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法律点,第一次写透,后面提一句“同前”或“理由参见前述”。别每次换身马甲重讲一遍。比如合同效力问题,第一次分析完印章、授权、意思表示,后面再碰类似情形,就写“该公司签约代表权限问题已如前述,此处不再赘述”。重复不是严谨,是没想清楚哪部分该详哪部分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