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味不是写谁吼了谁,是你蹲在调解室门口,听见茶杯顿桌的声音、对方突然拔高的尾音、调解员压低嗓子说的那句“再吵就叫所领导来”。写气味,写汗味混着烟味;写停顿,写三秒没人接话;写眼神,写一方盯着对方鞋尖不抬眼。别总结道理,道理是结案后贴墙上的,你只管把当时绷着的那根筋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