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弯曲、变形、腐蚀等。
(2)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第2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3篇 防爆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本机严禁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使用!
2、本机禁止未经培训或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
3、操作时,本机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具使用。
4、限位器系防止吊钩上升和下降超过极限位置时造成事故设置的安全装置,因而不能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
5、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开关拉开,切断主电源。
6、正常使用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润滑一次,(将润滑油脂均匀的涂抹在钢丝绳上)。冬天气温较低时,须将润滑油脂加热后涂抹。润滑油脂应洁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7、每次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弯曲、打结,绳股是否突出或过于扭转,表面有无扭转的征兆,绳股及个别钢丝是否破断,绳末端固接是否牢固,钢丝绳是否清洁,润滑油是否足够。
8、防爆电动葫芦工作时,严禁载荷长时间悬升空中,以防止零件及钢梁轨道产生永久变形。
9、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0、防爆电动葫芦用毕后,应停到指定地点,吊钩升至距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
11、运行时,要防止和避免产生能点燃爆炸危险混合物的危险火花。
12、为保证使用安全,防爆电动葫芦应在工作制度内适当控制使用频次,不可在短时间内频繁使用。否则,将导致制动器摩擦过热而发生失灵、失控等危险!
第4篇 铸造车间特种设备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车间工作岗位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严格执行行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方可启动。
3、 不得超负荷起吊,严禁斜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等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禁撞顶。
4、 起吊物体时,严格按照起吊标准执行,物体必须符合安全重量,挂钩工按规程操作,捆扎牢固,物体的棱角处,设垫衬保护。
5、 起吊物与吊钩应在同一条中心线上方能起吊,避免拉坏导绳器与钢丝绳故障发生。
6、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动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7、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8、 各种不同型号的电动葫芦,行车都要安装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9、 对特种设备检修维护要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有良好的性能和安全使用。
第5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每次在使用之前,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并检查下列项目:
a.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的升降和运行;
b.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c.运转时有无异常的响声或异味;
d.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緾绕,钢丝绳尾段与塞块是否抽紧楔牢,
如遇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后方可使用;
3、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
4、不能倾斜起吊重物,也不允许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
5、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子后再行起吊,看绳索有无扣牢;(注:点动操作时不得连续急速地点动按钮)
6、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起升或下降超过限位置而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
7、工字钢轨道两端缓动器或档板只作为将发生事故时,限位之用,平时的作业中不宜经常碰撞,工字钢轨道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线;
8、在使用中发现制动器失灵重物迅速坠落时,应立即按上升按钮,使重物上升一段距离,再迅速按下降按钮,使重物能以正常速度下降,然后在卸载后,检查失灵原因,一般经调整,即可避免滑车,如经调整仍未见效,则应仔细检查制动弹簧是否断裂,制动环表面有无油污,制动环是否损坏;
9、不宜用电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10、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若使用的是xld5型控制合,则直接拨动总停开关到总停位置,即可切断电源;
11、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
12、需确保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油(脂),要求见润滑说明表;
润滑说明表
润滑部位 | 润滑方法 | 润滑油脂规格 | 用量 | 时间 |
减速器 | 自上部孔注入 | hj-50机械油 (gb 443-64) | 0.5吨0.15升 0.5~1吨0.5升 2吨0.7升 3吨1.0升 5吨1.5升 10吨2.5升 | 三个月一次 |
电动小车减速器 | 自上部孔注入 | hj-50机械油(gb 443-64)与zg-3钙基润滑脂(gb 491-65)混合 | 三个月一次 | |
钢丝绳及卷筒 | 涂抹表面 | 钢丝绳油脂 | 半个月一次 | |
吊钩、连接架等处轴承、主动走轮轮齿、慢速驱动装置齿轮 | 涂抹表面或挤入 | zg-3(或zg-1,zg-2)钙基润滑脂(gb 491-65) | 六个月一次 | |
走轮、卷筒、电机 | 拆卸加油 | 占容积1/3 | 一年一次 |
13、如发生钢丝绳松脱乱绕的情况,应先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好后才能重新装上,不能采用继续转动卷筒以松下钢丝绳的办法, 以免损坏导绳器,或造成钢丝绳卡进卷筒二端的事故;
14、应根据电动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隔一定时期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
15、如经长期运转,制动环不能再用时,须更换制动环,方法如下:
拆下风扇制动轮,去除旧的制动环,注意清除因取下旧环而发生的毛刺,将新的制动环套在风扇制动轮上台阶,用木质榔头将制动环沿四周均匀地敲入槽内,然后在车床上将制动环摩擦表面加工到所需的斜度;(20°±3′)
16、钢丝绳的更新标准:
钢丝绳应根据各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技术参数要求选用,钢丝表面完好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达到22根时绝对不得使用,钢丝绳应予更新;
钢丝表面磨损或腐蚀的钢丝绳更新标准按下表:
钢丝在直径方向的表面磨损或腐蚀量 % | 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 |
10 | 19 |
15 | 17 |
20 | 15 |
25 | 13 |
30~40 | 11 |
40以上 | 即予更新 |
第6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5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处.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异声,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的悬挂电缆电气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安全的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7篇 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持证操作。
(2)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2、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坏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地电动葫芦,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地钢丝绳必须保证右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第8篇 加介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检查
吊钩转动是否灵活,滑轮转动有无卡阻,吊钩螺母防松装置、钩口闭锁装置、运行轨道有无异常,运行动作是否灵敏、准确,限位器、制动器是否好使,安全装置是否可靠,钢丝绳磨损情况,不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不准操作。
二、起吊运行
1、接到添加介质信息后立即添加介质粉。
2、按动操作按钮,起升装满介质粉的加介斗,提至原煤合格介质桶的横梁上,将介质粉加到合格桶蓖子上,用水冲入桶内。连续加介质,直到合格介质密度达到规定密度值。
3、运行中发现异常音响,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后再开车。
三、停车
接到停止加介信息,停止添加介质粉。
第9篇 群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起吊前,应空载是试吊,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启用。
2.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4.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5.对电动葫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第10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第11篇 天车含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12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起重设备前,首先检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确定起重设备是否可用。
二、送电后进行试车,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正下方操作,首先检查起重机大车行走情况,确定大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 ○右(左),大车行走正常后,再检查小车行走情况,并确定小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右(左),小车试车正常后,再检查吊钩升降情况↑升、↓降,吊钩升起时停3秒、开5秒两次,吊钩下降时停3秒、开5秒两次。试车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时,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绑结实,捆绑绳扣与卡环应与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应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点下方,这样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转。
四、试吊:起吊重物离地面150mm停车检查各受力部位,抱闸、小车、钢丝绳、绳扣等,停车检查时间1分钟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车检查重物下落情况,下落距离不得超过10mm。符合要求后继续起吊。
五、重物起吊时,不准同时有两个方向的运动,重物在空中平移时应尽量接近地面,并且不应有大幅度摆动,必要时应加设揽风绳控制。
六、 微调点动各电动机时,时间间隔不应低于3秒,以免烧坏接触器触头。
七、重物在落地时,要垫支撑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设备后,应使单梁起重机停在吊装口上方,电动葫芦停在单梁起重机靠近吊装口一端,吊钩起升到不影响其它作业位置。断掉电源,把操作开关盒放在开关箱内。
九、起重作业时,严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环,起吊大型重物时,一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统一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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