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安全管理要从岗位抓起
岗位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中煤政研会一直强调文明煤矿建设要从岗位抓起,因为岗位是煤矿管理的源头,安全管理更是如此。
“岗位”集中了安全生产所相关的人、机、环境/设施、作业时间、作业空间等要素,岗位的安全是矿井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安全绩效的提升必定意味着矿井安全绩效的提升。
另一方面,“岗位”作为安全管理的对象,所有的管理制度、管理手段都对其发生作用,站在“岗位”的角度看管理,看管理制度的漏洞、看管理手段的偏差、看管理系统的效力,看得最清楚、最客观、最全面,也最直接。
因此,我们认为,岗位是安全管理工作最好的切入点。在总结本矿实践经验的同时,还请来行业里的专家和基层管理人员开展调研和讨论,最终把岗位管理的着眼点放到“本质安全岗”的建设上,以“本质安全岗”为矿井本质安全夯实基础。
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我们以建设本质安全岗为载体,通过推行自主安全管理、开展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实行“333”安全确认、创建党员安全岗、青年监督岗等,使安全管理贯穿到干部和工人的所有岗位,安全管理的所有层面都在岗位上体现,所有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责任都落实在岗位。具体的做法是:
(一)实施自主安全管理
开展以“做自主安全员工”为主题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搭建了“人人想安全”的平台。建立健全安全愿景、理念体系、心理调适3个子系统,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向职工昭示安全、健康、文明、愉快的美好前景,促进员工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进行自我控制和约束。
开展以“懂规程、精技能”为主题的规范员工行为活动,搭建“人人会安全”的平台。推行准军事化训练,从矿领导、科级干部,到普通职工,进行全员军事训练,每年春季和秋季,以整建制的队为单位,组织军事会操,进一步培养干部职工的服从意识和执行意识,全面促进全体员工的安全行为养成。
开展以“整制度、查隐患、搞精品”为主题的和谐安全环境营造活动,搭建“人人能安全”的平台。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组织科技攻关,加强对通风、瓦斯、机电、运输、排水等系统安全保护装备的技术研究;形成“人机互补、人机制约、人机和谐”的安全保护链。
通过搭建三个平台,使职工人人“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促进“个人自律、班组自主、区队自治”自主安全管理的形成。
(二)开展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
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是安全行为养成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升员工岗位作业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我们在全矿所有岗位推行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干部重点是岗位描述,职工重点是手指口述,并把准军事化、文明用语、员工岗位场景描述和操作描述三部分内容,确定为一矿的手指口述程式内容。干部岗位描述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应急措施。职工手指口述内容包括:文明用语、场景描述和操作描述。我们还对全矿232个管理岗位和350个工人岗位的操作要领进行统一规范,分井上、井下两册,汇编成《手指口述操作要领手册》一书。同时,统一制作8000个手指口述操作要领卡片,井下员工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促进掌握。
(三)推行“333”安全确认制
“确认制”是实现精准管理的一种基本途径,主要作用是避免盲目操作执行的无意识行为,强化责任,确保正确率。我们把确认制应用到安全管理中,结合煤矿实际,全力推行“333”(三确认、三签字、三追究)安全确认制。
“3确认”即:岗前三确认、岗中三确认、岗后三确认。岗前三确认:一是确认上岗职工思想情绪稳不稳定;二是确认上岗职工身体状况好不好;三是确认操作规程会不会。通过确认把好事故关,控制事故主体,不确认不准入井。岗中三确认:一是确认有无隐患存在和处理;二是确认是否按章操作;三是确认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程。通过确认把好流程,控制事故源,不确认不准工作。岗后三确认:一是确认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二是确认当班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处理。;三是确认是否挂牌复命交接班。通过确认,把好事故源,控制事故发生,不确认不准下班。
第2篇 某煤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矿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矿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副矿长、安全矿长
成 员:安全站第一副站长,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及科长助理,生活服务公司经理,多经公司经理,供应科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设备科科长。
2、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矿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报保卫科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矿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每名职工都能掌握本岗“三懂三会”的内容;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3、逐级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措施;
4、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实施演练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地面消防安全;
2、下列单位为矿重点防火单位:
供应科、生活服务公司、医院、财务科、办公室、机电科、运输工区、
机修厂、多经公司
重点消防单位必须有明显防火标志,建立日常消防巡视制度;
3、矿房产对外实行承包、租赁时,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中要明确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有火灾危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卫科要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时刻处于完好状态。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汇报给保卫科进行修复。凡发现擅自挪作它用,无故喷放、丢失、被盗等,要照价赔偿并加倍罚款;如发生火灾,因上述原因影响扑救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5、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单位,要提前写出申请,写明灭火器材型号、数量、用途,由分管矿长签批后,交保卫科购置;维修、新配备的灭火器材一律计入单位材料费;
6、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要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存放;电焊、气割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至少配备两台以上的灭火器,方可作业;
7、冬季不得使用电炉、火炉取暖,因工作须用火炉的,提前写出申请,制定防火措施,经安全矿长批准,报保卫科备案,方可点炉;
8、矿举行大型会议、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主办单位或提供场所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9、任何人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实施直接灭火,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保卫科应保护好现场,事故单位要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清原因,核实火灾损失,落实事故责任。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场。
四、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重点单位和保卫科对矿区重点防火部位,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至少每旬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防火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25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在保卫科召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总结布置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火灾隐患整改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各单位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责任人应向矿保卫科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应当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4、保卫科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单位消防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根上签字,单位消防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保卫科备查。
六、奖惩:
1、奖励:
地面杜绝火灾事故,月度活动正常,对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按季度每人奖励100元,奖励保卫科300元;否则罚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每人100元,罚保卫科300元。
2、处罚:
(1)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损失,并对责任人按损失额的20%罚款;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全额的20%,并对责任人处500---2000元罚款;后果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2)各单位对保卫科下发的《火险隐患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否则,给予200---500元罚款。
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保卫科值班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和义务消防组织。
2、报警程序: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要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直接灭火,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xxxxxxx,xxx部某地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向矿调度室和保卫科汇报,调度室和保卫科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在向矿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矿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矿区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干部带头)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后,矿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矿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生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的方法(略)。
八、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8年下发的《沛城煤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苏沛煤(2008)46号文”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第3篇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有效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建设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而设置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执行。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行“分级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的建设项目外,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由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盟市安全监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规定,并报自治区安监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办理,接受委托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再行委托。
第六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旗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日常监管。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七条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第八条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评价结论应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及评价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九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应由同一单位编制。尾矿库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优先选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注重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等科技创新成果和行业新技术的运用。
不具备开展初步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不得承担其安全设施设计任务。
设计人员、设计单位对其编制的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
(三)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四)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书影印件;
(七)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文本及相应图纸;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尾矿库建设项目不需要提交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尾矿库回采、闭库不需要提交第(三)、(四)项材料;第(三)、(四)、(五)、(六)、(七)项材料由建设单位具体承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文件资料合规性、完整性初审合格后,报负责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安全监管部门收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或口头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负责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核。审查人、审核人对审查审核结果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审核合格后,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和生产工艺等情况,从本级专家库中抽取3-7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能力的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采取会审、必要时辅以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指定审查人或审核人担任组织审查负责人。建设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应参加审查会。专家组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形成《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见附件2);需要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完善的,设计单位按要求补充修改完善后交专家组组长复审,形成《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组组长复审意见》(见附件3)。专家组对技术审查结果负责,专家组组长负主要审查责任,专家组成员按专业和工作分工负相应审查责任。
第十四条 经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家组长应在设计文本封面及图纸标题栏予以签字确认;根据专家组意见需补充修改完善的,经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完善后交专家组组长复审,合格的专家组长应在设计文本封面及图纸标题栏予以签字确认。审查不合格的,经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后,可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经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在正式批复前应由负责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在相关网站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安全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完善时间)以书面形式批复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批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并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文本应分别交审查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部门、设计单位各1份存档备查,2份交建设单位指导建设生产。
第十五条 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建设期与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文本确定的建设期一致,因资金、市场等原因导致建设项目停建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向负责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和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部门书面告知,停建时间不计入项目建设期。
第十六条 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设备等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第(一)、(二)项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文本,第(三)项由设计单位重新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由建设单位向原批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原批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程序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提出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申请;
(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表(见附件4):
(三)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原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书影印件;
(六)原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文本及相应图纸;
(七)原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文本及相应图纸;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尾矿库建设、回采、闭库项目不需要提交第(三)项材料;第(三)、(四)、(五)项由建设单位具体承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已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发生本办法第十六条以外变化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单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 安全设施施工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并取得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监理相应资质。
第二十条 建设、勘察、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承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建设期组织施工,在建设期内不能完成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在建设期满30日前向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的安全监管部门书面延期申请。申请主要包括未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的原因、已完成设计建设工程量、未完成的建设工程量、需要延长施工的工期和完成建设工程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建设项目建设期经批准延期后,方可继续施工。
负责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接到延期申请后,组织有关专业监管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也可视情况委托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形成《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现场核查意见》(见附件5)。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予以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间不得超过批准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建设期。发现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经依法处理后再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二条 盟市、旗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逐一建档,定期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企业严格在建设期内组织施工。
第四章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应当向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和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试运行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不得由同一评价机构编制。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及评价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企业实行多级管理的,也可由其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公司总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编制竣工验收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6),成立竣工验收组,并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组,竣工验收方案在竣工验收前10日分别向批准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监管部门及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逐项检查验收。金属非金属地下、露天矿山及尾矿库应如实填写竣工验收表(安监总管一〔2016〕14号文件附件)。竣工验收结束后,应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
第二十八条 专家组验收意见为“通过验收”或“整改后通过验收”的,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验收组长综合专家组及验收组有关单位代表意见,提出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7)。
需要“整改后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编写整改情况说明,由参加验收的专家组长或委派专家组有关成员现场复验,整改合格的由专家组长或委派的专家组有关成员和验收组长签字确认(见附件8)。
专家组验收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验收专家组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
(一)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文件要求的;
(三)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未报原批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部门审查同意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五)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定的;
(七)发现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八)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九)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过后,应形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9),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竣工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报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在相关网站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负责审查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监管部门责成专人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审查意见(见附件10)。对竣工验收报告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当场提出核查意见,记录在案;重要项目可以直接或委托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赴竣工验收现场对建设单位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核查,形成现场监督核查意见(见附件11)。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相应发证许可机关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三十四条 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由煤矿设计单位和煤矿安全评价单位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评价,按照煤矿建设开采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管。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有抵触的,从其规定。自治区、盟市、旗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与本办法规定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
1 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煤矿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为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而且环节众多。因此,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酿成大祸。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这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的好坏,所以技术管理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2 技术管理是消除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本身就受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制约,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环节配合不当就会造成故障和事故,甚至可以酿成大祸,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任何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查处事故隐患,明确安全上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措施,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众所周知,煤矿生产隐患与事故是密切相关的,那么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如果对小的隐患或一般的隐患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使小的隐患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因此对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在开采过程中,对出现的局部瓦斯超限,工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以及过断层和钻空顶等这些短期隐患,应明确责任,制定临时措施,加强管理,使其尽快消除,所以说,煤矿短期性隐患又是技术管理的重点,不仅要有定期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科学合理地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 技术管理要狠抓“一通三防”
近年来,我国煤矿瓦斯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这充分说明: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绝不可疏忽大意,如果稍有不慎,思想上稍有松驰就会酿成大祸,安全生产就没有保证,更重要的是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要想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狠抓“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控制瓦斯、煤尘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搞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实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同时要重点把好四关,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批关、隐患处理关。
(2)高度重视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工作,使其成为矿井防治瓦斯、粉尘和防灭火工作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调整改造不合理的通风系统,管好用好通风设施,建立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供风、配风。同时要教育广大员工爱护好通风防尘设施,杜绝人为的破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3)加大“一通三防”安措资金的投入,配齐通风防尘设施,也就是说在“一通三防”设施的资金使用上,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以确保通风、防尘设施安全可靠,做到万无一失。
4 技术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
要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工艺,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改善井下的工作环境,大家都知道,煤矿安全状况不好,除受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制约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而造成的。因此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但推广新技术应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不要盲目行事,另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保证,对改善安全条件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予以充分重视,因为,对一部分新技术存在着二次开发的问题,应注意新条件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患,使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5 技术管理要以人为本
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量事实证明,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技术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一套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没有一个完善的技术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就必然带有随意性,也必然会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技术管理同样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了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生活上关心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上帮助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上倾斜工程技术人员,充分把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去,发挥聪明才智。
总之,在实施科技兴煤战略的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监察体制也在进行改革,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第5篇 煤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机电、运输技术员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 机电、运输技术员对井下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器材,必须有防爆标志和防静电、阻燃,才准入井。
3、 机电、运输技术员要做好井口防雷电设施、电缆入井的总接地工作。
4、 机电、运输技术员要做好井下电气“三大保护”,做到电缆悬挂整齐不失爆。要做好井下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5、 机电、运输技术员要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移动检修、安全管理、停送电管理,不因停送电发生事故。
6、 机电、运输技术员对双回路供电的要做到停电转路安全操作不出事故。对有备用电源的要在10分钟内启动供电。
7、 机电、运输技术员检查各机电设备运转记录,绞车钢丝绳检查注油记录,矿车注油检查记录等,并建立有关制度。
8、 机电、运输技术员对各机电运转岗位要检查有无脱岗行为。
9、 机电、运输技术员要经常下井检查,每周要下井带班2-3次,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10、 机电、运输技术员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在工作中做出成绩要给予嘉奖。
第6篇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安全是集团发展壮大的前提,必须以先进的管理思想确保安全,以先进的科学理念确保安全,以先进的技术装备、先进的生产工艺研发系统,确保煤矿各流程、各环节的安全。
用科学的现代安全管理方式,规范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这即是企业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政治需要密切相关的。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有行动、有检查、有总结分析反馈,把构建安全和谐企业落到实处,就会有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理想过程,首要的是安全投入的落实,其次是检查与反馈,最后是改进与加强〈全员工作量的投入,即各岗位、各工种不欠账〉。
安全管理是企业组织实施系统管理活动的各个流程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落实计划、控制监督、检查、监测、识别、评价、协调等各方面的工作,各流程各环节全程控制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过程把安全网络覆盖整个企业的每一角落,在实际工作中,把每天的信息及时处理,综合分析、判断,包括安全目标在内的管理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体系。
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高素质的管理人群、专业技术高的专业管理团队,整体的综合素质提高,必须把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教育培训及岗位教育培训工作纳入计划,融为一体,才能提高整个企业员工的素质,使其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技能,实际生产过程中安全才会有保障。
二、 安全目标责任
实际生产过程中,安全上严格把关,如何控制和消灭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高标准、严要求为达安全目标,制定全年生产安全事故为“零”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消灭重伤以上工伤事故,为达安全目标的实现,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施矿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风险抵押制度,认真落实、层层把关,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以点带面,安全目标贯穿生产全过程,职工违章处罚当班安全员,安全员违章,处罚当班跟班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汇报,连带责任人、矿级领导、矿长一并处理,〈矿级管理人员加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据情节轻重交集团公司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风险抵押金,矿长20万、总工程师10万、矿级管理人员5万、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各2万,全年实现安全目标,安全风险抵押金企业双倍返还,达不到安全目标,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风险抵押金从每月基本工资中按各层次扣除60%、50%、40%作为风险抵押金,因个人原因,不属企业辞退的员工,风险抵押金不退,被企业开除的员工,风险抵押金不退。
三、 年度计划生产任务
年度计划,根据各矿的实际情况,经安全技术处、生产部、规划处提供各矿可靠真实的信息,报董事会研究决定,下达年度安全生产任务、生产矿井,根据生产规模、煤的赋存条件、采掘情况,确定年度生产任务。技改、新建矿井,下达年度完成的工程量,并由安全技术处验收其工程质量的达标情况〈按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对不达标的工程,限时进行整改好,不达标、不收方、公司不计算。
倾斜煤层、缓倾斜煤层的生产矿井,全年生产任务必须完成年产能的150%,急倾斜煤层完成产能的110%。
矿井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矿严禁采掘失调〈由安全技术处对各矿井下采掘现状进行评价〉,必须在公司计划内交替循环生产作业,由公司进行监管。
全年完成生产任务的矿井,吨煤奖励 元,超出生产任务以外每吨奖励 元。
技改新建矿井掘进工程量完成任务并达标的矿井每米奖励 元,超出部分每米奖励 元。
奖励标准按年度、季度由公司进行综合考评,
各矿井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95%,取消生产奖励,达不到生产指标的85%的必须查找原因,说明情况,由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后委派人员进行管理,原负责人辞退,并调整矿级管理人员。
四、 吨煤生产成本核算
1、 矿井吨煤的生产成本包括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即采煤、掘进、维修、机电设备、设施、电费、安全风险、安全管理、对外协调、接待、地面管理等。以矿井磅房的过磅单为准。根据各矿的实际情况,吨煤生产成本控制在200-220元以内〈不含税费、调节基金〉,煤矿证照齐全,正常投产开始计算。设备投入的标准:1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矿井负责,大型设备由公司负责。
2、 吨煤生产成本超标,矿井无特殊情况,公司不负任何经济责任,由矿井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追究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并辞退。
3、 煤矿综合环境治理保证金、资源价款、工伤保险、证照更换、年审、培训经费由公司负责,地灾、村寨搬迁由公司负责。
五、 政策因素影响
煤矿停产一星期以内〈7天〉,由煤矿负责,超出一星期的全部由公司负责并减去年度计划指标的比例,基本工资包括矿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煤矿各承担50%。
六、 年终考核
各矿安全生产任务完成好,达到安全目标的矿井给公司创造了高效益的矿井,经公司综合考评达标的矿井,公司奖励该矿 万元,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奖励 万元。
第7篇 某煤矿雨季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雨季即将来临,煤矿巷道顶板状态会因此复杂多变。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在雨季期间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征求矿相关业务部门、矿建监理公司、矿建施工单位的意见,特制定“雨季”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凡我矿所属矿建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专项措施,切实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此专项措施主要针对雨季期间顶板情况制定
二、雨季期间顶板情况
本矿区地表大部分被第四系上更新统离石组(q2l)及全新统(q4)冲洪积层、第三系静乐组(n2j)所覆盖,三叠系瓦窑堡组第三段基岩沿沟出露。依据钻孔揭露和邻区资料,现将区内地层情况分述如下:
1、三叠系上统永坪组(t3y)
为三叠系含煤地层基底。岩性以灰绿、灰白色中粒石英砂岩为主,夹细粒砂岩及粉砂岩薄层,局部含薄煤层。本次施工钻孔除b3孔(未见底)外均未揭露该地层,据b3钻孔资料,其厚度大于51.44m。
2、三叠系上统瓦窑堡组(t3w)
为区内主要含煤地层,沿较大沟谷底部零星出露其上部地层。岩性为一套由粗砂岩-细砂岩-粉砂岩-泥岩的韵律式互层,总厚度大于280m。按区域资料及其岩性特征、含煤性和沉积特征自下而上分为五段,由于遭受后期冲刷,上部第四、五段全部被剥蚀,区内仅保留其下部的一、二、三段地层。煤层埋藏深度为20~153m,结构简单,一般不含夹矸。煤层直接顶板以灰、深灰色粉砂岩及细砂岩为主,底板多为深灰、灰黑色泥岩或粉砂质泥岩。该煤层属于局部可采的不稳定型薄煤层。预计在雨季期间,地面降水与井下巷道顶板联系不大,但是为防患于未然,仍要高度重视雨季期间巷道顶板含水量高、顶板加重等原因造成的掘进工作面冒顶、掘进工作面迎头片帮事故。
三、井下施工队组情况
矿井现有掘井工作面2个。其中926水平有两个掘进面,即30101回风巷和30101进风巷。
四、掘进工作面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1、雨季来临之前,要对已掘的巷道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支护不完整的、顶空帮空的要及时处理。
2、掘进工作面发生大冒顶时的预兆:掘进迎头顶板掉渣、有响声、裂缝、脱层、漏顶、煤壁片帮等。
3、每个单位巷道开工前,必须有切实可行、会审批准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可能遇到断层、破碎带、老空、采空区、钻孔及冒顶处理等特殊安全措施予以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断层、破碎带时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传达贯彻到位。过老空、采空区、钻孔或距见煤点小于20米前,还必须提前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传达贯彻到位。
4、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数量不少于20根的钢棚腿、10根木顶梁及相应的背帮背顶材料(包括木楔50块以上,背板1m2),刀锯、锛、镐、大锤各一把。要求上述备用材料存放地点距迎头不得超过100米。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掘进施工过程中,每个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及工作中,必须经常认真的进行敲帮问顶,发现有冒顶征兆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敲帮问顶的具体操作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规定。
6、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及时用好前探梁。掘进迎头的空顶距离、巷道施工锚杆的形式、规格、间排距、角度、深度、施工工艺;网的规格及搭接质量;喷浆料标号、喷厚、初喷、复喷距离;临时支护形式及数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现场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实施。
7、独头长距离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防止冒顶堵人的安全措施。
8、巷道开门口、交岔点、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项顶板管理安全措施,经审批后,传达贯彻执行。
9、巷道施工支护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特别是巷道的初次支护:锚杆锚盘必须紧贴岩面并预紧,以便巷道支护体对顶板有足够的初撑力,防止顶板下沉冒顶。巷道施工支护质量要求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10、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方、矿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发现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1、强化井下现场的巡检工作,区队必须每班安排专人对后方巷道进行检查,发现有急剧下沉,变形严重的地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处理,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12、加强巷道离层仪观测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做到预防为主,彻底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13、当掘进时顶板发生异常变化,必须停止掘进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4、炮掘工作面遇到顶板破碎时,爆破要少装药,采取多循环放小炮的方法施工,放炮后先打好临时支护,在出矸。
15、掘进工作面遇到顶板破碎时,要短掘短支,禁止长距离空顶作业。
16、严格管理制度,班前会将顶板安全放在首位,要将检查顶板的工作落到实处。
17、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井下班班有干部带班。
五、掘进工作面迎头防止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时,要时刻观察迎头顶板情况,发现顶板下沉、破碎、淋水等情况,立即停工,待情况查明后,在进行作业。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班组长应安排专人随时对迎头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并派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担负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监护人员没有得到班组长的通知,不得随意撤除。
3、队组要强化超前支护,实行班班考核,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
4、施打帮部锚杆时,严禁任何人员在距迎头2米范围内背对迎头作业。施打帮部锚杆时,班长必须对两帮末支护岩体进行敲问,除掉活矸、危岩方可开始作业,作业过程中,班长必须随时监护两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示警撤人。
5、若迎头压力大,岩体松散,造成迎头迎脸破碎,片帮严重时,严禁爆破,只可以用风镐掘刷,并将循环进尺缩至0.8米。
6、大断面掘进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迎头防片帮安全措施。
六、巷道过断层破碎带、煤质疏松地段情况
巷道掘进经过断层破碎带、煤质疏松地段时,要专门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进行加强支护,并贯彻落实到施工队组。
七、已完工大巷情况
要不定期巡查已完工大巷,发现矿压集中导致顶板破碎现象,要对破碎地段进行补强支护,严防冒落和垮塌。
八、 此专项措施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延安市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
第8篇 走出煤矿安全管理的误区
目前煤矿安全生产仍不用乐观。笔者调查分析发现,有些煤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着误区,势必影响煤矿安全生产持续好转。
误区一:低瓦斯矿井不能发生爆炸事故事实上低瓦斯矿井发生的煤尘爆炸事故比瓦斯爆炸事故的后果还要严重。由于在“低瓦斯不会发生爆炸事故”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安全管理不严,致使井下抽烟,机电调设备失爆现象严重。
误区二:生产投入就是安全投入
目前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一些矿井加大了生产的投入,忽视了与安全生产配套的安全设施的投入和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的投入。
误区三:条件好的煤矿不会出大事故
有的煤矿自以为生产条件,好设备先进,出不了大事故,万事大吉,管理上不下功夫,矿长常年不在矿,遥控指挥生产,对井下情况知之甚少,盲目蛮干。
误区四:家族化、朋友式管理放心
随着煤矿 租赁、承包、股份制的出现,有的煤矿以“肥水不流外人田”和“放心”为标准,一些重要工作岗位被矿领导的亲朋好友所占据。这些煤盲瞎指挥,决策失误,排挤有技术、有能力的工程人员。
误区五:层层转包等于安全管理
目前,有些矿长图省事安全生产采取了大包形式,有名无实,致使安全投入跟不上,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只是出了事故充当“替罪羊”。
第9篇 煤矿机电与运输提升安全管理
第一节 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
⒈供电可靠
⒉供电安全
⒊供电质量要好
⒋供电经济
二.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⒈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为一级用户。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继续供电。
⒉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站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⒊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三.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必须是双回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的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路必须带点备用。
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6.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开采主排水泵和下山的采区水泵房供电线路,必须双回路供电。
7.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 、抽放瓦斯泵必须双回路供电。
8.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9.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压,不超过10kv。
②低压,不超过1140v。
③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④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⑤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0.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等级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1.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12.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1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1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15.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16.矿井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7.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8.井上、下必须设防雷电装置。
四.对采区变电所及变电硐室的有关要求
1.采取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3.机电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4.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5.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表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第二节 矿井电网保护
一.过电流保护
1.过电流是指电器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过电流会使设备绝缘老化、绝缘降低、破损,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烧毁电气设备、引发电气火灾,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常见过电流现象有短路、断相、过负荷。
2、过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断相保护。
3、短路保护包括熔断保护和继电保护,熔断保护用于各种启动器,继电保护用于馈电开关。熔断保护中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继电保护严格按规定整定及效验。
二.漏电保护
1.井下漏电的性质
①集中性漏电占85%以上。
②分散性漏电
2.漏电的危害
漏电会导致人体触电,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提前引爆点雷管,引起电气火灾。
3.对漏电保护装置的要求
①安全性。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整个矿井安全。
②可靠性。灵敏可靠、不拒动、不误动、并有自检功能。
③选择性。切除漏电故障部分、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
④灵敏性。对临界漏电故障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
⑤全面性。指漏电保护范围应覆盖整个供电系统,没有死区。
三.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是指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构架等与大地作良好的电气连接,设置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人体触电事故。
保护范围。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3.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
①采区变电所。
②移动变电站。
③低压配电点或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⑥高压电缆接线盒。
第三节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三.检修、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应遵守的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想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点,房子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点。
四.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连接。
3.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
4.采区应使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盘圈、盘“8”字形电缆不得送电使用。(采掘机组除外。)
五.机电系统违章行为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
2.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电工高压作业人员无人监护。
5.多种电气设备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6.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7.防爆电气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入井使用。
8.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滞后填写。
9.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动力设备不实行“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1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井下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4.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四节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标志
1.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
①矿用防爆型: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
②矿用一般型。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
种类:共10种。常用的种类有隔爆型(d),本安型(ia、ib),特殊型(s),以及复合型的隔爆兼本安、特殊兼本安。
3、标志
ex -防爆电气设备的总标志
ky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标志
ⅰ -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
ma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例: exdⅰ、 exibⅰ、 exsⅰ、 exdibⅰ、
exs ibⅰ。
4、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检查项目
①产品合格证
②“ma”标志
③检查合格后发本矿的防爆合格证。
即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是一证一标志,入井后检查是二证一标志。
5、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①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②隔爆面锈蚀严重,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③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未使用的喇叭口不使用规定的挡板封堵。
④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件。
⑤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第五节 煤矿运输提升的安全管理
一、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一)提升系统的检查
1、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变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
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平方米 。
4、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
1.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①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②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
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②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7时。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7时,升降物料<6时。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5时。
2、钢丝绳的检验周期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
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②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6.5。
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规定
①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
②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 %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如果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 %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五)提升装置
1、天轮到滚筒上的钢丝绳的最大内、外偏角都不得超过1°30′。
2、各种提升装置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的规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为2层。
②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为2层,升降物料的为3层。
③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2层。
3、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
①、防止过卷装置
②、防止过速装置
③、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④、限速装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闸间隙保护装置
⑦、松绳保护装置
⑧、满仓保护装置
⑨、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六)煤矿安全规程对倾斜井巷提升的有关规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m/s。
②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矿车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7m/s。
⑤当铺设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钢轨时,速度不得超过9m/s。
2、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巷,垂深超过50m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
4、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二、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3、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4、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保护。
5、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
①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②在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的防护栏。
6、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8、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式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9、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支护。
三、电机车运输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的规定:
1、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在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减少电火花的集电器。
④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2、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应遵守的规定:
①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③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④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输物料时不得超过40 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的规定
1、每班发车前,因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2、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4、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的规定
①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炸药与电雷管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5、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的规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区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小于2.2米
6、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输送机安全运行
1.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示警后断续启动。
2.防止强行启动。
3.用刮板输送机运送支柱、木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输送机每隔15m装设一个急停按钮。
5.运转中发现断链、刮板变形、机头吊链、溜槽拉坏、出现异常声音和温度过高等事故,立即停机检查,防止事故扩大。
6.输送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五、掘进机的安全使用
1、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2、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3、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4、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5、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6、掘进机停止工作和维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7、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截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10篇 煤矿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矿井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体现矿山风貌,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考核期内由于安全管理责任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矿井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分,实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矿井,取消当年评级资格。
第三条 企业管理形象安全检查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 以矿为单位对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
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位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4、“生产经营管理”项目中涉及“生产调度、信息”部分,按照矿井《生产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行百分制检查考核,该得分折入项目考核计分。
5、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年度达标,矿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公司按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已达标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查,并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第11篇 煤矿安全管理新体系探讨
目前和今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煤炭将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高耗能、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煤炭消费需求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是企业强烈的超产冲动,近乎失控的超产幅度;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安全欠帐,脆弱的安全基础,两方面的矛盾必然导致事故、甚至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煤矿等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深层次原因正在于此。国外,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当一部分煤矿企业的管理者已经由重技术转向重管理,而我国由于煤矿企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大多企业仍然处在重技术、轻管理的状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煤矿管理工作也将是我国煤矿企业的核心工作。在目前阶段,当煤炭需求量不断攀升,当煤矿企业竞相提升产出、增加收益的时候,作为煤矿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规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2008年“黑色九月”的几起重特大煤矿安全责任事故说明形势依然严峻,血的教训警示我们管理者煤矿安全管理要继续深入、具体、强化。惨痛的教训迫切要求各煤矿管理者必须以创建和完善“科技型”矿井和“一流的质量标准化矿井,一流的稳产、高效矿井,一流的信息、数字化矿井和一流的现代文化文明煤矿”为目标,通过各方面努力,坚决杜绝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创建煤矿安全生产新格局,最终形成独具特色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新体系。要达到这个目标,可以从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入手。
1 转变经营理念
煤矿经营管理要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创新要从理念抓起,新理念才有新境界。要充分利用煤矿自身优势、制订发展目标、细划发展步骤、统筹发展规划,不断创新思路和创新观念,积极引导企业由原先的橄榄型管理(olivary management model)向哑铃型管理(dumbbell management model)转变,精干生产环节,强化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同时,号召及要求全矿干部职工,拓展“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论,树立全新的市场竞争观念,不断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坚持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势、因地制宜,进行开放性思维,提高思维过程的开放度和兼容量,彻底使企业摆脱“故步自封”的狭隘局面,创造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一些新方法、新经验和新模式,寻找出一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可行的新路子。
2 坚持科技兴矿,加强校企合作
充分肯定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第一构成要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大力实施科技兴矿战略,不断加大技术引进和装备投入力度,加大对矿井提升、通风、供电、排水等重要环节的技术改造力度。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力推进,对井上、下进行了全面、彻底地技术改造。全面深化升级全矿井的质量标准水平,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形成生态型、园林式、科技型、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的质量标准化矿井。煤矿企业在促进“产学研”良性循环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要大力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现代高校是科技力量荟萃之地,既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高等专业人才的教育中心,也是广泛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科研中心。总之,煤矿企业要抓住发展机遇,拓宽高校、企业间的科研合作与成果共享渠道,深入共享知识成果。
3 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
除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外,要从本矿实际出发,用从严从细的管理方针来建设标准化矿井。对每个工程、每项工作都要制定出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各项工作有标准、件件事情有要求。对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实事求是,做到工作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凭老经验办事,要时时处处严要求从严从细抓达标,不断巩固“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效益”的成果;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要做到班班验收、周周检查、旬旬复核,并随时随地进行实地抽查,真正做到对照标准不含糊,执行制度不迁就,彻底杜绝徇私、不合格现象的发生,确保所有工程质量的“精、优、细”。
第12篇 煤矿机电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策略分析
一.煤矿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产量、轻管理
'重产量、轻管理'是很多煤矿企业的通病,是属于设备管理理念落后的现象,实际问题包括'机电管理部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工作无法落实'等,当机电设备出现异常或大故障才进行维护检修是造成设备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的重要因素,这不仅仅加大了维护检修成本,也增加了机电设备事故的出事率。
2.职工队伍不稳定、职工素质不达标
在煤矿企业,机电工属于辅助工种,工作环境差、待遇低,这本身就导致了机电工作人员的思想抵触情绪较大,一些技术人员跳槽现象频繁,导致人才缺乏。依据调查显示,从事煤矿机电设备的工作人员大多学历不高,在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无法准确有效的进行处理,延误故障的处理时机。
3.机电设备陈旧且管理水平低
我国大型国有煤矿一般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创设,目前所使用的设备在逐年超负荷的使用(粗放式生产)中已经处于服役的尾期或者已经超服役状态。尽快近年来已经逐步提升煤矿机电设备的机械化程度,但是我国长久的煤矿开采历史中,人工生产这种落后的状态一直维持,煤矿的生产条件限制机械化设备的使用,更缺乏有效的机电设备管理水平。
二.煤矿机电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策略
对煤矿机电管理来说,只要遵循现代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由部分到大局,从浅显到深入,从基础到精专,循序渐进,就一定能推动煤矿机电管理的创新性发展。
1. 建立系统规范的精细化管理流程。
要推行微机管理,建立机电现代化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机电管理工作中,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注重设备管理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的质量。对全矿各单位大小设备摸清家底、摸清资源、科学预算、高效使用,要通过'机电信息化'找差距,确保基础平台建设为以后机电管理现代化开展奠定更好的基础,使设备购置、修理、资金结算都非常规范;做到设备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账、卡、牌、物四对照,设备账、财物账两相符,规范设备进货、领用、库存的各个环节;使设备管理始终在有序、动态、透明的管理状态下,减少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量,确保其有更多的时间投入现场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改进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的方式,加强煤矿机电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在现有条件下。煤炭生产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对设备使用、维护、修理人员技能和素质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包括三级保养、点检、班检、定期维护和巡回检查以及交接等日常维护和文明生产的制度。煤炭企业应根据现代维修理论、行业特点、设备特性、工作环境及设备在煤炭生产中的作用等因素来进行维修决策,健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选择包括事后维修、预防维修、计划预修和状态维修等合适的维修方式,逐步形成具有煤矿特色的科学的新型维修管理模式
2. 规范设备选购、维修等管理标准和程序。
建立设备选购标准和规范。在订货前必须对订货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认证;设备到货后要现场验收,及时进行清点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入库,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设备投入井下作业,降低安全隐患;建立规范、科学的设备和测验标准,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承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转。
3. 建立规范精细的设备选型、淘汰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选型是在设备规划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煤矿机电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根据工艺技术的要求和市场供应情况,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的原则,建立对设备进行可靠性、操作性、环保性、节能性等综合分析调查的规范流程,确保设备选型的科学、合理,消除因设备不适用、闲置等产生的浪费现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设备维护检修制度。维护管理制度应以设备使用说明书为基础,设备运行档案为依据,根据零部件的使用寿命而制定的定期计划检修制度,如:设备运行档案显示,渣浆泵的内衬使用寿命为1000h,那么该台设备的内衬计划检修周期为980h,可将设备故障控制在萌芽阶段。将所有设备的运行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并结合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每月设备运行时间,制订出月度、季度、年度设备检修计划。由于洗煤厂机电设备检修工作的特殊性。检修工作分为现场检修和计划检修。现场检修,是以机电值班人员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依据而提出的检修要求,是一种被动的检修;计划检修,则是预防性检修,是一项保证设备性能和完好的重要工作。所以,计划检修是检修工作的重点,管理工作应主要放在计划检修上。
4、努力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要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必须有掌握先进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才能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
业务技术培训是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受培训的人员,既要学习基础知识,又要学习当前管理、使用和修理设备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如评定技术职称(包括工人评定技师),结合企业经济能力,提高技术大拿的经济待遇。
5、 重视机电管理,这是加强机电管理的关键。
机电管理人员要经常向矿领导汇报机电工作,多提工作建议,以获得领导的支持。当前考核机电管理工作质量的指标一般有设备完好率、设备待修率、机电事故率、设备使用率、设备负荷率、电耗费用成本率、设备费用成本率、配件费用成本率、维修费用成本率、配件储备费用率、维修人员效率等。机电管理部门要建立机电管理奖励专项基金,通过旬、月、季、年组织进行严格考评,奖优罚劣,促进机电管理。
总之,目前煤矿的机电管理,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管理、装备、培训'为原则,以标准化统揽工作全局,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以机电现代化管理系统为平台,扎扎实实地搞好机电管理工作,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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