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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3(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4 热度:38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3

第1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3

13、作业中起吊平移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14、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吊钩吊运人员。

15、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置于“零位”。

16、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份以及运动件作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7、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大雪、大雨、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起重出现漏电现象;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打结、断股或出槽;安全装置失效;各传动机构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等。

18、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

第2篇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起重机械驾驶员在生产现场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3、按时巡回检查操作机械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机械,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起重机械驾驶室应设置空调或风扇,若操作室内温度达到37°c以上,严禁进行机械操作。同时,操作者应准备含盐饮料(含盐量为0.1%~0.2%)。

5、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史、梅尼埃病、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6、妇女月经期间禁忌从事gb/t3608规定的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怀孕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

7、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值时,应采取个体防护。

8、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9、作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第3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4.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7.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4篇 塔式起重机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了解机械构造和使用,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非安装及操作人员不得攀登塔机。

2、起重机正常工作温度为-10。+40。,风速低于20m/s,如遇雷雨、大风、浓雾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

3、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检查并保证起重臂可随风自由转动。

4、夜间工作时,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照明。

5、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电炉取暖必须注意防火。

6、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装置,防止雷击。

7、塔机应执行定人定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处司机室擅自操作,在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有电气人员2人以上。

8、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回转制动必须松开,登钩开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9、钢丝绳断股超过5%或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

二、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时,严禁闲散人走近起重机工作范围内,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2、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与司机联系并指挥吊装作业。

3、司机必须得到信整改并鸣铃示警后才能操作,作业时要思想集中。

4、司机必须按着本塔机起重特性的规定作业,严禁超载、超力矩工作,更不允许将有关安全装置拆卸后作业。

5、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或类似作业,冬季禁吊地面冻结物品。

6、在有正反转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必须在转动惯性消失后,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动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反转开关。

7、对有快慢挡的机构操作,必须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越档操作,每越过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2-4秒。

8、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9、司机进入司机室必须将门插销插牢。

10、司机室的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50公斤,操作或维修时,司机室内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11、作业时,起重机的扶梯和平台上严禁站人,不得在作业时调整或维修机构和电气设备。

12、吊钩落地后,不得再继续放松钢丝绳。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将吊起并超过周围的建筑物高度,将牵小车停留在距塔身中心5m处(起重臂拉杆吊点位置下方)。

14、离开司机室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开关,锁好司机室门锁,下机后,应切断地面总电源。

15、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机间操作距离,各机吊钩悬挂重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米。

16、在夜间,无论塔机是否作业,均接通障碍灯电源。

17、自升塔机顶升作业时,必须遵守塔机顶升作业中的各项规定。

18、塔吊司机作业时,必须做到“十不吊”和“两不撞”。

第5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 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 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第6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2

二. 安 全 操 作

2.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重吊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2.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2.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2.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2.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2.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2.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2.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第7篇 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第8篇 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oo,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9篇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第三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明确当班作业任务和程序。作业前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空载试运行,确认运转正常,安全可靠,且作业范围内的障碍物已排除,方可开始作业。

第三十五条:根据起吊物重量和运吊距离,正确调整塔吊悬臂。作业中严禁越档操作。

第三十六条:遵守额定荷重和信号,进行正确操作。

第三十七条:严禁酒后操作。作业中集中精神,认真操作,严禁急旋转。

第三十八条:吊物下方与塔吊后部和侧部,不得有人靠近、停留、站立。

第三十九条:信号不明或不清时,不准操作,待弄清后才能操作。

第四十条:台风、雷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或五级强风以上时,停止操作。

第四十一条:作业完毕,将每个开关拨至零们,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第四十二条: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四十三第:塔吊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开线附近施工时,凡与塔吊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内爬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2)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6)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3.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4.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5.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6.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第11篇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 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 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3(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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