上缴会计室)。
8.凡旷工两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一学期)8次者,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第四条 办理请假手续程序
1.凡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先向年级组长说明,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含3天),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先到办公室领取、填写请假凭证,然后找教务主任、教学副校长审批,再将请假凭证送到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教务处领取代课卡,交给代课人。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所在各室的负责人批准,请假2--7天(含2天和7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若请假在7天以上则由校长批准,请假凭证一律交办公室备案。
2.凡因公外出、派出者必须与相关处室协商,做好工作安排,办好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者必须在办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或不可抗拒力未能及时办理手续或须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部门领导、主管副校长口头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补办好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请假必须归口(办公室),其他任何行政领导的口头答复均视为无效。
5.请假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到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审批。
6.教工满假后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满假后的时间算为超假。
第五条 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实行签到、签退、坐班制,早晚自习、晨读实行跟班辅导制,晚三、第八节实行年级值班制。签到时间:预备前30分钟内;签退时间:最后一节上课后5分钟至下课后20分钟内。有早读安排的老师于早读课铃响前到达,特长班专业训练按安排时间进行。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 教工婚假、丧假、产假时间:
1.婚假7天,晚婚者,婚假增加3天。
2.教工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外县教工不含路途往返)。
3.计划生育手术,凭医生证明给假15天,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小产不满4个月给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实行晚婚者增加产假一个月(产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内)。
第三条 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纪律进本要求及评估细则
一、工作纪律基本要求: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扑克、打毛线、闲聊、拉家常等)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活动。
4、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评估细则:违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规定扣分、单项扣完为止,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20分)
1)每旷工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误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20分)
违反本项规定,依据坐班检查、日常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教育活动。(20分)
1)不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学楼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1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0分)
1)违反本项规定,依日常检查、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2)特别严重者,出扣除本项分数外,可从所得总分中从重扣分。
第5篇 晶华学校档案室保密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根据归档范围,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归案存放。
二、学校设有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橱。
三、库房坚固,有铁窗栏、窗帘,能够防盗。
四、学校有档案工作分管校长、主任,由专职人员管理档案。
五、要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复制保密文件。
六、要求管理人员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出卖保密文件。
七、不得擅自损坏、销毁、涂改保密档案。
八、如有泄密行为,依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晶华学校立卷归档制度
华晶学校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学校工作活动具有查证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下发及局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需要执行和具有查证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文件材料要在次年三月底完成归档立卷不得漏订,务于六月底前交学校档案室(会计档案由会计保存上一个年度的)。
三、归档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以年度――问题归档(教学等文件以学年――问题归档),以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分好永久、长期、短期、临时档,以便更好的保管和利用。
第7篇 晶华学校总务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总务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总务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总务处信息反馈制 度。
第二章 信息反馈流程
学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干事总务处各块负责人学校教职员工
第三条 信息反馈时间:
1、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
4、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任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 各中心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 总务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第五条 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 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六条 信息反馈要求:
1、各块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华晶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工作说明:
1、宿舍管理处:宿管员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物资 损坏的学生宿舍,并及时想总务处汇报,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因瞒报、漏报发生安全 事故的,由宿舍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2、餐饮服务处: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超市销售产品进行检查,防止三无产品和过期 产品在校园里销售,对食堂进货、加工、收买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防止 中毒事件发生。
3、维修服务处:水、电、暖工查清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使用情况,加强巡查发 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上报,对锅炉定时检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物资采购处: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的各种需要物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 常进行。
5、资产管理处心:做好仓库防潮、防霉、防盗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物资领用 做到账账相符,借用物资手续完备,报废、报损物资及时上报,造成物资损失,仓库管 理员负责任;
6、干事处:做好相关文件安全保密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 安全运转。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8篇 晶华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学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本学校各部门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二、积极配合学校编写大事记,全面介绍等。
三、本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而不能因个人私事翻阅,外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机关介绍信方可查阅。
四、查阅人必须爱护案卷,轻拿轻放,不得乱翻、涂改、折叠、剪裁、撕拆、圈画,对违反者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和《利用效果登记卡》
六、一般情况不准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查阅,要以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第9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第10篇 晶华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华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刘小光。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疾控中心(电话:7325657)和教育科技局(电话:7321428)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务必于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即最快捷方式)报告。
2、疫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于6小时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1篇 晶华学校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 指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教师负责计算机教室日常管理工作。
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①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②计算机课外小组 活动。③培训教师。④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经济建设 服务。不准将计算机教室挪作它用。
3、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⑴每学期初按教学计划,安排学校《上机实习课表》,并 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⑵使用计算机教室者要提前三天登记,使用完毕要认真填写使用 情况记录单。⑶以上文字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计算机教室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单,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 编号妥善保存。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它用。
5、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所有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
6、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 持在20°至25°C;非运行时一般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 非冷凝)。7、计算机教室内不准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 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教 室。
8、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漏)电保护措施,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 内设备的安全。
9、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
第12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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