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建筑工地工资发放核查、企业用工合同审查
内容看点:改善农民工权益措施、欠薪问题解决路径
行文逻辑:调查背景分析→数据收集整理→问题归因剖析→解决对策建议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xx年底,温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适用场景:高校学生社会实践规划、暑期工参与情况分析
内容看点:大学生兼职现状解析、社会实践价值探讨
行文逻辑:调查目的设定→调查对象确定→调查内容设计→调查结果呈现→调查分析总结
一调查目的:
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
二调查对象:
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寒假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四调查结果:
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调查结果显示,现代大学生打工的主要目的是:有35%的大学生是为了增加收入;有36%的大学生是想自食其力;有29%的大学生认为要锻炼自己的能力,对报酬无所谓。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学生打工的形式开始变得异常丰富起来 22%的大学生选择网络公司;4%的大学生选择暑期教师;19%的大学生选择市场调研员;xx%的大学生选择营销策划员;16%的大学生选择做志愿者;9%的大学生选择做促销;5%的大学生选择到快餐厅做钟点工;12%的大学生选择其它。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一条重要途径。到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大学生也为数不少,这样既可锻炼自己,提高专业水平,又可开阔视野,接触社会,为日后工作积累社会经验。 “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多吃点苦,父母少花点钱。”这是时下不少大学生“打工族”秉承的至理名言。传统的家教、推销翻译到现在的网吧管理员、市场调研员、快餐店钟点工、导游,甚至是一些大胆另类的选择,如替网络公司试玩游戏等都成为现在大学生打工时所选择的职业。有的大学生建立起了自己的网上商店,或者是在自己学校
附近建立起了自己的摊点,为自己打工。尽管大学生“打工族”具备“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自信,但他们也同样有着缺乏经验和辨别能力有限的“先天不足”。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因打工而上当受骗的事件才层出不穷,有的甚至被骗入传销组织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少专家也纷纷呼吁,大学生打工要谨防陷阱,社会也应该关注和加强对大学生打工的规范和管理。
五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 “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 “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主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另外,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寒假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攒经验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它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经验体会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
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
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我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得这么吃力呢?
六结论与建议:
“三下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发展,是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作为一名大学生,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应该说不仅有助于他们较快适应、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由之路;志愿者服务,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利用专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这是一种贯穿于日常生活当中的社会实践形式,以小见大,以细微之处见长,是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长效机制。现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很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各地和很多行业去进行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回校后进行认真的讨论总结,用他们自己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思考未来的人生道路。
毕竟,3年之后,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很多在学校读书的人都说宁愿出去工作,不愿在校读书;而已在社会的人都宁愿回校读书。我们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为的都是将来走进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应该在今天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明天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适用场景:建筑工地人员管理、施工企业用工规范
内容看点:建筑行业用工问题分析、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行文逻辑: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
农民工已成为新型的产业工人,关爱农民工是各行各业都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建筑业企业使用大量的农民工,是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在期间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建筑业企业的要求。武汉建筑业协会对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建议的课题,通过走访企业和区建筑业协会及书面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研究。
一、使用农民工的情况
1.农民工已成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主力军。近两年来武汉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约占从业人员的70~80%,即35~40万人。使用的农民工70%是成建制从劳务公司而来,30%的是临时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了劳动用工合同,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的占60%,40%的没有签合同。其技能级别,在初中级,平均年龄在35~45岁之间。使用时最长的在10~xxxx年。
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之下,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要高于其他行业。泥、木、钢、架、电等技术工种,每月工资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于多数实行计件工资制,技术工种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已经实行实名制。
3.农民工在施工现场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动板房和出租屋内,室内有床、电视和空调。食堂饭菜可口,干净卫生。淋浴房装有专用锅炉,厕所铺有瓷砖,其条件不低于普通城市居民住户的水平。更人性化一点的现场,有的还设有夫妻房,夫妻店。使农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觉一样,以保证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数都以施工项目为单位给农民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给企业常年合作的劳务公司的骨干人员办了社保、医保,将他们当成施工企业的员工一样对待。进项目施工的农民工还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临时出入证件,配戴在胸前。个别施工企业,对长期合作的农民工中信誉好的,还借资帮助其购买汽车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准时上下班,以情留人。
5.项目工程量相对大一点的工地,都设有农民工学校或农民工夜校。由施工企业的技术、安全、劳资、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授课,进行上班前教育,轮岗、换岗培训,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有的还请市建委、市建委培训中心、建筑技术学校的老师去讲课,办农民工夜大,进行考核考试,给合格者发培训证或上岗证。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进作用。
6.有部分劳务公司经过党组织批准,建立了党委,下设若干个流动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思想工作,道德品质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使他们明白不仅要为自己赚钱,更要为企业尽职,为国家尽责,遵纪守法,为社会和谐建设服好务。有的企业还组织青年农民工集体外出旅游,不仅增强了农民工对企业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对建筑行业的认识。
二、使用农民工中存在的问题
1.已出现年龄断档趋势。现在所使用的.农民工大都在35~45岁之间,而30~35岁的农民工已不多见。从年龄上看,已出现断层,带来用工荒的问题。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工人出现青黄不接,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对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已构成威胁。
2.技术技能水平不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持证上岗率约为30%,大部分没有进行过操作技能培训。放下手中的农具,来到施工现场,就成了建筑工人。虽然在施工前,都有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技术口头交底,但很多工序因为之前从未干过、更没见过,难以提高其技术技能水平。
3.安全意识不高。根据调查统计,从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频率来看,80%的农民工受到过伤害。在施工作业之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现场经常看到农民工不戴安全帽,将安全帽丢在一边,休息时将安全帽当成临时凳子使用。吸烟酗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较低。建筑业本身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现场的工厂化作业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替代和解决施工现场的手工操作问题。农民工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也一无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四五级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级工去做,是做不出来的。
5.季节性因素影响工期和质量。不论施工现场多忙,尤其是在农忙季节,他们都会离开工地回家忙农活。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必须推倒重来时,做了活,就要给工钱,重做不给工钱就走人。农历的过小年至正月十五,农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论施工现场有多大的事。因此,农民工的季节性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而且无序流动,给施工现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出现了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6.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农民工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们对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满意,还有不能按时拿到工资,工作不稳定,对农民工的身份很反感。农民工在农村是农民,进了建筑业务工,就应该是建筑工人,可仍然是叫农民工。而且可随时跳槽,对哪一行业都不能专一热爱。
7.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合同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工头老板)自行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不严谨,只对资方有利,损害或保护不了农民工的权益,其目的只是应付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的检查和逃避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加上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只忙于挣钱养家。因此,恶意讨薪,或“讨薪专业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复征收使用农民工营业税。营业税重复交纳,当劳务企业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劳务时,施工企业已代劳务企业交纳了3.6914‰的营业税,而劳务公司又按农民工工资总额的5.8‰交纳服务型行业的标准营业税。这样两头交税,不仅使施工总承包企业增加了负担,也使劳务企业没有经济实力支撑,还使农民工减少了收入。
9.劳务公司空壳现象较为普遍。开办劳务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不可能优惠贷款,靠劳务公司经营收入维系生存和发展。劳务公司按照服务行业的标准纳税,减少了很大一部分企业利润。而做得好的,有技能农民工又直接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用工合同,使劳务公司收入再减少一部分。
10.定额人工单价太低。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仅40元/人,安装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从20xx年6月1日起调至59元/人,物价指数、生活指数上涨,远不止这个比例。农民工大都实行计件工资制,造价站的定额工资仅是参考。而企业实际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装工人则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额造价适应市场的变化,已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综上所述,研究解决建筑业使用农民工的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
三、产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少一部《建筑业法》。因为《建筑法》从开篇到名义,都是将施工企业作为规范、调整的着重点,这是很必要的,但对其上游的投资主体,即对业主建设单位的约束是很不够,更不用说对从事建筑业施工生产的主力大量的农民工的约束。这些问题单靠建筑施工企业是无法解决的。应该尽快制定《建筑业法》。对凡是从事建筑行业的,法律地位要明确,加上行业行规约束,企业的自律,建筑业企业这个最弱势的地位才能提高。
2.劳动合同不规范。由于农民工缺乏社会知识、文化知识、维权意识,认为劳动合同不重要随便签个名,却不知是霸王条款,只有默认。稍有法律知识的农民工,一看合同,就不愿签,只认钱。也有代签劳动合同的,也有合同执行不好不愿再签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在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要对等,合同不严谨。由于劳动合同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而带来危害农民工、企业和社会的连锁反应。
3.劳务企业生存困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劳务公司输送的农民工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费合理。而农民工要求劳务公司介绍到技术水平要求低,工资高,生活条件好的单位工作。劳务公司处在夹缝中,一无政策扶持,二无雄厚资金运作,三无稳定的骨干队伍支撑,疲于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技工等级证书是总承包企业出钱办理的,都在总承包企业保管。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人证分离现象严重,劳务公司难以运作。
4.建筑业农民工地位低下。建筑业施工生产现场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条件艰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资待遇相对来讲不算是好的。稍微有点条件和本事的农民工,都去了其他行业工作。留给建筑业的农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常会感到地位低下。
5.全国劳动力结构失衡。全国大学的扩招,各类学校的升级,所有的人都上大学、专科,弄个大专文凭,不愿再做技术型蓝领,缺少中等专业技校这个层次,劳动结构的宝塔型中间悬空了。由于只生一个好,而每个都想方设法往高处跑。由于建筑工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让很多独生子女因面子问题望而生畏。各行各业从20xx年就开始出现了用工荒,建筑业也未于幸免,深受其害。建筑业发生严重的劳动结构失衡,其表现在农民工年龄断层上。
总之,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身份遭歧视,供求起变化,要求不断提高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1.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问题纳入规划。制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在期间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建筑业的主管部门也应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适合建筑业所需要农民工的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作后盾。
2.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为了让农民工能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农民工”这个称呼不能再继续使用了,其明显地带有一种歧视的意思。在哪个行业从事工作,就应该称哪个行业的工人。当然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就统称为“建筑工人”。希望在各级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在新闻媒体中宣传报道时,不再出现“农民工”的字样。
3.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是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民工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使用劳动力的重要来源,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国家、社会、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多办技工学校,培训农民工。政府要统筹规划,要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作为执政为民的考核指标。企业积极参与,形成综合培训的合力。从长远看,从高处看,必须培养具有高智力结构,开拓创新思维的农民工。使所有的农民工不仅学到一个行业的技能,而是学到各个行业的技能。不论到哪个行业都可以胜任,一专多能。整个农民工的素质都提高,已是当务之急。
4.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行业的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劳动用工合同范本,明确资方和劳方的权益、义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执行力度,用工未经培训持证的不准上岗,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准上岗。从而体现签订合同的严肃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严谨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5.转变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方法和规定。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调整管理方法转变管理规定。多服务、多教育、少收费、少罚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训,培训就是发证,发证就是收钱或罚钱怪圈,要注重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训和年检,应少搞或不搞,减轻企业负担,用以增加农民工收入。
6.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实名制卡以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门就可以有据可查,同时还能有效地杜绝以往常常发生的分包方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实名制的实行可以大大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管理,使劳务公司真正实起来,在市场竞争中,适应市场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单价标准。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所发布的信息,应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人工单价现在执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标准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标准。人工单价远低于现在的实际情况,造价信息的指导意义有所降低。因此,调整人工单价指导信息,已经是势在必行。从而保证造价信息的科学性,时效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8.减少重复交纳营业税。营业税是按开出票据营业额征收的,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业主方开出的工程款票据中,已含有劳务公司的收入,即劳务公司的服务营业额,而税务部门对劳务公司又按劳动服务营业额交纳一次营业税。这是不尽合理的,出现劳动服务营业额已重复计税。因而,能否适当调低,或者只收一次营业税。
9.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党工团组织是调节社会矛盾的社会组织。劳务公司按照党章、工会、团章章程的规定,组建应相的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使农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有个诉说的地方。工会组织还可以扶贫济困,帮助农民工维权。使松散的个体变成有组织的集体,对农民工的稳定一定会发挥积极地作用。
10.加强对农民工的领导。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都在认真研究的重要议题,建筑业的主管部门应该设立专职部门,研究、制定管理、使用农民工的政策和实施细则。为建筑业使用好农民工,为农民工跨进建筑工人行列做好指导帮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劳务企业资质的管理部门,要担当起重任,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
适用场景: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伤保险政策落实
内容看点: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难题、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条件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明确措施→细化政策→保障权益→优化管理
农民工是中国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有现象,分析外来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工资收入、劳动环境问题,有助于我们揭示这一社会准阶层的基本特征,使我们在制度安排、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融合方面更多地保护外来农民工的基本权益。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缴费率,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患大病后自愿回原籍治疗的参保农民工提供医疗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继续为其缴费。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
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具体落户条件,由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
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适用场景: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农民工维权投诉处理
内容看点:工程款支付风险预警、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建筑市场规范管理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剖析原因→提出建议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主体封顶评价),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主体封顶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结束,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适用场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参保指导
内容看点:解决农民工养老难题、提升社保意识方法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归因分析→提出建议
岱岳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全区共有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就超过大半数。区内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全区有农村劳动力50多万人,属劳动力富余区。由于全区有大量的剩余劳力,转移劳动力成为农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主道,大量的劳动力输出,不仅增加了本区经济收入总量,同时也让多数外出务工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得到改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在经济建设中作用的发挥,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不好,它必将是一个社会问题,将会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及社会隐患。因此,解决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参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认为只要每月工资能拿到手就行了;二是多数农民工存在临时思想,没有长远考虑和打算,只考虑眼前利益,认为务工不是长期职业,参保后每月自己还要交钱,减少了月收入;三是文化水平低,参保和维权意识差,对自己应享受的权益不去争取,也不去加以了解;四是企业老板为了减少支出,只从效益考虑,也有意回避员工,这类问题不想给员工作参保宣传发动,或者是老板只从采取选择性的给少数人参保;五是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人员难以固定,员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说走就走。给企业老板和参保工作带来较大难处。
二、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鉴于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且分布区域广,就业的行业多等特点和从根本上解决务工人员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明确一个专门的机构,按照行政区域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务工地点及所在行业等基本情况。
(二)加大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大力宣传。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和不同形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工的参保意识;二是印刷一些与保险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村;三是利用新春佳节农民工回乡访亲期间组织他们进一步学习领会了解社会保险知识、讲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等;四是加强工作力度,在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明确有具体的人抓。要实行长期性的一个工作格局,随时了解、把握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参保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五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适用场景:工地施工人员权益维护、城市政策制定参考
内容看点:关注弱势群体生活保障、提升农民工社会地位
行文逻辑:开展调查→分析数据→提出问题→给出建议
农民工问题自提出日起就是一个热点话题,它关系农民工生活质量的提高,是我们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一背景下,利用20xx年暑假放假期间,我作为一名大学生通过到社会上对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了农民工一些真实的状况,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我以调查资料为基础,结合南宁市当地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在如何提高农民工城市生活保障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与措施。希望能让农民工得到实惠,生活得到提高。
一. 研究方法:调查问卷
调查时间为20xx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南宁市30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内容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部分调查情况如下:
1. 到城市生活会不会觉得自卑
a. 会74% b.不会26%
2. 为什么选择进城
a. 想出来见世面22% b.为了给孩子提供进城读书的机会36%c.因为城里挣的钱比较多 42%
3. 您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
a、受伤 19% b、失业后找不到工作8% c、生活困难4% d、养老22% e、无钱供孩子上学24% f、生病23%
4.平时娱乐活动多吗
a.偶尔19%b.几乎没有40%c.从来没有41%
5.您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备将来养老
a、在老家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0%b、在打工的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22%c、购买了商业保险7%d、定期存钱养老21%e、养儿防老9%g.未采取任何措施31%
6. 您生病后通常会怎么做立即
a、上正规医院检查、治疗12%b、去街头的小医院、私人诊所、游医进行检查、治疗17% c、自己去药店买药 23% d、能忍则忍,能拖就拖,不到万不得已不去医院48%
7.您生病时的医疗费由谁负担
a、个人/家庭45%b、单位9% c、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46%
8.您感觉目前的医疗费
a、太贵65% b、比较贵30% c、还可以接受5%
9.您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
a、是40% b、否35% c、不知道25%
10.您在打工的过程中,是否受过工伤或者患过职业病
a、是77% b、否23%
11.您在打工过程中,受伤或患职业病后,如何处理
a、自己进行治疗21% b、用人单位、老板负责治疗 25% c、自己负担一部分,单位、老板负担一部分49% d、没有治疗5%
三.调查结果分析
1.农民工的生活概况
(1)生活质量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被克扣和拖欠过报酬的农民工分别占两成。 其中半数以上的农民工被克扣或被拖欠的报酬属于工资收入。农民工被拖欠报酬时间最短的有一个月,最长的达到八年,平均被拖欠了四个月。被拖欠过半年以下的农民工有五千一百九十五名,占被拖欠农民工数的百分之九四点四九 。农民工权益受保障的程度明显偏低。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工作待遇较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近八成的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还有八成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另有五成左右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或者加班补贴,近四成农民工未与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农民工生活质量普遍不高。首先是农民工生活、卫生条件差。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在生病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药治疗或去个体诊所。其次是居住环境质量差。近四成的农民工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里,地方狭窄拥挤,室内肮脏零乱,除了被褥衣物,几无他物。子女受教育难、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技术含量低且工资水平低也是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2)精神生活目前南宁的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状态是令人担忧的——在他们当中,许多人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娱乐方式,许多人的精神上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许多人面临着性苦闷和性压抑。在调查中有几位农民工明确表示,由于自身缺乏文化素养因此只能在城市中从事劳力工作,平时上班时已经很累了,下了班回家只想休息,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因此,在“平时有什么娱乐活动”这项问题中,几乎所有的农民工都回答没有。
2.农民工的生活保障
(1)养老保险
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多数都没有买养老保险,其原因有两个,第一,企业不愿意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城市脏、累、差的体力活和高危行业,这些企业人工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参加养老保险对企业的压力较大,大多数企业缺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不给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干就行,几乎没有可能考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农民工生存压力大,他们只能考虑当前的生存问题,因而产生部分收入低的农民工愿意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而给予一定的补贴,导致许多企业根本不给农民工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第二,农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识。农民工自身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问题。虽然农民工普遍意识到以后养老是一个存在的问题,但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想法。二是生存压力。目前农民工工资收入一般不足1000元,在西部地区只有600元。三是就业压力。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民工为生计满足于有活干,只能放弃养老保险等权力。四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不签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权行为,往往持克制,忍耐的态度,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工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
(2)医疗保险
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日常生活中有病痛通常选择能忍就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去医院,这与雇主不愿付医疗费有关,也与农民工没有参与医疗保险,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3)失业保险
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工作中参与失业保险的人占很少一部分,有很多农民工认为没有了工作就再找一份新的,找工作时没有考虑用人单位有没有提供失业保险这一项。只有少部分的.农民工参与失业保险,甚至有些农民工不知道有失业保险这回事。
四.提出建议
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少年来,农民工为城市和城市市民等各项服务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下,农民工虽然身在城市,但却被看作“二等公民”。从社会环境和思想深处,一些人始终没有把农民工看作城市的一分子,农民工被传统观念和思想排除在城市之外,不能从根本上融入城市生活。从生活环境和待遇上,农民工生活环境恶劣,待遇低下,除了工作没有固定性和保障以外,还常常受到拖欠工资的影响。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享受型消费对于农民工来说更是不可及。因此,国家应统一作出更具体、明确和强制性的规定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除此之外,还应在新闻媒体或者社区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
3.1在养老保险问题上,要通过以下几个方法维护农民工权益:1.加快立法、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2.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3.强化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会保险知识的宣传培训,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2在医疗保险问题上,应针对农民工群体特征和面临的疾病风险,提升制度的吸引力,调整现行农民工大病医保只“保大”的思路与政策走向,精心研究和探索适宜的符合农民工实际的大病医保补偿方案;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医保模式,规范各地的政策设计,避免目前部门分割,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状况,这是解决医保关系转移、衔接和整合的前提,也是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具体行动。
3.3在失业保险问题上,除了从思想上和观念上转变对农民工的看法和认识外,必须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的实际生活问题,提高农民工生活安全感入手,落实好国家对于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目前,许多用工单位没有按规定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笔者认为,除了按照规定抓好落实,督促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的用工单位尽快补交外,在补助的办法和标准上,国家可否统一作出更具体、明确和强制性的规定,而不是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自行规定。
五.结语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中涌现的一只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这次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工非常多,现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有所欠缺,这抑制了城市的发展,对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也是不利的。农民工自己对学习的需求非常大,想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全社会给予农民工帮助,关心弱势群体,关爱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真正创建和谐社会。
适用场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研、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撰写
内容看点: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揭示社会歧视现象、强调教育公平重要性
行文逻辑:开展调研→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总结反思
在国家为开创21世纪新局面,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下,以及学校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7月2日,我们团队一行开展了围绕农民工现状及子女受教育状况问卷调查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开展的前期,我对相关的资料进行了调查,结合之前班上曾经开展相关问题的专题讲座,十分有感触。当我们亲身接近农民工的生活,以及看到大众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态度时,更是是所感颇深。
在经过小组讨论后,我们定下了专题调查的问卷内容及行程。非常遗憾的是,出于对我们在工地的安全性考虑,工地方只同意我们去5个人,所以我并没有参加到第一阶段的活动中去。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总是能见到那些每日用自己的汗水换取报酬的农民工们,每天风吹日晒的辛勤工作着。每当我走在高楼林立的城市大街上时,总能看见那些即将拔地而起的高楼的钢筋骨架,而在建设它们的大多是农民工。他们站在炎炎烈日,有的甚至走在危险的边缘,为我们创造美好的生活,而却也是为大多数人所遗忘的人群,甚至适意遗忘。从种.种迹象可以看出,当代社会建设不可缺的一部份力量的地位十份的低微,从而造就了目前十分热门的农民工问题,其根源在于城市政府和市民对农民进城务工的自私荒谬认识和依靠自己的垄断权力而排斥农民,自认为高其一等,而藐视对方,虽然在调查的过程中,很多人表示不会歧视农民工,甚至愿意帮助他们,但是真正做到的帮助的又有多少,他们不自觉的会对农民工发出排斥,并且仅仅金钱上的帮助并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
据报道中讲到,国务院指出,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而这些就是我们此次进行社会实践调查的根本出发点,处于问题很多,于是将重点放到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并且从市民和农民工两个方面进行调查。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目前,农民工在工作待遇上已经比以往要提高了很多,在生活水平上也上升到了一定的水平,不再出现以往的落魄之态。但在精神和思想上却未能跟得上,虽然也有在发生变化,但很显然并不是很明显。目前造就了他们这样的社会地位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出于他们自身问题,对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淡薄,对自身素质的认识不足,等等,都是造就问题的内因之一。同时,他们似乎也有意识认识到了一部分,在问及其子女的教育方面是,多数人都表示很愿意送子女去上学,甚至是读到大学,他们意识到了可以用只是来改
变自己孩子们的命运,让他们走和自己祖辈们不同的道路。但问及是否有困难时,多数人都表示了无奈,就当前农民工的收入状态,供子女读书的确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农民工子女的问题目前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在大量农民工涌入城中打工,希望改变自己家庭状况,让孩子有更好的生活。但是同时他们的子女却成了另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多数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家里人丁兴旺的,还能委托爷爷奶奶或者亲戚代为照管;家里人丁稀少的,干脆就成了没娘的孩子,任其发展。但即使有亲戚照看的,效果显然没有亲生父母好,再说亲戚的责任心和爷爷奶奶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更不用说那些没有人管的孩子。于是在那些留守儿童身上发生了很多让人落泪,让人无奈的悲剧。另外一种情况也许好一点,但同样也是让人同情,他们虽然能够呆在亲生父母的身边,跟着父母一起进城打工,但是所承受的精神压力也是十分严重的,面对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小小的心里留下了阴影,面对高额的外地户口借读费,有学校却无法上,那一双双稚嫩的眼睛流露着无限的渴望。所以大部分农民工子女进城了,但要在城市获得良好的教育很难,即使是在学校也会受到身边的人的歧视。
农民工子女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诗民,他们的父母也竖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目前,国家采取了很多政策来帮助广大而农民们,其中专门提出了针对农民工的一系列的扶住措施,就包括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必须认真对待,主动出击,积极而为,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给每个农民工子女提供应有的平等教育,使他们得以健康茁壮地成长。但那些仅仅是在物质上,在浅层次上解决问题,更多的应该是从广大的市民群众中入手,改变人们的观念是最最根本的解决方法。
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虽然从小生活在城镇中,我的.家乡处在广阔的农田中,但同时也是一个独立出来的厂区,住着厂里的广大职工及其家属们,在厂区和生活区的周围就是农村,从小我就和农村有着接触。那是我的同学中也不乏农村来的孩子,深刻的知道他们的质朴,但同时也知道他们的愚昧。农村来的同学多数往往都是很早的退学在家帮忙,甚至出去打工挣钱去了。现在不同了,很多农民们都很坚持对自己孩子的教育,希望他们收到更好的教育。为了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水平,共建和谐社会,我们走出的第一步应该就是教育,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对教师的要求,在教学实践中,应该做到教学公平。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上应该是一视同仁,体现平等。应该热爱和关心每一个学生,对每一个学生都充满信心和希望,而不应该厚此薄彼。努力消除流动儿童进入公立学校的心理门槛,克服这一群体因为户籍原因而产生的自卑、认命心理,培养自立、自信、自强的心理形象,提高弱势群体子女的适应能力。针对农民工子女这个特殊的群体。教师的引导在他们的教育中占到了绝大的一部分比重。农民工父母忙碌的打工生活和自身知识的浅薄,并不足以教育好他们自己的孩子,至少不能起到绝对的改变他们人生的作用,但家长的引导也是不可或缺的,教师的作用在此时凸显在对新社会,新知识,新生活的认知方面,是从精神方面改变的一面。
在此次调查中,我觉得我们为农民工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做到了些什么,更多的反而是我们从中学到了什么。最大的收获是,我们学会了用自己的双眼去看见这个社会,用自己的双手去体会这个社会,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这个社会。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提高了我们的认识,加大了我们与社会的接触面,进一步激发了我们对未来人生的宏伟规划,更加坚定了我们的人生目标。我们掌握着如此多的机会,为什么我们不去把握住呢?
在我们现在拥有这个机会的时候,我们应该更加努力的去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用自己的努力在将来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社会实践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大学生的成长中,暂时放下手中的书本,走到社会中去,亲身去体会那些书本中文字所描绘的事物,是大学生的必修课。须知,虚度年华就是作践自己。只有知道自己做什么要什么,才是真正的把握自己的人生,而不仅仅是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
适用场景:工地人员管理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析
内容看点:关注农民工生存状况、揭示城乡差距问题
行文逻辑:调查背景分析→调查内容整理→调查结果与分析→调查建议提出
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1月05日
调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调查对象:校园门外的农民工
调查背景:
暑假期间,来到校园门外所建设的工地,近距离接触来自不同地方的农民。随着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民工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也引起了有关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关注。以前,虽也接触“三农”问题,也时不时的见到、听到关于“三农”的报道,但只是心动过,没有切实去了解,去调查一下,哪怕是肤浅的实践。虽然现在城市里居住,但自己小时候曾在农村生活,对农村的生活比较熟悉,却从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地关注、思考、调查实践过,也许是太习惯反而不在意吧!也许是心智混沌,没有开窍吧!直到现在,才猛然醒悟到自己是不是该做些什么了?走出书斋,切实关注身边现实。因此,再工地上,了解了一些具体情况,而后又亲身实践,到农民工聚集地调查了八天,同20-30个农民工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进一步了解了农民工的处境现状,以及他们的一些打算与愿望。
调查目的:
通过此次调查,一方面锻炼了自己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自己走出了狭小的生活空间,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大学生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自己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农村的现状怎样?为什么农民要进城打工,甚至是在农忙时节?进了城打工的农民
遇到了什么情况?他们的日常生活,打工境况怎样?他们自身有什么打算,怎样看待进城打工这件事?打工,具体是在做些什么工作?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带着种种困惑,进行了此次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
1、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30日,进行采访,交谈阶段,与工地上不同工种的农民工进行了细致的交谈,就有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调查,获得了第一手的资料。
2、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1月10日,对资料,采访内容做了整理归类,进行了理性的分析与思考,在此基础上写出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调查内容:
1、农民工离乡打工的原因及现状
2、农民工的具体工作及即得利益
3、农民工的组织形式
4、农民工遇到的情况
5、农民工权益问题及他们的对策
6、农民工对进城打工的看法
调查结果与分析
近年来,年景不好,农业产值不高,依靠种地,农民只能达到最低限的温饱,根本没有多余的零用钱,甚至连过年添件新衣服都成了一种奢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也逐渐醒悟,没有文化是不行的,农民吃亏就吃在没有文化上。因此,对孩子的教育有相当大的投入。物价的提升,而收入未变化,甚至减少。农民工的收入整体而言比在家务农要高,大致1000到20xx元每月,平均年收入也约为一到两万元。农民工的消费主要是吃住,另外剩余的钱一般是拿回家,以供养孩子读书等。当被问及是否有打算花一定的钱在学习其他技能上时,他们普遍表示没有,只有很少的人有过再学习的想法。
由于不是长久在某一单位工作,一份工作的持续时间也要视工种而定,在爸
爸单位所在建筑工地上主要从事短期的苦力活,技巧活,如:搬运、打桩、挖土,等等。这些短期工作,工作结束便可拿到薪金,薪金视情况而定。一般是同村或是同乡的在一块,互相照应,增强自己的力量,因此,经常见到的农民工总是一群一伙,单独行动的比较少,主要由一个人领导他们 ,除少数特殊情况例外。爸爸单位请来的农民工大部分来自四川,贵州,安徽等地。
农民工在离乡打工中遇到的问题有:
①城市居民的歧视。由于农民工一般不注重形象与卫生,文化程度不高,在我所调查的对象中有约75%的农民工受过不同程度的歧视。辱骂、遭白眼是常有的事,有3个曾受过不同程度的挨打。
②不付给工钱。“中介工作人”数额较大的抽利:在我所调查的.20余名农民工中,2人有过不付给工钱的遭遇,8人有过工钱被扣去一部分的遭遇,(没有付钱的工人中,都是没有很好地完成工作者或造成一定损坏者),有55%的受到过“中介人”的抽利,利额巨大(与农民工所得工资相比)
③与一些农民工队的分歧。同是想打工赚钱,有时会发生争执,相互降价想得到某份工作,造成关系紧张。但在我调查的20余人中,还没有出现过械斗的事情(但在其他工地此类事件还是有的)。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
①人身权益遭侵害,缺乏保障。与我直接接触过农民中75%的人明显受到不同的度的歧视,人格被诋毁,受辱骂是常有的事,挨打也时有发生。
②各种保险的保率很低,几乎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在调查的20余人中只有2人买过医疗保险,大部分人只听过医疗、养老、工伤这三种保险,但具体买他们有什么作用,无从知晓,也舍不得去买。因为他们总是认为不会出事的话,那么那几十元血汗钱可就白花了。
③当自己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没有想到要讨回个公道,只是忍耐,正如一位农民工所说:“打骂谁又能受得了?可又能怎么样呢?我们目的也只是挣点钱,只要能给就行了!”。另外,受侵害的农民工有苦有冤也没处申,状告无门,总是以为惹上官司不是一件好事,能免则免,况且农民工打官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于保险方面,他们也没什么看法,约80%认为没什么必要,20%认为有必要,但实际上大部分也没买过。
调查的70%认为打工可以,除了开销外,还会有盈余,是很不错的;25%认为没什么,做下去也行,不做也行;5%认为不行,打算结束。但由于自身学历不高,很少有单位会长期录用他们。
调查建议:
农民进城就业和农民变为市民,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全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既是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又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基本思路应当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目标、统筹安排,分阶段逐步推进。必须统筹城乡就业,把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重要任务。一是继续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在工业内部,既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多的优势。二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随着产业链的延伸和配套产业的发展,大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扩大,仍是吸纳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而随着大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可望加快,从而为农民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创造条件。三是在继续鼓励中西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地区流动的同时,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升级,鼓励沿海地区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从中西部农村进城就业的一些农民工,在异地经受市场经济和现代工业的洗礼,积累了一定资金和人力资本。他们返乡创业,成为推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特别是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前景广阔。因此,应在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和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鼓励、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形成促进农民工输出与回流创业的良性互动。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应实行尊重创业、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的方针。尊重创业,就是尊重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因势利导,就是引导农民工服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准创业门路;积极支持,就是把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凡是外出务工经商后返回家乡创办各类企业的,只要符合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并吸纳一定数量的当
地劳动力就业,就予以鼓励支持;完善服务,就是强化服务理念,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普遍遇到的突出问题,改善创业环境。坚持公平对待农民工,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对住房、教育、医疗、安全、娱乐等的需求,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统筹考虑,保证他们享受流入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健全普惠的公共服务制度。流入地要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农民工所需公共服务经费,应以投入为主,采取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方式。同时,督促企业和利益相关方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形成良性的财政投入和成本分摊机制。三是公共服务要向困难群体倾斜。公共服务政策应充分体现对农民工困难群体的优先和优惠,为他们提供基本保障和发展机会,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坚持推进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渴望长期留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出生成长,实现本地化的诉求十分强烈。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城市昂贵的居住、生活成本,以及仍然存在的较高的迁移落户门槛等,使农民工实现本地化的难度很大。农民工不能在城市定居,就要奔波于城乡之间,付出往返流动的成本;还要在家乡保留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影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造成在家乡投资建房而又常年闲置的资源浪费;不利于形成稳定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技术的产业大军,影响产业升级和企业人力资本积累、技术改进等。因此,应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坚持推进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特别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劳动就业、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户口性质相关的行政管
调查总结:
要关注一件事情,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近它,不要凭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近,了解家乡农民工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大学生的职责,
适用场景:工程建设人员工资发放、企业用工合规管理
内容看点:农民工权益保障方法、城乡融合发展路径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明确原则→提出对策→制定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xxxx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xx届xx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总理在xx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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