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习单位介绍: 简要描述实习所在的人民法院,包括其地理位置、主要职能、工作范围等基本信息。
2. 实习目标与期望: 明确阐述选择在人民法院实习的原因,以及希望通过实习达成的学习目标。
3. 实习经历: (a)岗位职责:详细记录在法院实习期间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如文书整理、法庭旁听、协助法官等。 (b)案例参与:分享参与的典型案件,描述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观察与学习。 (c)专业技能提升:描述在实习过程中提升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如法律研究、法律文书写作等。 (d)团队合作与沟通:讨论与法院工作人员的互动,以及这些经验如何增进团队协作和沟通技巧。
4. 挑战与应对: 描述实习期间遇到的困难,如法律理解的复杂性、工作压力等,并说明如何克服和解决问题。
5. 心得体会: 分享实习过程中的感悟,包括对法律实践的理解、对未来职业规划的影响等。
6. 建议与展望: 提出对法院工作的改进建议,以及对未来个人职业发展的展望。
开头:
在2024年的夏天,我有幸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毕业实习,这是我法学学习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段经历。这段期间,我不仅深化了对法律理论的理解,更亲身体验了司法实践的严谨与公正。
结尾:
回顾这段实习时光,我深感荣幸能成为人民法院的一员,见证并参与了法律的实施过程。这次实习让我明白,法律并非抽象的条文,而是关乎社会公正与公民权益的守护者。未来,我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投身于法律事业,为实现公平正义贡献力量。我坚信,这段宝贵的经历将为我开启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她刹那的明艳!然而当初她萌芽之时,浸透了奋斗的泪水,洒遍了牺牲的雨血。——题记
一、实习目的任务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说话谨慎,做事行动要敏捷”。对于一个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要有相当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良好语言表达能力,更要有强硬的实践能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__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通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__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通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习内容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不过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况,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签了。不过对于那件事,我一直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可以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五)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三、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沟通能力欠缺。
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判断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考虑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大量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
(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
学习不单单是学校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而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老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改进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
(三)适应能力欠缺。
学生从学校到法院,面对着比学校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面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通过实习,我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收获。活生生的资料远比课本更能启发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实也更让我深思。
第一,最明显的收获就是对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确是法学院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最好的场所,尤其是在对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为在法院实践我们可以很直观地学习和体会诉讼程序完整而详细的过程,我们所学的诉讼知识是零碎的、是不系统的,通过实践,将我在学校学习的关于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去进一步对应和细化。这更有利于我加深对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理解,这无论对于我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理论研究工作来说都是一种宝贵的经历和积累。同时在法院进行的各项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体现,分工负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第二,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径。法律所要解决的都是些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对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帝国》中说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确,作为会说话的法律的法官,他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睿智、勤奋来诠释着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刚开始实践时,我阅读了几份判决书,里面复杂的关系一会就把我弄晕了,而我们的法官却能游刃有余,这种断案的技巧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日积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件做出最准确的认识。
第三,我在人际沟通能力也增强了。以前主要是在学校里生活,接触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对比较简单。通过实践生活,通过和不同的人的接触和沟通,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与他人沟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门艺术。在社会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试图去改变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对。用微笑打开尴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紧张的局面,凡事能退则退,用宽容营造和谐的氛围,才会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
第四,在实践中我发现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依然非常重要。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实清楚,一方应当履行某种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须负给付义务而不履行,这种行为的出现凸显了一些人法制意识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计任何成本的诉讼也并非是理智的。德国 学者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到农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争口气”的感觉,然而,在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说更是一个经济人,其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而,不考虑任何后果、不计任何成本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随物质匮乏的精神满足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
第五,通过实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认识。法官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但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法官一直以来都是以一个强势的社会角色出现,成为民众关注和评价的焦点,尤其是身处审判前沿的广大基层法官,社会、民众包括自身所处的团体都对他们有很高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审判作风问题,基层法院由于案件多,心理压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难免简单粗糙,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职业给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法院和法官仍需要进行监督。但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建设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则是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五、实习总结
美丽的内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构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总的来说,我在这一段时间里一直积极进取、努力钻研、按时上下班,不断地在各个方面调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以及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的能力,把所有的热情和时间都献给了这次让我执迷的法律职业。当然,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但我相信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两个月的实习期,一晃眼就过去了,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现实跟书本的巨大差异,一件简单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来,需要的却是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原来的我们,几乎都视书本上的内容为真理,很多东西都未曾付诸实践过,只有真正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才会亲身体验到实际的难度有多大,也才会从中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通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从另一个视角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经验,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会的自己,做好一个万全的充足准备。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如果这是我的路,我将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毕业实习报告范文岳麓区人民法院
实习人:聂婷妍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03年11月20日~2003年12月26日
年级:2001级 班级: 3班 学号:8号
关 键 词
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⒁庠诖斯讨薪约核ю砺塾?a href=‘‘>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ecirc;徒细叩钠兰邸?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
中级法院实习报告: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三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两个月的实习,学校不做统一安排,要我们自己去找.7号一下火车,就自己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去联系实习单位.第一次进法院的门,心里砰砰直跳,该去找哪个领导呢,在门口向值班的法警问了一下,应该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楼,递上学校开的介绍信,政治部的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我,在了解了我的来意后对我来实习表示欢迎,并给我讲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纪律,主要是关于保密方面的.
我被分在了民二庭,这对我是有点难度,在民商这一块我以前学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别是在民事程序这方面,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法学理论,别人都说学法学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来这法学这一块,我还是得重新学起了.
在民二庭实习的二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帮助赵法官整理卷宗14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 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很大,民二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到三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六百多份,民二庭十几位审判员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两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 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 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 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 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都是用济南方言,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 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两个月里,曾帮赵法官草拟过民事裁定书以及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 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 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 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赵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
在法院里呆了个把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夷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有一对刚结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闹离婚,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 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 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 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②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 ③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节后不久提起离婚.
审模式的影响,逐渐引入了英美对抗制庭审模式。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原告起诉时候只提交证据目录而不是提交全套证据。证据要在庭审之后才全部提交。立法的本意在于防止法官的先入为主,强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对抗。
立法的初衷是完______,但是在实践中落了空。事实上,法官审理案件多是在开庭之后靠着庭审笔录和当事人事后提交的全套证据据以判案的。庭审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导致法官庭审之后的忙于阅卷。另外,辩论阶段的辩论似乎也不是很充分。
由此凸显了书记员当庭记录的庭审笔录的重要性。由于临时记录等诸多条件的限制,书记员只能把关键性的事实予以记录,不能记录下所有的事实,这其中,如果稍有疏忽,遗漏关键性内容又当如何?如果书记员对当事人的某一方颇有偏好,故意在其辩说中加上那么几句,那么对于依据庭审笔录断案的法官的影响又当如何?我觉得这可能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些问题。
书记员这个角色一直是我们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所忽略的一个角色,笔者通过这次实习以及亲身做书记员的亲身经历,感觉书记员的角色有必要引起重视,建议在司法改革中予以一定的考虑。
五、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借鉴英美法中的陪审团质素建立起来的。一如前述,制度移植的初衷是完______,在实践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很多的不足。
根据笔者在法院的实习经历以及亲身做陪审员的感受来看,陪审员制度存在着陪而不审的情形;有陪审员参见的合议庭基本上就演变成了案件承办法官一个人的独任制,陪审员没有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陪审员制度的完善问题也是学术界探讨比较多的问题了,相关的讨论以及论述已经比较深入,兹不赘述。
以上就是自己实习过程中的一些想法,中国很大,问题很多,情形很复杂。以上仅仅是个人粗浅的想法,多有幼稚与疏漏之处。
理论与实践结合,让我在这次实习中受益匪浅,也初步达到了实习的目的。今后一定要多注意实践,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做到学以致用!护士实习报告 | 暑期中国交通银行营业部临柜业务实习报告
寒假时,我去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1>;开庭准备:
从表面上看,就好像只要一有案件,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由任意一个法官审理终结就行了。其实不然,为了一次开庭审理案件,法院方面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例如:法院方面先接收原告方的起诉书,然后把起诉书按照被告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并交给被告方,然后又要在特定期间内由被告递交答辩词等等。
然后,由书记员根据相应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在期限之内为法官安排时间审理此案。有时在案件很多的情况下,书记员还要对案件案情认真了解,从而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安排,使所有案件可以在法定的审理期限中审结。
而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也不像我原来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有人起诉,然后双方当事人在特定时间出庭应诉就行了,他们在庭下也要做大量工作,为有机会胜诉做着必要的准备。原告方不仅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逾期举证的话,就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不予质证,被告方也一样。
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法人的话,还要去工商部门查找其营业执照,并向法院提交其复印件,在起诉中要写法人的全称,错一个字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出现错误,这一点体现了法律的严谨,虽说是民事纠纷,但也同样要求有关用语的准确。
记得在实习期间,还遇到一个关于共同诉讼的案件,当时先是有这些当事人分别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对这些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这些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所以对这些诉讼进行了并案审理,这个案件共有四十八个原告,每个人递交上来的证明材料就有几十页,被告的代理人在开庭前来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以便开庭时进行质证,当时我帮书记员把那些材料从七楼搬到了三楼来让代理人在特定地点查看,抱着厚厚的材料,及看到被告代理人一张张认真的查看那些材料,此时此刻我深切体会到法律工作的不易和每一个法律工作细节的重要性。
<2>;审理过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案件归档:
在一个案件审结之后,法院的工作还不算完成,书记员还要整理案卷,将案件中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按照特定顺序进行编页入卷,以便当事人上诉时,将一审案卷送至上级人民法院,使他们了解案件审理的来龙去脉。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则将案卷装订入档,以便以后查卷之用。整理案卷时的要作量很大,如果一个案件比较复杂,证据等书面文件特别多时,有些可能会达到几百多页时,这样就还需要分卷整理。
在这个过程中,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我知道了在每一个案件后面凝聚了多少法院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虽然这些工作很琐碎,很繁琐,但是这些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又是必须的,只有做好了这些工作,当事人才可以随心所欲的翻阅案卷,法官才能随时翻看以前的案卷,便于法官从以前的案件中吸取经验审判现在的案件,而且便于当事人上诉之时,上级法院调取案卷和查阅基本案情,从而可以缩短审判时间,使我国法官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实践中,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么轻松惬意,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我深刻意识到任何工作都需要大家的互相合作,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不仅需要法官的专业知识,而且也需要书记员所做的大量而又琐碎的幕后工作,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挥挥小锤就可以维护法律正义的,里面还包含了常人所无法想象的辛酸和汗水。
二、心得体会:
因为实习的法院位于海淀区,坐公交车来往于法院与学校之间单程就需要一个多小时,所以,我每天六点多就要从学校出发,寒冷的天气中坐在没有空调的公交车中,虽然车门、车窗紧闭,只是开了一小扇天窗透气而已,还是让人感到周遭传来的丝丝寒意,如果坐上的那趟车碰巧人很多的时候,就要在车上站着一直到目的地为止,有时偶遇堵车,下了公交车后就得以最快的速度跑向法院,避免迟到。此时此刻与许许多多的上班族,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一起挤在同一趟车上去往不同的目的地,让我亲身感受到了学校生活的惬意,上班族工作的忙碌。这小小的一个方面也透露出了生活在大城市的快节奏。大学生活虽然是社会的一个浓缩版,但却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社会生活的真实面,以后的路不如我们大学生想像的那般美好,所以我只能加快脚步,努力赶上这种快节奏。
在法院的这段时间内,从开庭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到最后的案卷整理归档,法院的大多数工作我都尝试过了,我从法官与书记员那里学到了许多许多,任何一样琐碎的工作都能增加我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基础法律知识,还要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为了实现我自己的目标,我将利用大学有限的时光不断完善和充实自我。
2024年暑假,我来到了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实习。经过了一个月的实习生活,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还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
一,感谢指导老师们教诲
史庭长的认真和细致是法院出名的,他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规定小到一个标点符号。他对我们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不过尽管这样,史庭长对待我们却十分和气,平易近人,我们都十分敬佩他。张老师和我一个办公室,教给了我很多东西,比如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还给我讲他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几位老师,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我和给我提供帮助的法官们,史吉太老师,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鞠躬,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顺利结业付出的辛劳。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老师们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老师们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老师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24年7月21日我们来到宁县人民法院,虽然天下着倾盆大雨,但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热情。当天,法院的领导及各庭的庭长给我们开了座谈会,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干劲。最主要的就是为我们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问题。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随着史吉太庭长来到办公室,与办公室的张老师等见了面,他们热情的欢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师,张志轩、等几位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完成的,他们都是法院资深的审判员,拥有十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我也非常照顾,我十分敬佩他们。
由于刑庭只有我一个实习生,难免有些紧张和担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为别人添麻烦。不过,这也是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正因为是一个人,更是需要我独立迎接挑战。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宁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
三、充满辛劳的书记员工作
我以前从没在法院实习过,对书记员的工作更是一窍不通。面对自己即将独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问题,给老师们和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好史老师他们不停鼓励我,给我增添信心。我认真了解了书记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注意的事项。
书记员主要负责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笔录、送达笔录、询问(讯问)笔录、调解笔录等等,还要负责一些案卷的整理装订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送达工作。说起这记录工作,也许有人会认为书记员的记录毫无技术和难度可言,只是简单的记录罢了,但作笔录其实是大有学问的。本来我就对记录这个工作完全不了解,写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没有经验,不知道各种记录应有的格式,一开始完全摸不着门道,闹了不少笑话。
各种记录都有一定的规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格式,记录就会简单很多。比如庭审笔录、起诉书副本送达笔录,都有“头纸”,就是将常规的、必须要问的问题都事先打印好的纸。以庭审笔录为例,“头纸”的内容通常有开庭时间、地点、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公开还是非公开审理、合议庭成员名单、被告人权利告知等内容,这些都是打印好的,开庭前一天,老师就会把起诉书副本给书记员,以上内容只要照着起诉书副本抄写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时间和精力。也就是说,真正的纪录是从法庭调查开始的。另外,在法庭调查的部分,记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复循环的,将其他固定的话反复写,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笔录工作的困难还有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语言问题。就是不知道该记什么,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记的。庭审还好一些,询问笔录和调解笔录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询问笔录的对象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属,而调解笔录更是在矛盾双方间展开,往往正式发问开始后,法官会一边给他们解释、调解,一边发问,对方也由于情绪激动常常词不达意或口齿不清,有的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会说一些与问题无关的话,并且逻辑也很混乱。如果书记员经验不足的话,要么会把法官和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全都记下来而被累死,要么会一句都记不下来而被骂死。所以一定要有较强的归纳能力,明白提问者和答问者要表达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内容,删掉不必要的内容,并将口语化的语言尽量转化成书面语言记下来。而要做到这一切,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听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实习期间尝试了自己写刑事判决书的稿纸。史庭长将两件案子交给我让我写一份判决书稿纸。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考验,要知道,这两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写判决书要求将每个证据的主要内容都写出来,并指明该证据都证明了什么,通常要写十几页。要写出判决书,就必须对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将厚厚的侦察卷看透。经过这两次写判决书稿纸,我深切地感受到写判决书的不易和各位老师的辛苦,让我学到了很多,锻炼了我克服困难的意志。
四,实习结束后的心得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
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范文
今年暑假,通过和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刘庭长多次联系,我有幸进入秦皇岛中院审判监督庭实习。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市政廉街,在大门旁两个一人高的獬豸蹲坐着,代表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从外观上看,市法院不像海港区法院和昌黎法院那些新建法院那样宏伟气派,但是里面布置得干净利落,公车和私家车停放的井井有条。室内的书柜档案布置的紧凑而有序,给人很肃穆的感觉。这个神圣庄严的地方有二百多名法官和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着,为秦皇岛市司法工作默默贡献着。我所在的审监庭就在一楼,有五名法官,两个内勤人员,我就在内勤人员的指导下学习这个部门的相关工作。
随着暑假的结束,实习也告一段落,实习期间工作量不是很大,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时间闲下来,大到做法庭笔录,小到扫地倒水,我很踏实地做着这些看似很普通的事情,其中做的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和打印复印,这些事情繁琐而庞杂,是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积极的心态来应对的。从立案庭接案到开庭审判,我经历了数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从中学习到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这是在学校里老师们所没有讲到的。法官们当然不会像老师们那样把每件事情详细的讲述清楚,很多情况下我都在自己摸索着做事的方法,努力领悟法官们的要求,做好交给的每一项任务。
这段时间我旁听了多起案件,对审判监督厅的审判工作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一般来讲审监庭的案件有四个来源,当事人上诉,申诉,检察院抗诉和上级指令再审。其中当事人上诉和申诉占到了案件总数的绝大部分。长期以来审监庭的工作就是法院最难做的部分,尤其是这段时间,国庆临近,对于上访老户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很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律工作的程序性,认为只要是不公正的事情就要告,没有诉讼时效和证据概念,只要判决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就不断上诉、申诉。这就给法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一方面要照顾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兼顾程序的合法性。很多案件一审再审,领导亲自做工作是家常便饭。
审监庭的法官们几乎是整个法院中最有耐心最随和的,每天都要接待各个案件的当事人,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对矛盾不深的争取调解结案,积怨已久的也争取双方让步,化干戈为玉帛。其中崔冠军法官和史福占法官成功处理了两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海港镇邵岭村全体村民为崔法官送来了锦旗,在整个中院传为佳话。高晓武法官妥善处理了八千岁酒业股权纠纷案件,这起标的额达两亿的案件最终告一段落,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子栋法官在处理昌黎县某家庭财产纠纷案件时亲自到当事人家中走访,给当事人孩子带去了礼物,安抚了孩子受伤的心灵,同时劝作为当事人双方的的公公和儿媳妇儿从孩子的未来出发,和平处理财产上的纠纷。新上任的刘庭长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探索出了“一案一表”的新管理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习期间审监庭的法官们给了我很对学习和就业方面的指导,让我受益匪浅。
8月17日秦皇岛多瑙河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当事人来到审监庭,对审判工作存在疑问,要求复印案件的全部卷宗。由于当事人不能带走案卷,我奉命复印两本共计三百多页的卷宗,时间紧,任务重。我在打字室复印机前坐了三个多小时,一页一页复印,一页一页查看,力求万无一失,当我把复印装订好的案卷交个当事人代理律师的时候,他们对审监庭办事效率之高深感惊讶,领导们也夸奖我办事积极,这是我很引以自豪的。
我印象最深的是张化普、周玉琴房屋建筑合同纠纷案,这是一件疑难案件,争议时间久,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但是曾经多次到省高院和人大上访,给院里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甄院长曾带领审监庭法官到当事人家里走访,切实查看了争议房屋的质量。张化普曾出资六千元让周玉琴之女代为其建筑房屋,约定建成后由张化普周玉琴夫妇居住,待百年后归周玉琴之女所有。但是房屋建成后质量问题严重,须修缮后才能居住。张化普夫妇从此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诉讼之路,他要求赔偿十七万元的损失,其中还要包括多次上访申诉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法官也很为难。最终在选择程度上照顾张化普利益的情况下做出了判决。张化普没有等到让他满意的判决,拿到判决书后愤然离去,这让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缺少证据,法律观念不强,我们没有办法实现他的要求。这个案件的判决给我出动很大,我认识到现在我们的普法工作做得还很不够,法律援助事业亟待发展。
当然,法院的工作也不是完全紧张忙碌的,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院机关党委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联欢会,给转业军官们带来了节日的问候。院领导和很多法官一展歌喉,展现出了当代复转军人在新的岗位上的昂扬斗志和敬业精神,也充分放松了长时间工作的紧张神经,给大家带来了欢声笑语。
当然从实习中我也看出了一些问题,庭审的程序不够严格,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判决的公信力。法院办公设施紧张,审判庭数量不够,有时候两起案件要等待安排到同一个审判庭进行,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总起来讲这段时间我收获颇丰,通过这次实习学到了很多诉讼程序知识,和审监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们成了好朋友,对法院系统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庭审结识了很多知名律师,这对我将来的职业选择产生了很大影响。希望今后还有这样的机会到法院实习,同时希望更多的同学有机会参与实习,使大家的专业水平都有更进一步的提高。
实习人: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县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24年7月28日~2024年8月20日
年级:2024 班级:法学1班 学号:20240301118
关键词:实习 细心 严谨 准确听庭 程序 理论联系实际
很高兴能利用暑假时间到吴起县人民法院实习,对于即将升入大二的我来说,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实践活动。首先,要感谢为我提供实习平台的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我的老师和家长给我的支持
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实习,没有实习经验。因为是大一,物权法、债权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特别是民诉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层法院实习,所以此次实习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办事机构、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审结过程等层面上的东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笔录、参与案件讨论、起草判决书等实质上的内容。虽没什么实质的收获,但还是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第一天因为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下午政治学习。第二天正式开始实习,基本无事可做,除了跑跑腿儿送送卷宗或文件。我的实习老师负责民一庭的内勤工作,所以我学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拿送报纸和信件。书记员收发当事人出庭传票、开庭权利义务通知书、送达回证、裁判书、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主要是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来完成的,所以信件一天分两次及时拿送。拿送时要注意盖章登记信件,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错。别看这不起眼的小事,仔细研究起来还大有讲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错整个诉讼程序将受到影响。综合部的一位法官是专门负责诉调对接简报工作的,交给我们几个实习生校对各中院交付打印成册的简报的工作,看看打印样文是否有文字和标点上的错误,也就是找错别字。这使我想起了高考的一道语文题,也是找错字。我不想颂扬可恶的高考题型如何实用,只是想说在学校学的东西到了工作上说不定哪天就会用到,所以书到用时方嫌少,要利用上学时间多学点东西。校对工作需要两种东西,细心和耐心。校对过程中,我们几个讨论了“制定”和“制订”的区别,“装潢”和“装璜”的区别,还查阅了字典。老师告诉我们,曾经因为用词的不同还引发过一场官司。法律的严谨准确又一次实际地印入我的脑海。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送拿卷宗到律师阅卷室,这样我们便有足够的机会来翻翻看似神秘的卷宗里都包含些什么东西,人告诉我们,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我在想内卷为何不能公开呢?法官们的高见为何不能与公众见面呢?为什么裁判书、判决书上只是裁判判决的结果而无相关的理由支持呢?这又如何体现法律的透明公正呢?这些问题确实值得我好好思考。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从我们到法院实习的第一天起, 袁老师就告诉我们凡是在法院听到的、看到的一切属于保密的东西都要烂在肚子里,不能说出去。连席会议上各个法官的的意见理由都属于保密的内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们办公室桌边的纸篓都是自己亲自倒到保密纸桶里的,然后统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销毁,实习生一般不帮法官倒纸篓的。
在近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下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将会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时候就去听庭审,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不要答非所问,诡辩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力追求事实真相的国家里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厌烦。
短短的二十多天,尽管当时觉得无聊、浪费时间,但现在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锻炼。我在想,中国的法学教育如若真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那该会培养出多少人才!
在报告的结尾,我要再一次感谢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法院工作者,谢谢你们!
2024年9月1号
实习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年级:2024级班级:3班学号:8号 关键词
行政诉讼立案程序诉讼请求简易程序不作为 审理时限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24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__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____年__月__日到__月__日间我在__市__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毕业实习,短短一个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天,但这二十多天来却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一个月的实习,学校不做统一安排,要我们自己去找,这对我们可是一件难事,要知道进公检法的门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没有什么熟人,法院会不会接受我们去实习呢?19号一下火车,就跟一班的杨裕武一起到夷陵区法院去联系实习单位,之所以找比较偏远的夷陵区法院是因为担心别的法院去找实习的人太多,能锻炼的机会太少。第一次进法院的门,心里砰砰直跳,该去找哪个领导呢,在门口向值班的法警问了一下,应该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楼,递上学校开的连抬头的没写的介绍信,没写抬头是防止万一这家法院不要我们的话我们还可以用这张介绍信到别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韩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在了解了我们的来意后对我们来实习表示,并给我们讲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纪律,主要是关于保密方面的。联系实习地点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门在外,胆子要放大些,去找实习的地方又不是做什么坏事,别人不要我们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别的地方,不过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有点难度,在民商这一块我以前学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别是在民事程序这方面,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法学理论,考研考的方向也是宪法,可法院里似乎没有哪个部门需要偏重宪法的,别人都说学法学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来这法学这一块,我还是得重新学起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帮助杨届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 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夷陵区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到三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两百多分,民一庭5位审判员(其中有一位因车祸休长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两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其实他们即使是用普通话讲的话我也不能完全记录的准确,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曾帮王志法官草拟过4份民事裁定书,帮杨介平法官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王志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杜支军警官到三斗坪、太平溪、乐天溪、官庄、张王场、宜昌市区等地方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杜警官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杜警官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夷陵区个乡镇都去见识了一下,对那里的乡土风情有了一些了解。
在法院里呆了个把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夷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特别是过完年的头三个月,离婚案件大概占了总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长审理过一个77岁的老爷爷和66岁的老太太离婚的事,老爷爷还是躺在担架被抬进法院的,还有一对官庄的刚结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闹离婚,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②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 ③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节后不久提起离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 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原告胜诉率高,获赔数额相对较少,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 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有一件案子是一辆武汉新洲籍的车在小溪塔撞了人,诉讼当事人涉及还涉及到武汉保险公司新洲支公司,关系错综复杂。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对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问: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找到准确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适用规定不一致,夷陵区法院在审理中是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
3、劳动合同纠纷,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我旁听的一个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业有限公司诉 被告宜昌市分乡镇界岭村7组唐天龙关于撤消(2024)夷陵劳仲裁字第29号裁决书,驳回原告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当时听了后觉得好笑,这原告方律师怎么提出了这样的请求,虽然我民事程序法没学好,但有一点我还是记得的,法院怎么能撤消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呢,好像是只能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予采信而不能撤消,由于自己也快毕业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所以对劳动争议这方面的案子关注的比较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总结一下有这几个特点:
1、 并非行政机构,因此如果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 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对经常提到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庭审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混了这么多年都没过司法考试,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学,是他们没有时间去学,整天被案子压着,总以为基层法院里法官们学历低,在法院呆了一个月后,才了解到,我坐的那张办公桌是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冯杨勇坐过的,而他现在在黄花法庭里工作,我对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学院毕业的,杨介平法官是中专学历,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专生,要知道,那时候考上中专的难度并不比考上大学小!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现在本生满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种底层学校出来的,原来心里总想着毕业后能找个待遇好的工作,这不想干,那个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公证,这代表的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
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感觉杂乱无章,似乎还有很多要说的话,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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