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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九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9

某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1篇 某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人民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护士长的安排,不得擅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事先应征得护士长的同意),遵医嘱对病房的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护理工作和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情况,并安排好下一班的护理工作。

三、按照要求书写交班报告,报告要求真实、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

四、晨间集体交接班,夜班护士重点报告急、危重、一级护理病人的病情变化和新入院病人的病情诊断,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患者的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做到:

(一)一巡视,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危重、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患者,进行床旁交接班。

'五清楚':对毒麻,精神药品的数量当面交接清楚并登记签名,做到钥匙随身携带;对新入、产后、手术、重危患者的病情交接清楚;待执行的医嘱及各种临时治疗等交接清楚;对大手术,危重患者正在静脉输血、输液或特殊检查的患者,必须到床旁交接清楚;急救器材、药品及有关物品交接清楚。

'五查':查新入院患者的初步处理情况;查手术患者术前准备是否完善;查危重、瘫痪患者皮肤情况;查患者排泄物处理是否妥善;查患者各种导管是否通畅。

'四看':看医嘱本、看交班报告、看重点患者体温单、看各项护理记录是否完整。

第2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6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六)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篇 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某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室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确保科室24小时有医师值班,特殊情况需报告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下列人员不单独值班:无处方权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轮科医师及新调入试用期医师,已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已注册的轮科医师进入新科室不满1周者。

3、临床医疗科室及部分重要医技科室应设置二线班制,有条件的医疗科室可增设总住院制。一线值班一般由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并实行24小时负责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赶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随喊随看;对急诊入院病人应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记录。二线班医师负责协助、配合、指导一线班处置、抢救病人。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8小时内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不得睡觉,晚夜班值班者必须留宿值班室,但23∶00之前必须在医生办公室办公。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呼之即到。外科值班医生不能离岗做手术。

6、值班医师每班下班前必须完成科室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前,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将工作处理妥善,能自行或需及时处理者,尽量不交给接班医师。凡交班时间前接诊的病人,应由交班医师自行接收处理。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7、值班医师下班前,应将在值班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包括所收新病人的病情、初步诊断及处置等全面交待给主管医师及下一班值班医师。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且除口头交接外,还要求在交接班本上详细记载,尤其是新收危重和手术病人,写清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存在问题、注意事项、观察重点、化验情况和处置内容或会诊情况等。交接班医师双方均应在交接本上签字。接班医师要认真阅读交班簿,对危重病人应及时作好病程记录和相关诊疗记录。如交接时间为早晨,则值班医师还应在晨会上详细报告值班期间内的一切情况。

8、交接班时均应由值班医师本人交接,不得由他人代替交接班。特殊情况个别交代。

9、值班医师接班后应亲自巡视病房一遍,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处理。

10、病房经治医师换科或外出时,应将所管住院病人临时发生的病情变化、处置情况以及所负责的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注意事项向接班经治医师详细交代。

第4篇 州医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自治州医院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第5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医院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三)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年限限制)。工作达上述年限后,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二、有关科室

(一)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三)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第6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级护理人员,各个班次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在交接清楚后方可接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新病人、危重病人、手术/产后病人及特殊病例必须进行口头、书面及床旁交、接班。

4.交班者应完成本班职责,并给下一班做好准备。如抢救用物、呼吸机、吸引器等器械、氧气等。

5.交班的内容及要求:

(1)交清住院患者的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生产、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分娩、抢救、特殊检查等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要点及护理记录、留送各种标本完成情况等。

(2)床头交接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专科护理执行情况及病人的心理状态等。

(3)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等情况。

(4)接班者应清点毒麻药、急救药品、物品和其他医疗器械,若数量不符应及时与交班者核对。

6.手术及转科病人,双方护士应认真交接患者病情、皮肤、管道、重要财物、药品及病历资料等,并在手术/转科病人交接单上签字。

第7篇 第五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五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岗。

2、每天集体交接班,全体在班医护人员必须参加(也可分医师和护士两组分别进行集体交接班)。先由交班者按交班簿或病史记录进行口头或书面交班,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治疗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危重病人或有特殊情况的病人,必须进行床边交班,(包括当天补液情况)。接班者如有疑问,应立即提出,交接清楚,以免贻误治疗或发生差错。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原则上应由接班者负责。科主任或护士长可在会上对科室工作进行布置或安排。

3、对规定交班的毒、麻、限制药品及医疗器械,贵重仪器等亦应当面查验交清、登记。

4、在集体交班时间外的交接班中,除一般情况外,对危重病人,当天手术病人及临产病人应作床头交班,对危重病人应作书面记录交接班,交接双方均应签名,以示负责。值班者接班后应巡视病区病人,尤应详细观察危重病人,值班时间内经常深入病区,巡视危重病人,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5、各科二线值班医师,接班后应巡视检查各病区危重病人。病区一线值班医师应向二线值班汇报情况。

第8篇 附一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一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科室按医教科要求安排值班方案,每月26-28日前将科室值班表上报医教科。

二、各科室值班排班以医疗组为单位,当天值班人员是住院医师的,必须安排一名主治医师人员在科内带班;值班人员是主治医师的,安排一名医生听班(可在院外听班);值班人员为副主任医师的,可不安排听班。

三、值班医师应在规定接班时间前提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住院患者的情况,新入院患者及危重患者应做到床前交接。

四、值班医师负责科室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五、值班医师为值班期间科室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及突发事件。如遇到紧急情况,一、二线医生无法处理,听班不能及时赶到,应立即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请其他科室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六、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接到护理人员通知应立即前往视诊并及时处理。如有会诊等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

七、每日晨间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区重点患者情况向听班医生或组长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值班期间处理过患者具体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危重患者要床前交接班,详细说明并记录接班时情况、巡视记录及处理情况、目前患者情况等内容。

第9篇 市人民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临床科室在双休日、节假日或夜间及午休时间,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各科室设一线值班、二线值班、三线备班。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具体工作,遇疑难患者处理困难时,应随时向二线值班医师汇报。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一线值班医师处理患者,如二线值班医师处理困难,应向科主任汇报。

3、一线值班医师应提前十五分钟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及特别需要观察的患者,应做到床前交接班。交接班完毕后,值班医师要亲自查看危、重患者及当天新入院、手术的患者。

4、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重危患者应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交班报告。

5、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接诊,按时书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亲自诊察患者后再作处理,不得在床上下达口头医嘱。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向全科工作人员汇报值班期间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置及其他情况。

二、护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及科室安全,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安排好班次后方可离去。

3、值班护士要熟悉和掌握整个病区患者的病情变化,严密观察危重患者并根据病情的动态变化记录与护理单上。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负责接诊新患者入院。

4、做好病区管理,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报告。

三、护士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准确,及时落实。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清点物品了解病区的情况,并进行床边交接班,危重患者要严格交接治疗、生命体征、护理落实情况。在接班者未来或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保持清洁、备齐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并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4、值班护士应认真写交班报告,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5、交接过程中如发现病情、治疗、药品、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主动查问,接班前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楚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欠缺,应由接班者负责。

四、 药房、检验、放射、功能科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值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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