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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9

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第1篇 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应有专人负责操作,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试验,检查控制按钮、限位器工作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的弯曲、打结、突出以及钢丝绳在卷筒上卷绕是否正常,制动是否可靠,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

2.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许超载运行,或使钢丝绳受冲击;

3.吊物时必须保持钢丝绳的垂直度,严禁倾斜起吊或沿地面拖拉物品;

4.行走、启动要平稳,避免突然停止或将被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5.工作完毕后,吊钩必须升高到距地面2米以上或将吊蓝落地,并切断电源,按钮放在电动葫芦正下方,方可离开;

6.电动葫芦在运行3个月应换油脂一次,换油时必须将原油放尽,并适当置换后,方可注入新油;

7.各轴承运行一年应检查并加润滑脂,钢丝绳卷筒每月涂抹机油;

8.经常保持设备表面的干净和电气良好的绝缘性能;

9.及时做好运行、停运、事故、维修记录等;

10.新按装的钢丝绳不能直接进入全速额定负荷运转,首先必须进行轻负荷低速度的“适应性运转”,然后才能增加负荷提高速度进入正常运转。

第2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3篇 工贸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牟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牟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 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牟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牟 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牟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 牟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牟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牟跨越到另 一台行牟。

5、检修牟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 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 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牟轮前 后应塞垫德清县安监局敬告本规程汇编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际工种配置制定、 完善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块卡牢。

9、龙门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 轨甜。

10、行牟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②指挥信 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拥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 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牟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牟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断电源。

第4篇 纺织公司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电动葫芦起动装置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损伤,吊钩是否完好。

2、钢丝绳须正确地卷绕到筒上。

3、起吊物件时应牢固的系紧,并用专用索具,不准用三角皮带替索具,

4、起吊重量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最大负荷量。

5、起重时工件应垂直上升,严禁斜向起吊。吊钩、起吊装置和工件不允许与任何物件相牵连。

6、起重和移动工件时应防止和避免工件摇摆。

7、钢丝绳相互缠绕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8、未经检验或检修期限已过的起吊装置、钢丝绳、吊钩等禁止使用。

9、起吊物件缚捆处有油脂时,应揩净后再起吊。

10、运送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进行工作的人员,不允许从人的上空运送工件。

11、严禁任何人在吊起后的工件下通行或站立。

12、起吊时,必须吊正工件的中心,在调运的过程中绝对禁止用人的力量来平衡工件。

13、工作结束或工间休息,在工件下面禁止任何人通行或站立,并采取支撑措施。

第5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6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幵车准备

开车前需要做好以下的调试工作。

电极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开车前调整小车轮缘与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mm之 间,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 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时下滑量过大,须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5吨及其以下葫芦电机的调整:取下尾罩,旋掉 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 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限位器的调整

限位器的调整时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 的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 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 块移动,升至吊钩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50mm 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 停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

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 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开车前的试运行

空载运行

用手按下相应按钮,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与按钮装置上 标定的符号相一致,确定正确后,应再连续各作两个循环;

将吊钩升降至极限位置,察看限位器是否可靠;

点动按钮,目测电极轴轴向窜动量,应在1~ 2mm范 围内;

经空载试验后,无异常,即可进行负载试验。

静载试验

额定电压下,以1.2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离地面100mm, 静止lomin后卸载,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动载试验

额定电压,以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动载悬空试验,试验周 期为40s:升6s、停14s、降14s、停6s,如此进行15周期,试 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2正常运行程序

将电动葫芦运行到吊运物料正上方;

将吊运物料固定牢靠;

点动电动葫芦,使物料缓慢提升高于地面0.5m,防止 物料大幅晃动;

将物料吊运至指定位置。

3停机

卸下吊运物料;

起升吊钩至电动葫芦下lm处;

拉开电源的总闸,切断电源。

4安全操作要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电动葫芦的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 坏,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运行;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 间未加衬垫;

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无下限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 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 后再开车程序;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

进行检查和维修;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严禁用电动葫芦手电门线拉其它物体;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 件产生永久变形;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 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5异常情况处理

5. 1 故障处理

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见表8-6o

表8-6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处理

故障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启动后,电机不转,                                                    不能提起重物过度超载不允许电机超载使用
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等电压恢复正常再使用
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 触不良检修电器与线路
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 制动轮脱不开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制动不可靠,下滑距 离超过规定要求因制动环磨损或其它原因, 使弹簧压力减小按开车前调试方法进行调试
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 不良拆下修磨
制动面有油污拆下清洗
制动环松动更换制动环
压力弹簧疲劳更换弹簧.
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检查其联结部分
电动机温度异常超载使用不允许超载使用
作业过于频繁按fc30%工作制
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 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 载荷重新调整间隙

续表

故障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减速器响声过大润滑不良拆卸检修
齿轮过度磨损,齿间间隙过大
齿轮损坏
轴承损坏
启动时电机有异常电源及电机少相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交流接触器接触不良
重物升至半空中,停                                                    车后不能再启动电压过低或波动大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起动
启动后不能停车,或 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   能停车交流接触器触头熔焊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 更换交流接触器
限位器失灵
减速器漏油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 配不良或失效损坏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联接螺钉未拧紧拧紧螺钉
电机锥形转子与定 子间隙太小发生摩擦电机轴上支撑圈磨损严重, 转子铁芯轴向位移或定子铁 芯位移拆下更换支撑圈,使定子转 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   边为 0. 35〜0. 55mm

5. 2 紧急停机

遇到以下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请示直接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1) 在运行过程中升降机构突然失灵;

(2) 减速机齿轮严重磨损,不能正常转动;

(3) 钢丝绳缠绕在其它物件上;

(4) 在运行过程中电机、减速机温升超过90°c时;

(5) 发生操作事故以及其它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时。

5. 3 紧急停机程序

(1) 按下停止按钮,拉下电源开关;

(2) 向班长汇报急停原因;

配合相关人员处理现场。

6检查与维护

6. 1         0常检查

钢丝绳钢绳能否继续可靠使用或更换;

轴承座是固定牢靠的,轴承盖是否紧密,轴承内润滑油 是否充足以及垫料是否紧密;

卷筒和滑轮的轮缘的凸缘是否完整无缺,轴承润滑系统 是否良好,滑轮能否在轴上自由回转,以及轴承和轴的固定是否 牢靠;

联轴节是否牢固地固定在轴上,联节两半联轴节用的螺 栓是否旋紧,有无松动以及在工作时是否跳动等现象。

6. 2 基本维护

轴承在换油时必须将轴承用煤油清洗,轴承的温度在正 常工作情况下应不超过80°c。轴承的温度过高可能是由于污秽、 润滑不良、安装不正确或其它的配件损坏所造成的;

齿轮联轴器内必须定期加润滑脂。

7检修

需要对设备进行检修时,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作制 度》的规定进行检修工作的交接。

第7篇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二、使用前开机检查(空载实验):

1、按钮能否可靠的控制各个方向的行走和上下。

2、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3、运行时有无异常声音和气味。

4、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缠绕。

5、检查钢丝绳是否正常,如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三、空载运行

1、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重量必须小于电动葫芦规定重量。

2、起吊要平稳,减少晃动,严禁斜吊重物。

3、起吊时先点动,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后再起吊。

4、在使用中如发现按钮失灵、葫芦无法控制,应立即切断电源,经维修人员检修后再使用。

5、不宜长时间将重物吊在空中,以防电动葫芦横梁发生永久变形。

6、起吊到一定高度再做横向运动。

四、使用完毕,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

五、如长时间不用或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行吊电源。

六、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平台位置,严禁操作人员站在行车钢梁下,严禁吊物下站人。

第8篇 电动葫芦操作安全规程

1、 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良好。作业前还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 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应严防冲撞。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3、 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面不应超过1.5m。工作间歇禁止将重物悬在空中。

4、 在起吊过程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在起吊过程中严禁急速升降。

第9篇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方法及过程的注意事项。

本规程适用于钢丝绳电动葫芦操作。

2风险提示

2.1 未按规定穿戴劳保上岗操作易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2.2 电源漏电保护器失效或未按照规定合闸、线路老化、破损,易发生触电事故。

2.3吊装物在运行期间,摇摆不定,易造成高处坠物伤害。

2.4钢丝绳出现弯曲、变形、腐蚀或钢丝绳断裂,易发生高处坠物事故。

2.5使用易燃清洗剂维护保养设备时禁止动用明火,否则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操作内容

3.1启动前的准备

3.1.1 对人员状况及劳保穿戴的要求

a)电葫芦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

b)上岗前,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

c)使用吊车时,必须精神集中,严禁吸烟、聊天等分散精力的活动。

d)在操作时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1.2作业环境的要求

a)作业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地面无积水、无油污,防护装置及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规范,安全通道保证畅通无阻碍。

b)作业现场电器线路规范,布线合理,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c)夜间工作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3.1.3电葫芦状态的规定

a)电葫芦位置正确,钢丝绳无磨损,遥控器各按钮灵活,好用。

b)不得超负荷运行,必须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c)吊钩不能有裂纹、钢丝绳不能有断股,不能采用补焊等手段处理吊钩、钢丝绳。

3.1.4 设备启动前检查的要求

a)检查遥控器按钮接触灵活。

b)检查吊钩无裂痕,闭锁装置完好。

c)检查钢丝绳无断股,各种连接紧固件完好,润滑良好。

d)电葫芦运行正常。

3.2运行操作

3.2.1操作程序的规定

a)检查合格后,接通电源。

b)空载试验,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确认其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和连接部分正常可靠。

c)将电葫芦运行至被吊物的正上方。

d)按“下”键将吊钩放下,将固定好的吊升物的吊索具起吊端挂入吊钩内。

e)按“上”键将被吊升物吊离地面(或承载物)10cm处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f)按“东、南、西、北”键将吊升物运移至放置地的正上方。

g)按“下”键将吊升物平稳的放下。

h)将吊索具从吊钩中摘出。

i)按“上”键将吊钩收起至距起重机1-2米处。

j)按“东、南、西、北”键,将起重机停靠在指定区域,完成本次吊移过程。

k)连续吊运可重复c-h步骤。

3.2.2操作注意事项

a)起吊重物前应确认起吊重物的重量,不准起吊超过额定起吊重量的重物。

b)吊具要放在被吊物体的重力平衡点上,被吊物体不平衡严禁起吊。

c)起吊物体要捆扎物体的重心并扎牢固。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

d)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平稳起吊,切勿吊装物体时使物体来回摆动过大,必要时可使用牵引绳进行牵引或稳固吊升物。

e)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的重量不清时不能起吊。

f)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g)电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3.3操作结束

3.3.1 作业完成后,电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

3.3.2 做好周围环境卫生,原材料和半成品摆放整齐,达到定置管理的要求,保证工作场地符合hse的要求。

3.3.3 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4应急措施

4.1 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误操作,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关闭总电源。

4.2 紧急情况发生时,具体执行《渤海钻探测井公司应急处置预案》。

第10篇 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持证操作。

(2)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2、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坏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地电动葫芦,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地钢丝绳必须保证右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第11篇 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第12篇 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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