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固定式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应该注意以下要点: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2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3
1.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第3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2、起重司机
2.1 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得上岗操作。
2.2 司机应掌握的理论知识
(1)、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2)、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3)、电气知识
(4)、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须的力学知识;
(5)、液压传动的基础知识
(6)、物体重量目测;
(7)、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8)、指挥信号。
2.3 司机应掌握的实际操作内容
(1)、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附着及锚股;
(2)、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4)、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2.4 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5 在作业中司机、指挥及司索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1)、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a、信号不清不准吊;
b、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c、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d、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e、斜拉斜挂不准吊;
f、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g、零散物无容器闭准吊;
h、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i. 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河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调。
2.6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业,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3、拆装工人
3.1拆装工人必须具有的理论知识;
3.2拆装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1)、指挥用其他起重机对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安装作业;
(2)、选择吊索具;
(3)、钢丝绳的卡固、编插及用压板等方法固定钢丝绳;
(4)、大部件在运输车辆上的装卸。
3.3每个拆装工人在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做到;
(1)、准确的了解其重量;
(2)、吊点位置;
(3)、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
(4)、正确的选择吊聚合索具。
3.4各拆装工人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作业,其他人员不得发出指挥信号。
3.5拆装工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还必须系安全带。
3.6作业前,拆装工人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等各种吊聚合索具按有关规定做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时用,不准超载使用。
4、指挥人员
4.1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指挥证的人员担任。
4.2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性能和每项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时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3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戴安全帽、安全带,有不符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4.4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所采用的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5、起重机的使用
5.1使用前的准备
5.1.1在进入工地施工前,使用起重机的部门必须相起重机管理部门及司机提供起重机工作场地及轨道基础铺设的方案,主要作业对象及内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务交底书。
5.1.2对于需要起重机爬升,附着锚固的施工工程以及起重机易装难拆的工地,在使用前必须制定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拆除方案。
6、轨道的铺设
6.1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重的有关规定,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2 轨道的铺设长度与夯实的基础长度相一致,严禁在半径夯实的部分延伸铺设轨道。
6.3碎石基础的碎石粒经应为20~40mm,含土量不大于20
第4篇 塔式起重机内爬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2)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6)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3.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4.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5.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6.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第5篇 塔式起重机具体操作规程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6.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7.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1.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2.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6篇 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⑶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⑷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⑸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⑹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⑺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⑻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7篇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附着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其附着的建筑物抗拉的混凝土强度和配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吊运构件时,平衡重按规定的重量移至规定的位置后才能起吊。
3、专用电梯禁止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升动电梯,用完后必须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4、顶升前必须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做好电缆卷筒的紧固工作。
5、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非工作人员禁止登上顶升架平台,更不准擅自按动开关或其它电器设备,禁止在夜间进行顶升工作。四级风以上的不准进行顶升工作。
6、顶升过程中,应把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塔帽,顶升时,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后必须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已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是否回到中间位置,液压顶升机构电源是否切断。
第8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7、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
第9篇 某某公司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超重机的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及操作。严禁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2.0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0司机不得在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4.0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4.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4.2超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4.3钢丝绳磨损严重、连接不牢固、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5各种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4.6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
5.0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0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过载荷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0起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8.0超重机在不同重物第一次起吊或接近满载荷或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0重物提升和隆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末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0.0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11.0每班作业重点检查:
11.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1.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1.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1.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1.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2.0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0作业中临时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
14.0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分以及运动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5.0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6.0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17.0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8.0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小车应移到规定的位置。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夜间打开高空指示灯。
19.0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20.0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21.0起重机司机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并填写日常检查表、工作日志及交接班记录。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离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0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紧固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高度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第11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四川尚高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件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转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节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5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轨道路基必须经过平整压实,基础经处理后,土壤的承载能力要达到8~10吨/m2.对妨碍起重机工作的障碍物,如高压线,照明线等应拆移.
二、钢轨中心距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毫米;纵横向的水平度,不得超过1/1000;钢轨接头间隙4~6毫米.
三、司机在进入操作室前,应将轨钳提起,用扦销固定,清除轨道上障碍物.
四、检查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或低于额定电压的5%.
五、作业前空车运转并检查下列各项:
1、各控制器的转动装置是否正常;
2、制动器闸瓦松紧程度,制动是否正常;
3、传动部分润滑油量是否充足,声音是否正常;
4、走行部分及塔身各主要联结部位是否牢靠;
5、负荷限制器的额定最大起重量的位置是否变动;
6、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六、用手摇绞车调整变幅的,须根据吊重量需要,事先调整起重臂幅度,禁止吊重时调整.
七、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八、起吊作业时,控制器严禁越档操纵.不论哪一部分传动装置在运动中变换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转动停止后开始逆向运转.绝对禁止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九、起重,旋转和行走,可以同时操纵两种动作,不得三种动作同时进行.
十、当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并在轨道两端二米处设置档车装置,以防止起重机出轨.
十一、吊钩应装限位开关.对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升高度距离起重臂头部必须大于一米.
十二、吊起的重物严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时应用断续制动,使重物缓慢下降,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三、冬季作业时,需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十四、若保护装置动作造成断电时,必须先把控制器转至零位,再按闭合按钮开关,接通总电源,并要分析断电原因,查明情况处理完后方可进行操作.
十五、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上升到距起重臂头部2~3米处,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卡紧轨钳,各控制器转至零位,切断电源.
十六、在大风情况下(达10级以上),除夹轨钳夹住轨道外,还须将起重臂放下(幅度大于15米)转至顺风向,吊钩升至顶部,并必须拉好避风缆绳.
十七、塔式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十八、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附着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其附着的建筑物抗拉的混凝土强度和配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吊运构件时,平衡重按规定的重量移至规定的位置后才能起吊.
3、专用电梯禁止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升动电梯,用完后必须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4、顶升前必须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做好电缆卷筒的紧固工作.
5、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非工作人员禁止登上顶升架平台,更不准擅自按动开关或其它电器设备,禁止在夜间进行顶升工作.四级风以上的不准进行顶升工作.
6、顶升过程中,应把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塔帽,顶升时,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后必须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已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是否回到中间位置,液压顶升机构电源是否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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