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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2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2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3篇 晶华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华晶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一、政治学习会

星期五下午三、四节为集中政治学习时间,隔周党团活动。

二、校务会

每周五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学习文件,总结安排。

三、教代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

四、全体教职工会

星期日晚召开,学习重要文件,总结安排工作。

五、教研活动

每周二下午三、四节为教研活动时间。

六、班主任会

每周三下午三、四节召开,总结安排班级工作。

华晶学校校务例会安排

会议名称 参加人员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校长办公会 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行政会 全体行政人员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例会 全体教职工员工 星期日晚上7:00-8:00 电教室 校长

党团活动政治学习 全体党团员 星期五第七节课 党团活动室 党团委书记

年级组会 本年级教师 单周星期四 本年级办公室 年级主任

教研组会 本教研组教师 双周 教研活动室 教研组长

班主任会 全体班主任 每月一次 政务处 政务处主任

第4篇 晶华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华晶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一、学生一律自觉在本班窗口排单人队买饭,不准拥挤、加塞儿。

二、无论是买饭,还是就餐,均不准大声喧哗、打闹,要求文明就餐。

三、尊重工人师傅,服从检查人员的管理,不顶撞,不漫骂,有意见向学校反映。

四、剩饭、剩菜一律倒入泔水桶内,禁止乱泼。

五、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增强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珍惜劳动成果。

违反上述条例之一者,第一次按违纪扣分、通报批评,第二次回家待学一周。

第5篇 晶华学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华晶学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支部成员要联系一名党员和一至二名党外群众,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外群众及时掌握了解广大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普遍关心的问题和迫切要求,以改进支部工作,增强凝聚力。

2、每个党员要联系1-2名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和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3、各党小组长要随时掌握联系人情况,定期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及时做好汇报。党支部要随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4、支部成员和党员干部教师要经常深入课堂、宿舍,深入班、组和食堂,了解群众愿望和群众呼声,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师生提高思想觉悟,关心师生生活,切实地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全体党员同群众共同奋斗,为四化做贡献。

第6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第7篇 晶华学校广播站制度

华晶学校广播站制度

广播站是校园宣传的喉舌,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负责宣传学校文件,校园内最新动态及开拓学生视野等工作,作为学校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应以严格、有序的管理制度规范广播各成员职责、纪律,以便有效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校团委学生会的纪律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自身本职的工作。

2、广播站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达3次,做自动退出处理。

3、若由于工作而影响学校考勤者,必须提前向老师提出请假,但如利用广播站之名处理个人私事者撤消其成员资格。

4、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播出节目提前向站长说明,妥善安排节目的临时处理,若由于个人原因影响节目播出者将视情况而处分,但不得频繁出现类似情况。

5、工作做到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下,不得私自调动,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6、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录音带、CD碟等。非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不得随便带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广播站,广播站设备、VCD、CD碟不得外借

7、各播音小组应当经常保持联系,提出存在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8、站长、各成员要经常留意广播播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到重大活动,请及时安排各小组做好播音内容的准备,必要时可进行试播。

二、播音员注意事项

1、各播音员必须保证准时到岗,准时停止播音。

2、值班同学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和合理性,保证节目播出时朗读流利。

3、播音时应合理运用背景音乐,播出时适当调低背景音乐声,不宜播放节奏强烈、内容不适合中学生的流行歌曲,提倡播放一些校园歌曲、民族音乐、轻音乐等。

4、播音员要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及时播出与学校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有关的新闻或专题内容。

5、播音员在节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VCD、CD碟以及桌面,保持广播室的整洁,写好当天的广播记录(如稿件来源于我校学生,请注明作者姓名、班级、文章题目等)。

三、广播站训:广播是我家,我爱广播我的家,我与广播共荣辱,我与广播共辉煌。

第8篇 晶华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校是我家、宿舍是我家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创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特制订以下细则: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各项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生活教师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每人量化扣10分。

2、学生不得在楼道打声喧哗、熄灯后在不准说话、大闹、吃零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3分。

3、严禁从寝室窗户向下扔垃圾、泼脏水等,发现后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4、严禁使用一切电器,熄灯后不准点蜡烛,严禁把易燃易爆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5、住宿生不得损坏公寓内公共财物,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吸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1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不能乱串楼层、宿舍,如有发现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8、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包括其父母)带入公寓楼留宿,如有违反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手机除扣除相应量化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10、住宿生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公寓楼不准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公寓楼内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不服从教师、干事、生活教师管教,并与教师发生顶撞两次以上的。

2、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屡教不改者。

3、私拿别人物品或钱财的。

4、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5、在宿舍赌博的。

6、夜不归宿、私自溜出宿舍外面的。

第9篇 晶华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0篇 晶华学校档案室保密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根据归档范围,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归案存放。

二、学校设有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橱。

三、库房坚固,有铁窗栏、窗帘,能够防盗。

四、学校有档案工作分管校长、主任,由专职人员管理档案。

五、要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复制保密文件。

六、要求管理人员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出卖保密文件。

七、不得擅自损坏、销毁、涂改保密档案。

八、如有泄密行为,依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第二校区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校区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缴费后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五、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五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七、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八、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2篇 晶华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华晶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尊重和爱护。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全体师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国旗法制定本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操时间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参加仪式的师生,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从侧面走向旗杆,在场师生立正。

2、升旗:升旗时应使国旗在国歌中徐徐升至杆顶,在场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由各班宣传委员或文艺委员指挥,齐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教师作简单、短小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或由学生代表诵读誓词。

四、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将国旗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五、升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

六、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执行任务时,旗手、护旗手要庄重整洁。

七、国旗降下后要有专人保管,不准损坏、玷污,国旗更不能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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