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部分得像监控录像,只摆动作、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别加半句推测。法官看的是证据链,不是你心里的判断。把每个事实都钉死在证据上,证人说了什么、文件写了什么、视频拍了什么,原样端出来,动词用过去时,主语明确,一句一事。最忌讳“可能”“大概”“疑似”这种软塌塌的词,一冒头就被当靶子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