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x全会精神和县委xx届六次全会、县xx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半年来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规范化城市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 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10盘6千余分钟。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普治办〔xx〕2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县20个乡镇、70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2336人,占应考人数2403人的97.2%。其中国家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数2108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9人,其他人员59人。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为95.4分。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澜普办〔xx〕3号)、《关于印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澜普办〔xx〕2号),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分划为县直及省市驻澜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五类验收标准);三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四是在对全县各普法参学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检自查及自评工作报告》,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一)普法宣传工作有新亮点。
一是制定了全县xxxx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全市xxxx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作出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xxxx年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指导各单位和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建设一处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县看守所参加,在县看守所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我们每年将组织二次这样的活动,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各学校将那些重点学生进行摸底和统计,县普法办统一组织到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xxxx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信访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代理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为更好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今年制定和完善了鼓励干部职工上稿的激励措施。并出台奖励办法。到目前为止,在省级媒体上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在市级媒体中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
(八)队伍管理、政务管理有新提高。
今年,对照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强化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筑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自觉做到了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到八家、甲山等乡镇开展了以“法律服务与农民工同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解答咨询910余人次,播放宣传光盘20多盘;二是协调指导全县25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一周一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8800余份,解答咨询1200多人次,悬挂巨型条幅40余条。三是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增加了法制动画、法制漫画、视频点播等栏目。
二、以信访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乡镇调委会成员313人,村级人民调解员1757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下发培训计划,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二是是做好“春节”、“春耕”、“两会”“奥运安保”等特殊时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方案,组织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557件,成功1476件,成功率达94.7%,劝阻群众上访9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五加强”、“六强化”和“三个零”工作目标。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推进安置帮教社会化.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扩充帮教队伍,增强帮教力量。目前,我县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网络,其中,县级帮教领导小组成员19人,乡镇领导小组成员187人,村级安置帮教小组成员1282人。2024年到今年5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6人,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同时,对全县2023—2024年3年来的662名释解人员进行了彻底排查摸底,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管理。
四、以拓宽援助渠道为途径,扩**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5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书1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成立了承德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四名专职律师负责承办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事务。简化办案流程,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追讨欠款,同时,通过与外县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实行协作,开展为在外打工农民工追讨工钱等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规范办证程序,严把公证质量关口,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581件,其中民事公证737件,经济公证844件,调解纠纷4件,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二是开展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年活动,加强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8件,代书73份,解答咨询597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三是加强《律师法》的宣传,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规范执业行为,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3件,代书909份,解答咨询3065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无投诉案件发生。四是成立法律服务顾问团,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一般法律事务通过网上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信来访等方式办理;重要法律问题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
商务局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例: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紧扣“三产兴区”主战略,狠抓经济运营效益和质量,挖掘内外贸增长潜力,努力完成各项商务经济目标任务,上半年商贸经济继续呈稳定增长态势。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x%,高于全市平均增速x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位,位居全市第1,实现了“保2争1”的目标。其中,全区限上单位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x%。预计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x%,增速实现“保2争1”目标。
2.外贸进出口总额:一季度,全区外贸进出口累计完成x万美元,同比增长x%,居全市第六;预计上半年完成x万美元(去年同期x万美元),同比增长x%。
3.直接利用外资:一季度累计完成x万美元,同比增幅x%,居全市第四;预计上半年完成x万美元,同比增幅x%,居全市前列。
4.服务业增加值:一季度,累计完成x亿元,同增长x%,预计上半年增幅为x%。从结构上看,其他服务业(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超过传统的住宿餐饮业进入前2,这表明服务业结构有所改善。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x%,首次进入全市前列。
(二)商务经济运行的特点
1.全力发展商务经济。一季度,全区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x亿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x%,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4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x亿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x%。批零业的占比明显高于住餐业,是消费增长的主力军。同时,全区商贸流通业呈现出业态全面提升、总量不断扩大、潜力逐步释放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夯实了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础。去年我区新引进的乐彩城、万尚城两大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顺利建成运营,丰富了天长东路、南谯北路商业集聚区业态,提升了全区商贸流通行业整体水平,有力拉动消费持续快速增长。
2.节庆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按照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百家品牌展销、百场消费促进”活动。上半年,x文化商业街区、义乌商贸城,白云、大润发等超市开展了以重大节日为主题的各类节庆会展促销活动,不仅丰富了市民的节日生活,也刺激了消费。一季度主要商品销售中,食品类、烟酒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日用品类、家具类零售额分别实现x%的增速。
3.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倾力打造琅琊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充分利用地域和资源优势,支持传统企业电商化进程,鼓励生产、流通企业开办网上商店。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入驻各类电商企业近300家。1-5月份,云伙计集团网上销售额实现约50亿元,获批安徽省“电商50强”称号。与,我区继续打造创达义乌商贸城和华融电商文化创意园两个产业园区,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两个园区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4.外向型经济稳定运行。从外贸数据来看,全区除个别企业出现少量萎缩外,美固龙、新江玻璃等传统企业增幅明显,其中美固龙增幅高达x%,居全区之首。
(三)所做的主要工作
1.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继续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精心组织学习材料。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____“一带一路”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每名党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二是积极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台帐,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做好结合文章,把争先创优纳入教育的重点。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狠抓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2.实施内外贸经济稳增长计划。贯彻上级领导关于企业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梳理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以解决,零距离服务,协调帮助云伙计解决招工困难及办公场所问题;抓好乐彩城、1912、苏宁广场等一系列重点商贸企业的帮扶工作,抓住苏宁广场开业有利时期,联合辖区白云、大润发、星光珠宝等企业在全椒、来安等电视台开展打造核心商区宣传活动;外向型经济方面,积极实施区外向型经济“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挖外向型潜力,强力推进无纺布和办公用品两大外贸基地建设,首季度,两大基地外贸进出口完成670万美元,占全区外贸总量的六成以上。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出口进出口转型升级,致力打造无纺布和办公用品两大进出口基地,组织外贸企业参加阿里巴巴跨境电商(滁州)峰会。
3.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引进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重大项目,共整理上报3大电商类重点项目,均为在谈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一是平台招商,积极推进平台经济。依托农产品物流园、创达义乌电子商务创业园和滁州1912等现有楼宇,“三大平台”建设,致力打造“琅琊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项目。二是用加大帮扶力度,积极营造“双创”人才环境。针对企业面临的需求和问题,因企施策,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4.积极开展综治ww工作。商务系统单位多、人员多、困难多、问题多。特别是全区新一轮房屋征收工作启动后,涉及百货公司仓库、酱醋厂等四家国有企业资产,情况非常复杂。为配合全区拆迁工作,我局成立了助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企业资产确权工作,研究企业房改方案,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除和信访接待工作,向信访户详细解释政策,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5.积极开展日常文明创建和评先评优活动。今年以来,继续配合市相关部门对全区商贸企业及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开展每周一次的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整改,确保整体排名靠前。经过不间断地督查整治,各市场经营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按照年初“市商贸行业百名服务之星”评选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和评选工作,我区商贸行业韩静等10人被市商务局授予“市商贸行业百名服务之星”荣誉称号。
6. 紧抓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局属企业、商贸企业、石化企业、农贸市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次,出去检查22人次,共检查企业(加油站点)26家,查出隐患10余处,并督促企业全部完成整改,确保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组织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培训1次。积极履行琅琊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通下达、督查、协调等职能,发送通知文件20余份,召开会议2次,迎接市打击侵权假冒督查组考核1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商务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实体企业销售额增长乏力。一季度,区限上大型零售企业商之都、国美电器和新华书店销售增长乏力,同比增长分别仅为4.5%、2.3%、- 2.0%。滁州1912购物中心及部分经营门点也出现业绩下滑的局面。究其原因,主要为:1.受同质化竞争压力、集团消费下降和电商冲击等因素影响,部分实体店效益下滑;2.商业同模式竞争加剧,企业同业态差异化发展意识不强。
二是服务业企业增加困难。一季度通过摸排,确定部分意向企业,但通过走访,所有意向企业都不愿进入统计库提供统计数字,究其原因,既有企业在税收、利润上报等方面的顾虑和担心,也有目前我区在扶持政策方面的缺失。同时,上报摸排企业光靠商务和统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三是外向型经济转型压力依然很大。我区外贸进出口虽然总体稳中有升,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区外贸企业数量虽多、但总量不大,且对设备进口依赖度高,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
四是商务系统企业负担沉重。企业困难职工多、历史遗留问题多,同时面临着发展及ww的双重压力,占用了机关大量人力物力,且个别关键岗位人员即将面临退休,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没有解决。
五是停留在抓常规性工作,在招大引强、做大做强现有商贸企业没有新突破。
三、下半年工作目标、思路及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在确保商务系统大局稳定的基础上,推动全区商务经济和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探索发展“互联网+流通”,推动全区商贸流通业破难点、创特点、出亮点。
(一)确保完成县域经济考核指标。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9.4亿元,同比增长12.5%,确保增速实现“保1”的目标完成;
2.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6700万美元,同比增长15%,确保实现“保五争四”目标。
3.直接利用外资完成:完成2600万美元,同比增长15%,确保增幅“保四争三”;
3.服务业增加值推动全区服务业继续发展。努力实现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5%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走访服务,及时梳理重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加以解决。推动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完善冷链物流工程方案,争取二期工程早日开工;协调好云伙计办公用房问题,确保云伙计全年网上销售额突破150亿元。帮扶企业发展节会经济,简化企业促销活动场地使用等报备程序,重点引导企业营造消费氛围,拉动消费快速增长,千方百计扩大消售,全力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指标调度。狠抓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限上限下两手都要抓,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推动麦当劳、肯德基等外资服务企业分支机构的经济指标纳入我区统计,实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尤其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区招商局、区经信委等部门对接了解招商引资、工业在融资、用地、用电相关优惠政策,更新服务业发展激励政策,增加专项资金,同时向区政府建议平等对待工业企业与服务业企业。积极深入全区目前33个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争取2024年所有企业全部深入调研完毕。
三是强化外向型经济新高地建设。强力推进无纺布和办公用品两大外贸基地建设,加紧推进华融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力争6月底前协议落实并进场装修;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推进外贸企业由制造向“智造”转变,不断把外资外贸经济总量做大做强,真正打造全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四是强化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继续以“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为抓手,加紧推进天地汇、蓝澜汇、网来天呈等在谈项目早签约、早施工、早出形象,力争年底前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
司法局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例:
2024年以来,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和区委zd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打造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坚持“强基础、促规范、补短板、重党建”的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走在前列”的定位,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开展“普法进高校”活动,协同各部门在黄海学院、港湾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系全区各中学,引导设立“法治副校长”,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增强师生法治理念,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依托“一镇一品”法治文化创建活动,调动26处镇街普法积极性,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目前隐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已经建成,琅琊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已经开始筹备。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在主要道路的大型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口号,通过制作灯杆道旗、路边围挡,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群众观摩法治宣传示范点等措施,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惠民亲民的法治宣传氛围。在各个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接待群众现场咨询6000余次,社会反映良好。
(二)人民调解工作日趋完善。建立完善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新增6个高清视频音频端口,突出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视频查看功能”,将东西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纳入视频系统范围,目前所有用户端口(两个中心、14个司法所和2个专业调解室,共22个端口)均可以实现实时视频通话。进一步完善“4+n大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在前期基础上,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延伸,扩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领域,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调处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09起,成功化解1544起,调解成功率达98.5%,其中56起复杂疑难纠纷已全部建立“重点案件登记台账”,并持续进行跟进、监督,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特殊人群管控扎实有效。根据综治办和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ww管控活动,共排查“两类”人员3042人次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联合检察院对26家司法所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于检察院指出的社区矫正执法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联合关工委等部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教育讲座,上半年邀请原公安、法院等领导和业务骨干开展工作4次,效果明显。依托xx区职业教育中心场地及师资力量,对曙光基地进行了升级改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志愿者活动、矫正公益劳动等5项内容,高效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帮困扶助工作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非强制性引导、扶助、教育、管理工作。截止5月底,xx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709人,在册安置帮教人员2216人,其中刑满释放970人,解除社区矫正1246人,总体情况稳定可控。
(四)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建成特色”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和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制定了《xx市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行政工作室示范标准》,做到了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的“五统一”。目前全区26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全区26个镇街全部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将司法行政工作室继续向企业延伸,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建设了隐珠街道朝阳山路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示范点,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xx标准”,迎接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xx研讨会来宾的观摩,xx市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行政工作室示范现场会议今年5月份在新区召开。
(五)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全国首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4月6-7日在新区顺利召开,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和山东省领导、全国著名专家学者围绕如何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意义十分深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xx模式”叫响全国。截止5月份,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54家,执业律师471人,实习律师67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83家,代理各类案件3578件,业务收费3009.78万元。进一步扩大律师援助团覆盖范围,截止5月份,共指派援助团案件130件,收到办结案卷98卷,律师援助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督促全区律师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区1244个村居(社区)配备了常年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xx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值班信息库,326名律师入选值班信息库,在全区zd各部门设立涉法涉诉律师值班工作站6个,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表达诉求、解决问题。xx区公证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优化亮化办公环境,更新监控设备,放置明白手册,全面提高为当事人服务水平。截止5月底,目前公证处共受理公证业务7231件,其中国内民事业务5171件,国内经济业务198件,涉外业务1809件,涉港澳台 53件,业务收费325.33万元。公证处成立了全省首家“家事公证调解中心”,主要处理涉及离婚、继承、遗嘱等矛盾纠纷,相关工作经验被多家中央级媒体刊登转发。司法部公证管理司施汉生司长来新区公证处现场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
(六)法律援助工作扩面增量。完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企业和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做到“随时随地”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解答法律咨询。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援助门槛,实现立案一条龙服务,依法优先、从速审结此类维权案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截止5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1600余人次,审批民事案件434件,审批刑事案件66件,其中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及当事人近300人的案件,为营造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七)司法行政队伍管理规范。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成立xx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于4月份召开各律所党支部、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就日常党务工作进行系统讲解,提出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组织完成了2024年司法鉴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其中我区1家司法鉴定所、6名司法鉴定人、53家律师事务所、437名执业律师参加了年度考核。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群众期待要求相比,仍然存在法律服务行业队伍的管理手段不完备、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较落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未实现等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主线,切实抓好法治新区建设。一是创新“七五”普法新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治元素“满视野”活动,让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led电子屏、法治路标和灯箱广告等有形的普法阵地,时时出现在公民的视野之中,将枯燥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潜移默化地融入到群众生活生产之中,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新区实际,按照起点高、创意新、特色明、功能全的标准,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10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学校、10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企业和1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社区,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对各单位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使全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完成“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的转变。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建设规章制度完备、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格、法治保障有力、诚信体系完善、全民守法自觉的法治新区,争创法治中国建设先行区。
(二)突出主责,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基础性工作。一是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海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狠抓民间纠纷预防和防激化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的稳定工作。在区委党校开办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业务培训班”,对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轮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创新优化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和手段,落实特殊人群的衔接管控措施。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和gps手机定位管理,探索建立5处实训基地,发挥曙光基地作用,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帮教工作,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三是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攻坚年”活动,年内全区省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达到100%,组织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标准,组织对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突出主题,切实抓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一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十大功能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不断深化公证服务品牌,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服务城乡统筹发展。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争取组织部门支持,探索建立驻村社区党员律师列席村(社区)党支部会、非党员律师列席村(社区)委会,参与村(社区)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机制。三是服务民生工程。继续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水平。继续积极履行好解答法律咨询、审批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责,保障好群众利益。同时,将选聘法律援助志愿者,不断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发挥律师援助团作用,为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继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监管引导,提升律师援助团的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突出效能,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破除自满意识、等靠意识和经验主义思想,强化充满斗志的创新意识、弘扬充满激情的创业精神、凝聚充满活力的创造力量。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集中力量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落实新区机关工作作风“十严格、十严禁”规定,把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挺在前面,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正风肃纪,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努力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xxxx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现将基层股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根据《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认真落实该文件精神。
(一)严格按照《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的要求,打造全县11个司法所为标准化司法所(其中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科学规划功能区域,醒目设置司法所门头、标牌、标识。
(二)按照规定配置司法所设施装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高拍仪、高速扫描仪、签字手写板和执法记录仪,办公条件和办公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三)积极运用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即:省司法行政工作oa系统),实现业务工作的网上办理、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工作无纸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真正实现了县、乡(镇)的网络化办公。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依托全县11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建立调解组织197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1个,村(居)调委会119个,企事业调委会调解委员会3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3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348人。目前我县已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方参与的“大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正逐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报告预警的网络化和常态化,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服务“三好两富”建设。
(二)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对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联调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到实地查看、开展案件评查等形式,指导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建立人民调解室和制作规范人民调解文书。
(三)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及《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提高调解工作的法律效益和社会公信力。通过宣传《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的深入人心,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效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提前介入,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逐步建立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
截止6月底,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18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5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5件、邻里纠纷76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合同纠纷3件、生产经营纠纷1件、损害赔偿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4件、征地拆迁纠纷1件、拖欠民工工资纠纷1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2件、旅游纠纷1件、交通事故纠纷5件、其他纠纷34件)调解成功15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社区矫正工作
我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社区矫正监管有序。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社区矫正稳步进行;通过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意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教育矫正。社区矫正方面,着力抓好管控、矫治、修复三个环节。
(一)管控上,全力做好十九大等重点时期安保工作,加强走访排查,建立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制度;深化科技强矫措施运用,继续推广使用电话语音汇报、电子腕带定位、手机gps定位等科技监管手段进行日常监管;协调公安等部门,集中清理不服从管理人员,依法严格执行刑罚,上半年,撤销缓刑收监2人,警告1人。
(二)矫治上,开展教育矫正“三个专项活动”,加强法律教育和帮扶,集中开展教育学习,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常用法律法规,推行以案说法和法规解释,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学习、咨询服务。
(三)修复上,大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施行刑矫治损害修复工程,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最大限度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修复再社会化功能。
截止今年6月底,全县共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6名,解除和终止矫正12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3人,累计解除261人,目前在矫92人,其中缓刑84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上半年共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狱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3件;报送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26份;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1名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对2名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法院撤销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惩罚性。
四、安置帮教工作
年初我局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各司法所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发挥职能,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一)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县局和局签订特殊人群管理责任书,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细化责任。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利用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监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三)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
(四)我局今年于邑监狱、监狱建立亲情帮教视频会见系统,为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庭带来了便利,帮助在服刑人员能与亲人视频相见,更好地帮助他们加快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也大大地节约了时间、节约了会见成本。
(五)继续抓好各司法所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今年上半年,重点做好了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和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做到及时建档、及时安置、及时帮教。积极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政策,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区分重点对象,实行分类帮教,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对其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档案,把握活动规律。
(六)进一步促进在监服刑人员的改造转化和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在5月开展亲情大走访活动,为在监服刑人员送去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发放慰问品200余份。截止日前,共发放特殊人群困难补助4700元,刑释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2000元,发放在监服刑人员家庭困难补助金2700元。
截止六月底,全县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9名,其中监所释放19人,解除社区服刑10人,重点帮教对象1人,接回率100%;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100%。现全县共有在册刑释人员338人。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主要目标任务:维护稳定,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3、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确保两类特殊人群不脱管漏管和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不重新违法犯罪。
(二)主要保障措施:1、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在机关和司法所以及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中推广使用oa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基础信息的录入,以及日常管理和实时维护。2、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党建责任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发了党建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标准。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对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工作,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查找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管理。经查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共转入党员49 人、转出党员25 人,所有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均符合规定,无“口袋党员”现象。经排查目前戒毒所有失联党员一名。
利用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学习和双休日讲座、基层大讲堂、远程教育站点、网络在线教育、共产党员微信等平台,扎实开展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
参加了党建工作对口单位公安厅社区联席会议并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干部、在职党员职能职责进社区和结对共建,与抚贫户进行了“一对一”对接等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培养考察,今年新发展3名预备党员。隆重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表彰了“两优一先”,举办了庆七一文艺汇报演出。对基层党组织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督查。
三、加强党建网站联盟建设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党建网站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呼市司法局网站,新建立了“党建栏目”,包含机关党组织架构及成员信息,有“两学一做”专栏、有方案、信息简报、论坛发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反映党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风建设等内容,共同建好、管好、用好这个平台,达到资源共享。
四、建立“呼市司法局党建微信群”。把局机关三个党支部、市戒毒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和有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都已加入进来,大大提高了党建工作效率。
健全完善学习教育、党员培训和“述学讲学评学考学”等制度。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局党组听取1次党建工作报告;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督察总结部署工作;召开2次党建工作例会,分析党建工作;召开6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党建工作。
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窗口单位,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身份、比贡献;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制度;在局机关组织引导开展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五亮十比”活动。
下半年在呼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继续固本强基,提质高效,强化责任,不负重托,争创一流,努力推动我局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__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__、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整合调处资源,发挥区调处办设在司法局的优势,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镇街联调联处矛盾纠纷,形成工作合力;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处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我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势,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各调处成员单位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专门机构,培训专业人民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协议。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困难求助等政策。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预测和防范能力;继续做好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
二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模式。全力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探索日常管理和亲情帮教新路子。建立“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安置、技能培训、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心理辅导等教育安置服务,帮助“两类”人员回归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在大学招募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讲师、教授担任志愿者,充分利用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义工网络资源,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设街镇心理咨询室,探索更加科学的方法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实效。继续开展社会帮教,发动工厂、企业和各种经济实体接收、安置“两类”人员,努力抓好各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健全三级帮教网络建设。
三要全面推进“xx”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会同市政园林部门把香雪公园等地建成“法治休闲公园”,市民在休闲的同时,主动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外来工的普法教育,完善外来工普法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外来工理性、合法维权。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和“普法进社区”活动,巩固创文成果。继续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积极面向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丰富普法内容,做到按需提供普法服务,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细化工作考核措施,定期对受聘律师进行检查考评,奖勤罚懒。推动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在我区的发展,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法律人才库,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区“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推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建立法律服务社会监督机制,扩大法律援助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五要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扎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广泛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升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23〕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 2024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 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xx”普法,谋划“xx”规划。今年是“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xx”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xx”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xx”普法总结暨“xx”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xx”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XX〕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XX-XX年刑满释放人员和XX-XX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XX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16件,国内经济类办证数4件,涉外类办证数71 件,涉台类办证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XX—XX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xx”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XX〕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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