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记录不是抄庭审笔录,是你盯着原告说第三句话时眼皮跳了一下,是被告律师翻证据时纸页抖得特别快。法院实习报告里那段得写出人味儿,谁声音发颤了,谁突然笑了一下,谁把调解书捏出了折痕。重点不在程序对不对,而在你眼睛看见、耳朵听见、手指碰见的真实毛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