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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热度:88

z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1篇 z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九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了更好地优化育人环境,创建一个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中心,学校指导为基础,物业管理为主体,公寓文明和文化建设并重”的原则。

三、学校设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分管校长任主任,总务处、团委、政教处、物业公司负责人任副主任,下设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总务处,各公寓楼内设专职男女生生活指导。

四、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审定;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寓的管理;

3.负责公寓男女生活指导的选配、培训和考核。

五、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

2.负责学生公寓住宿秩序的管理;

3.负责学生公寓卫生的管理;

4.负责学生公寓节能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学生公寓生活指导的日常管理;

7.负责学生公寓自我管理组织的工作指导;

8.负责公寓文明和文化建设,结合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解决学生在公寓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二床位分配与安排

七、新生入学时,凭入学通知书缴纳各项住宿费用,凭缴费收据办理寝室住宿手续,再到相应公寓楼层办理入住手续。

八、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学生调整寝室与床位须填写《调寝申请表》,经生活指导和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调整。未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同意,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床位。

九、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出国学习,须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经检查无损坏,无丢失公寓用品者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须在当天内撤离学生公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住者,须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续住手续后方可留宿。

十、床位分配安排实行按年级、班级相对集中和男女分开的原则。

十一、寒、暑假和假日学校放假后,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必须在二日内离校,因个人原因推迟离校者,须由班主任出具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假期临时住宿证,到指定宿舍居住。寒、暑假和假日在规定时间提前到校或假期不离校者,公寓不予接待和安排。

三 公寓生活秩序管理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对维持正常生活秩序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十三、非本校学生与员工未经学校有关部门许可,严禁进入公寓。来访者要登记;学生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者;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学生公寓不准留宿外人,若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办理住宿手续,离校时应办理注销手续。

十四、学生公寓不准有异性进入(履行公务者除外),更不准留宿异性。

十五、严禁夜不归宿,禁止爬围墙、窗户、阳台、雨棚等进出学生生活区和公寓。

十六、学生公寓是为所有住宿学生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不准进行与正常生活、学习无关的行为。

1.不准进行非法*、聚众闹事和张贴大、小字报等,不准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与*活动,不准阅览淫秽非法书刊、图片、电子音像等物品;

2.不准哄闹、斗殴、饮酒、赌博等;

3.不准偷窃、勒索、诈骗、冒领、侵占学校或他人财物等;

4.不准使用电热棒、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褥子等加热设备,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在公寓内做饭,以及使用其它学校禁用的电器;

5.不准在公寓内从事经商活动或推销活动,如销售商品、进行促销活动、发放与张贴宣传品;

6.不准饲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公寓;

7.不准在公寓内进行打扑克、玩游戏机、大声唱歌弹奏乐器等娱乐行为;

8.不准在公寓内进行打球、溜旱冰、骑车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体育运动;

9.不准在公寓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等影响公寓内通行的大件物品;

10.不准进行其它干扰他人学习、生活、工作的行为以及其它学校明令禁止的行为。

十七、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公寓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有点蜡烛、燃烧杂物、使用酒精炉等制造明火的行为;

2.不准燃放鞭炮、烟花;

3.不准使用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4.不准随意动用公寓内的防火用具与消防器材;

5.寝室钥匙与物品柜钥匙不准随意借给他人;

6.携带非学习用大件物品进出公寓时,必须凭相关证明到值班室登记;

7.离开寝室要检查门、窗、灯、水笼头是否关好,柜门要锁好,门要反锁;

8.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假期时将贵重物品带走。

十八、要提高警惕,严防偷盗。发生案情时,即刻通过公寓生活指导或门卫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现场,等候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十九、学生必须爱护公寓环境、公寓物品,保持公寓卫生。

1.不准践踏草地,采摘花草,不准破坏树木,不准损坏绿化设施;

2.不准乱贴广告、启示、告示、通知等宣传品;不准派发样品、宣传品等;

3.不准乱写乱画、钉钉子等;

4.不准损坏、丢失、调换和拆卸学生公寓内的公物,柜子、毛巾架等不准擅自搬离寝室;丢失或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5.保持寝室干净、整齐,不准在寝室内乱堆东西,不准在窗外晒衣服;

6.不准在寝室内随地吐痰,乱泼水、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7.严禁往走廊或窗外泼水、丢杂物;

8.剩饭剩菜倒入水桶,垃圾倒入垃圾桶,严禁将剩饭剩菜等杂物倒入水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二十、学生公寓内不准携带或存放与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无关的物品。如:电热棒、电水壶、电暖气等电热类电器;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炉、酒精炉等炊具;鞭炮、烟花、汽油、酒精、酒精块、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游戏机;棍棒刀具等危险器械与工具;销售、促销或派送商品;*材料、封建迷信材料、传播*材料;黄色或*书刊、图片、电子音像等物品;其它

违章电器以及给他人带来危险的有毒有害物品。

四公寓作息制度

二十一、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起床与就寝;

2.晚间休息时间,不准随意进出公寓,晚归者一律履行验证登记手续,门卫对出入公寓的学生有权询问或检查其携带物品;

3.除病假者外,学生学习活动时间内,学生不准在寝室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午休时间、自修时间以及熄灯后,必须保持寝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以及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不许使用临时照明用具。

二十二、学生生活区开门时间春冬季,夏秋季。

二十三、学生公寓晚上熄灯时间:夏秋季,春冬季。星期五、星期六晚上通宵给电,学生必须自觉关闭房间的照明灯与其它电器。

五用水用电管理

二十四、学生公寓可考虑采用控电柜集中供电,寝室内使用的电器总瓦数超过一定标准,控电柜自动断电。

二十五、节约用水,人离关阀,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或作其它用途。

二十六、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二十七、不准私自接电源线。

六寝室物品用具管理

二十八、学生公寓的所有用具实施设备,均为学校公共财产,学生要妥善保管和爱护。

二十九、公寓住宿的学生每人均分配有用具。用具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坏的,可经公寓管理员报总务处予以维修或更换。

三十、每个学生要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用具,损坏或遗失用具者,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要加倍赔偿。毕业离校时须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学生持验收合格凭据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

七、检查制度

三十一、学校对学生公寓的生活秩序、卫生状况、消防安全、设备维护实行检查制度,各部门与总务处共同制定检查标准。学校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物业主任或公寓生活指导的陪同下进行检查。

三十二、学校公寓管理部门、总务处对学生公寓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1.每周星期二下午,总务处公寓管理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和学生代表对所有寝室进行综合检查;

2.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对所管寝室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3.学生公寓办公室对所有寝室每周至少随机抽查一次;

4.总务处每周随机对寝室进行抽查一次以上。

三十三、寝室卫生管理分为“分工责任制”与“值日生制”两种方法:

学校和总务处进行综合检查时,寝室内卫生“采用分工责任制”,所有寝室清理工作必须分配到个人,各寝室制定统一的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粘贴在指定位置。分工原则为:个人使用位置由个人负责清理;公共位置由各寝室自行规定。

日常抽查采用“值日生制”,个人使用位置由个人负责清理,其它清理工作由值日生负责。

三十四、学校综合检查时,学生寝室应当留人。

三十五、学校综合检查与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检查时,卫生方面的检查内容:

1.个人床铺,桌面,书架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2.个人床下与桌下清洁无杂物,鞋子摆放一条线;

3.门、窗玻璃明亮干净;

4.地面、桌面、窗台、床栏杆、柜面擦洗干净;

5.床单、被罩、枕巾清洗干净;

6.墙面、天棚、灯具清扫干净;

7.室内无贴画,不钉钉子;

8.洗手间、卫生间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

9.“寝室卡”、“床位卡”、“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的填写与粘贴。

(二)随机检查时,卫生方面的检查内容:

1.个人负责各自使用物品的清理工作,如床铺上、床下、桌面、书架物品摆放;床单、被罩、枕巾清洗干净;个人床铺位置与柜子无贴画,不钉钉子等;

2.值日生负责公共部分清理工作,如地面、门窗、玻璃的清洁、非个人位置无贴画,不钉钉子;洗手间、卫生间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等;

3.“寝室卡”、“床位卡”、“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的填写与粘贴。

(三)学生生活秩序与行为检查内容:

三十六、公寓管理办公室综合检查的结果,在学生处公寓管理的橱窗宣传栏上每二周公布一次。

八奖惩办法

三十七、“文明寝室”是学生公寓寝室文明、卫生评比的荣誉称号。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月一小评,颁发“文明寝室”流动红旗,每学年开展一次“文明寝室”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十八、在公寓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中,一学期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学生,取消评定“评先选优”资格;各班一学期累计扣分超过50分的取消评定“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的资格。

三十九、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直接推荐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学生干部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四十、凡担任寝室长任期满一学年,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者,每人综合测评加0.3分。

四十一、凡荣获“文明寝室”流动红旗的寝室成员,每次每人综合测评加0.2分,寝室长每次加0.3分;学年荣获“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次每人综合测评加0.3分,寝室长加0.5分。

四十二、凡在学生公寓违犯校规校纪者,根据《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四十三、凡违犯以上各条款,扣除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

四十四、每名学生在一学期内公寓检查中,扣除综合测评分一般不超过5次,总计不超过2分。

第2篇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1、学生住宿时须持交费票据到宿管办公室办理填写登记手续。

2、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学生住宿的分配和调整,学生按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房间。

3、公寓楼早6:00开门,晚11:00关门,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院作息时间。不准私自在外住宿,严禁私自留他人住宿。

4、注意个人用品的安全,贵重物品及现金应妥善保管,最后出门者要锁好门。

5、住宿生携带行李物品出楼时,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宿舍管理员同意方可。

6、爱护公物,寝室内设备如有损坏,由寝室长到宿管办公室填写维修申请表,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按价或者加倍赔偿,。责任不清的由全室分担。

7、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电源和阀门,注意用电安全,热水器应断电使用。严禁私接电源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8、寝室卫生、纪律和安全由寝室长负责督促检查,建立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名单上墙(门)坚持每天清扫,把垃圾倒到垃圾桶内,不准往楼道或窗外扔垃圾或倒水。寝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9、寝室内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四壁无尘、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果皮核,更不准往下水道乱倒垃圾。

10、人人注意防火防盗,禁止点明火和烧杂物,不准存放易燃物和有污染物品。

11、严格禁止在宿舍做饭、吸烟、饮酒、打架和打麻将,坚决杜绝饲养宠物等。

12、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公寓和学院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和处分。

第3篇 学生公寓宿舍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自备计算机的管理,促进学生宿舍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1.本规定所称自备计算机是指由学生出资在宿舍内自行配置使用的台式、便携式等各类计算机,以下简称自备计算机。

2.申请使用条件和程序。申请使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级学生不得在宿舍中安装、使用计算机;申请时前一学期的考试成绩合格;申请前一学年内未受到过纪律处分;所在宿舍平时宿舍文化建设状况良好。申请程序: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学生自备计算机申报表》;填写《学生自备计算机申报表》;所在系部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同时报送宿管中心备案。

3.登记管理。宿管中心凭审批后的《申报表》对自备计算机进行统一编号,发放《自备计算机使用证》,学生将《自备计算机使用证》贴在自备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上,以备检查。学生凭《自备计算机使用证》办理自备计算机转让和出入校园等手续。

4.使用要求。自备计算机只准用于与学习有关的活动,严禁使用计算机玩电子游戏、看黄色碟片和上黄色网站。若发现一次在上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从事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将给予责任人以通报批评处分;若发现两次将给予警告处分;若发现两次以上将收管自备计算机并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拥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计算机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承担责任。严禁在中午12:00~13:00和晚上21:30以后使用音箱和话筒。使用计算机时,不准私拉乱接,更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主动与同宿舍成员协调,承担因使用自备计算机而增加的电费开支。对因自备计算机管理使用不善引起纠纷或违反校纪校规的,教育管理部门有权取消该生或该室的自备计算机申报和使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 e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活学习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遵守作息制度。未经允许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不准晚归和夜不归宿,特殊情况晚归者,要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进行登记。不与社会上的人拉关系,以防上当受骗。

二、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有事情请人通知或者电话联系。

三、不能私自拆装和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否则给予处罚及赔偿。

四、学生宿舍及楼道内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煤气灶、酒精炉等,违反上述规定除没收电器外,还将按照《河北省消防管理规定》给予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在宿舍及楼道点燃废纸及其他可燃物品,睡前或离开宿舍前要将燃烧的蜡烛熄灭,夏季蚊香要远离易燃物,离开宿舍要熄灭。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给予严肃处理。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进入宿舍。

七、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组织舞会、打麻将、经商等行为。

八、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狗、猫、鸟等宠物。

九、自行车严禁进入宿舍楼,违者严肃处理。

十、宿舍内不准存放现金,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存款时要添加密码,存折和其他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十一、离开宿舍必须要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一层窗台不准放置贵重物品,携带物品出门必须接受值班保卫人员检查。

十二、时刻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坏人要即使报告,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即使报案。

学生处保卫科公寓部

第5篇 某学生公寓宿舍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第1条 遵守学校作息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按时出入公寓(宿舍)楼;公寓(宿舍)楼夜间21∶30熄灯及关门(节假日、周末22∶30熄灯);严禁迟归、夜不归宿和校外租房;对于迟归者,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进入公寓(宿舍)。

第2条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学校根据各公寓(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2.墙面清洁,无蜘蛛网吊灰,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允许根据个人需要和爱好进行一些不破坏墙体、不影响整洁的装饰设计。

3.床面不堆放杂物,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的一侧;各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

4.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书架内书本、物品须放置整齐;书桌下鞋子及其他物品放置整齐。

5.保持地面干净无尘、无水、无纸屑、无痰迹,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纸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严禁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

6.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物。

第3条 爱护公物(如电开水器、洗衣机等),保持宿舍内公用区域的整洁,桌椅、水龙头、电开关、水箱等公用设施须妥善使用,保持清洁完好。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杜绝长流水。

第4条 讲究文明礼貌,自觉保持宿舍区的安静。公寓(宿舍)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等。熄灯后,不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播放音响,在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情况下,进行娱乐性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团结友爱,文明交往,不在宿舍区内酗酒、赌博、聚众闹事。

第5条 严禁擅自在宿舍区从事租赁、修理、代销、直销、促销等经营、宣传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旅游票、影视票等代售及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和传销活动。不得在宿舍区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学校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宿舍区内组织的任何集体活动须经学工部门批准。严禁在宿舍内观看、收藏、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的不健康书刊、影碟、网上信息等。

第6条 学生须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第7条严禁进入异性公寓。如确需进入者,须凭有关部门证明经宿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8条 自行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禁止将自行车带入公寓(宿舍)楼内。

第9条 遵守计算机的使用规定,个人负责计算机的安全防盗工作。

第10条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11条 积极参加达标寝室(楼幢)、文明宿舍以及党员、团员示范宿舍的评比。

第6篇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

第1条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规范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手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宿舍生活是重要的隐性德育课程,学校鼓励学生在集体宿舍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集体生活,学会做人,不提倡学生走读。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得走读,其他年级的学生确实因本人患病等原因不宜住集体宿舍,且家庭居住地在学校周围5公里之内的方可申请走读。

2.每学年放假前一个月内(每年六月份)办理下一学年的走读手续,开学以后或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办理,该学年住宿费不退。

3.有意走读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学生申请,对申请原由适当的学生发放《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

4.学生认真填写完申请表中相应内容,由学生家长到所在系部,在系部学工干部在场情况下,在《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的'家长意见'栏中填写明确意见,表明对学生的走读行为负责,并签名。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5.学生凭审核后的《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6.学生凭宿舍管理中心出具的《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到财务处办理住宿费结算手续。

7.凡未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房手续者视为走读手续不完备,未办理退房手续前发生的离宿均按夜不归宿处理。

8.走读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常规的考勤。

第2条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者,一经查出,即终止其走读资格,除补收当年住宿费外,还将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7篇 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2

学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规定(二)

为保障假期期间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运行成本,根据学生公寓假期工作实际,特对假期住宿学生做如下规定。

1.假期住宿的学生须经院(部)统一核查、批准后在放假前一周内将名单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备案,公寓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批准住宿学生由各学院负责管理。

2.原则上只有大三学生或由经学校批准的其它学生可以提出住宿申请。

3.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准在校内住宿(2023年6月7日至8月26日)。批准住宿的学生须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4.住宿学生由公寓中心统一办理临时证件,持证出入公寓。开学后将证件交回公寓中心,补证或证件丢失者,需交纳工本费;

5.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容留外人住宿;发现无证人员住宿,每天收费20元,收费日期自放假之日是起计算;

6.严禁留宿异性,严禁将床位出租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7.住宿学生要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8.住宿学生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身份核查,提供相关证件,对人证不符或不能提供证件的,将予以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假期期间水电使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10.设施维护、维修按正常程序进行;

11.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或不能在学校住宿的,要及时通知院(部)辅导员,并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12.住宿期间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严禁违章用电。

第8篇 某某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范例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创建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公寓住宿的学生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公寓内、寝室内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发现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否则本寝室人员均摊。

二、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电热器、电热棒、电熨斗、电吹风、电褥子;动用明火、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等。一经发现(查出)没收器具。

三、不准私自留宿客人,严禁留宿异性。

四、来访客人须到公寓值班室登记,经楼宇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公寓。

五、搞好寝室内卫生,寝室内卫生要按寝室规范标准执行。各公寓要开展寝室卫生评比活动,对卫生达标的寝室要授予“流动红旗”,对卫生差的寝室,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严禁在公寓内吸烟、打架斗殴、经商、酗酒、赌博、打麻将、跳舞、玩杠玲、打球、摔酒瓶、器皿、燃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七、不准擅自移动消防器材和破坏消防器材。

八、未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及床位。

九、公寓关寝和熄灯后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别人休息的活动。

十、保持和维护公共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走廊、水池、便池、下水道倒杂物;不准从窗户向外倒垃圾、倒水、倒脏物和扔酒瓶等物。

十一、保持公寓楼内墙壁洁净。不准往墙上粘贴任何物品;不准往墙上乱写、乱画、打球印、按手印、踩脚印;不准往墙上按图钉、钉铁钉钢钉。

十二、不准在公寓内存放自行车、杂物等。

十三、严禁私自开启公寓内电控柜,如保险丝损坏,向值班员说明原因,交付保险丝款后,由维修人员更换。

十五、公寓内设备如有损坏,要马上向公寓值班室报告,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属于人为破坏的要加倍赔偿。

十六、要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公寓工作人员,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辱骂工作人员。

十七、寒、暑假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公寓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公寓统一安排住宿。

十八、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夜不归宿,如有夜不归宿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九、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给予处理。

第9篇 学生公寓宿舍家具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家具管理规定

第1条 后勤管理中心对全校学生公寓(宿舍)家具实行统一管理。

第2条 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设施。不得私自拆卸、移动、调换、搬出宿舍内的家具。不得多占家具或将家具改为它用。

第3条 不得私自调换、安装门锁。公物损坏时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非本室的家具未经允许不得搬入。

第10篇 h学生公寓宽带安装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同学们在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配合学院的学风建设,根据学院的相关的条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宽带安装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宿舍内安装宽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二、安装宽带的宿舍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三、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通过电脑散布封建迷信、淫秽书画及音像制品;

五、禁止宿舍与宿舍之间私自串联网线;

六、为保证安全用电,同学使用电脑必须配备标准电脑接线板,关闭电脑后必须拔下电源;

七、各室电脑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允许使用个人的电脑桌椅,以保证室内整洁有序;

公寓管理人员经常性检查各宿舍电脑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予以停止使用宽带,不予退款,同时给以停止电力供应,封存电脑等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依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斋名: 宿舍号:班级:

学生签字: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05年9月19日

第11篇 z学生公寓财产管理规定

⒈ 住宿学生要自觉爱护公物,严禁拍、砸、踢、摔、撬等破坏性行为。精心保管和使用公物。本宿舍的公共物品如有丢失、损坏,责任不清,需由本宿舍同学共同承担。

⒉ 新生入学时,由管理人员给学生发放住宿物品,经学生与管理人员核定后由使用学生填写物品管理卡片,毕业或因故离校时凭卡查核,对缺少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⒊ 公寓设施如有损坏,属于个人使用物品,个人及时报修,维修成本费由个人担负;集体使用的由本室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故意损坏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加倍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⒋ 公寓内设施和个人使用物品,不得随意移动,更不允许移出室外。其他不属公寓配发的物品(如桌、椅、冰箱、洗衣机等)不得擅自拿入公寓内。

附:财产赔偿价目表:

公寓财产赔偿价格表

物件名称单价(元)损坏情况赔偿(元)

单人床280床架损坏10----100

椅子50面损坏10----20

床板损坏10----50

腿损坏10----30

双人床400

床板损坏10----50

三角架30

损坏30

床架损坏50

毛巾杆15

损坏15

梯子损坏50

簸箕6

损坏或丢失6

床垫70

丢失70

纸篓5

损坏或丢失5

损坏10----20

晾衣杆30

损坏30

阅读桌500

桌面损坏20----100

扫帚6

损坏或丢失6

桌底损坏20 ----100

镜子15

损坏15

方凳30

丢失30

蹲便器50

损坏50

损坏10----20

洗手盆60

损坏60

窗帘40

损坏或丢失10―40

水表

90

损坏90

抽屉锁3.50

损坏3.50

普通插座10----15

损坏10----15

柜门锁3.50---5

损坏3.50----5

电扇168

扇叶损坏30

门锁28

损坏28

电机损坏100

门钥匙1.5

损坏1.5

调速开关损坏20

抽屉或柜门钥匙1

损坏1

电话150

机壳503.5

丢失两把3.5

机芯损坏50

小玻璃8

损坏8

弱电插座60

损坏60

大玻璃30

损坏30

电器开关 10----15

损坏 10----15

窗框50

损坏50

连体床900

床板损坏50

门160

损坏50---100

床架损坏100

卫生间灯罩30

损坏30

床下衣柜损坏20----100

厅灯罩70

损坏70

抽屉损坏10----50

坐便器300

损坏300

桌面损坏50----100

淋浴喷头30

损坏30

键盘10----50

窗帘杆40

损坏40

主机柜10----50

注:所有未注明物品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第12篇 学生公寓清洁管理规定5

学生公寓清洁管理规定(五)

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学生公寓清洁管理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行为养成教育,为了给住宿学生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学习环境,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

1、公寓保洁员每天上午7:00―11:30、下午2:00―5:30进行打扫和保洁;

2、楼梯、走廊每天一拖两扫,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痰迹、果皮、纸屑等杂物和低洼积水;

3、楼梯扶手、消防设施每日擦拭一次,保持无积灰;

4、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一次,保持无尘土、蜘蛛网;

5、垃圾桶每日上午9:00前、下午3:00前各清倒一次,下午下班时垃圾桶内无垃圾,垃圾桶每天须清洗一次;

6、每学期对各寝室窗户擦洗一次,洗手间、冲凉房清洗污垢一次。

二、寝室卫生

1、室长安排寝室人员轮流卫生值日;

2、值日学生打扫并保洁,并把清扫的垃圾装袋投放到垃圾桶或指定地点;

3、每天投放垃圾的时间: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

4、住宿学生自觉维护室内整洁,做到地面、墙面干净,床铺整洁,洗手间、冲凉房干净、无臭味,各种物品放置有序。

三、讲究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残汤剩饭、不乱写乱画,自觉维护公寓的公共环境卫生。

四、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学生工作处对学生寝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洁卫生检查,检查结果记载、统计、公布,作为学生各项评优的依据。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z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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