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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30 热度:59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操作天车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按钮的启动方向、各种安全装置的作用和正确的吊挂、捆绑方式,否则禁止使用。

2. 工作前应检查天车,吊具(如吊钩,吊环,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无问题时方可使用。

3. 天车和吊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4. 吊运的物体必须吊挂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吊运时禁止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动作或斜拉,斜拽。物体旋转时,必须平稳后方可松钩。

5. 吊运物体的高度必须高出运行线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

6. 禁止用吊钩吊人或乘坐在吊运的物体上。

7. 两人共同吊运物体时,动作必须协调一致,操作开关的人员,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

8. 操作人员在吊运工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与别人闲谈。

9. 捆绑、吊运具有尖锐边缘的物体时,须用木板等软料垫好,防止钢丝绳被克断。

10. 工作结束后应将天车开回停放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

第2篇 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方法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及生产正常运行,天车工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台起重机必须由持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天车工必须是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3、天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天车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4、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天车。

5、对于因违犯规程受到处分而被收回吊销操作证者,不得独立操作天车。

6、天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天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天车的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指挥工的指挥信号。

7、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8、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9、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锚定住。

12、起重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牌子应挂在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维修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相碰撞。

13、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胶鞋,并须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5、起重机的操作室和走台上应具备有灭火器和安全绳。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车应停放在停车位置,天车的各控制器手柄应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总刀开关。

2、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中天车的情况记于交接班手册中。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前一班司机在手册中所记事项,并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检查的项目为:

1)检查保护箱的总电源开关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顶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5)各机构传动件的链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护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接班天车工将结果记于交接手册中。

3、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在吊钩横梁中不能转动。

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铆钉裸露。

4)各机构的制动器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开关的连锁触头失效。

三、天车运行前应做到

1、交接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断开隔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物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从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四、天车工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天车工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2、为防止触电,天车工不能湿手操纵控制器,应穿绝缘鞋,工作室地面要铺有橡胶板或本板等绝缘材料。

3、天车工在操作天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车各档的转换时间还应长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货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货物应用第2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所以不能用高档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当起升钢丝绳接近绷直时,要一边调整大小车的位置,一边拉紧钢丝绳。放下货物时,也要注意逐渐落地,以防损伤物件及引起天车的振动。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货物,以防拉断钢丝绳。

6)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吊会使货物摆动,与其他物体相碰撞而且还可能出现使钢丝绳拉断、超负荷等现象。

7)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天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

9)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事故而须紧急停车时例外。

10)禁止天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天车吊物时,天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主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13)不得将辅助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与浇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触。

14)由浇注槽向炉内注入钢液时,只许浇包在槽的边缘运送,并保持适当的高度。

五、天车工在天车工工作结束后要做到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天车停车位置。

2、将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刀开关。

3、对各机构及电气设备的各种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润滑。

4、天车在运行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入交接班手册。

5、工作结束后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班后方可离开天车,如接班天车工未到,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3篇 天车作业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穿戴好一切劳保护品。

2.对作业所用起重设施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符合标准,其他起重工具安全可靠,起重完毕后妥善保管。

3.作业中,应专人指挥,并紧密与天车司机配合,对其他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4.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楚,不得令人误解,发出信号时指挥人员要站在位于天车司机能看清的地方。

5.起吊物件前,必须预先估计算物件的重量、体积、移动距离及物件体积是否影响周围环境,选用适当的钢丝绳。如因起吊物重量不明,选用的钢丝绳不当,使钢丝绳折断造成事故,指挥人员应负责任。

6.指挥人员在发出起吊信号前,必须确认:(1)钢丝绳所挂物件的位置是否得当、牢固,绳索是否平衡。(2)吊钩是否对正起吊物件的中心。(3)挂料绳起重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是否离开起吊物件2米以外。

7.每次起吊物件时,必须经过试吊,检查起吊物件均衡、妥实、无漏挂,起吊物上无站人并全面脱离主体后,方可发出起吊信号。

8.当起吊物件全部离开主体200毫米后进行检查确认,然后指挥天车将物件吊离主体,起到一定的高度,天车指挥人员确认移动方向内无人和障碍物后,才能发出移动信号。

9.物件起吊悬空时,及时制止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吊物下站立行走,以防坠落伤人。

10.在吊装物接近地面或安装位置停稳后,最多不能超过20厘米,作业人员才能接触物件进行较正,然后天车缓慢准确的降落到规定地点。禁止在降落中用手脚推扶物件,以免发生碰伤和坠落伤害。

11.吊物卸放后,摘钩抽绳时,应检查有无挂住,抽出绳子一方不得站人,以免绳头弹出伤人。

12.手势、口笛信号同时使用。

12.1.由指挥人员的左右臂伸向的方向指挥天车的运行方向。

12.2.由指挥人员的大姆和小姆指,指挥天车的大小钩的起降。

12.3.运行口笛信号为一长声,停止信号为一长一短。

12.4.起升口笛信号为两短声,下落信号为连续短声。

第4篇 天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5篇 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

①上岗前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皮鞋等;衣扣及袖口必须系好;

②检查钢丝绳、吊钩、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灭火器、co报警器正常灵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绝缘良好。

③起重机启动前,上车检查轨道上、小车室等有无人员,起重机上不准留有任何物品和各种工具,避免作业中坠落伤人。

④驾驶人员需经特种培训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人员禁止操作。

(2)天车工日常操作中

①开车前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并将各拦门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起车要稳,逐档加速。起吊货物时,严禁突然起吊,禁止歪拉斜吊,严禁超负荷作业,落下货物时要平稳。操作时应按规定发出信号鸣铃,作业中要防止吊钩和抓斗摆动,驾驶人员要掌握好稳钩技术。

②起重机吊运货物时,必须持续鸣铃,严禁从工作人员上方和重要设施上面越过,吊物附近及吊物上禁止站人,禁止吊起埋在地下或凝结冻结在地面的物件。涉及车辆设备相勾连的货物时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穿越逗留。

③禁止起重机吊着货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禁止吊装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以及与车辆、设备相勾连的货物,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起重机在正常运行时,禁止用紧急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在电压显示低或电力输送中断时,必须断开主闸刀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都恢复到零位。

④行车行走时严禁上下人,严禁设备运行时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和调整机件,如果发现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运行中发现起开机构、制动器失灵时,应立即发出警告信号、打反车,把提开控制扳到最高一档(要特别注意扳动手柄不能过快,防止电源继电器动作)并利用这段时间,把大小车开到安全位置放下货物,如在制动失灵的同时起开机构又不能正常启动,则应立即断开司机室总开关,使制动电磁铁断电制动器抱闸。

⑤起重机作业中,要防止吊钩或抓斗等吊具产生较大的摆动,为使吊钩或抓斗随车相对稳定的运动,驾驶员应当掌握稳钩技术。高炉出铁、开口、堵口期间远离铁口,防止铁水飞溅造成伤害。严禁使用煤气、氧气、蒸汽、水管道及支架等作为起重力点。煤气区域作业,要遵守煤气区域作业的一切安全规定。

⑥司机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应发出信号(鸣铃):

起升、落下货物,开动大、小车时;

起重机从视线不清的处所通过时;

起重机接近跨内另一台起重机时;

吊运货物接近人员时。

⑦操作中执行十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超负荷、重量不明或不符合要求不吊;

工件紧固不牢不平衡而可能滑动不吊;

多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埋在地下的构件或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易燃易爆压力容器、铁水包过满等物不吊;

室外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

⑧司机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天车在运行中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道轨上或天车主梁上行走作业。

⑨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切断驾驶室电源开关或主刀闸开关,用灭火器适时灭火;如火势较大,难以扑救,要快速经安全通道撤离现场,通知主管人员组织灭火。

(3)操作后

①吊装作业完毕后,小车必须退至驾驶室一侧,严禁停在横梁中间。

②主副钩分别升到距离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品。

③停车后按下急停按钮,关闭室内总电气开关。

第6篇 车间内天车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做到“三懂四会”,不断提高操作维修技术,保证安全运转。

2、人员必须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不得从旁处上、下。

3、操作人员必须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得到指挥人员信息后,方可开始操作。

4、使用车间天间调运物件时要先检查天车的控制按扭是否灵活,所用绳扣、绳索是否牢固,不合乎要求不能起吊。

5、吊用物件不允许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

6、吊运时要把物件栓捆牢固,物件的重心平稳并试吊可靠后方可吊运。

7、在起吊重物过程中,重物下及一定的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通过,以防物体坠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8、在吊运重物时,尽可能的不要离开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方信使过,不得将重物件长时间吊旋在空中。

9、工作中禁止用手校正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吊运重物发现捆的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检查。

10、捆缚后留出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物上。

11、起吊时所有人员必须离开起吊物9米以外。

12、物件起吊后,注意力要集中,随时注意周围情况,不可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3、起吊重物时,应用相应的钢丝绳套或同等功能的绳套,钩挂牢固可靠,并禁止在物体上堆放及悬挂其它物品。

14、吊重物时,要慢慢拉紧钢丝绳并注意物件的运行方向以免伤人或损坏设备。

15、吊用的重物放置时,要注意地面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6、起、放物件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猛放。

17、起重前必须检查钢丝绳,不合格要及时更换。

18、天车上严禁堆放物体,工具等,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

19、工作结束后,应将吊钩升到2米以上高度,然后切断电源。

20、车间必须设经培训合格的并持有操作证的天车工开车,其它人员严禁操作。

21、超吊受力部件由厂方指定专人进行全面检查,电控系统每天必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7篇 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二、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断续鸣铃报警。

三、天车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四、天车起吊时,操作人员要做到起重机无负荷运转,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五、吊运重物要平稳,不要撞设备及其它东西。下面有人通过时,应发出警铃信号。起吊物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置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严禁开快车,以防撞墙或脱轨。

七、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及大、小车临近终端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得用限位开关停车。

八、不准任何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停歇时,禁止把重物悬空。

十、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起吊超过天车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天车动作是否正常。

十二、当天车在空载移动时,吊钩或抓斗应升高到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

十四、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配电箱前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

十五、清理、擦试天车各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断电后再进行。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十六、钢丝绳和润滑系统应按时检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找电工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九、超重机的各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闭。

二十、司机在离开操作室之前必须做到:

1、将天车、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悬挂重物;

3、天车吊钩升到超过所有障碍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断开电源开关。

二十-、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无人指挥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超负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物件带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8、挂钩不当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

第8篇 天车含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9篇 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 司机必须专门培训,经市劳动部门考核发证方可独立操作。

2. 司机应每年体检,酒后或身体不适应症者不能操作。

3. 实行专人专机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非司机不准操作。

4. 新安装和经修复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运转,经有关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前要求

1.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轨道上无障碍物,轨端止档器是否牢固,行程开头是否可靠。

2. 各传动部分、减速箱油量是否充足,各部螺栓是否紧固。松开夹轨钳试运转,检查传动部分有无异响及制闸瓦的松紧程度。

3. 在总闸闭合后,用试电笔检查电器及控制器外壳,确认安全后,方可上机。

4.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5. 工作开始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各部机件完全正常时,方可进行操作。

三、操作中要求

1. 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吊物,不得超载作业。

2. 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先按电铃,发现信号不清要停止操作。

3. 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4. 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逐级操作。

5. 不论哪一部份在运转中变换中,严禁打倒车运行。

6. 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部不小于1m。

7. 塔式起重机一般应设两名司机操作,一名司机在司机室操作,另一司机在地面监护。

8. 起重机行走时,禁止开到距端部2m以内的地方。

9. 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

10. 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臂不得进行变幅操作,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行走、旋转、起升)中任何一各动作同时进行。

11.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 被吊物的边缘距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3. 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两机起重钩绳之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 。

14. 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一上下扶梯严禁在工作中进行维护工作。

15. 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16. 作业中遇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17. 夜班作业,必须备有充足照明,指挥与司机应使用明显的旗语信号。

四、作业后要求

1. 工作完毕后起重机应该开到轨道中间停放,卡紧轨钳,吊钩升到距臂端2~3m处,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

2. 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毕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开关。

3. 将驾驶门窗关好,锁好方可离开。

4. 电气失火时,禁止用水扑救,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物补救。

5. 遇暴风天气时,塔式起重机要作加固措施,驾驶室上部主杆的四个耳环用钢丝绳拉缆风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锚上。

第10篇 天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禁止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生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天车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天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当接近卷扬机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工作需要从一台吊车跨到另一台吊车时 ,必须手把牢,脚站稳,步迈妥.确信无安全问题时放可跨行.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时,地面有人或放物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

8、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将物件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进行。

10、天车行走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 0”位,起吊件没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2、运行时由于突发故障而吊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天车工(抓斗工)必须做到“十不吊”和“两不撞”。

14、工作完毕,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边,将控制手柄放到“0”位。切断电源。

第11篇 炉前天车标准化操作规程

1大小车运行两端时,必须缓慢运行,停车时,小车必须停,作业前必须检查各控制器是否放在零位,响铃一分钟后方可合闸作业。

2工作时要做到起车稳,运行稳,停车稳,起吊放稳。

3每班第一次工作前,必须进行带负荷试车,即将额定负荷的重量吊离地面0.5m高度,然后下降以检查起升制动器灵敏可靠性,方可正常作业。

4在行车运行过程中,双手不准离开控制器,不准打反车制动。

5使用紧急开关和限位开关等手段来停车。

6在起吊载荷大小车运行时,必须逐步加档,不准直接猛烈扳档用五档,快速运行或者提升。

7吊运坑下物体时,必须先点动,确认钢丝绳吊钩与吊物重心垂直后,方可缓慢起升至视线内,才能逐步加档提升。

8操作时必须慎重,严禁发生误动作或错觉,即控制手柄回到一档而误以为回零,造成制动器假失灵的感觉。

9吊物时制动器失灵,应该及时发出警告信号,同时把吊物以最慢速度上升,快到上极限位置时,在把手柄扳至下降五档,使吊物以最慢速度下降,反复操作,迅速开动大车或小车,把吊物运行到安全位置,把吊物放下。

10工作中突然断电,立即切断电源,吊物悬空时,操作工不准离开控制室。

11起重吊物时不准从人头和设备上越过。

12吊物高度要高出运行中所有障碍物1.5米以上。

13吊物升降,大小车视线不清楚,必须连续发出警告信号,不准快速运行或下落过快。

14行车吊物升降时钢丝绳必须垂直,严禁拖地或斜吊(除有专人指挥)。

15控制器失灵时,必须切断电源。

16在主付钩换用进,不能在主付钩达到相同高度时,再同时开动两个吊钩,平时应将不工作的吊钩提到接近极限位置,两吊钩不能同时吊运两件吊物。

17在操作时不准同时开动三个机构运行,不准大小车同时运行。

18大小车运行两端时,必须缓慢运行,停车时,小车必须停到大车滑线的另一端。

19停车离开时,必须将各控制手柄放在零位,然后切断安全开关,拉下保护柜开关。

第12篇 通用桥式起重机天车安全操作规程4

2.13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14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2.15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2.1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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