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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1(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4 热度:18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1

第1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1

1、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

2、驾驶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主要螺栓应联接紧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按规定检查电气部分;机械传动减速机的润滑油质和油量各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牢固可靠;力矩限制器,高度、变幅限位器完好。

3、开始作业时,应首先发出指挥信号,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4、禁止歪提斜吊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在地上、设备上的重物以及重量不明的重物。

5、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绳、吊具吊挂重物。

6、起吊的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在起吊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第2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固定式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应该注意以下要点: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3篇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第4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2

7、操纵控制器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变速。向反方向运动时,必须先回零再逐级变速。严禁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8、严禁使用限位装置替代停车装置。

9、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起吊时,必须先吊离地面50mm左右停住,确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

10、不允许超载和超风力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超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并经专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

12、严禁采用自由下降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至就位点约

1m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第5篇 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装拆、保养作业。

2 主要内容

2.1装拆人员要求

2.1.1塔式起重机安装工必须身体健康,视力、体力良好,无不利于高空作业的疾病,年满18岁,并经过培训。

2.1.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均要由熟悉业务,了解安全技术要领和习惯高空作业的技术工负责进行。

2.2塔式起重机的立塔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下,在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夜间可适当进行一些拼装工作;大风、浓雾和雨雪天禁止装拆作业。

2.2.1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立塔现场内,不准在立塔现场进行其它作业。

2.2.2在拆立塔之前,必须对索具、滑轮组和钢丝绳等部件进行周密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一些载荷试验。

2.2.3在拆立塔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立塔现场周围不得堆存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拆立塔用的地锚等临时设施必须构筑牢固。

2.3在拼装作业中,连接紧固件(螺母、垫圈和螺栓等)不得有遗漏,一切临时连接结构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强度和刚度。

2.3.1安装架设用钢丝绳的技术状况及其固定必须符合规程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2.3.2在立塔现场的临时堆场里,金属结构下面应垫放木块,以免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2.3.3进行高空作业时,安装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带。

2.3.4在进行逐件组拼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的完好情况、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践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3.5架设的过程中,在立塔初始阶段,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最为不利,随着立塔过程的完成,受力逐渐减小。因此,初立塔时,必须注意反复检查并缓慢进行。

2.3.6拆塔卧倒塔身过程中,在塔架即将完全卧倒时,金属结构及钢丝绳的受力情况最为不利。因此,拆塔之前,也应对各个部件和各个连接部位反复仔细检查,以防止由于个别残伤及局部缺陷而带来的安全事故。

2.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程序、索具、配套工具和地锚构筑等有关安排均应遵守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办理或参照标准的安装工艺办理。

2.5冬季施工时,要特别注意遵守下列规定:

2.5.1不得起吊冻结在冰雪中的结构和构件。

2.5.2起吊前,构件上的冰渣和积雪必须打扫干净,起重机运行地段应彻底清扫,轨道上不得有冰雪。

2.5.3每次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然后进行正式吊装作业。在严寒地区进行冬季施工时更应强调多进行几次试吊,以防出现冷脆现象。

第6篇 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打倒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3.27在工作结束时,要负责在日志上填写全日作业状况。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风警报或者在工作班结束时,均要松开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机吊臂能信风转动,对于下回转俯仰变幅压杆臂架的塔式起重机,则应将吊臂落下。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驾驶员应负责向接班驾驶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7篇 塔式起重机混泥土基础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二)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三)对于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四)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五)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六)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作业前

(一)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二)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三)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四)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五)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六)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七)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作业中

(一)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二)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四)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五)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六)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七)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八)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九)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十)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十一)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十二)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十三)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十四)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十五)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十六)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十七)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十八)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十九)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作业后

(一)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二)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三)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四)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8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1.7条规定执行。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20.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0.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20.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20.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第9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2、起重司机

2.1 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得上岗操作。

2.2 司机应掌握的理论知识

(1)、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2)、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3)、电气知识

(4)、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须的力学知识;

(5)、液压传动的基础知识

(6)、物体重量目测;

(7)、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8)、指挥信号。

2.3 司机应掌握的实际操作内容

(1)、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附着及锚股;

(2)、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4)、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2.4 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5 在作业中司机、指挥及司索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1)、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a、信号不清不准吊;

b、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c、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d、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e、斜拉斜挂不准吊;

f、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g、零散物无容器闭准吊;

h、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i. 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河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调。

2.6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业,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3、拆装工人

3.1拆装工人必须具有的理论知识;

3.2拆装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1)、指挥用其他起重机对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安装作业;

(2)、选择吊索具;

(3)、钢丝绳的卡固、编插及用压板等方法固定钢丝绳;

(4)、大部件在运输车辆上的装卸。

3.3每个拆装工人在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做到;

(1)、准确的了解其重量;

(2)、吊点位置;

(3)、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

(4)、正确的选择吊聚合索具。

3.4各拆装工人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作业,其他人员不得发出指挥信号。

3.5拆装工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还必须系安全带。

3.6作业前,拆装工人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等各种吊聚合索具按有关规定做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时用,不准超载使用。

4、指挥人员

4.1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指挥证的人员担任。

4.2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性能和每项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时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3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戴安全帽、安全带,有不符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4.4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所采用的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5、起重机的使用

5.1使用前的准备

5.1.1在进入工地施工前,使用起重机的部门必须相起重机管理部门及司机提供起重机工作场地及轨道基础铺设的方案,主要作业对象及内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务交底书。

5.1.2对于需要起重机爬升,附着锚固的施工工程以及起重机易装难拆的工地,在使用前必须制定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拆除方案。

6、轨道的铺设

6.1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重的有关规定,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2 轨道的铺设长度与夯实的基础长度相一致,严禁在半径夯实的部分延伸铺设轨道。

6.3碎石基础的碎石粒经应为20~40mm,含土量不大于20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离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0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紧固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高度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第11篇 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⑶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⑷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⑸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⑹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⑺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⑻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的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的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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