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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员质量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4

项目施工员质量责任制度

第1篇 项目施工员质量责任制度

项目施工员质量责任制度

1、按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组织施工。

2、负责组织所管工程施工班组的'三检一验'工作,并作好记录。

3、坚持按程序安排施工,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严禁转入下道工序,对检查验收的分项工程作好状态标识。

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组织施工班组按纠正措施要求进行返修整改。

5、把好材料使用关,对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

6、参加隐检和预检,并组织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负责对公司和项目质量检查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实施整改并落实整改完成情况。

第2篇 风电场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二条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结合安全大检查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自查整改,经常性进行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第三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现场材料及设备的摆放情况、现场“五头”(砖头、木头、焊条头、烟头、钢筋头)的清理情况、现场的环境卫生以及现场人员的着装及施工行为规范情况、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情况。特别检查施工人员的服装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有权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不文明的地方提出意见,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对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作业面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无明显改进的班组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填写有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处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问题的班长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全部。

第六条安全部应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整改、反馈管理台帐。

第七条施工班组应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同时传达上级关于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指示,研究、协调、解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问题,总结当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情况,检查本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布置下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必须将分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第九条开工准备阶段

1、项目部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和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地、班组管理网络及监督体系,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2、项目部应制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制,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化,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费的总体投入计划及月度投入计划。

3、服从业主文明施工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总平面规划,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其规格符合业主统一要求。

4、在各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文明施工要求,要重点突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并考虑文明施工的需要。

5、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应制定严格的材料设备保管与储存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合有序规范的定置化码放,各种物资标志清楚,并符合防火、防水、防锈防尘、防止污染、防洪等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脚手架管全部进行重新检修、检验、刷漆。

6、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7、施工道路采用永临结合的原则,临时道路硬化处理,保证施工使用。设计规划的永久道路按设计要求对路基进行处理,确保施工期间排水畅通、无积水。

8、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落实,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等醒目、齐全,便于检查监督。

9、制定起重机械的配置计划方案,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性能和工作条件。

10、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实现标准化,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1、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合理,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12、施工区内分类堆放建筑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堆放设施或活动垃圾箱,生活垃圾箱应封闭,并每天有保洁员清理,或定期外运处理。

13、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4、为满足工程需要,各专业工种根据本工程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及特种人员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

15、施工人员着装、安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经过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佩戴标识上岗。

16、施工现场有急救设施。

17、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十条施工阶段

1、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挂牌管理。进入他人责任区施工时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

2、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和办法,并报监理、风电场工程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

3、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安排文明施工,并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规”要求的工作服,正确佩带安全帽及工作证件,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带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或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区域内施工道路规划合理,平坦畅通,路标明显,无材料、设备堆积、堵塞现象,交通要道铺筑砂石或水泥,消除泥泞或扬尘的现象。配置撒水车,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定期撒水抑尘。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报经项目部批准,并采用相应的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是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施工责任区场地平整,无淤泥积水,无垃圾、废料堆积;材料、设备定点放置,堆放有序,施工区域内堆放的设备或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危险处所防护设施齐全、规范,安全标志醒目、规范。

7、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经监理、风电场工程部审核批准后执行,不得随意堆放。土石方堆放合理,并能及时规范回填。

8、土建、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必须签订交叉施工安全协议,明确相互的责任及防护措施。

9、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查、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

10、风电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夜间施工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11、风电场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材料、废物的清理应做到:工作点一日一清、工作面一周一清,责任区每月进

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12、风机组装场地无工业垃圾无杂物。当天工作结束前清理干净工作场所,工业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13、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施工单位在满足现场施工安全、方便的条件下,可在责任区内可设置吸烟休息区。

14、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

15、现场工机具布置整齐,外表清洁,铭牌及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有专人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16、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完善,由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及时消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大型起吊机械拆装方案及检验和试验合格资料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备案。

17、起吊机械不允许超铭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铭牌使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重大或特殊吊装方案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批准后执行。

18、对机械驾驶与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审验与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19、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做到工艺美观、环境清洁、工序正确、布局合理。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或不同单位同一工作面的中间工序的交接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符合要求的工作面。

20、施工用电源要布置合理、规范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1、电缆敷设整齐、有序,捆扎牢固,间距相等,顺序安排合理,避免和减少电缆交叉。电缆敷设、挂牌等正确无误,符合要求。电缆孔洞封堵完善无遗漏,做到接线规范、美观、准确、连接可靠,挂牌、胶头号正确、齐全、牢固、字迹清晰、规格统一。

22、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安全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并设置明显标志或警告牌。

23、不随意在设备、结构件、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重要部位或设备、管道开孔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执行。设备及墙面上无乱涂乱画现象。

24、设备安装期间的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孔洞可靠封闭,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无积油。各类厂房、车间门窗齐全、干净,门锁可靠。

25、施工现场设有合理布置移动厕所及类似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及附近区域清洁。

26、高层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27、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及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第3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第4篇 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 工区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交予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复核、组织技术专家审核及上报工作。

(3 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 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选用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要点、重要部位检算、施工过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 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施工技术方案可分为一般、专项、重大三类。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除重大、专项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需采用临时支护结构施工的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因周围环境复杂影响放坡开挖,或易坍塌土层厚度在3m以上、基坑(槽)下部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槽)底以上土质易坍塌、基坑(槽)范围内地下管线较多等工况的。

2.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挂蓝、造桥机、各种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包括钢板桩围堰、双壁钢围堰、钢套(吊)箱等)。

3.起重吊装工程:包括龙门吊、塔吊。

4.支架工程:搭设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塔架;跨度超过50m的拱架;架设桥梁用的导梁。

5.其他工程:桥梁的架设、拼装施工;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和走行;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沉井的浮运和下沉;既有铁路改造过渡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0m或深度虽未超过10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跨度超过18m、缆索吊机和移动模(支)架造桥机施工。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建设单位有要求的其他危险性大的工程。

(6 编制依据

一、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四、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五、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六、该工程涉及的行业、地方有关穿(跨)越方面的要求。

七、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八、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图文并茂,保证措施部分具有可操作性。

(7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根据设计工程施工条件及以往施工技术经验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部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办理。

(8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负责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9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局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项目经理部按审查精神及时对方案进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方案报局工程管理部确认,由局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批准后的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0 专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应经涉及到的公路、河道、铁路等有关部门审查,并办理施工许可。

(1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的选定,均应根据设计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条件,首先按照工程的工艺顺序确定各项工程在平面上分段和立面上分层施工顺序,然后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方法上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确定施工技术参数(标准)和操作技术要点。

(12 施工结构物在就地建造或安装时,应考虑作用其上的施工荷载(自重、作业人员及机具设备荷载、风荷载等),在构件制造、运输、吊装时应考虑作用在构件上的临时荷载。计算施工荷载时,应视其在各种工况可能发生的不利组合情况,分别采用各自有关的安全系数。

(13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工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工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方案中的关键环节施工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进行现场监督。

第5篇 某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情况核查表》。

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或经核查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能力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表》交监理单位审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查并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在认真审查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部成员进行交底。

4)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发现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及时提出监理意见。

5)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检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6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审查制度

1)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供应,应符合设计图纸规范、验评标准及市建委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

2)工程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择必须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审定。

3)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情况。

4)监理人员应负责检查和审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以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半成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6)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7)监理单位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8)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和质量签认工作。

7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验收合格证以及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8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有异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院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9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按照监理实施细则或质量标准交底对正在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4)坚持质量否决权,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须返工重做,不合格的工程不计工程量。

5)坚决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量验收制度、验评标准。

6)坚持实行单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谁施工的工程谁负责质量。

7)分部分项工程坚持推行样板引路的做法。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等。

8)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其中包括:

a.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情况。

b.制作分项、分部工程优良率控制图。

c.各种试验结果分析。

10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质量验收按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的程序执行。

2)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点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地方建委有关文件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质量评定报送项目监理组。

4)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有关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签证、并签认评定等级。

5)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未经签认的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留置组数及养护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制作试块时,监理人员应进行抽查。

2)施工单位应分别留置标养及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应在试块养护期满后三天之内将试压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3)混凝土及砂浆标准养护试

块强度是验收钢筋砼和砌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在未接到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报告单的情况下,不得签认该施工部位质量等级。

12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3工程质量整改、工程暂停施工以及复工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理日志记录。

2)对较大的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整改后施工单位应上报项目监理组复查、签证。

3)因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在征得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该'指令'需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接到停工指令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写出整改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5)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应同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核查确认停工因素消除后,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指令'。

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与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有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5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施工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在年、月、周处提交年、月、周进度计划。

2)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3)项目监理部协助施工单位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协调现场各部门、各工序的紧密衔接。

16投资监督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涉及工程投资增加的变更、签证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或授权。

3)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7监理月报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按月编写监理月报,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2)《监理月报》按公司'监理月报范本目录'编写。

3)每月26日前,项目监理部提交监理月报初稿,经总监、公司审查后于上报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

18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报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①.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②.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③.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④.工程小结。

⑤.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4)竣工验收时实行一户一验制,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重点检查其使用功能。

19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0工地例会制度

a.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2)第一次工地会议有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会议中介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驻地代表及其权限,施工单位汇报施工准备情况,各方协商确定协调的方式及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

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分发有关各方。

b.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是履行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的例行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工地例会。

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问题。

5)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建立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制度。

c.专题工地会议

1)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2)专题工地会

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

3)专题工地会议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4)整理专题工地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发有关各方。

21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a.实施工程监理的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b.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c.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d.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第6篇 施工项目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施工项目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第7篇 某项目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人,定期考核评比。

2、工地住宿人员应保持宿舍内窗明地净,床铺整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清洁美观。

3、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按规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严禁乱倒生活和施工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

4、工地食堂周边环境和厕所应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打扫。

5、项目部每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6、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有关制度,注意文明卫生,保持工地内部环境整洁优美。

第8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项目部的各种责任制、管理制度上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临时防护设施的搭设设备必须按程序、按规范进行操作,否则按照公司的处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罚当事人或当事班组。

4、施工现场物件堆放应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文明卫生责任到人。各班组的物料在制作现场要按规格分类堆放,严禁无随地无序堆放。

现场具体规定如下:

A、工地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与不规范的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违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担直接损失,外罚款100元。

(4)、机械防护不当的50元

(5)、打架斗殴、酒后操作与偷盗现象的上不封顶1000元。

(6)、不按规定及时报验的50元

(7)、不经批准随便进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况不按时完成工地形象进度的每延误一天500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不服从门卫人员检查的200元

(10)、班组点名迟到一次50元

B、工地现场文明制度(不按规定地点堆放物料和现场混乱的)

(1)、班组分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内被子叠放不整齐或卫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铺等用具严禁用工地材料制作台凳,在宿舍区检查发现有施工材料罚款500元

(4)、搅拌机及现场没及时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与机械防护修理制度

(1)、不按规定下料造成浪费的,处以原材料单价的两倍罚款100元起

(2)、按定额核算每个单项工程材料节约奖,节约材料奖材料价20%,浪费罚材料价20%

D、工地质量罚款与返工制度

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理的安全检查中发现

(1)、架子一处搭设不规范50元

(2)、对连续三次完成工地办公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班组,奖励现金500-1500元。

(3)班组自检后报告工地验收一次性不过、须进行整改的罚款200元,二次报验依旧不合格的加倍处罚你以此类推。

5、本工地按重奖轻罚的原则执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会,天天学安全、天天讲安全,做到每一项工作都应有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身产落到实处,各种手续要齐全,严禁待签字,代签字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项目部安全员在巡检,月检安全检查中被公司奖罚的,项目部将按公司奖罚金额的30%分管安全员和施工队长,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8、以上各项如连续出现二次的,依次处罚标准加倍,以后每出现一次处罚一番。

第9篇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 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 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 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按规进行处罚。

第10篇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当期计量收入和业务收入,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当年年度产值的0.6%为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计量收入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宣传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jgj59-99 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用;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等费用。

(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依据进行确定。包括:

(1)电器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等);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3)现场围档(包括大门);

(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5)现场厨房、厕所、沐浴室;

(6)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7)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 标识;

(8)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9)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四)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九、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保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安保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1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十一)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所有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测试。

4、现场施工用电、汽焊等必须事先向甲方工程部或保安部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

5、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动炊、留宿和私拉电线。

6、工作中严禁打闹、闲谈、吃东西、开玩笑等。

7、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违者处罚。

8、每日做到活完脚下清,确保作业面清洁、卫生。

9、对施工现场成品人人有义务进行保护。

10、历行节约,禁止浪费。

11、认真贯彻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条约和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规。

第12篇 项目施工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现场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配备专门的安全工人,以检查和维护设施的使用,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3、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项目每周进行一次制度性安全大检查,现场质安组每天跟班巡查,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

4、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经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安部主持,项目部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交底。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履行手续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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