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晶华学校教代会制度
华晶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
二、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三、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的作用,做好大会提案征集。
四、严格履行各种程序。凡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都要认真贯彻,狠抓落实,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五、做好教代会资料的建档工作,对每届教代会的资料,做到及时整理,及时建档。
第2篇 晶华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学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本学校各部门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二、积极配合学校编写大事记,全面介绍等。
三、本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而不能因个人私事翻阅,外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机关介绍信方可查阅。
四、查阅人必须爱护案卷,轻拿轻放,不得乱翻、涂改、折叠、剪裁、撕拆、圈画,对违反者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和《利用效果登记卡》
六、一般情况不准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查阅,要以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第3篇 晶华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华晶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杜绝传染病的流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发现学生有传
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争取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认真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搞清楚因病缺勤学生的去向且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进一步做好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的病情发展。
三、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学生在就医的同时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了解该生当天的饮食、活动场所和接触人群且做好记录。
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捷方式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委科技局报告。报告的情况是:1、在同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三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生(五例以上)患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在半小时内报告;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4、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
五、班主任对于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要做好工作,争取做到在家中治疗休息,如在校期间有任何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连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学生返校时要出示有效医疗机关的有效结果或证明,证实该生健康状况符合条件才准其复学。
六、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情况进行登记,做到详细记录。对不履行者则的班主任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4篇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5篇 晶华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校是我家、宿舍是我家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创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特制订以下细则: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各项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生活教师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每人量化扣10分。
2、学生不得在楼道打声喧哗、熄灯后在不准说话、大闹、吃零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3分。
3、严禁从寝室窗户向下扔垃圾、泼脏水等,发现后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4、严禁使用一切电器,熄灯后不准点蜡烛,严禁把易燃易爆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5、住宿生不得损坏公寓内公共财物,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吸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1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不能乱串楼层、宿舍,如有发现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8、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包括其父母)带入公寓楼留宿,如有违反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手机除扣除相应量化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10、住宿生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公寓楼不准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公寓楼内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不服从教师、干事、生活教师管教,并与教师发生顶撞两次以上的。
2、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屡教不改者。
3、私拿别人物品或钱财的。
4、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5、在宿舍赌博的。
6、夜不归宿、私自溜出宿舍外面的。
第6篇 晶华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制作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 定业务水平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教仪器用于教学及辅助教学,电教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完好情况,并 记入档案。有损坏或丢失的要报有关领导并填表登记。
三、教师每次借用或归还仪器要登记,具体情况依据借用制度办理。
四、所有仪器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观看和传播黄色录像、封建迷信 等与教学无关的东西。
五、电教仪器要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以防止其老化,延长其使用寿命。
六、电教仪器要专橱专放,不得随意乱放,各类线材要随机放置,以防丢失。
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仪器说明书要分类存入档案,以备查阅。(2) 所有仪器必须在认真阅读说明书弄清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使用。(3)贵重仪器要有技术档 案和维修记录。
八、注意安全和节约。电路安装要规范,电线不要裸露,对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 使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器。要按时关闭仪器,注意节约用电。
九、保持电教室及各种仪器的清洁卫生,体现文化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科学环境 。
第7篇 晶华学校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 指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教师负责计算机教室日常管理工作。
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①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②计算机课外小组 活动。③培训教师。④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经济建设 服务。不准将计算机教室挪作它用。
3、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⑴每学期初按教学计划,安排学校《上机实习课表》,并 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⑵使用计算机教室者要提前三天登记,使用完毕要认真填写使用 情况记录单。⑶以上文字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计算机教室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单,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 编号妥善保存。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它用。
5、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所有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
6、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 持在20°至25°C;非运行时一般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 非冷凝)。7、计算机教室内不准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 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教 室。
8、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漏)电保护措施,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 内设备的安全。
9、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
第8篇 晶华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华晶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尊重和爱护。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全体师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国旗法制定本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操时间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参加仪式的师生,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从侧面走向旗杆,在场师生立正。
2、升旗:升旗时应使国旗在国歌中徐徐升至杆顶,在场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由各班宣传委员或文艺委员指挥,齐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教师作简单、短小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或由学生代表诵读誓词。
四、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将国旗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五、升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
六、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执行任务时,旗手、护旗手要庄重整洁。
七、国旗降下后要有专人保管,不准损坏、玷污,国旗更不能丢失。
第9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10篇 晶华学校微机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微机室管理制度
微机室是重要工作部门,为充分发挥其效用,确保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和编制程序,按时、保质、足量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 务。
二、严防病毒侵入。一律使用经检查,确认无病毒的磁盘,防止感染病毒。
三、微机操作实行专人专机,不得混用。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微机室。
五、下班时要关闭机器和电源,出门时随手上锁,确保设备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在微机室内吸烟。若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如 出现大的故障,要报主管负责人处理
第11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第12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第二校区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校区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缴费后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五、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五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七、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八、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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