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概述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执行以及管理层的行为规范。
二、年度工作回顾
1. 监事会会议:今年共召开x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系列重要议案,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预算执行及内部管理进行了严谨评估。
2. 内部控制审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全面审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提出并实施了多项改进措施。
3. 财务监督: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异常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
4. 法规遵守:监督公司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预警和防范。
5. 管理层行为评估:对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期望。
三、年度工作亮点
1. 提升透明度: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2. 内控优化: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并落实了多项内控改进措施,提升了运营效率。
3. 风险防控:建立了更为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降低了潜在风险。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 存在问题:在某些业务领域的监管力度需加强,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2. 改进措施:计划增加监事会对关键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监督能力。
五、未来展望 监事会将继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效能,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开头:
尊敬的股东们、董事会成员及全体员工:
我们荣幸地向您呈交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回顾过去的一年,监事会始终坚守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的最佳利益,保障所有股东的权益。
结尾:
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水平,为公司的繁荣稳定贡献更大力量。我们期待与各位股东、董事会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在此,我们对大家的支持与信任表示诚挚的感谢。
敬请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司监事会 2025年x月x日
__年,__公司的监事工作在设计院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监事权限和职责,正确开展监事工作,行使监事职权,对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公司紧紧围绕生产任务这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加强管理水平,加大经营和管理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理念,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本年度的监事工作做总结汇报。
一、生产任务情况
按照《__年度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公司在__年度的经济效益目标是300万元。截至12月1日,公司已圆满完成了设计院下达的生产指标,全年共完成生产任务30多项,其中通过设计院承揽的生产任务近20项,独立承揽生产任务15项。其中,主要项目有:天水过境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三抚线三屯营至唐秦界段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曲麻莱至不冻泉安全设施设计、水运局信息化系统工可报告及设计、s207线靖远至会宁县扶贫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施工设计、内蒙古省道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机电设计、金(昌)永(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初步设计、科研所集成系统、交通厅双网改造项目、天水过境段施工平面图、挂图、武罐路三维动画演示系统制作、中川、天水路、瓜州收费站情报板施工等。
在追求生产数量的同时,公司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严把每一个质量控制关,做到设计施工合格率在99%以上,每一名员工都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并付诸于设计施工的每一环节,设计施工质量稳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双赢。
这其中,与__公司主管领导的辛勤付出是密不可分的,全年据不完全统计,总经理和主要经营人员半数以上的时间是在外地谈业务,接投标,办资质,跑市场,他们不计个人得失,为了公司的发展壮大,积极收集市场信息,捕捉工作机遇,全年近2/3的休息日都是在旅途中度过的,他们的辛勤付出换来了__公司今天的收益,同时也正因为__拥有这样一个凝聚力强的领导班子,才使得__公司的员工队伍具有了稳定、团结、爱岗敬业的精神,才使得__公司有了今天这种蓬勃发展,欣欣向荣的局面。
二、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
__年1-10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_万元,实现利润总额_万元,累计上缴税金_万元。
截止__年10月31日止,公司资产总额_万元,其中:流动资产_万元,固定资产_万元(固定资产原值_万元),无形资产_万元;负债总额为_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为_万元,其中,实收资本_万元,盈余公积_万元,未分配利润_万元。资产负债率为_%。
三、监事工作情况
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的大额支出(万元以上)和采购予以监督,及时了解公司主管人员职务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列席了__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__年度,__公司的一切经营行为,均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主要经营者和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均能严格按照设计院和公司规章制度办事,且能以身作则,例如报销事宜,公司目前实行五人签字制,杜绝了一支笔签字报销,特别是万元以上的开支采购等,均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经过税务和工商管理部门的多次审计,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公司主管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事件。
四、__年度的计划和打算
__年,__公司监事工作将继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作效率。
__监事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行事,不越权,不代办,掌握和了解国家政策,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真正做到配合、协调。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必要时将成立__公司监事会,从而完善整体工作,把监事职权落到实处,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__公司和谐、快速、健康的发展。
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24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24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__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__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4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__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各位监事: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__年度___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对公司__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__年___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__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__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在__年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__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__年1月__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___有限责公司__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____有限责任公司__年度财务决算报告》、《___有限责任公司__年度报告》和《___有限责任公司__年度报告摘要》;
2、__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____有限公司__年半年度报告》和《____有限公司__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对__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公司于200__年__月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____元,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____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____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____元,实际余额为____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____元,原因系:(1)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____元,尚未用募集资金补回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____元。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__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关于关联交易:
(1)公司与____公司签订的《____转让协议》,公司向____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____设备,转让价款__万元,该项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____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____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__大楼,从事出售索道票、各类旅游商品及部分办公用地。该项交易租金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3)公司与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委托进口协议,委托____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索道配件,合同预算分别为__元和__元,需支付的代理手费____元和____元,本期支付预付款____元。公司子公司___有限公司与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进口代理协议,委托____有限公司进口8人座单线循环脱开式抱索器吊箱索道,报告期内向____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____元,其中包括100万元代理费。上述交易按市场定价,交易公平、合理。
(4)根据公司与____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水电服务协议,____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服务,报告期内共支付水电费__元。报告期内____投资有限公司租用本公司大巴车,共向本公司支付租车款____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__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____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召集人:____
时间:____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我受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做XX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XX年7月2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资产被冻结及五万元律师咨询费用途的事宜。
2、XX年8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会议,讨论关于建议董事会提前或按期召开本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向股东通报公司资产被冻结和虹波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问题。
3、XX年12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三次会议,通报讨论了公司中干会议关于追加一万二工程款之事,监事会认为工程款应该按合同办,即使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要追加工程款,也希望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并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追加工程款问题。
4、XX年1月8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四次会议,监事会成员质询和咨询了一万二工程的监理刘老师,关于工程款追加和房屋保温设计变更问题。刘老师说房屋保温设计变更事先没有通过他。
5、XX年4月1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XX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会会议提出《关于派监事会代表列席经营班子会议》的提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或监事会召集人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一次董事会临时会,三次董事会碰头会。列席或参加了中层干部或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仍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一年来,监事会列席了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抽查二级部门物管公司的财务,抽看了综合科的账本,对公司的财务着力进行了了解,对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尽力进行了考察,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认真负责的向董事﹑经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疑问提出了质询。根据一年的工作实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情况向股东大会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能够按照上年度股东会上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各部门完成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所制定的XX年度经济责任指标。但是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上年股东大会精神,没有执行上年股东会形成的关于《》、《》决议,对上年股东会上监事会提出的关于对公司XX年的三点建议不予重视,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工作和处理问题,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没有从机制上、制度上、分配上下功夫,缺乏大胆管理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策忽视股东的权益,从而使得公司工作成效不大,职工积极性不高,股东不满意的状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从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X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明:公司全年总收入3012500.82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5443.80元(公司本部收入为1350951.20元,物管公司经营收入274492.60元),营业外收入1387057.02元。公司净利润为377218.58元(其中公司本部净利润为409039.11元,物管公司净利润为-31820.53元)。公司累计利润(公司本部累计利润,物管公司累计利润)。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认为虽然公司报表完整,账目清晰,但是公司财务不能完整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原因是公司没有统收统支。监事会还对二级部门物管公司及物管公司的综合科的财务进行了检查。物管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通过了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全年物管公司收入295923.02元(其中的100000.00元是茶楼交虹开公司的审计经济责任指标)。物管公司的财务仍然没有完整真实的反映出物管公司收支情况,以收抵资的财务处理受到了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口头警告。通过对物管公司及综合科的财务检查,咨询有关主管领导,他都不知道综合科有本独立的已收抵支的帐。监事会认为:物管公司的财务没有做到统收统支,责任在公司领导,广大股东要求公司财务统一的问题是在上次换届时股东会上就提出来了,上年股东会上又形成了决议,由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不执行决议,不进行统一管理,使得一些部门和科室有资金进行二级部门甚至科室的分配,因而引起各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相互攀比,相互不平衡,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健全,进而造成了公司职工之间、股东之间的不和谐。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和处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办的秀苑茶庄共投资了405674.25元;建设巷工程投资了265797.50元;东方明珠商铺2间共计86.25平方米,投资金额789676.00元。固定资产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总之,监事会在XX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尽力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能,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监事会的工作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一是监事会没有很好完成上年股东会所提出的工作目标,监事工作不够大胆,监督检查不到位;二是由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没有分离,董事会与经营班子是两个班子一套人马,相互不能形成制约和监督,并且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三是经营班子研究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没有监事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对一些问题的决策是否规范,是否正确,监事不能很好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的窘境。所以,监事会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工作不能使股东满意,有愧于全体股东对我们监事会诚挚的信赖。在此,监事会成员诚恳接受股东的批评。
三、XX年监事会工作的打算和对公司XX年的工作建议:
当前,我们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齐心协力,奋发努力,抓住机遇,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XX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建立完善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事列席公司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对公司二级独立法人单位委派监事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坚持每年两次对公司、公司二级部门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3、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4、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
5、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办公物资采购、租房合同谈判。监事会成员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加强会计知识、审计知识、金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6、对XX年度公司工作的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全面完整的对公司各二级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增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使公司财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二是再次建议公司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应该由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问题和事项实行会议决策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以使决策更加科学和规范;三是建议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大胆、公正办事,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意见》共1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__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名丁一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许秋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3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广东__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10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__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董事租赁房屋的议案》;《关于使用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9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利润实现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中预测的2024年全年实现利润的范围不存在差异。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本年度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有效,公司按要求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__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__年二月二十五日
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12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 参与监票工作,保证了广大股东行使合法权益;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依规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管情况,监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活动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99 号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202422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年4月 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 年4月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 4月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 年4月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 年5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出具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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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 7月 31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 8月 1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选举吴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年 8月 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
(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 9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等 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 9月 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九)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 9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9月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 12月 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年12月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 2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年12月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度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 在履职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协议约定, 公司按约回购福建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亚特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权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结算的项目资源,提高了公司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司还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权益,收购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和苏州惠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权益及相关债权净额,受让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符合公司“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3+X发展战略,优化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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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联合发起设立海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峡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9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3%。公司本次共同设立海峡人寿,能充分利用海峡两岸市场有效资源,挖掘金融行业和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有利公司 以房地产为核心,形成相关资源联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尚未发现内幕交易或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签署相关协议的事项,及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权益等事项,均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202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了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4 年修订)》的要求,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可以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因受公司股票停牌等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顺延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变更承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4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九)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8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可行权的68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十一)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该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了制度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公司对定期报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等重要事项,均已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备监管部门,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 2024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阳光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__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__年三月二十九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过去的,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运营情况及执行制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分别是:
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2、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7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法进行管理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师对公司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所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一)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形;募集资金项目和用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向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全年累计发生金额18.0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4%;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2、向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采购原料,累计金额1,373.5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3、向控股股东的股东的子公司新疆燕京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全年累计发生金额584.6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43%;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4、向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销售啤酒,累计金额599.3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66%;向其销售原料9.5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该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
5、经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代其行使在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赣州)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此交易有利于减少同业竞争,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核销部分坏账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公司拟对部分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坏账共计27笔,金额共计5,860,741.38 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5,791,636.22元,度计提坏账准备69,105.16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影响当期利润 69,105.16元。
本次核销的坏账,绝大部分为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甚小,公司将以“账销案存权在”的原则继续保持和落实追索债务的权利和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部分坏账准备事实清楚,并已证明确实无法收回,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核销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四、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过盈利预测,不存在差异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20__年,监事会将立足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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