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人大述职报告中立法参与怎么写才不跑题?

已帮助 263 人解决问题
A

立法参与不是旁听记录,是你在法规草案阶段提了什么意见、被采纳了几条、哪条改了原文措辞。写法上直奔“我做了什么”:参加几次论证会、提出几条修改建议、哪条建议推动了条款增删或表述调整。别扯“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人大立法讲究的是字字较真,写稿就得见字见行。

高分写作经验

每条立法参与必须对应具体法规名称及条款序号
35.2%用户推荐
所提建议须注明是否被采纳及采纳方式
25.5%用户推荐
禁用“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等无实质内容表述
22.2%用户推荐
不写未进入正式审议程序的调研意见
12.7%用户推荐
不虚构未实际参与的立法环节
6.6%用户推荐
基于平台同类范文数据共性特征汇总

热门篇幅区间

2000-2400字
43.4%用户选择
1700-1999字
31.7%用户选择
2401-2800字
26.3%用户选择
基于平台同类范文篇幅数据统计

推荐写法

数据显示,有35.2%的用户认为,首选的写法是每条立法参与必须对应具体法规名称及条款序号,43.4%%的用户倾向选择2000-2400字,而31.7%%的用户选择1700-1999字,26.3%%选择2401-2800字。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把参加立法调研、列席会议等程序性参与等同于实质性立法贡献

适用对象

人大法制委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人大专委会法律顾问、立法联系点负责人、代表专业小组成员

新手常犯的误区

把参加立法调研、列席会议等程序性参与等同于实质性立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