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记录不是抄法言法语,是记下当事人说话时手指怎么抠桌角、法官敲法槌前喉结动了几下、对方律师翻卷宗时纸页哗啦声停顿了几次。重点不在说了什么,而在谁说、怎么说、说完之后空气里飘着什么味儿。写清楚那个离婚案里女方突然低头咬嘴唇,比写十遍“感情确已破裂”都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