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部分不是记流水账,是挑刀尖上的事儿写。谁干了什么、在哪儿、什么时候、凭什么证据,四样东西挤进一句话里。证据链断了就补一句说明,别堆时间线。法官看报告不耐烦,你写得越密实,他越信你。事实段落每段只讲一个动作,动作主语必须是人或机构,不能是“情况”“现象”这种虚壳子。写完读一遍,删掉所有“当时”“随后”“在此基础上”,这些词一出来,八成是绕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