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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50

电动葫芦操作维护保养规程

第1篇 电动葫芦操作维护保养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由专人负责使用。

2、电动葫芦为载货吊栏,严禁载人。

3、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关闭入口防护栏。

4、操作者由二楼平台进入吊栏取物前应挂好防护绳,严禁不作防护进入吊栏。

5、电动葫芦进行下降操作前应关闭二楼入口防护栏。

6、生产完毕后由总控室关闭电动吊栏电源。

7、操作负责人:小料添加工。

二、维护保养规程

1、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维护保养责任人:机修、电工。

第2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3篇 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樑吊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停电或机械故障等特殊情况准许从它处上下。合电闸前,要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和胶皮垫。

2、开动前及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检查轨道和地面上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检查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开动前,先鸣铃示意。

(2)起吊物件要缓起缓放,禁止猛起急落。应慢速先把钢丝绳收紧,然后用常速起吊。吊大件不准用快速。

(3)吊运物件时要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运行,不准从人和机器设备上面通过,如无安全通道,而必须在有人的地方通过时,应先鸣铃示意,待人躲开后再通过。

(4)吊运重大物件时,须先将重物吊移到安全通道上空,然后再运行。

(5)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吊件摆动,也不得同时开动两项以上(包括副勾)的操作机构,以确保安全。

(6)操作人员开车时,手不得离开控制器,运行途中,人不得离开操作室。在运行中,如突然发生故障时,除了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落外,还要切断电源,才能修理。

(7)运行中,要注意与相邻起重机的距离。(两台起重机之间一般保持2—)

3、禁止任何人员从这一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如须用一台桥式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时,应先推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自动抱闸。

4、起重钢丝绳须每周检查一次。应按本章第一节十九、二十条规定执行。

5、起重机的人行道和其它构件上(部位),都不准堆放零件和工具,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常用工具应放在专用箱中。

6、安全通道上禁止堆放各种材料物件。

7、各种限位开关及其它装置,除检修外,不准擅自拆除和封闭。这些装置如有故障,应修复后,再运行,不能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8、用两台起重机同吊一件重物时,应经有关人员订出安全措施。

9、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放在两条轨道中间。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将机械运转情况向接班人员交清。

10、龙门式起重机的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放任何东西。龙门、桥式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在轨道内外各一米范围内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11、雨后应对路基和轨道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才能开车。

12、在露天运行中,如遇暴雨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必须停止工作。

13、在露天运行中,如大风、暴雨及工作完毕后,将夹轨钳锁紧轨道,以防被大风刮走。

14、电动葫芦(单梁吊)在露天作业时,电动机应有防雨设施。其它应参照本节有关规定执行。

15、其它安全技术操作,按本章第二节有关规定执行,并执行“十不吊”。

第4篇 天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5篇 电动葫芦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由专人负责使用。

2、电动葫芦为载货吊栏,严禁载人。

3、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关闭入口防护栏。

4、操作者由二楼平台进入吊栏取物前应挂好防护绳,严禁不作防护进入吊栏。

5、电动葫芦进行下降操作前应关闭二楼入口防护栏。

6、生产完毕后由总控室关闭电动吊栏电源。

7、操作负责人:小料添加工。

二、维护保养规程

1、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维护保养责任人:机修、电工。

第6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7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期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 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得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8篇 铸造车间特种设备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车间工作岗位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严格执行行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方可启动。

3、 不得超负荷起吊,严禁斜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等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禁撞顶。

4、 起吊物体时,严格按照起吊标准执行,物体必须符合安全重量,挂钩工按规程操作,捆扎牢固,物体的棱角处,设垫衬保护。

5、 起吊物与吊钩应在同一条中心线上方能起吊,避免拉坏导绳器与钢丝绳故障发生。

6、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动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7、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8、 各种不同型号的电动葫芦,行车都要安装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9、 对特种设备检修维护要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有良好的性能和安全使用。

第9篇 天车含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10篇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弯曲、变形、腐蚀等。

(2)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第11篇 电动葫芦工操作规程

1. 凡有操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 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第12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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